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2026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注册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历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启南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俊霞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历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启南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俊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历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启南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俊霞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6-030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通过邮件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历军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曙光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前置审议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6-031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112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