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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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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公司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28,421,565.9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工具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且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 (2)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 (3)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组合1(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 组合1(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组合2(低信用风险金融资产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 组合3(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组合4(关联方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组合5(保证金类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二)资产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类别计提,产成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28,421,565.91元。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05月12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30-17:30。 3、登记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15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帆 联系电话:0792-8262176 联系传真:0792-8174195 电子邮箱:SAD@jjdefu.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15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511”,投票简称为“德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公司核心竞争力,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制定并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现将行动方案落实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创新驱动,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驱动成长,依托自身科研创新平台,发挥多学科交叉技术优势,持续推动电解铜箔材料性能升级,满足超长续航电动汽车、低空经济、高AI算力等下游高端场景对材料的更高要求,为高端应用电解铜箔材料的国产化替代和自主可控做出贡献;坚持锂电铜箔及电子电路铜箔的双轮驱动战略,以行业最先进的电解铜箔材料服务于新能源、人工智能、高速通讯等下游产业,携手全球合作伙伴共同促进全产业链的发展;为持续锻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坚定不移地加大研发投入。公司汇聚尖端科研人才与先进实验设备,全力攻坚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关键技术突破。 未来,公司将深度洞察技术演进趋势与客户核心需求,持续加码高附加值产品研发,构建协同创新的产业生态,全面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将系统提升生产工艺水平,推动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率双提升,持续扩大领先优势。此外,公司将加速AI大模型技术创新、技术平台迭代及智能化流程融合,开创AI与电解铜箔制造深度融合的新范式,以数智化驱动生产力跃升,激发全员创新动能。 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搭建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等构成的治理架构,并设立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为公司稳健发展筑牢根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监管制度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体系。 未来,公司将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职能支撑,推动公司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信息披露,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公司坚持以依法合规为底线,以透明高效为目标,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形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公司除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外,通过投资者实地参观调研、电话会议、互动易平台回复及投资者热线接听等多元化沟通渠道与投资者积极沟通,积极主动向市场传导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高信息传播效率与透明度,高度重视投资者的期望和建议,构建互信共赢的良好投资者关系生态,致力于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拓展互动深度与广度,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持续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稳健分红 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坚持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为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司积极回报股东。2026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630,322,000股剔除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747,296股后的总股本627,574,7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目标,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切实落实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赢共荣的长远目标。 五、“质量回报双提升”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公司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继续聚焦经营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维护广大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质量回报双提升”,为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6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7,530,21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9,084.61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6,440.7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0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永证验字(2023)第21001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78,106.0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19.6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8.05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1.60万元。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注:2023年8月10日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179,024.81万元,其中尚未支付和置换的发行费用共计2,584.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76,440.7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该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8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德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富新能源”)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2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琥珀新材料”),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 三、2025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125.40万元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47.49万元,共计36,272.8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3)第310453号)。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金额41.60万元,现金管理账户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募投项目“28,000吨/年高档电解铜箔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5万吨高档铜箔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6,000.00万元用于投资公司在建的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高档铜箔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中剩余的15,024.2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扣除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款项及待支付款项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日常生产经营、后续业务发展等提供资金支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28,000吨/年高档电解铜箔建设项目”结项后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193.90万元,公司将其转入普通账户。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高档铜箔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56,440.75万元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琥珀新材料年产5万吨高档铜箔项目,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解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对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支付保证金的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69.08万元,系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一并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177,368.40万元,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76,440.75万元多927.65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178,106.10万元,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76,440.75万元多1,665.35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孳息,公司将其作为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投入所致。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提案与公司业绩及发展计划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522,522.31元,母公司净利润-117,606,465.4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05,787,189.8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8,831,045.22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30,322,000股剔除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747,296股后的总股本627,574,7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62,757,470.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指定人员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持续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与获得感,积极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条件及派发上限的情况下审议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授权事项如下: 1、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程序: 董事会在符合股东会授权的情况下审议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并在审议通过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和分红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风险提示 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意向性预案,不构成利润分配承诺,其实施尚需满足届时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及资金安排等条件,并需经公司董事会另行审议通过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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