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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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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股东中,Enlighten Fame Limited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FANCY MERIT LIMITED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41,270万元。
  10.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注册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张湾街柏林横街4号,注册资本55,4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程安科。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房地产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建材销售;房屋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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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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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股东中,中粮地产(武汉)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另一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39,124万元。
  11.沈阳和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和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36-3号434室,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丽娟。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营销策划等。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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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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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股东中,大悦城控股集团东北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阳和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35,356万元。
  12.北京新润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新润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注册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73号院1号楼五层18,注册资本2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唐浩。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设计、食品销售、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酒店管理、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咨询、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出租商业用房、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日常用品销售等。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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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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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润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企业北京德冠置业有限公司投资的项目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上同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公司的实际控制方,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上同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合计80%的股权,北京德冠置业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20%的股权。
  北京新润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33,000万元。
  13.北京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注册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西路9号院5号楼、88幢,注册资本2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恒军,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酒类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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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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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股东中,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32,667万元。
  14.嘉兴市秀鑫置业有限公司
  嘉兴市秀鑫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富港大楼5楼501,注册资本28,52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航,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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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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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股东嘉兴市秀悦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嘉兴市秀悦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嘉兴市秀鑫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32,285万元。
  15.天津润粮置业有限公司
  天津润粮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注册地点为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龙门东道与朝阳路交口辰美佳苑东侧底商配建6门,注册资本123,529.4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海鸥,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代收水电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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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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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股东中,北京鹏源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天津润粮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21,864万元。
  16.北京正德丰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正德丰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注册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顺黄路77号2层220室,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关忠清,主营业务为: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停车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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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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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股东中,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北京辉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5.4958%股权,合计持有该公司24.9958%股权。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正德丰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19,997万元。
  (二)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
  1.西安国际陆港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西安国际陆港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是公司项目公司西安国际陆港文汇置业有限公司、西安国际陆港文盛置业有限公司、西安国际陆港文兴置业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注册地点西安国际港务区秦汉大道99号西安港港航大厦401-1室,注册资本3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殷兆。经营范围:全运村的建设与开发;西安港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的开发;城乡统筹、城镇化建设、安置房建设、工程代建、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除木材)、五金交电、普通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金属材料、体育用品、健身器材、服装服饰、针纺织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及配件、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工艺礼品的销售;体育器材租赁与维修;文化演艺、体育赛事活动策划、组织、举办与运营;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票务代理及销售;商务咨询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体育产业投资及企业管理。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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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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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国际陆港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29,802万元。
  2.陕西金源创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金源创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项目公司陕西鼎安置业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8年8月8日,注册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火炬路41号企图时代大厦九层10902室,注册资本1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鹏,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咨询;旅游信息咨询;天然气项目信息咨询;房地产项目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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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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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金源创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9,800万元。
  3.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
  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是南昌嘉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5年5月18日,注册地点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翔云一路95号运通中心604B单元之八十五,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伟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物业管理;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房屋建筑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工程准备活动(不含爆破);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不含爆破);其他未列明土木工程建筑(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五金零售;涂料零售;卫生洁具零售;木质装饰材料零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建材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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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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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27,930万元。
  4.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是义乌印悦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义乌浙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上级母公司,为股东指定的相关方,其注册日期为1995年1月6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10楼,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耿忠强,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等。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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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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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9,800万元。
  5.保利(四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保利(四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成都天府新区广都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注册时间为2007年8月22日,注册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领事馆路7号1栋1单元25楼2505号,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鲁。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土地整治服务;住房租赁;房屋拆迁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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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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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利(四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28,274.4万元。
  6.中铁房地产集团西南有限公司
  中铁房地产集团西南有限公司是成都樾林置业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0年6月3日,注册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二段298号1幢2层201号,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崔跃峰,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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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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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铁房地产集团西南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3,430万元。
  7.重庆睿昇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睿昇置业有限公司是重庆鹏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1996年5月8日,注册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创富路3号(自主承诺),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瞿晓东,主营业务为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餐饮服务;普通货运;园林绿化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屋拆迁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停车场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房地产综合开发、销售、租赁(凭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资质证书经营);利用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园林绿化施工;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资质证书执业);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土地整治;受政府委托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科技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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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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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睿昇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0万元。
  8.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是重庆悦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04年12月27日,注册地点为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园留云路1号,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海波,主营业务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住宿;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儿配方乳粉)零售;茶座(限酒店管理分公司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利用自有资金从事项目投资;酒店管理;会议服务;洗衣服务;票务代理;婚庆礼仪服务;商务咨询;房屋租赁;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执业);物业管理(凭资质证执业);房地产开发(壹级)(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停车场管理。(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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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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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31,153万元。
  9.武汉裕隆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裕隆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项目公司武汉裕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8年8月3日,注册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道阳大公路205号孔雀城航天府·滨江苑D5栋1层(1)商,注册资本10,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吕宝军,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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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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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裕隆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上一年度末,项目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27,500万元。
  10.苏州恒泰商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恒泰商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永悦房地产开发(苏州)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8年11月6日,注册地位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翠薇街9号月亮湾国际商务中心1幢502室,注册资本3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意楠。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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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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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恒泰商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20,000万元。
  11.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是项目公司沈阳市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沈阳业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是项目公司沈阳和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沈阳业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公司注册日期为1995年3月28日,注册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118号,注册资本103,18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蒋杰,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壹级(凭资质证执业);物业管理(凭资质证执业);房屋出租;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法律咨询;工程信息咨询;工程招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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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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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16,700万元。
  12.辽宁保利实业有限公司
  辽宁保利实业有限公司是项目公司沈阳和悦投资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3年1月18日,注册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红椿路48号,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祥海,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等。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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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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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保利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15,680万元。
  13.杭州燚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燚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是杭州疆悦置业有限公司的原股东(2025年7月8日杭州疆悦置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由杭州燚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其母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其注册日期为2016年2月26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越秀星汇中心1(1幢201-1),注册资本1,006.72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詹瑞林,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金融),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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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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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燚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25,774万元。
  14.深圳市锦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锦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是南京卓泓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1年11月16日,注册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注册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1号楼6501室,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昊,主营业务为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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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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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锦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15,075万元。
  15.南京正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正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南京卓泓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8年1月22日,注册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619号,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宝银,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商业管理。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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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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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正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14,850万元。
  三、提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计划安排,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年利率参照市场情况确定,公司将于财务资助实际发生时与上述对象签订具体协议,约定被资助对象应当遵守的条件、资助金额、资助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部分财务资助额度为对存续的资助金额进行审议。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司将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偿债能力、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合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能够保证在建项目的融资需求,确保项目运营的顺利推进,同时提高部分合作项目冗余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房地产业务正常经营需要,符合行业惯例。本次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合作项目各方股东原则上按照权益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有助于提高部分合作项目冗余资金的使用效率。财务资助行为公平合理,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日常经营管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67.98亿元,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63.3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47.07%)。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6-009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234,874,057.24元,加上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72,233,924.72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223,392.47元,本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89,884,589.49元。
  本年度合并报表层面年初未分配利润-2,855,683,241.81元,加上本年度合并报表层面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2,350,270,677.56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223,392.47元,本年度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23,177,311.84元。
  鉴于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层面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行业整体情况以及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5年度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出租及管理住宅、商用物业,经营业态涵盖住宅、商业地产及部分产业地产。
  房地产行业方面,2025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呈现筑底修复态势,供需两端均走弱,年内在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目标下,提振供需两端市场信心的政策不断落地。展望2026年,行业历经四年深度调整,核心指标降幅收窄,去库存稳步推进,整体步入筑底阶段。政策重心全面转向构建房地产新发展模式,重点聚焦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及“好房子”建设,行业发展逐步从“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变。
  2、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
  2026年中央层面明确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控方向,提出要从房地产市场供需两端发力,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公司全力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聚焦调结构、去库存、化风险等策略,提升经营活动现金流,同时坚持深耕策略、收敛聚焦,制定差异化投资策略,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土地储备,获取高质量、高回报、高安全边际的优质项目,为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按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口径孰低原则)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其他重大支出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层面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
  4、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及建设、偿还债务、日常运营以及拓展新项目,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6-01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司已对前三季度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07,908.98万元,该部分减值准备已包含在上述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中。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的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已完工的开发产品,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售价减去相关费用及税金后确定,对于在建的开发成本,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售价减去估计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相关费用和税金后确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报告期内,房地产政策持续宽松,但市场仍处于筑底阶段。为应对市场变化,公司积极调整量价策略,位于深圳、义乌、眉山等城市的项目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参照目前市场参考价格和项目的实际销售情况,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公司针对部分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1,914.65万元,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选取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公司本年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28,153.13万元。
  (三)坏账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并在组合基础上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对应收款项进行了相应减值测试,本年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9,693.49万元。其中,对应收账款按账龄或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2,059.73万元;其他应收款按照“三阶段”模型共计提坏账准备17,594.21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按照“三阶段”模型共计提坏账准备39.5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5,454.27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95,454.27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充足,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6-008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董事董保芸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委托董事王国新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长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及履行董事会授权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2025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关于审议《2026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关于审议《2025年合规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十一、关于审议《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经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议《2026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关于审议2026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需向金融机构申请多笔贷款用于发展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授信额度,并在公司累计贷款余额不高于公司当期总资产70%比例范围内向金融机构申请发放贷款,授信期限及各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本次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十四、关于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董保芸、王国新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十五、关于审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管理规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经战略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六、关于审议《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经战略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七、关于审议《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25年12月31日)》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25年12月31日)》。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关联董事董保芸、王国新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十八、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十九、关于审议《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关于审议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及2025年度薪酬执行结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时间长短计算并予以发放。
  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结果详见《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全体董事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及2025年度薪酬执行结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目标责任书及年度业绩考核得分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时间长短计算并予以发放。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结果详见《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姚长林、吴立鹏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二十二、关于审议《2025年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二十三、关于2026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关于2026年度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关于2026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了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保障及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范围内一次或多次申报发行境内外各类债务类融资产品。为提高债务类融资产品发行效率,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包括且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全权处理债务类融资产品决策、中介机构选聘、申请、发行、上市等阶段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报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1、发行规模:各类债务类融资产品总规模合计不超过400亿元。
  2、发行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离岸人民币债券、境外外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PP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票据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公司及子公司可作为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发起机构、原始权益人、增信义务人等进行上述债务类融资。
  3、发行时间: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
  4、发行方式: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确定。
  5、发行利率: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确定。
  6、期限与品种:对于债务类融资产品中的非永续类产品为不超过21年(含21年),对于永续类债券授权总经理决定。产品的规模、期限、利率、发行方式等相关发行条款需遵守相关规则的规定。
  7、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等用途。授权总经理于申请及发行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8、增信安排:可在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产品或参与的供应链金融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或资产支持票据的项目中,为项目涉及的公司控股或参股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债务加入或其他增信措施。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及产品需求确定。
  (二)授权事项
  1、在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申报发行的债务类融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离岸人民币债券、境外外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PP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票据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2、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的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务类融资金额、利率、期限、增信措施安排、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配售安排等。
  4、在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产品或参与的供应链金融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或资产支持票据的项目中,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决定为项目涉及的公司控股或参股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债务加入或其他增信措施。
  5、根据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实际需要,委任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评估机构、现金流预测机构、绿色认证机构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登记、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债务类融资产品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6、办理与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相关的其他事项。
  7、授权有效期: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如果总经理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申报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八、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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