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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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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6-014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331,14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620.6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59.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3月2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2110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604.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1:以上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2026年3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检测分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并将节余资金748.96万元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情况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5年2月,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开立的3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为26,105.5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及置换情况
  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1,586.30万元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1,567.18万元,合计为23,153.48万元。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上述置换已于2025年4月14日完成。
  2、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存在需向境外供应商支付外币采购分析仪器、实验耗材,以及需支付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税款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外汇、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外汇、自有资金的金额为3,306.15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及使用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659.84万元,低于《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9,659.84万元。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胜科纳米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胜科纳米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2025年度,胜科纳米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1:截至2025年末,该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效益测算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6-017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中汇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0,4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2024年度,中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5家,收费总额16,963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汇合伙人数量为11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12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汇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繁简程度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收费100.00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5.0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收费25.00万元(不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与中汇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以及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继续胜任公司2026年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与中汇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6-010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1、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发行对象(包括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包括其关联方)做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6-016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实际业务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拟新增经营范围“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公司对原有经营范围进行统一规范表述。
  本次经营范围的新增及规范表述调整,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重大变更,不影响公司核心业务的稳定性,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经营范围的调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如下:
  ■
  上述经营范围调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二、修订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制度全文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6-011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3日,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6-019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朝前路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会议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7.01、议案8-10、议案11-2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4、议案6、议案8-10、议案11-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议案8-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李晓旻、李晓东、苏州禾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鸢翔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苏州胜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胜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清太对议案2回避表决;(2)李晓旻、李晓东、苏州禾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鸢翔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苏州胜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胜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8-10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4日17: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朝前路9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5月14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朝前路9号
  邮编:215123
  电话:0512-62800787
  传真:0512-62800007
  邮箱:IR@wintech-nano.com
  联系人:周秋月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6-012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科纳米”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前期已授信且尚未到期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借款金额,实际借款金额将在总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并以相关金融机构的最终审批金额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信申请及借款事项的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归档管理。
  (二)担保基本情况
  在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业务增长需求,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含前期已签订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合同金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如在额度有效期间公司新设或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相应分配使用。本次预计担保均不涉及反担保。
  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最高额担保等)等内容以届时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三)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2025年12月31日数据;
  2、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指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即2025年12月31日数据。
  (五)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方处获得担保额度。如发生担保调剂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调剂的相关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信息及股权结构
  ■
  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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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本次预计担保总额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最终正式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对于超过上述担保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并结合目前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保障子公司业务增长的资金需求,有助于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协同发展。本次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保障子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和业务发展,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被担保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417.27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6-007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旻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2025年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状况,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本着全面性、重要性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工作,在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旻、李晓东、FU CHAO、HUA YOUNAN、赵志磊、周枫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周枫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独立董事2026年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12万元(含税)/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海祥、傅强、张毅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因关联委员傅强、陈海祥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旻、李晓东、FU CHAO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被担保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其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投资价值的认可,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实施修订。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18.0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04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8.05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8.06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公司章程》及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全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订了《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旻、李晓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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