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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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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会。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26年5月14日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5月14日期间每日上午9:30-下午17: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俭路75号1幢,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俭路75号1幢
  联系人:胡海燕
  联系电话:0576-84161735
  联系传真:0576-84161801
  电子邮件:invest@hxtwheel.com
  邮编:318020
  3、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2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539”,投票简称为“宏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301539 证券简称:宏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二)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606,932.6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8,478,500.7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6,172,540.00元。
  (三)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14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8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四)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4,800,000元人民币,该总额预计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3.6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相关承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四、其他重要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内幕信息知情人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539 证券简称:宏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本议案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因董事(含独立董事)均为关联人,予以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议案适用期限
  独立董事津贴方案: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其他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方案: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 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6万元/年(税前),按月折算后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 发放办法
  1.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予以统一安排。
  五、 其他规定
  1. 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2.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539 证券简称:宏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相关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6.60万元(不含税),2026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539 证券简称:宏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因自身经营业务及拟投资项目需要,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池、建设项目贷款、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含)。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核定额度内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金:11.76亿泰铢
  经营范围:营业有关生产、发展、加工私人汽车及商业用汽车零配件及设备,及各种机械零件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泰瑞工业(泰国)有限公司
  1、名称:泰瑞工业(泰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金:3.94亿泰铢
  3、经营范围:营业有关生产、发展、加工私人汽车及商业用汽车零配件及设备,及各种机械零件
  4、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5、主要财务指标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泰瑞工业尚未完成全部注册登记及开户手续,未有近一年财务数据
  6、被担保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授权期限内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含新设)可在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内互相调剂。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所作年度担保额度的总体安排,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相关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支持其良性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539 证券简称:宏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4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36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648.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720.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4月9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天健验〔2024〕96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为: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1,251.73万元。
  (2)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为85.54万元。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3,035.96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办理。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6年2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节余募集资金为0元。“年产100万件高端锻造汽车铝合金车轮智造工厂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301539 证券简称:宏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及投资金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产品、收益凭证等。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产品、收益凭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以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前提下进行的,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539 证券简称:宏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相关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及冲回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5年度计提的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8,604,034.95元,各项减值准备的具体明细如下(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应收非大型银行承兑汇票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按照相应的应收账款持续计算账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未到期质保金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合同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及冲回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总额8,604,034.95元。
  特此公告。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539 证券简称:宏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泰瑞工业(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工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泰瑞工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资子公司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及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全资子公司泰瑞工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贷款25,200万元,借款期限7年,借款用途具体为在泰国投资建设轮毂生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8日披露的《关于投资新建轮毂生产项目的公告》(2026-002)。
  为支持泰瑞工业经营发展,公司同意为泰瑞工业本次申请银行贷款25,200万元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追加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台州市黄岩区江口的工业厂房抵押。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与银行初步协商后指定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协议为准。为提高本次担保业务的办理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与相关方协商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订相关协议及必要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泰瑞工业(泰国)有限公司
  1、名称:泰瑞工业(泰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金:3.94亿泰铢
  3、经营范围:营业有关生产、发展、加工私人汽车及商业用汽车零配件及设备,及各种机械零件
  4、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5、主要财务指标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泰瑞工业尚未完成全部注册登记及开户手续,未有近一年财务数据
  6、被担保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担保协议。针对尚未签订的担保协议,公司董事长将与相关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并签订相关协议及必要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泰瑞工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享有100%控制权,其申请贷款额度是为了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及资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539 证券简称:宏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品种及工具:仅限于公司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等。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 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止。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等。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审核并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单一业务出具董事会决议;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
  (五)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实际经营需要,以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为依托,以风险管理为目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该事项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保荐人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等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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