|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化肥、化工、煤炭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已形成完整的化工上下游产业链,主要产品产能包括尿素216万吨/年、磷铵165万吨/年、复合肥70万吨/年,烧碱94万吨/年、PVC 90万吨/年、季戊四醇7万吨/年、煤炭3,000万吨/年,主要产品的产能均位于行业前列。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尿素、磷铵、复合肥等化肥产品,聚氯乙烯等氯碱化工产品以及煤炭产品的开发、生产和经营。 1. 尿素 尿素为白色颗粒或结晶状的固体化肥,是目前含氮量最高的中性速效氮肥,适用于各种土壤和农作物生长。农用尿素不但可以做单一肥料,还可以与磷肥、钾肥等其他营养成分一起制成混合肥料和复合肥料,起到平衡营养、促进作物增产的作用。尿素还可以作为牛、羊等反刍动物的补充饲料。工业用尿素主要用于高聚物合成材料,还可以作为添加剂、软化剂、炼油脱蜡剂、林业的木材处理剂等,并且用于医药和试剂生产中,如酰脲、造影显影剂、止痛剂、漱口水、甜味剂等。 2. 磷铵 磷铵包括磷酸一铵和磷酸二铵: (1)磷酸一铵,又称磷酸二氢铵,是一种白色晶体、粉状或颗粒状物,具有一定的吸湿性及良好的热稳定性。肥料用磷酸一铵可做种肥和基肥,也可用作复合肥(复混肥)产品的原料。消防用磷酸一铵是指用于生产ABC干粉灭火剂的粉状、晶体状磷酸一铵。 (2)磷酸二铵(DAP),又称磷酸氢二铵,是含氮、磷两种营养成分的复合肥,呈灰白色或深灰色颗粒。磷酸二铵是重要的高浓度氮磷复合肥料,可用作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及果树的基肥,也可作为追肥,对粮食作物和其他经济作物有明显的增产作用。 3. 复合肥 通过化学合成或物理混合工艺制成,同时含有作物必需的氮(N)、磷(P)、钾(K)三种主要营养元素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学肥料,是农业生产中核心的肥料类型之一。形态以颗粒状为主,部分为粉剂或液体,具有养分均衡、施用便捷、肥效稳定等显著优势,适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果树及蔬菜等几乎所有农作物,在农业生产中承担基肥与部分追肥功能,对提升作物产量、优化农产品品质、保障粮食安全具有关键作用。 4. 烧碱 烧碱学名氢氧化钠(NaOH),具有强碱性,强腐蚀性,主要用于氧化铝、印染、造纸、冶炼、化纤、新能源前驱体、环保处理、日用化工等领域。 5. 聚氯乙烯(PVC) 聚氯乙烯(PVC)是一种热塑性树脂,由于它具有优良的耐化学腐蚀性、电绝缘性、阻燃性、质轻、强度高且易加工、成本又低,因而PVC制品广泛用于工业、农业、建筑、电子电气以及人们生活中的各个领域。PVC硬质制品可代替金属制成各种工业型材、门窗、管道、阀门、绝缘板及防腐材料等,还可作收音机、电话、电视机、蓄电池外壳及家具、玩具等。PVC软质品可制成薄膜、雨披、台布、包装材料及农用薄膜,还可制成人造革、电线、电缆的绝缘层。 6. 煤炭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宜化矿业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采出的煤炭属于不粘煤,可作为优质的动力、化工用煤,主要用于发电、供热、化工原料、冶金等用途。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上述财务指标与公司已披露的第一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的差异系同控合并追溯调整所致。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维持AA+主体信用评级,未发生评级调整情况。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资本实业深度融合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 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 2025年5月19日,公司收到宜昌市国资委《关于湖北宜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批复》(宜市国资产权〔2025〕6号),宜昌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宜化集团持有的宜昌新发投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5年6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本次交易涉及购买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取得宜昌新发投及新疆宜化控制权,合计持有新疆宜化股权比例由35.597%上升至75%,公司已按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向宜化集团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一期款项。 202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8,373,737.05元,该收益由公司享有。 2026年1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对价支付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完成剩余款项及对应利息,本次交易对价已全部支付完毕。 2.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1)完成预留授予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6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4.02元/股的价格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601.25万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7月18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601.25万股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持续开展回购注销 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离职、工作变动等情形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由公司以授予价格4.22元/股进行回购注销。2025年2月7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2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年4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手续。 2025年7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7人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有11人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由公司以授予价格4.02元/股进行回购注销。2025年8月14日,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8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前述回购注销手续。 2026年1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工作变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0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有15人因离职等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02元/股进行回购注销。2026年2月9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年2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6年4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手续。 3.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2025年5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关于增持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为提振资本市场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湖北宜化股价稳定和广大股东利益,促进湖北宜化高质量发展,宜化集团计划自2025年5月19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2亿元,不超过4亿元。 2025年8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宜化集团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503,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7%,增持股份金额为11,982.53万元。 2025年9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宜化集团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499,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5%。本次增持后,宜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239,826,04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2.03%,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2025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宜化集团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02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增持股份金额为21,107.97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宜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41,184,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6%。 4.发行永续中期票据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及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满足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永续中期票据。 2025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永续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131号),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25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中期票据简称为25宜化化工MTN001(科创债),债券代码为102585227.IB,本期实际发行总额为8亿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债券期限为3+N,发行利率为2.83%,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5日到账。 5.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贯彻公司转型升级战略,满足主业发展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用于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5万吨/年磷酸二氢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2025年11月28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获得宜昌市国资委《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宜市国资产权〔2025〕11号),原则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269号),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决定予以受理。 2026年1月1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03号),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 2026年1月30日、2026年4月18日、2026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持续优化资源配置 1.对磷化工公司增资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磷化工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并优化其资本结构,同意以自有资金对磷化工公司增资20,000万元。 2025年2月21日,磷化工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办理完毕,磷化工公司注册资本由66,000万元变更为86,000万元。 2.吸收合并新宜化工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新宜化工。 3.公开挂牌转让联海煤业1.718%股权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1.718%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同意全资子公司内蒙宜化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1.718%股权,挂牌转让底价为22,160万元。 2025年8月1日,公司与汇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湖北省参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交易价格为挂牌底价22,160万元。 2025年8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1.718%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价款22,160万元,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内蒙宜化不再持有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股权。 4.出售部分存量资产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本部、宜化肥业、太平洋化工、宜都分公司及科技研发公司拟将位于宜昌旧厂区的部分机器设备及废旧装置等分别协议转让给宜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截至2025年7月31日,前述交易已全部履行完毕。 5.优化调整部分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股权结构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同意宜化肥业将持有的松滋肥业51%股权、邦普宜化新材料35%股权按账面净值无偿划转至公司名下。 2025年12月,本次划转事项相关的工商登记工作已全部办理完毕,公司直接持有松滋肥业51%股权及邦普宜化新材料35%股权,公司在接收前述股权的同时,收回对宜化肥业的投资158,094.03万元,宜化肥业注册资本由168,096.93万元减少至10,002.90万元。 6.对环保科技公司增资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湖北宜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推动磷石膏治理向产业化、高端化转型,同意公司与宜化集团对环保科技公司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共计21,078.43万元。 2025年11月10日,环保科技公司工商登记工作办理完毕,环保科技公司注册资本由3,921.57万元变更为25,000万元。 7.宜化集团对内蒙宜化、青海宜化、磷化工公司增资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对部分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整体负债水平,保障有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对内蒙宜化增资45,428.57万元、对青海宜化增资34,634.90万元、对磷化工公司增资19,936.53万元,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值。 2025年11月,与本次增资事项相关的工商登记工作已全部办理完毕,内蒙宜化注册资本变更为142,857.14万元,公司对内蒙宜化持股比例变更为70%;青海宜化注册资本变更为114,285.71万元,公司对青海宜化持股比例变更为69.3%,内蒙宜化对青海宜化持股比例变更为0.7%;磷化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8,359.37万元,公司对磷化工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87.43%。 (三)优化公司治理 1.完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 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七届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其他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2026年2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长,选举产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包括: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完成高级管理人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2个治理制度,新增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制度条款,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部分职权。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决议生效条件、权利与义务,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程序等内容。 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等4个治理制度,新增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四)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完成本部及部分子公司旧厂区停产搬迁 公司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本部、宜化肥业、太平洋化工、宜都分公司搬迁工作,并以落实沿江1公里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为契机,将宜化肥业具备的66万吨/年磷酸二铵产能、公司本部具备的10万吨/年保险粉产能和10万吨/年烧碱产能、宜都分公司具备的5万吨/年烧碱产能和4万吨/年季戊四醇产能等相关产能置换至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加快建设技术密集度高、生态经济效益显著、资源集约利用的现代化工产业集群。 2.年产20万吨精制磷酸、65万吨磷铵项目部分投产 报告期内,磷化工公司部分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安全顺利投产,30万吨/年磷酸二铵、30万吨/年粉状磷酸一铵、10万吨/年氨酸复合肥、20万吨/年硫基复合肥、10万吨/年高档阻燃剂等产品已满负荷生产,有助于扩大公司磷化工产品规模,调整磷化工产品结构,完善磷化工产业布局。 3.年产40万吨磷铵、20万吨硫基复合肥项目投产 2025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年产40万吨磷铵、20万吨硫基复合肥项目投产的公告》,楚星生态科技公司利用从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受让的40万吨/年磷酸二铵产能,已在湖北宜都化工园区建成80万吨/年硫酸装置、35万吨/年湿法磷酸装置、40万吨/年磷酸二铵装置、2*10万吨/年硫基复合肥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并安全顺利投产,磷酸二铵、硫基复合肥等产品已满负荷生产。 4.年产20万吨烧碱项目投产 2025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年产20万吨烧碱项目投产的公告》,新能源公司年产20万吨烧碱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安全顺利投产,烧碱产品已满负荷生产,有助于推动公司氯碱化工产业升级。 5.投资建设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 2025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投资建设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的公告》,为推动磷化工产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方向发展,楚星生态科技公司投资建设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主要产品有10万吨/年精制磷酸、5万吨/年高档阻燃剂、20万吨/年多功能复混肥,预计项目总投资约22.33亿元,预计建设期约18个月。 6.年产4万吨季戊四醇项目投产 2026年3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年产4万吨季戊四醇项目投产的公告》,精细化工公司年产4万吨季戊四醇项目的生产装置和配套设施安全顺利投产,季戊四醇产品已满负荷生产,有效推动公司精细化工产品结构优化调整。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积极履行承诺 1.宜化集团《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新疆宜化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新疆宜化之间的同业竞争已消除,宜化集团于2024年1月针对新疆宜化存在同业竞争事项出具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2.宜昌市国资委《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新疆宜化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关停,40万吨/年磷酸二铵产能已转让给楚星生态科技公司。公司与新疆宜化、大江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已消除。宜昌市国资委于2023年7月18日针对新疆宜化、大江集团存在同业竞争事项出具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4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审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3.议案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表决。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443000,传真号码:0717-8868081。 2. 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5日8:30-11:30及14:00-17:00。 3. 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4.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 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邮政编码:443000 电话号码:0717-8868081 传真号码:0717-8868081 电子邮箱:hbyh@hbyihua.cn 联系人姓名:李玉涵、李明亮 6.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2”,投票简称为“宜化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及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自签发日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3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的指导思想,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披露《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后,持续深入开展以下行动: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1. 聚焦化工主业核心赛道,践行产业升级战略。报告期内圆满完成沿江1公里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在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和宜都化工园区集中布局,建成现代化工产业集群,巩固产业规模经济优势,推动磷化工、精细化工产业提质增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其中,年产20万吨精制磷酸及65万吨磷铵、40万吨磷铵及20万吨硫基复合肥、20万吨烧碱、4万吨季戊四醇等重大项目已分批实现安全顺利投产。同时抢抓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机遇,持续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传统产业发展动能不断增强。 2. 践行产业链协同发展战略,优化业务布局。公司依托磷、氟、煤、氯等基础化工产能、成本、人才优势,持续推进与邦普、史丹利、多氟多等行业龙头企业的合作项目建设,目前,公司参股的邦普宜化30万吨/年磷酸铁、20万吨/年硫酸镍项目、史丹利宜化新材料一期40万吨/年粉铵、5万吨/年工铵、10万吨/年精制磷酸项目已顺利投产,公司控股的氟化工公司2*3万吨/年无水氟化氢一期项目及参股的氟硅宜成磷肥副产氟资源综合利用及产业链延伸项目(一期)进展顺利,着力提升产业链韧性。 3. 践行资本与实业双轮驱动战略,优化资产结构。前次募投项目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促成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顺利建成,持续保障原材料供应,进一步降低公司综合成本。报告期内高效推进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所持新疆宜化股权从39.403%上升至75%,新疆宜化及新疆宜化矿业均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有效消除公司与新疆宜化同业竞争问题,新增煤炭开采业务,加强资源保障,扩大尿素、聚氯乙烯、烧碱产能规模,大幅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4.落实“做强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要求,积极应对周期性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统筹开拓国内及国际市场,抢抓磷铵产品市场行情,重点研究细分领域政策动态,以市场为导向开发系统化解决方案,不断提升高端市场占有率及产品盈利能力。 5. 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公司秉承“绿色发展、安全为先”的理念,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守牢安全环保底线。锚定节能减排“双碳”目标,扎实推进绿色低碳三年行动,通过不断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加大环保相关投入、实施装置环保改造等措施,持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新宜化工合成氨、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磷酸二铵入选行业重点产品能效“领跑者”。 二、持续变革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1. 公司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提升创新能力、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建设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持续构筑“研发-转化-产业化”的创新生态,组建产业研究院,统筹技术创新资源;启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聚焦“卡脖子”技术难题开展攻关;优化人才激励机制、保持科研团队稳定;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全面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新材料高值化应用、化工过程强化等方向的研发;加速技术成果转化及应用,专利数量提升至530余项,多项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成功研发多项新产品,通过技术突破和生产要素创新配置提升公司运营效能。 2. 公司大力推进智能制造,深入落实“智慧宜化”的战略部署,构建多家智能工厂平台,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深入推进智能矿山建设,青海宜化获评青海省先进级智能工厂,提升生产工艺全流程的自动化、数字化、可视化、透明化,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 三、优化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1. 增强公司治理主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规定,积极跟踪监管动态,结合企业治理实际,及时落实监事会改革相关要求,优化公司治理体系,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精简治理层级,构建更为高效、专业的监督机制,为深化国企改革、推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基础。 2. 有序健全内部治理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2项治理制度,新增《舆情管理制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制度条款,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3. 建立完善常态化培训机制,持续组织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开展合规培训,累计培训25场次、293人次,及时掌握合规要求、资本市场动态及监管警示案例,持续提升管理层的治理能力,护航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回应投资者诉求 1. 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采取图文简报的可视化形式,对公告进行解读,提高披露文件可读性。获评深市上市公司2024-2025年信息披露工作最高级别“A级”评价及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2025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2. 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报告期内凭借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履行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持续努力与显著成效,ESG评级获得国内多家主流评级机构跨级上调至A级以上,ESG表现不断提升。 3.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拓展沟通渠道,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构建与投资者间的良性互动体系,传播企业内在价值,深化投资者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等官方发声渠道,主动提升市场曝光度。建立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通过投资者电话热线、投资者邮箱主动、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应。报告期内,公司多次开展北京、上海、深圳、香港四地反路演,积极接待机构现场调研和线上沟通路演,提升公司信息传播的可及性。实时监控公司舆情,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公司股票交易的舆情及时响应,主动发声,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 4.重视资本市场品牌建设。2025年,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年度案例征集活动中,公司获评“2025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2025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2025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案例”;在人民日报下属全景网主办的“第六届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全国性评选活动中,公司荣获“杰出IR团队”;在中国证券报“上市公司金牛奖”评选中,公司荣获“金信披奖”;在上海证券报“上证鹰·金质量”评选中,公司荣获“并购重组奖”;在中诚信绿金“青绿奖”评选中,公司荣获“ESG创新实践奖”。 五、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1. 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2025年2月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公司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积极提升回报水平。公司结合资金使用安排和经营发展需要,合理提高分红率,2025年6月通过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17亿元(含税),近3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45亿元,占同期年均归母净利润的59.22%。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计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27,189.62万元(含税),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63%。公司近3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2,691.55万元(含税),占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9.59%;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自公司披露“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来,公司致力于通过稳健经营不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通过增加分红频次和提高分红比例,持续为股东创造长期投资价值,有效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2. 控股股东积极增持。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于近两年分别通过二级市场、定增认购等方式实施完成四轮增持,合计增持9.22亿元,累计增持87,858,255股,持股比例提升至22.16%,有效传递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 3. 2025年7月公司完成142名激励对象共601.2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700余名核心骨干与企业中长期发展深度捆绑。针对26名激励对象离职、工作变动及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情形,完成67.8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有效促进企业的内生增长与外部价值评价的统一。 未来,公司将持续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不断优化经营,加快培育新动能,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成一流企业,以透明的公司治理、稳定的股东回报,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2证券简称:湖北宜化公告编号:2026-03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财务概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1,444,539,489.1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08,587,873.83元。母公司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843,736,897.22元,2025年实现净利润为137,404,269.83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66,850.00元后,减去2025年分红减少未分配利润216,501,942.40元,2025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61,972,374.65元。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85,423,509.4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85,423,509.42元。 (二)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产业转型升级资金支出安排,在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未来可持续发展原则基础上,拟订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88,248,412股,以扣减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663,700股后的股本1,087,584,71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71,896,178.00元(含税),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63%。公司近3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26,915,468.24元(含税),占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9.59%。 (三)预案调整原则 在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实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8.1条第(九)项规定,本预案上述指标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目前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根据“十五五”规划总体部署,2026年将加快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巩固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需做好相应资金储备。本预案与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顺利推进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利润分配的政策及规划。 四、备查文件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3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部分应付款项进行了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66,738,813.91元,具体明细如下: ■ (三)会计处理过程和会计处理依据 1. 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 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本次核销情况 (一)核销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公司对由于主体注销、破产及长期挂账等原因,导致部分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进行核销。 (二)核销的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5年度核销应付款项81,843,260.06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12%。 (三)往来核销的依据 公司对供应商往来进行清理核查,因部分往来单位已注销、破产或长期挂账造成需要支付的可能性极低,经内部审批后予以核销。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66,738,813.91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721,256.18元。本次核销应付款项81,843,260.06元,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64,080.66元。两者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857,175.52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2.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3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在担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审计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相关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情况 立信事务所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事务所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事务所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洪勇 李洪勇先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000966长源电力、300557理工光科、300517海波重科、600681百川能源、300567精测电子)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刚 陈刚先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300517海波重科、000966长源电力、300557理工光科)审计报告。 (3)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龙勇 龙勇先生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18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002601龙佰集团、002365永安药业、300938信测标准、688038中科通达、300041回天新材、002971和远气体、300517海波重科等公司复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为: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依据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32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22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99万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6年度超过约定审计范围内的新增法人主体,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新增部分的实际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重点核查其基本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并对其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和履职能力,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建议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相关说明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3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授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况 为保障公司稳健运营,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日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新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的综合授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32 (下转B198)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