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6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共同借款人向交通银行重庆分行融资6亿元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中心”)作为共同借款人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重庆分行”)融资6亿元,借款期限为15年,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即五年期以上LPR减17BP),借款用途为归还公司及控股公司(含并表子公司)存量房地产领域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并以会展中心展览馆及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共计173323.64平方米房屋建筑物作抵押担保。公司与会展中心作为共同借款人与交通银行重庆分行签署授信业务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为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2026年3月5日,公司与交通银行重庆分行签订《补充协议》(渝交银2026年渝中支行补字001号),将上述借款利率由浮动利率(即五年期以上LPR减17BP)调整为浮动利率(即五年期以上LPR减22BP)。 2、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向重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4-048) 2024年9月13日,物业公司与重庆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同日,公司与重庆银行签订为物业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保证合同》。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物业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与重庆银行签订了《补充协议》,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原合同贷款利率调整为:浮动利率:按2025年7月21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基点(1基点=0.01%,精确至0.01基点)执行,贷款执行利率为年利率2.9%。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调整时,本合同项下的实际执行贷款利率按固定日调整:调整日为每年度的1月1日,即根据当年1月1日前最近一个月LPR结合本条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调整。补充协议生效前贷款利率及利率调整方式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本报告期内,物业公司还款1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为物业公司在重庆银行的前述贷款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00万元,物业公司实际提款600万元,还款30万元,该笔担保的实际余额为570万元。 3、2025年9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411.2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按49%持股比例对参股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福公司”)提供不超过1,411.20万元财务资助用于归还中国银行渝中支行山与城1.2期项目开发贷款本息。资助期限为一年(含一年),从股东双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划付至朗福公司约定银行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财务资助资金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调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则利率于提供财务资助的次年1月1日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2025-060) 2025年9月24日,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复地投资”)、朗福公司三方签订了《财务资助协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2025年12月29日,公司、上海复地投资及朗福公司三方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朗福公司以其开发的山与城项目二期商业为前述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公司实际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931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朗福公司还款706万元,公司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225万元。 4、2025年11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就团购尾款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同意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将其持有的金隅新都会天宸4幢177套住宅冲抵其团购尾款。(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2025-074) 2026年2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公司权属金隅新都会天宸项目4幢177套住宅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公司权属金隅新都会天宸项目4幢177套住宅资产。该资产建筑面积共计19,523.79平方米,挂牌单价12,880元/平方米,挂牌底价251,466,415.20元,并授权经理层办理挂牌转让具体事宜。上述资产已由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市场价值评估,相关评估结果已经上级国资监管部门备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2026-004)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签约4套,签约金额646.64万元。 5、2025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近十二个月累计已签订的货值共计约6.76亿元的11份《资产购买协议》,涉及资产为公司开发的贯金和府项目相关产品。该协议均需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了交房通知或交房手续,或者根据购房协议约定的条件视同客户接收时确认收入,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约6.21亿元,预计对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影响约3.63亿元,对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影响约2.58亿元,但具体的利润贡献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11份协议已履行金额37,253.06万元。 6、2025年12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4亿元用于生产经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4亿元,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本次利息金额预计不超过1,200万元,并签订相关借款合同。(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2025-077)。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该合同项下累计提取借款本金4亿元,累计归还借款本金2亿元,借款本金余额2亿元。 7、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如下: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星一 会计机构负责人:向宗绪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陈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星一 会计机构负责人:向宗绪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6-018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26年4月23日,会议在公司53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董事长陈业先生、独立董事崔恒忠先生和曾德珩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陈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纪委书记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2026年安全环保信访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三、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经营目标计划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 开 发 公告编号:2026-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