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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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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除前述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外,洪都航空:
  (1)资产负债表部分报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如下:
  ■
  (2)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部分报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如下: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卫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訢
  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卫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訢
  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卫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訢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6-014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邓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邓峰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邓峰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邓峰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截至目前,邓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邓峰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长期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对邓峰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育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胡育清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91-87667867
  传真:0791-87669999
  电子邮箱:huyuqing618@163.com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
  胡育清先生个人简历
  胡育清:男,1976年6月出生,先后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保密处副处长,江西洪都商用飞机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兼人力资源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部长,党委副书记、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6-010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书面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参会的董事人数以及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卫华先生、林东先生、刘卓先生、饶国辉先生、张峣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交易董事对该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洪都航空城会议中心(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航空城大道洪都集团南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9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6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议案1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6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和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
  以上人员请于2026年5月19日上午9:00一下午16: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三)联系部门: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30095
  联系电话:(0791)87669749
  传真:(0791)87669999
  联系人:严迅武、熊楚墨。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6-013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集科研、生产和维修服务保障为一体的大型航空装备制造企业,是我国教练机主要研制基地。公司始终践行“航空报国”初心,担当“航空强国”使命,致力于打造世界领先水平的飞行训练集成系统供应商。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航空制造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作为国内教练机主要研制基地,拥有覆盖初级、中级/基础、高级/同型教练机全谱系产品及地面训练设备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制造能力,能够研制满足不同用户、不同训练需求的各类产品,并且可为客户提供集飞行员训练、地勤人员培训、训练保障为一体的一揽子训练解决方案。公司也是国内重要的防务产品研制生产基地之一,为国防安全提供了可靠的产品支持。
  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航空制造主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深化新一轮国企改革为牵引,锐意进取、提质增效,推动企业经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力推动公司经营质量的提升。
  二、努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创新型航空高科技企业
  公司将继续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核心,以 “十五五”规划为纲领,加速推进科技创新、技术突破和产品研发;充分发挥“厂所一体”的研发机制优势,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构建高质量科技创新生态;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努力在关键领域、关键技术环节取得突破,开展航空高科技前沿技术布局与研究;牢固树立“高质量、高效益、低成本、可持续发展”理念,全方位控制产品研发成本,全力推进和保障产品研发进度及质量,以产品研发切实推动先进科技向新质生产力转化,打造创新型航空高科技企业。
  三、完善公司治理,持续促进规范运作
  (一)健全决策机制,加强合规管理水平
  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市值管理体系,通过完善公司相关制度建设,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强化依法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合规管理和内控水平。
  (二)持续完善管理,筑牢风险管理防线
  切实开展内控合规建设工作,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提升风险防控理念,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强化财务与资金管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持续提升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前风险评估能力,着力构建内控合规管理长效流程,有效推进依法合规治理走深走实,切实筑牢重大风险管理防线,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合规自律意识
  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加强“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持续组织“关键少数”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西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定期传递法规速递和监管动态等信息,不断提升其自律意识,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
  五、共享发展成果,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坚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积极回应股东利益诉求;持续统筹好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在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同时,让股东切实感受公司改革发展成果,为稳市场、强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六、推进市值管理,全面加强投关工作
  (一)构建内外协同机制,释放市值管理效能
  充分发挥公司市值管理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持续开展并加强市值管理各项工作。建立跨部门市值管理协同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战略规划、计划财务、企业管理、文化宣传、科研生产、资本运作与证券法务等相关部门的协同;外部建立跨主体市值管理协同机制,加强与航空工业、重要股东、证券监管部门、中介机构、机构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的战略协同,构建合规运营与长效合作共赢机制。
  (二)巩固信披工作基础,优化信息披露内容
  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科学合理推进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加强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在合规的基础上保证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强化关键信息披露,减少冗余信息披露,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
  (三)加大投关工作强度,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继续加大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强度,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持续通过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专线等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通过适时接待投资者调研、参加行业策略会等多样化、多渠道的沟通交流活动,传递公司投资价值,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七、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而作出,其中涉及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本行动方案未来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6-016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准则解释第19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6-012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制定并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将公司2025年度该行动方案的具体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耕主业经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之年,也是航空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强基固本、守正创新,系统集成、开放协同的工作基调,全力推动科研生产经营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奋力书写强国强军事业的新篇章。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4,912.68万元,同比增长41.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3,739.35万元,同比增长42.44%。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创历史新高。
  公司生产高级教练机参加首都“九三阅兵”,米秒不差飞越天安门广场,光荣接受党和人民检阅;L15高教机跨国转场交付并惊艳亮相国际航展,彰显了中国航空工业科技与品牌实力;初教-6飞机参加北京、珠海、南昌、沈阳等多次航展或开放日活动,并进行精彩编队飞行表演。
  公司核心领域研制生产能力持续增强。上游供应链情况不断改善,为航空产品常态化批量生产交付奠定基础;围绕“精益+数智”理念,大力推进产线及工序优化,产品产能显著提升;多个新型号项目研制及竞标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为公司“十五五”发展提供坚实储备和内生动力。
  公司不断强化使命担当,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型号科学管理,科技创新体系有力夯实,打造研发及工艺技术创新平台,支撑核心领域前沿技术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自主立项多个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核心关键技术不断突破,深入实施,创新成果持续涌现。
  公司民用航空及低空经济领域持续发力。民用初教六飞机继续拓展国内市场;全力支撑大飞机项目,参股公司洪都商飞C919项目产品交付再创新高。
  公司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聚焦制造工艺低碳革新,实现生产过程和场所节能降碳,节能减排效果显著。
  二、完善治理结构,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推动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2025年,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最新要求,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取消了监事、监事会的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年共召开3次股东会、7次董事会、4次监事会,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关联交易、修订公司章程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履行了审议程序。
  2025年,公司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持续强化其在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支撑作用。全年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1次独董专门会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公司在 2025 年持续深化内控合规建设,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牢固树立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加大重点领域风险监测与预警力度,强化财务与资金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经营风险,持续提升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前风险评估能力,着力构建全流程、常态化内控合规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深入推进依法合规治理,切实筑牢稳健经营风险防线,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激发人才活力,打造高素质航空铁军
  2025年,公司持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并提供相应激励配套政策。公司强化技能人才创新激励,坚持创新者多得的分配导向,建立技能人才按照创新要素参与创新激励分配机制,实施多元化激励方式,构建多层次、个性化激励创新体系。公司不断优化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完善薪酬激励机制,以优质高效准时完成计划为导向,强化目标达成与薪酬直接挂钩,实现产出、效益、效率指标与绩效奖金包的同向联动,切实提升了公司企业文化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加强投关管理,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2025年,公司充分发挥市值管理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严格贯彻落实国资委、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航工业集团关于市值管理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系统推进市值管理全链条全局性工作。
  (一)优化信披内容,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025年,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工作机制,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和形式,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可读性。公司连续第5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最高等级)评价。
  (二)强化投关工作,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2025年,公司持续加大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强度: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股东会、接待来访等方式,全方位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定期报告发布后第一时间召开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参加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2025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公司董事、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多次应邀参加相关券商组织的投资者策略会;积极接待投资者调研,全年接待了数十批次、百余位调研人员来公司考察调研。
  五、坚持回馈股东,持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始终秉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的可持续分红理念,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一直保持稳定、可持续、有预期的分红。
  自2000年12月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实施完成25次现金分红。
  2025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219.09万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66%。
  六、严守合规底线,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意识
  2025年,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通过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等多层级多维度对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管理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
  2025年,公司积极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江西证监局和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合规意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公司多次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内部专项培训,持续强化合规经营理念。
  综上,公司 2025 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各项任务全面落地、有效推进、成效显著。公司将始终坚守上市公司使命担当,持续规范运作、强化价值创造,主动传递发展成果,切实维护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压舱石。作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公司始终深刻认识 “提质增效重回报” 工作的长期性、系统性与重要性。未来,公司将持续巩固提升行动成果,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创新驱动、完善治理效能、优化投资者回报,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提质增效各项工作走深走实,全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有效益的发展,以扎实业绩回报股东、服务社会、助力国防军工事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6-011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财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航空工业财务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的存款余额(含外币折算人民币)为 13,823.31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与航空工业财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航空工业财务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的存款余额(含外币折算人民币)为 13,823.31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及经营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航空工业财务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的相关规定,航空工业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航空工业财务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航空工业财务是在原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原贵州航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基础上,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共12家共同出资组建,于2007年4月正式成立。后经四次增资及股权变更,现有注册资金395,138万元人民币,股东单位4家,其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262,93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54%;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11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16%;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4,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4%;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6,550万元,占注册资本1.6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756T
  法定代表人:周春华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81H211000001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航空工业财务的经营范围为下列全部本外币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具体经营范围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批准且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关联方经营情况
  航空工业财务经营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航空工业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双方合作内容
  航空工业财务在其经营范围内,将根据公司及下属的要求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2.贷款服务;
  3.结算服务;
  4.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
  5.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三)服务原则及服务价格
  服务原则:公司及下属企业有权根据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存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服务价格的确定原则:
  1.存款服务:航空工业财务吸收公司及下属企业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存款所提供的挂牌平均利率。
  2.贷款服务:航空工业财务向公司及下属企业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限,应不高于同期航空工业财务向定价影响因素相同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亦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平均利率。
  3.结算服务:航空工业财务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航空工业财务向中航工业集团下属其他成员单位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亦应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航空工业财务向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航空工业财务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确定的费用,亦不高于航空工业财务在商业银行就同类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确定的费用。
  5.关于其他服务:航空工业财务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除符合前述外,航空工业财务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该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航空工业财务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交易限额
  1.《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下属企业向航空工业财务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
  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及下属企业在航空工业财务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航空工业财务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公司及下属企业银行账户;
  2.《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下属企业可循环使用的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用于贷款、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等贷款类金融服务;
  3.《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航空工业财务可根据与公司及下属企业已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情况和信用状况,在前述约定的交易限额内调整具体交易额度。
  (五)航空工业财务承诺
  1.航空工业财务在办理各项业务时,将提供快捷、优质、优惠的服务,并对公司的监督、质询、批评和投诉给予高度重视和迅速妥善的处理。
  2.航空工业财务的业务操作应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内部规章制度以及与公司达成的协议的规定。
  3.航空工业财务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也不会与其订立的其他协议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和)商业利益上的冲突。
  4.发生存款业务期间,航空工业财务应定期向公司提供月报、半年度审阅报告、年报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航空工业财务的年报应当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根据公司需求,为公司提供公司及下属企业与航空工业财务业务往来的相关信息,包括存款、结算、贷款、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数据。
  6.航空工业财务应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航空工业财务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保证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控制资金风险,保障公司及下属企业存放资金的安全;按照公司上市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航空工业财务承诺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负有立即向公司告知的义务,且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
  (1)航空工业财务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21条、第22条、或第23条规定的情形;
  (2)航空工业财务任何一个监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3)航空工业财务发生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发生可能影响航空工业财务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航空工业财务注册资本金50%或者该股东对航空工业财务的出资额的,如影响航空工业财务稳健运行,或出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予以监督指导情形的;
  (6)航空工业财务因违法违规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实施行政处罚或涉嫌犯罪;
  (7)航空工业财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接管;
  (8)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六)协议生效、协议期限与协议变更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1.公司、航空工业财务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公司按《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航空工业财务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卫华先生、林东先生、刘卓先生、饶国辉先生、张峣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交易董事对该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在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了解,认为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航空工业财务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开展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管理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的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我们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四)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是公司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且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该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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