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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8,034,59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652,426股,以146,382,166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276,433.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复洁科技是一家专注于污泥等物料脱水干化与固液分离、恶臭污染物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净化、节能降碳技术、双碳综合服务与清洁能源先进技术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成立于2011年,总部位于上海。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站)提供污泥脱水干化及废气净化技术装备及服务,集节能低碳高端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集成、安装与运维服务为一体;同时,公司在节能低碳先进技术和高端装备研发应用的基础上,将产业链延伸至双碳综合服务和绿色清洁能源领域,积极打造绿色低碳业务矩阵。 近年来,复洁科技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做强做优主业,以“加快节能低碳高端装备领域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为发展方向,围绕绿色低碳前沿应用场景,持续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化落地。经过多年持续积累,为更精准地反映公司业务实质和未来战略发展方向,2025年公司名称与证券简称正式更名为“复洁科技”,进一步聚焦绿色低碳科技赛道,标志着公司战略重心从先进传统环保装备制造迈向节能低碳高端装备与综合解决方案提供的新阶段。 面向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国家重大战略为引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污水污泥资源化能源化+双碳综合服务+绿色清洁能源”三大产业主线,深度融合节能、减排、降碳、扩绿、循环利用等方面,推进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上海特色和水务、环境特色”的节能降碳新技术和新装备等相关项目的落地实施,不断提升先进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的供给与服务水平。同时,公司依托已有的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部级创新平台,以及与国家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知名高校共建的各类联合创新平台,将持续通过先进技术创新推动污水厂、垃圾厂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向能源资源工厂转型,实现污水、污泥、垃圾等废弃物向绿色清洁能源高效转化,促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绿色低碳转型与“美丽中国”建设注入复洁的科技力量。 /公司主营业务如图所示 ■ 1.高端固液分离装备 高端固液分离装备(含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装备)主要针对污泥等难处理的物料以及要求滤饼含水率低的物料进行固液分离,将物料含水率由90-99%一次性大幅降至30%以下(并可在10-60%之间灵活调整),大幅降低全过程的能耗,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和资源的循环利用,可广泛应用于市政与工业污泥的脱水干化,以及石油化工、煤炭、食品、制药、有色、轻工等行业固废或特种物料的固液分离。 截至报告期末,装备已成功应用于国内市政、工业领域60余项污泥、特种物料脱水干化项目,承接项目污泥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总规模超212万吨/年(超5,800吨/天),相比传统工艺,每年可减少碳排放超7.3万吨。 /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技术装备三维示意图 ■ ■ 2.废气净化成套技术装备 针对市政恶臭气体和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治理难题,公司拥有包括活性氧离子净化、生物滤池净化、复合物化净化、分子捕集催化氧化等系列废气净化技术与成套装备,能够面向以上海地方标准为代表的全国一系列严格的排放标准,提供从密闭-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的废气处理全流程解决方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承接100余项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恶臭污染物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废气处理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已超过900万立方米/小时,对难降解的恶臭污染物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进行了有效治理与污染减排,取得了显著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 3.节能降碳技术装备与服务 (1)先进热泵技术装备 为进一步通过高效、节能、低碳且经济的方式,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公司在深度调研污水处理厂厂内用热需求,且充分依托现有水源热泵技术的基础上,创新研发出高温水源热泵技术装备。该装备通过吸收污水厂中水的显热,应用于污泥低温真空脱水干化环节,可实现85℃高温供水,成功实现对污水厂低品位余热的高效利用,突破了从污水厂内部获取污泥干化热能的技术瓶颈。这一技术创新不仅推动了污水的资源化、能源化利用,还进一步降低了污泥脱水干化的单位运行成本与能耗。相较传统的脱水+干化“两段式”工艺,该技术装备能使能耗及单位运行成本降低约30%,同时大幅减少碳排放。目前,高温水源热泵技术装备已在国内多个污泥脱水干化项目中成功落地应用,有效降低了项目的能源消耗、碳排放强度与直接运行成本,相比传统解决方案展现出显著的综合效益。 此外,公司拥有以高温水源热泵为代表的各类先进热泵技术装备(含常温热泵、高温热泵、蒸汽热泵、超低温热泵等),可满足污水处理厂、大型泵站、工业企业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相关设施与建筑物的制冷、供热需求,实现城镇与工业领域低品位余热的高效回收和综合利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低品位余热的高效回收与综合利用领域已实施运行29台套高温水源热泵机组,设计制热功率总规模超3.7万千瓦,按照设计工况条件运行,每年可减少碳排放超5.5万吨。 ■ (2)双碳综合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捷碳科技是一家致力于为政企提供双碳领域一体化、矩阵式服务的综合性双碳服务企业,业务具体涵盖:节能低碳咨询、可持续发展规划服务、碳资产管理与开发、碳数据服务、可持续燃料认证咨询与服务等领域,为客户定制一体化、全流程的综合性双碳解决方案。报告期内,捷碳科技成为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零碳工厂、零碳园区评价认证服务机构以及绿色低碳服务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参与行业标准与生态建设,持续深耕绿色低碳服务领域,以技术创新与市场实践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在绿色资产交易、数字化能碳管理、客户服务及行业共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 2.2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向用户交付使用自主研发的高端固液分离装备(含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技术装备)、废气净化成套技术装备、先进热泵技术装备以及提供相关的备品配件销售、运营服务、维保服务等,以获取收入与合理利润。 具体来看,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为:一是向客户销售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并提供工艺设计、核心部件制造、安装调试等服务,这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二是为使用公司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的客户,提供常年的运维服务(含项目运营人工服务、备品备件销售等);三是为客户提供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定制化服务和解决方案,主要包括存量污泥治理服务(如上海老港暂存污泥处理服务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总量和服务期限,在相应期间的污泥处理量确认收入);污泥BOT项目(如广州大观净水厂污泥干化处理服务项目,为BOT模式,运营期分10年确认收入);合同能源服务(如上海虹桥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干化高温水源热泵技改项目,通过为客户进行节能改造,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四是向客户单独销售滤板及相关配件(根据国内外客户的差异化需求,设计并生产不同类型、规格和特殊用途的高端滤板及相关配件)。 公司持续优化和提升经营策略,不断丰富和探索多元化组合的盈利模式。在保持核心技术领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运维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的二次收入,加大核心技术装备工业领域场景的突破,推进海外订单的持续放量,双碳综合服务形成稳定收入;加快绿色能源新技术中试平台建设,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落地进程;未来,公司将逐步形成“装备制造+运营服务+清洁能源生产+双碳服务”的盈利模式,为客户持续提供更好地产品与服务的同时,构建动态、多元且具有韧性的盈利体系,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研发模式 公司紧密聚焦高端固液分离、高效废气净化、节能降碳、清洁能源高新技术装备等领域,构建了“自主研发核心驱动、产学研合作研发助力”的立体化研发体系,具体模式如下: (1)自主研发 公司以“自主创新”作为发展根基,始终将研发创新置于战略核心位置,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了完善的自主研发管理体系。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与行业技术前沿动态,通过内部常态化的需求调研、技术研判与立项评审机制,精准研判研发方向,自主规划并推进各项研发任务;公司研发团队由一批在化工、机械、环境、材料、电气自动化等领域拥有丰富经验的资深工程师、技术专家组成,从核心工艺设计到装备性能优化、系统集成调试,实现全链条自主攻关;在研发过程中,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积累与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了规范的技术文档管理与专利申报流程,形成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通过建立内部技术交流平台、开展定期技能培训与项目复盘,不断提升研发团队的创新能力与协作效率,确保自主研发工作的持续性与高效性。 (2)合作研发 在强化自身研发实力的同时,公司积极搭建开放协作的创新平台,通过多元化合作模式整合外部优质资源,加速技术升级与成果转化。公司与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高等院校,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等科研机构,以及行业内相关企业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围绕“绿色-低碳-循环的污泥等有机固废无害化资源化”战略目标,在污泥泥质及药剂数据库建设、污泥热化学处理技术装备、污泥处理产物资源化、先进热泵开发与创新应用、污水污泥制氢-储氢-用氢、绿色能源化工等方向联合攻关,各方发挥优势、资源共享、技术互补,共同推进技术验证与工程示范,推动科研成果快速落地,已取得多项阶段性成果,有效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3.销售模式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为自主销售,通过参加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获取订单。 公司营销管理中心下设销售部以及广东粤清、广东分公司、山东分公司及各办事处,主要负责国内各区域市场营销管理工作。公司销售人员负责市场开拓,获取项目信息,邀请客户参观公司建设的项目,公司工程技术部、项目管理部、售后运维部以及装备制造中心浙江复洁根据客户的工艺路线和技术要求,提供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的设计、制造、集成、安装与运维服务为一体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投标并中标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根据销售合同要求执行采购和生产任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个阶段的项目任务,同时按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确认收入。 4.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的开发、评估、维护,采购合同签订及采购合同管理等。除核心部件自主生产外,其余外购设备根据各项目技术方案,据此确定采购的具体要求并相应下达采购合同或订单。一般情况下,公司的采购均按照销售、生产订单进行采购,当预计主要原材料价格将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时,采购部提出申请并经管理层审核通过后,可以提前采购部分原材料进行储备。公司已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部、工程技术部通过市场调研、实地考察、工厂监造和出厂验收等方式,对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供货周期、价格、售后服务及时性等多方面实行年度考核,优胜劣汰,定期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不断提高供应商品质管理。 5.生产或服务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或服务模式典型流程可分为项目信息收集与评估、招投标、合同签订、工艺设计、物资采购、核心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运维服务八个阶段。 公司产品性质和市场特性决定了公司的销售和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以及客户的实际状况进行订单式生产。公司销售部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由项目管理部负责合同的执行。项目管理部根据合同及客户需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工程技术部根据合同、客户需求及项目实施计划完成相关设计工作并制定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装备制造中心浙江复洁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核心部件及相关配件的生产,采购部根据合同、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完成外购设备的采购,项目管理部负责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等工作,确保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也会根据市场预测、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生产少量通用配件,以提高交货速度,并充分利用生产能力,提高设备利用率。所有产品的安装服务工作采取外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并由公司完成项目设计、安装指导、调试等工作,最终交付客户使用,并提供后续运维服务。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C3591)”;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属于“7.2先进环保产业”项下的“7.2.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G35专用设备制造业”。 (2)行业发展阶段 传统环保产业主要包括水、固、气等领域的污染治理,其核心是污染物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及部分资源化处理。随着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单一的末端治理模式已无法满足高质量发展的综合需求,环保产业必须向“新环保”产业升级。 当前,我国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为人口规模巨大的发展中国家,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污染物和碳排放总量仍居高位。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把污染治理与节能、减排、降碳、循环利用等统筹协调推进已经成为时代的迫切要求,减污降碳协同、资源化利用与数字化转型,绿色金融等成为行业发展的新动能,传统环保产业正转向“无害化+资源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3)污泥处理处置行业概况 1)污泥处理处置现状:污泥产量大、区域分化、污泥处理处置投资占比严重不足,污泥处理处置形势仍然严峻 近年来,随着国内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水环境治理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在污水处理时大量产生的污泥未得到完全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对环境造成极大危害,逐渐成为制约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向好的薄弱环节。 当前,我国污泥处理处置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5年10月发布的《2024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表明,2024年全国城市及县城污水厂产生的污泥量近8,000万吨(以含水率80%计),国家发改委《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提及到2025年我国污泥产量预计将突破1亿吨。虽然政策层面已从“重水轻泥”转向“泥水并重”,但相比发达国家,我国在污泥处理处置上的能力和水平仍显滞后。我国污泥处理处置区域分化,东部沿海污泥处理处置占比超50%,中西部仍以填埋/堆肥为主;污泥处理处置投资占比严重不足,国内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投资与运行费用普遍低于污水处理厂总投入的20%,而西方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通常在30%至50%之间。此外,污泥稳定化处理不足、相关标准体系尚不完善等问题,也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2)污泥处理处置政策导向:从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向低碳化、资源化转型,政策刚性强,监管力度持续加大 当前,城市及工业污泥等固废处理处置是城镇水环境治理、无废城市建设与“双碳”目标落地的关键环节,行业已进入从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向低碳化、资源化转型的关键阶段。 针对这一变化,能够看到我国在污泥处理行业已经在从法规标准、财政税收、市场机制等多个方面展开布局,如《“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827号)、《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2〕1453号)、《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环水体〔2023〕56号)等政策明确提出: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90%,地级及以上城市≥95%,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东部、黄河干流沿线大幅压减填埋比例,新建污水厂必须同步配套污泥处理设施;将污泥纳入无废城市硬指标,配套用地、资金、税收优惠保障落地;多地出台污泥处理费调价、资源化补贴、碳减排奖励措施;生态环境部强化污泥全过程数字化监管,执行全链条监管措施,严查非法处置。 在政策持续加码、市场监管更加严格以及污泥处置标准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我国近年来围绕污泥处理处置形成了“2025无害化率硬指标+严控填埋+鼓励资源化与能源化+减污降碳+全过程严监管”的政策体系,政策刚性强、市场空间持续扩容,技术与综合服务能力成为核心竞争要素,极大地驱动了传统环保产业的绿色升级。 3)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趋势:传统产业绿色升级,从“规模领先”到“技术领先” 传统环保产业向节能低碳转型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通过技术创新、绿色能源替代和产业链优化,传统产业正摆脱高耗能、高污染的发展模式,迈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的新阶段。 污泥深度脱水与低温低耗干化一体化将成为主流,大幅降低污泥处理过程中的能耗与碳排放,减少药剂使用与二次污染;资源化利用成为核心导向,优先推进能源与物质双向回收,厌氧消化、热解利用、协同焚烧、建材资源化快速推广,填埋处置持续压减;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更加注重绿色低碳,积极耦合余热废热利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同时,行业正加快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厂网协同、跨行业耦合处置,从“规模领先”到“技术领先”,全面提升污泥处理的经济性、安全性与环境效益。 (4)废气净化行业概况 1)恶臭污染物治理是城市环保工作重点之一 恶臭污染物是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主要产生于水污染治理(包括污水处理、污泥处理、配套泵站)、固废处理(如垃圾处理)、工业废气、公共建筑等多个行业,具有广泛性、多样性与瞬时性特点。 恶臭污染物中的芳香族化合物,如苯、甲苯等具有致癌、致畸和致突变作用。恶臭污染物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组成的废气,已成为公众最关注的环境问题之一。据生态环境部信访平台统计,2021-2024年恶臭异味投诉量稳定在5万-6万件/年,虽呈波动下降,但仍占全国环境投诉总量20%以上、大气类投诉40%以上,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问题之一,且集中于长三角、珠三角等人口密集区域。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投诉案例呈上升趋势,部分污水处理厂被新建居住区或商业区包围,又因为工艺落后存在臭气散逸的情况,成为城市中重要恶臭污染源。 2)国家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促进了行业持续发展 由于恶臭污染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社会危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均将恶臭污染、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列为重点污染防治对象,要求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加强恶臭污染防治顶层设计,深入强化源头管控。 除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外,配套监测标准《环境空气和废气臭气的测定动态稀释嗅辨法》(HJ1416-2025)已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实现精准化、自动化、数字化监测,提升监管效率。以上海、天津、山东为代表的发达地区不断提升废气排放地方标准,如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2007-2022)、天津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等。这些标准的相继出台与实施,促进了废气净化技术水平和治理效果的显著提升,为行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3)技术发展状况及趋势 恶臭污染物,按作用机理不同,解决方法可分为密封法、稀释法、掩蔽法和净化法四大类。净化法作为最彻底的解决措施,主要是对收集的恶臭气体采用吸附法、化学法、生物法和催化氧化等技术进行处理。 恶臭污染处理技术的选择,要根据恶臭物质的来源、浓度、性质及处理要求决定。但由于恶臭物质的非单一性和复杂性,单一的恶臭处理技术很难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因此需要将各种技术进行组合,形成复合型恶臭污染物处理技术工艺,从单一的处理单元发展为多种技术组合式应用。目前,在我国,生物滤池、催化氧化净化技术装备等系列高效废气复合净化技术装备在废气净化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已成为本领域的主流工艺环节。未来,随着排放标准的持续收紧和治理需求的精细化,高效低耗、智能协同的复合净化技术将是主要发展方向。 (5)节能降碳技术装备与双碳综合服务行业概况 1)先进热泵技术装备助力清洁能源转型 热泵以逆卡诺循环实现低位热能高效转移,能效远超传统电加热与燃煤锅炉,是全球能源转型核心技术之一。在“双碳”战略的大力推动下,国内先进热泵技术装备行业正蓬勃发展,已然成为清洁能源转型进程中的关键力量。 从政策标准层面来看,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的《推动热泵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25〕313号)将热泵列为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核心技术,目标2030年重点热泵能效提升20%以上,突破高温热泵、高效压缩机、新型制冷剂等核心技术,扩大在建筑、工业、农业、交通等重点行业推广应用,淘汰10年以上低效设备、支持以旧换新;2026年3月,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一2028年)》(工信部联节〔2026〕44号)进一步明确,要提升工业领域大功率、高效、高温热泵供给水平,加快跨临界二氧化碳热泵、工业蒸汽热泵等研发,并提出到2028年热泵产品能效水平较2025年提升10%以上的量化目标。 从技术发展趋势来看,热泵正向高温化、集成化、智能化升级,能效持续提升,从单一的建筑供暖延伸至工业余热回收、工艺加热、农业烘干等多领域融合,逐步从“节能设备”向支撑“零碳生态”的核心支点升级。 从市场需求层面来看,我国热泵行业已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凭借高效节能、低碳减排优势,正在建筑与工业两大关键耗能领域发挥不可替代的减排作用,在清洁供暖、工业余热利用领域快速渗透。 综上,热泵技术以其高效的能源转换特性,并通过政策支持与技术创新持续深化应用,是落实我国“双碳”目标的重要实践工具。 2)双碳综合服务行业发展格局与展望 在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全力推进绿色经济转型的宏观背景下,双碳综合服务行业作为推动各行业低碳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支撑,正步入快速发展的上升通道。 从政策端来看,国务院发布的《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以及发改委等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均明确了碳排放控制的严格要求,为各行业的低碳转型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也极大地激发了市场对双碳服务的需求;欧盟持续推进碳边境调节机制,进一步推动全球碳减排进程。2025年,国家层面推动零碳园区建设,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通过统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对零碳园区建设提供扶持,这将开启大量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建设咨询、碳排放核算的市场需求。2026年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绿证核发及交易数据显示市场活跃,当月交易绿证1.02亿个,为双碳服务中的绿证管理、交易服务提供了广阔市场。 在市场需求层面,工业领域,尤其是高耗能行业,如钢铁、化工、建材等,在面临碳排放双控的压力下,急需专业机构提供节能降碳咨询、碳资产管理等服务,助力其优化生产流程、降低能耗,实现绿色转型;能源行业也在加速向清洁能源转型,在新能源项目的开发、运营过程中,对碳数据监测、碳足迹核算等服务需求大增,以确保项目符合碳减排标准,实现可持续发展。 综上,在全球绿色转型与“双碳”目标的引领下,双碳综合服务将进入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快速发展阶段,市场空间持续扩大。行业将从单一碳咨询转向碳核算、减排方案、碳资产管理、绿电交易、ESG整合的一站式全生命周期服务。在政策与国际碳规则驱动下,服务将深度聚焦工业、园区、环保等场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落地。双碳综合服务行业将朝着专业化、标准化、国际化方向升级,成为支撑“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产业支撑。 (6)主要技术门槛 1)污泥脱水干化一体化 城镇污泥组分复杂,固液分离难度大,传统的“两段式”污泥脱水干化工艺通过污泥脱水设备(包括带式压滤机、离心脱水机、板框压滤机等)和污泥干化设备(包括桨叶干化机、圆盘干化机、流化床干化机、带式干化机等)联用对污泥进行处理,以实现污泥减量,但由于两类设备在技术原理、工艺流程、设备结构等方面均有显著差距,难以通过将二者组合成一体的方式,实现流程短、效率高、占地小、污染低等技术优势,因而只能选取某一类特定设备作为基础,聚焦关键技术,开展创新研发。 多年以来,虽然国内外行业内多家知名企业均尝试依托离心脱水机、带式压滤机、板框压滤机等传统机械脱水设备为主体,开发集脱水与干化功能于一体的先进固液分离装备,但除复洁科技依托板框压滤机这一具有最大化机械脱水能力的脱水设备自主研发成功并实现应用外,其他均未实现市场化应用,其主要技术门槛体现在一体化工艺和核心部件两大方面,其中,一体化工艺需要攻克污泥驱水机制复杂、系统集成度高、工艺技术难度大等难题,而核心部件需要攻克耐高温滤板综合技术要求高,生产制造技术难度大等难题。 2)恶臭与挥发性有机废气净化 随着近年来我国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恶臭污染物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领域排放标准的提升,行业发展得到持续关注,相关企业数量日益增加,废气“生物+物化”技术路线在细分领域已形成比较成熟的净化工艺和工程应用体系,其技术门槛主要体现在污染物识别、工艺设计、计算模拟、运行控制,以及关键材料等方面,例如恶臭污染物的精准识别与控制、复合式废气处理工艺的改进与优化、高效反应器的创新设计、新型填料的开发等,同时需要通过各类技术的体系化运用与高效集成,方可在不同应用场景下实现各类废气污染物的精准控制与稳定达标。 3)高温水源热泵技术装备 高温水源热泵是一种在少量电能或热能的驱动下,利用污水厂达标排放的中水等低品位热源,借助压缩机及其中制冷剂(冷媒)的相变,实现低位热能向高位热能转移的一种节能低碳技术装备。相较于常规水源热泵一般只能制取不超过60℃的热水,高温水源热泵通过技术创新、工艺升级以及零部件的优化匹配,可以制取超过85℃的热水,大大拓展了应用领域,不仅可以应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干化供热,还可满足污水处理厂公共设施及污水处理厂周边一定范围内民用、工业领域相关用户的供热需求,节能降碳综合效益显著,其技术门槛主要体现在压缩机、换热器、节流装置等核心组件的设计、选型、生产制造、装备系统设计与集成,以及系统运行监测与控制等诸多方面,只有通过专业合理的设计、选型、制造、集成、控制,才能实现高温水源热泵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高效、可靠的热能转换与利用。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高端固液分离领域 公司独创的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技术,攻克了污泥等物料脱水、干化一体化工艺技术难题,填补国内外空白,攻克了耐高温干化滤板生产制造技术难题,实现了进口定制产品替代。从研究开发到应用经过多年市场检验,已成为由生态环境部2019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填(水污染防治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等多个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技术与装备目录中污泥脱水干化领域入选的唯一技术。 公司的高端固液分离装备应用领域广泛,应用场景多元,已在国内多项重大工程和高标杆、高难度的危废污泥减量项目中成功实现了推广应用。截至报告期末,已成功应用于国内市政、工业领域60余项污泥、特种物料脱水干化项目,包括锂电、煤化工、半导体等领域,承接项目污泥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总规模超212万吨/年(超5,800吨/天)。其中在上海、广州承接项目的污泥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总规模已分别占上海、广州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规模的近25%。 (2)废气净化领域 公司自主研发的废气净化系列技术(含活性氧离子、复合物化、生物滤池、分子捕集催化氧化等技术与装备),能够面向以上海市地方排放标准为代表的全国最严排放标准,可提供从密闭一收集一输送一处理一排放的废气处理全流程解决方案,同时已具备废气检测、污染物识别、反应机理研究、CFD气流组织模拟、填料筛选与表征等研发能力。 公司的废气净化成套技术装备承接了上百项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恶臭污染物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废气处理项目,包括上海石洞口污水处理厂(拥有全球最大规模的一体化活性污泥法生物反应池)提标改造工程除臭提标项目、上海竹园片区污泥处理处置扩建工程(上海市污泥集中处理三大片区之一的标杆工程)除臭项目、上海石洞口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二期工程(国内首个接收半干污泥的污泥焚烧工程)除臭项目、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除臭项目、浦西总线格栅井除臭改造工程项目、大宁汾西等10座泵站除臭系统达标完善工程项目等多项上海市级重大工程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的总处理能力已超过900万立方米/小时。 (3)先进热泵领域 公司自主开发的高温水源热泵技术,实现了从污水厂内获取污泥干化热能的技术突破。高温水源热泵从污水处理厂净化后的常温中水中提取热量,直接产生85℃左右的热水,为污泥脱水干化一体化设备提供所需的低品位热源,相比传统蒸汽等方式显著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无废气与二次污染。同时可回收污泥干化废热,实现热能循环利用,进一步降低了污泥脱水干化的单位运行成本与能耗,成为污泥处理领域节能降碳、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支撑。 相应形成的“基于高温水源热泵的污泥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技术”,获评2023中国节能协会节能减排科技进步奖-热泵技术创新奖,并作为系统能量梯级利用技术之一,成功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4年版)》;公司实施建设的“广州市大观净水厂高温水源热泵回收中水余热用于污泥干化项目”于 2023 年成功入选中国制冷学会编制的《热泵应用示范项目案例集》以及中国节能协会热泵专委会主编的《工业热泵发展白皮书(2023)》,2024 年入选首批“无废城市”建设减污降碳推荐案例;公司实施建设的上海虹桥污水处理厂“基于污水厂尾水和冷却水的水源热泵低温真空污泥干化系统”成功入选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优秀案例(第二批)。同时,公司参编了由国家发改委环资司指导、中国节能协会热泵专委会主编的《热泵助力碳中和白皮书(2022)》《工业热泵发展白皮书(2023)》。 综上,依托于核心装备技术领先、节能降碳、安全高效等显著优势,复洁科技的核心技术装备在污水处理厂真正实现了“水泥气同步治理”,以实际行动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为重点发展地区市政和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大幅减量、废气深度净化、区域环境治理、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环保督察等任务的顺利实施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能源转型战略,将业务版图从传统环保装备制造延伸至绿色清洁能源领域,聚焦绿色燃料等新兴赛道,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推动利用污水厂污泥、生活垃圾、农林废弃物等城镇有机固废资源高效制取氢能、绿色甲醇、绿色航油等氢基绿色燃料,从而有效助力落实国家“碳减排”“碳中和”的目标,并进一步拓展在绿色可持续发展中的价值创造维度。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5年是我国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的重要一年,在“双碳”目标与“无废城市”建设带动下,城乡有机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正由传统末端治理,向资源化、能源化、高值化方向加速升级。当前,国内以污水厂污泥、生活垃圾(如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农业有机固废(如农业秸秆、畜禽粪污)等为代表的城乡有机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基本形成以焚烧处理为主,厌氧消化、好氧堆肥为辅,应急填埋保底的处理处置体系,但整体仍存在资源化水平不高、区域发展不均、沼渣利用不足、存量填埋场风险较大等问题。对比国际先进水平,我国污泥厌氧消化应用比例不足5%,远低于发达国家60%以上的水平,突破以有机固废制备生物基燃料的技术瓶颈,实现生物质能对化石能源的部分替代,是产业升级的核心方向。 在此背景下,公司于报告期内积极把握能源结构转型机遇,将绿色清洁能源确立为公司三大产业主线之一。其中,以绿色甲醇、绿色氨及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等为代表的绿色燃料产业,作为全球航运、航空等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的关键路径,其发展已从技术示范与规划期,正式迈入国家战略引导下的规模化、商业化新阶段。 (1)科技创新驱动有机固废高值化利用 近年来,国家持续突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以技术装备升级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主攻方向,提高城乡有机固废的资源化利用效率和产品附加值,推动有机固废由资源化利用向高值化利用转变,构建高效协同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国际市场竞争力。 在生物处理方面,发达国家和地区近年来提出了利用生物质制备高值生物燃料、生物基化学品的发展布局,以此部分保障能源安全,如生物质能源约占欧盟可再生能源的60%,以生物柴油为重点,生物天然气、生物航空煤油等为补充。我国在城乡有机固废燃料化、高值化利用方面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存在较大差距,未来应积极探索利用沼气制备绿色甲醇、绿色液化天然气、绿色可持续航空燃料,用作远洋船舶、大型飞机的“零碳”燃料;利用城乡有机固废制备生物基平台化学品、生物基塑料、生物基溶剂、生物基表面活性剂等生物基高值产品,用于部分替代化石能源和矿产资源,提升经济和环境效益。 在热化学处理方面,追求由“被动”焚烧向“主动”焚烧的转变,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烟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开展二氧化碳捕集与高值利用研究与应用示范;构建高效热解气化体系,开发合成气高效制备生物基燃料的新技术;应用催化热解碳化技术制备热解炭,推动热解炭以成型燃料、建材原料、土地改良及功能吸附材料等形式进行高值利用。 (2)全球规则驱动市场蓝图展开,国内战略定位空前提升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和《ReFuelEU航空法规》,以及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和净零排放框架等,构成了对绿色燃料的刚性需求驱动。例如,欧盟要求自2025年起航空燃油中必须添加至少2%的可持续航空燃料(SAF),且比例逐年提升。据中信证券测算,全球2025-2027年将分别带来绿色甲醇需求442万吨、836万吨、1331万吨,对应绿氢需求84万吨、159万吨、253万吨。国内方面,国家能源局已将绿色燃料定位为保障能源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战略产业。2026年3月,绿色燃料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培育氢能、绿色燃料等新增长点”;国家能源局在专题会议中明确指出,发展绿色燃料产业有利于替代石油、保障能源安全,是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方向。2025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统筹布局绿氢、氨、醇等绿色燃料制储输用一体化产业,打造新能源消纳“灵活负荷”。这一系列顶层设计标志着国内绿色燃料产业已从早期的技术示范,正式步入国家战略引导下的规模化发展阶段。 (3)产业从规划迈向量产,资源与技术闭环成关键 中国依托风光资源禀赋,已成为全球绿色燃料项目最活跃的市场之一。2025年国内已建成的绿色甲醇商业化项目达7个,公开产能提升至50.6万吨/年,港口加注及出口量超4.75万吨。行业已渡过单纯规划期,进入从“首台套”示范到商业化量产的关键阶段。与此同时,行业政策重心正从前期的引导技术突破、商业模式探索,逐步向通过制度化方式解决经济性与需求侧问题迁移,旨在为“十五五”期间的产业扩容奠定基础。这一系列变化表明,绿色燃料已不再是停留在蓝图中的未来能源,其产业化进程正在政策与市场的双重驱动下全面加速。 展望未来,绿色燃料产业将步入一个由国际合规规则强力牵引、国内产业化进程与市场化机制协同驱动的新阶段。国际海事组织(IMO)及欧盟的航运脱碳法规,正将绿色燃料从替代选项塑造为航运、航空等难以脱碳领域的合规必需品,从而奠定其长期增长的确定性需求基础。与此同时,国内产业在经历从“单厂验证”到“多区域规模化落地”的产能扩张后,发展重心将转向通过全链条的技术进步与资源协同实现经济性突破。相应地,政策支持体系也将从初期的规划引导,深化为构建绿色金融、碳市场联动等市场化机制,为产业迈向成熟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关键的制度保障。总体而言,绿色燃料作为实现深度脱碳的核心解决方案之一,其清晰的产业化路径与广阔的市场前景,正使之成为能源体系变革和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战略方向。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情况、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审计业务具体工作量及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7.0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7.0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0万元(不含税),整体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持平。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最终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以及参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团队进行了严格审核、了解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审计机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过往服务中展现出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行业经验,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其审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丰富经验,出具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基于对审计质量、服务连续性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考量,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恪守独立性与专业性准则,长期服务于公司,对经营状况具有深刻理解,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审计职责。基于其过往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现,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各项资产转回的减值准备合计为187.9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本次计提及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涵盖前三季度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各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307.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上表中损失以负数填列。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为333.9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 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303.66万元。 2. 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转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30.2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07.3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上述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未实现,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符合激励资格的67名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的763,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失效处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罗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3、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1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9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3)。 4、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6)。 5、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并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6-373号),公司层面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即2025年毛利润或净利润平均值的增长率未达到触发值目标,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符合激励资格的6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共计763,500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项下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全部处理完毕,该激励计划项下已无任何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亦无后续授予、归属或其他安排。 四、专项意见说明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相关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2、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签署日,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数量、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三)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方案,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以及《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发布的新规定、证券监管部门出台的新要求以及政策或市场发生的新变化,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具体方案;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办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以及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时,酌情决定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本次发行方案; 11、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超额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用途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84,12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749.21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76,371.1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26,349.19万元。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9,250,290.52元(银行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不计在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8.69%。 ● 简述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2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22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120.4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749.21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1.1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26,349.19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前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在《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延期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中披露的内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低温真空脱水干化成套技术装备扩建项目”“环保技术与设备研发新建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三、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 (一)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总额为26,349.1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项目投入已全部完成。 2、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6月4日,公司实施完毕该次回购股份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0%,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34,924.3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3、公司于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19%。本次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为2025年6月15日之前取得,相关超募资金的使用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349.1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925.03万元(银行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不计在内)。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4,925.03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8.6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925.0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35证券简称:复洁科技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公司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定期听取战略与ESG委员会对ESG相关工作的汇报;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和批准。□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持续迭代“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的ESG管理架构,建立三级联动的ESG治理体系,明确各层级权责,确保ESG工作的高效落地执行,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循环经济、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社会贡献、乡村振兴、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对公司均不具备高度重要性(或重要性较低),公司已结合实际情况在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中对议题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披露或解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本次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并以银行与公司或与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复洁科技”)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2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22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120.4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749.21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1.1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公司代码:688335 公司简称:复洁科技 (下转B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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