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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汽车销售及服务和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 ■ 汽车销售及服务业务由全资子公司内江鹏翔及其子公司开展,主要经销品牌包括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一汽丰田、东风日产等中端合资品牌乘用车和小米、阿维塔、荣威等新能源品牌乘用车。汽车零部件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金鸿曲轴开展,曲轴产品主要为国内外众多主机厂配套,包括奇瑞、比亚迪、理想汽车、北京汽车、东风小康(赛力斯)、五菱柳机、东安动力、北汽福田、广汽、江淮汽车、长安、吉利、云内动力、日本三菱、久保田、宝腾等。曲轴产销量在国内乘用车发动机曲轴行业领先。 报告期内行业情况详见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万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禄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6-13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4月23日分别召开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的《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号)及2026年4月24日披露的《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2号)。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61元/股(含),按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测算,公司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628,12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按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14,06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6年4月25日起45日内(2026年4月25日至2026年6月8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吉杰、张珺、冯梦诗 联系电话:028-63286976 电子邮箱:hwgfdb@163.com 邮政编码:610093 4、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事项 (1)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6-14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现场(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成都分公司会议室)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董事长刘禄先生因工作安排无法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么同磊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其中,董事长刘禄先生、董事张君婷女士、董事陆才垠先生、董事熊俊先生、独立董事牛明先生、独立董事易阳先生、独立董事姜作玖先生以通讯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二〇二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二〇二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二〇二五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二〇二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二〇二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5号)。 五、审议《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二〇二五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16号)。 七、审议《二〇二六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17号)。 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牛明先生、易阳先生、姜作玖先生均做了述职报告。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述职报告》。 备查文件: 1、《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6-15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〇二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〇二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二〇二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746,664.68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331,317.39元。鉴于公司于2025年度使用资本公积876,008,074.30元及盈余公积67,948,162.86元(合计943,956,237.16元)弥补累计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3,131.7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公司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73,299,197.80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98,185.65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2025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汽车行业竞争充分,受国内需求不足,“两新”政策边际效应递减等因素影响,经营不确定性挑战加剧。采购价格波动、产能迭代升级、落实公司战略等需投入大量资金,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具备偿债能力,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为公司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为公司开展各项业务、落实公司战略提供资金保障,增强公司应对市场风险、行业竞争的能力,促进公司高效可持续发展。 (3)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种投资者沟通渠道,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邮箱、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决策提供便利。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积极落实各项经营改善、提质增效举措,推动战略落地,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维持财务健康;在持续保持盈利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分红金额和比例,保持股息支付的连续性和可预期性;实施股份回购注销,提升每股收益。公司在保证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有效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2、公司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以及其占总资产的比例 ■ 公司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合计金额分别为5,825,029.31元、7,482,239.44元,分别占对应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23%、0.30%,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量了公司行业属性、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多重因素,决策程序严谨,具备充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十次会议决议; 2、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6-18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审慎判断各项资产可变现净值及款项可收回性等,根据清查及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经测试,公司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83.13万元,核销坏账准备258.23万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1,367.85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按单项或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详见下表: ■ 经计算,2025年公司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90.15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57.8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6.53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0.38万元;转回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11.94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42.87万元;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6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相关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5年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14.58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220.38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84.91万元,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7.4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83.13万元,核销坏账准备258.23万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1,367.85万元,上述事项共计减少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115.28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28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而做出,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6-16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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