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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资产优化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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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光明肉业 编号: 2026-023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资产优化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肉业”、“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为聚焦全产业链布局的发展战略,拟开展以下资产优化暨关联交易(简称“本次交易”): 1、光明肉业拟收购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民食品”)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农牧”)49%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元; 2、光明农牧拟向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下属上海市农工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工商投资”)协议转让所持有的江苏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众旺”)94%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元; 3、光明农牧拟向农工商投资协议转让所持有的贵州明春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明春”)8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815.24万元; 4、光明农牧拟收购益民食品子公司上海五丰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丰商务”)持有的上海明锦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锦畜牧”)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40.45万元; 5、上述第2及第3条提示所述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前,农工商投资将全额清偿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对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共计人民币50,869.07万元的债务,以及贵州明春对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共计人民币2,185.55万元的债务,合计人民币53,054.63万元。 上述第4条提示所述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光明农牧将全额清偿明锦畜牧对五丰商务的全部债务,合计人民币7,984.59万元。 6、农工商投资承诺持有江苏众旺、贵州明春股权期间不投资或从事生猪养殖相关业务。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截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需累计计算的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股东会的审议标准,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旨在进一步聚焦并强化核心主业经营,有效阻断债务风险,持续优化资产结构与资源配置效率,构建并优化长期可持续的生猪全产业链业务布局,提升生猪养殖板块的经营质量。子公司光明农牧处于生猪养殖行业,主营业务盈利水平受生猪市场供需关系及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若未来生猪价格回升幅度、持续性不及预期,或公司在养殖效率提升、全链成本管控等方面的降本增效举措未能达到既定效果,则公司经营业绩仍可能面临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交易各方需根据相关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完成款项交割、办理产权交割、以及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光明农牧为光明肉业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光明农牧51%股权,益民食品持有光明农牧49%股权。光明农牧与其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盐城光明生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光明”)以及江苏梅林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林畜牧”)合并称为“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 江苏众旺为光明农牧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光明农牧持有江苏众旺94%股权,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北农”)持有江苏众旺6%股权。江苏众旺与其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河北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众旺”)和宿迁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众旺”)合并称为“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 贵州明春为光明农牧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光明农牧持有贵州明春80%股权,贵州东南春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春”)持有贵州明春20%股权。 明锦畜牧为公司控股股东益民食品的全资子公司五丰商务的全资子公司。 为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运营效率,聚焦全产业链布局的发展战略,公司拟开展资产优化工作,并与关联方达成以下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1)光明肉业收购益民食品持有的光明农牧49%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元; (2)光明农牧向农工商投资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江苏众旺94%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元; (3)光明农牧向农工商投资协议转让其持有的贵州明春8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815.24万元; (4)光明农牧收购五丰商务持有的明锦畜牧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40.45万元; (5)上述第(2)及第(3)条协议所述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前,农工商投资将全额清偿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对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共计人民币50,869.07万元的债务,以及贵州明春对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共计人民币2,185.55万元的债务,合计人民币53,054.63万元。 上述第(4)条协议所述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光明农牧将全额清偿明锦畜牧对五丰商务的全部债务,合计人民币7,984.59万元。 (6)农工商投资承诺持有江苏众旺、贵州明春股权期间不投资或从事生猪养殖相关业务。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12个月发生需累计计算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因此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益民食品、农工商投资、五丰商务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其中益民食品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益民食品、农工商投资、五丰商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3216528 成立时间:1998年11月26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76号 法定代表人:罗海 注册资本:295,44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金融信息服务除外)、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益民食品由光明食品国际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光明集团全资孙公司)全资控股。截至本公告日,益民食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益民食品(母公司)资产总额1,267,736.82万元,负债总额601,499.19万元,净资产666,237.63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2,606.18万元,净利润8,518.78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11月30日,益民食品(母公司)资产总额1,271,121.49万元,负债总额627,182.30万元,净资产643,939.19万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2,303.48万元,净利润-22,629.1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上海市农工商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市农工商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132218757N 成立时间:1993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251号303室 法定代表人:仲红松 注册资本:155,23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管理,资产管理,仓储管理,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针纺织品及原料、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百货、服装、文教用品、纸的销售,房地产租赁经营,物流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农工商投资由光明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光明集团全资子公司)全资控股。截至本公告日,农工商投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农工商投资(母公司)资产总额220,615.59万元,负债总额14,048.94万元,净资产206,566.65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1,186.40万元,净利润129.61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农工商投资(母公司)资产总额221,609.99万元,负债总额14,372.17万元,净资产207,237.82万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1,414.35万元,净利润671.1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上海五丰商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五丰商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38540775 成立时间:1995年4月22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200弄20号102室 法定代表人:顾旭乾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饲料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服装服饰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农产品销售,水产品销售,电池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丰商务由益民食品全资控股。截至本公告日,五丰商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五丰商务(母公司)资产总额204,604.63万元,负债总额186,042.73万元,净资产18,561.90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354,615.44万元,净利润599.63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11月30日,五丰商务(母公司)资产总额300,392.32万元,负债总额281,272.28万元,净资产19,120.04万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670,742.77万元,净利润558.1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益民食品所持光明农牧49%股权,光明农牧所持江苏众旺94%股权、贵州明春80%股权,以及五丰商务所持明锦畜牧100%股权。其中益民食品持有的光明农牧56,851.39万元股份已于2025年5月28日出质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益民食品承诺上述质权人已同意解除该股权质押,益民食品与质权人将于股权转让交易实施前办理完成股权出质注销、解除股权质押冻结相关手续。其余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光明农牧100%股权,光明农牧将持有明锦畜牧100%股权,同时光明农牧不再持有江苏众旺和贵州明春的股权。 (二)基本情况 1、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MA1FR7G27H 成立时间:2017年2月1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905号甲东部3层 法定代表人:徐伟杰 注册资本:196,039.3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禽养殖,种畜禽生产及精液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销售,养殖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商务咨询,动物无害化处理(限分支机构经营),肥料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肥料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限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光明农牧(母公司)资产总额311,050.02万元,负债总额163,641.87万元,净资产147,408.15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9,111.94万元,净利润为-8,197.07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光明农牧(母公司)资产总额为229,690.82万元,负债总额为182,397.00万元,净资产为47,293.82万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为26,858.41万元,净利润为-126,153.63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合计应付光明农牧(母公司)44,394.80万元;贵州明春应付光明农牧(母公司)1,492.63万元。 本次交易前,光明农牧的股权结构为:光明肉业持股比例51%,益民食品持股比例49%。 截至本公告日,光明农牧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江苏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MA1R88FJXA 成立时间:2017年9月26日 注册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四岔河上农西路52号 法定代表人:顾爱民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养殖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生猪养殖;种畜禽生产经营(生产种猪及经营种猪精液);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众旺(母公司)资产总额为39,920.47万元,负债总额为126.65万元,净资产为39,793.82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00万元,净利润为-9,999.60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江苏众旺(母公司)资产总额为4,920.50万元,负债总额为126.65万元,净资产为4,793.85万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34,999.98万元。(数据经审计) 本次交易前,江苏众旺的股权结构为:光明农牧持股比例94%,大北农持股比例6%。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众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应付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人民币50,869.07万元。 3、贵州明春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贵州明春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00MA6J8F800K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24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迎宾大道南侧61号兰桂园商住楼三层1号 法定代表人:杜子栋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畜禽养殖、种畜禽生产及精液销售;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销售;屠宰、肉制品加工、冷链物流;饲料加工;养殖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商务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贵州明春(母公司)资产总额为10,642.27万元,负债总额为8,187.24万元,净资产为2,455.03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47.17万元,净利润为-5,863.80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11月30日,贵州明春(母公司)资产总额为8,318.41万元,负债总额为8,721.38万元,净资产为-402.97万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858.01万元。(数据经审计) 本次交易前,贵州明春的股权结构为:光明农牧持股比例80%,东南春持股比例20%。 截至本公告日,贵州明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2025年11月30日,贵州明春应付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人民币2,185.55万元。 4、上海明锦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明锦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0886006599 成立时间:2014年3月6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前进农场222号 法定代表人:周石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食品销售;饲料生产;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明锦畜牧(母公司)资产总额为8,246.31万元,负债总额为10,285.77万元,净资产为-2,039.46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807.77万元,净利润为158.36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明锦畜牧(母公司)资产总额为7,974.37万元,负债总额为9,860.42万元,净资产为-1,886.05万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为613.81万元,净利润为153.40万元。(数据经审计) 本次交易前,明锦畜牧的股权结构为:五丰商务持股比例100%。 截至本公告日,明锦畜牧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明锦畜牧应付五丰商务人民币7,984.59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1、股权转让定价 本次股权转让关联交易的价格以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基础确定。 光明肉业、益民食品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光明农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1月30日。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光明农牧(母公司)总资产合计为人民币229,690.82万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182,397.0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7,293.82万元,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评估报告结论依据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评估结论为:光明农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83,022.69万元,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次股权交易的价格为人民币1元。 光明肉业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江苏众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1月30日。截至2025年11月30日,江苏众旺(母公司)总资产合计为人民币4,920.50万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126.6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793.85万元,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报告结论依据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评估结论为:江苏众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43,556.00万元,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次股权交易的价格为人民币1元。 光明肉业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贵州明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1月30日。截至2025年11月30日,贵州明春(母公司)总资产合计为人民币8,318.41万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8,721.3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02.97万元,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报告结论依据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评估结论为:贵州明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4,769.05万元,以评估价格为基础,根据光明农牧80%的持股比例,确定本次股权交易的价格为人民币3,815.24万元。 益民食品、光明肉业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明锦畜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1月30日。截至2025年11月30日,明锦畜牧(母公司)总资产合计为人民币7,974.37万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9,860.4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886.05万元,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评估报告结论依据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评估结论为:明锦畜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940.45万元,根据益民食品100%的持股比例,确定本次股权交易的价格为人民币940.45万元。 2、债务清偿定价 本次债务清偿关联交易的支付金额以经审计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 江苏众旺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众旺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进行了审计。上述审计结论认为,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所欠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的全部债务的合计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0,869.07万元。 贵州明春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贵州明春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进行了审计。上述审计结论认为,贵州明春所欠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的全部债务的合计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185.55万元。 明锦畜牧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明锦畜牧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进行了审计。上述审计结论认为,明锦畜牧所欠五丰商务的全部债务的合计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984.59万元。 四、交易定价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一)交易标的评估和审计情况 本次交易的评估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已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备案。 本次交易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截至2025年11月30日分别对光明农牧、江苏众旺、贵州明春和明锦畜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结论依据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评估结果详见“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和贵州明春所欠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的全部债务的合计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3,054.63万元,明锦畜牧所欠五丰商务的全部债务的合计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984.59万元。上述债务均作等额清偿,无折溢价,详见“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次交易资产评估的对象分别是光明农牧、江苏众旺、贵州明春和明锦畜牧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方法详见“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均依据资产基础法出具评估结果。 本次交易价格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定价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1、《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甲方(转让方):益民食品 乙方(受让方):光明肉业 2、《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江苏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94%股权) 甲方(转让方):光明农牧 乙方(受让方):农工商投资 3、《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贵州明春农牧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 甲方(转让方):光明农牧 乙方(受让方):农工商投资 4、《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上海明锦畜牧养殖有限公司100%股权) 甲方(转让方):五丰商务 乙方(受让方):光明农牧 5、《框架协议》(关联方债务清偿) (1)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和贵州明春所欠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合计53,054.63万元的债务由农工商投资在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前全额清偿。 甲方:光明农牧 乙方:农工商投资 (2)明锦畜牧所欠五丰商务合计7,984.59万元的债务由光明农牧在股权交易完成后全额清偿。 甲方:五丰商务 乙方:光明农牧 (二)交易标的 1、益民食品持有的光明农牧49%股权; 2、光明农牧持有的江苏众旺94%股权; 3、光明农牧持有的贵州明春80%股权; 4、五丰商务持有的明锦畜牧100%股权。 (三)交易定价原则及价款 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采取资产基础法得出,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光明农牧、江苏众旺、贵州明春和明锦畜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别为人民币-83,022.69万元、-43,556.00万元、4,769.05万元和940.45万元,对应光明农牧49%股权、江苏众旺94%股权、贵州明春80%股权和明锦畜牧100%股权的价值分别为人民币-40,681.12万元、-40,942.64万元、3,815.24万元和940.45万元,交易价款分别为人民币1元、1元、3,815.24万元和940.45万元。 为避免本次交易后新增上市公司关联方欠款,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和贵州明春所欠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的全部债务的合计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3,054.63万元,应当由农工商投资在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前向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支付;相应地,明锦畜牧所欠五丰商务的全部债务的合计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984.59万元,应当由光明农牧在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向五丰商务支付。 (四)支付方式 1、《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1元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江苏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94%股权) 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1元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3、《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贵州明春农牧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 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3,815.24万元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上海明锦畜牧养殖有限公司100%股权) 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940.45万元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5、《框架协议》(关联方债务清偿) (1)乙方农工商投资需向甲方光明农牧一次性支付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和贵州明春所欠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合计53,054.63万元的债务,且价款支付时间不晚于本次股权转让交割日前。 (2)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乙方光明农牧应向甲方五丰商务清偿明锦畜牧对五丰商务的债务合计7,984.59万元。 (五)违约责任 资产受让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0.1%。向资产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资产转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资产受让方赔偿损失。 资产转让方若逾期不配合资产受让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0.1%。向资产受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资产受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框架协议的一方违约,相对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1)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2)暂停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形消除后恢复履行;相对方根据此款约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相对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3)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对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诉讼费、合理的律师费等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4)法律法规或协议规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议各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或依法向上海市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清偿 本次交易已通过收购方全额清偿的方式结清关联方欠款,避免交易后新增关联方欠款。资产受让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其余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八)过渡期的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产生的损益均由资产转让方在标的股权范围内承担和享有。 (九)同业竞争限制 农工商投资保证,持有贵州明春、江苏众旺股权期间,贵州明春、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或以任何形式实际控制的企业不得再行以任何形式从事生猪养殖相关业务或投资从事生猪养殖相关业务的任何实体。 六、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阻断债务风险、提升经营质量 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存在对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的大额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贵州明春资产负债率高且存在资不抵债风险。公司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剥离上述低效资产的同时,可一次性收回关联方欠款53,054.63万元;此外,经测算,本次出售江苏众旺和贵州明春预计为上市公司每年节省折旧摊销费用合计约2700万元(以评估时点的折旧金额估算),交易可阻断债务风险,优化资产结构,提升生猪养殖板块的经营质量。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光明农牧100%股权,光明农牧将持有明锦畜牧100%股权,在夯实全产业链闭环的同时,减少关联往来和同业竞争,有助于缩短猪肉养殖板块的决策链条,快速落实压缩生产成本的措施,为潜在的市场反转机遇储能蓄力。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聚焦主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有效剥离低效资产,进一步集中资源、强化核心业务,有利于公司持续聚焦肉类主业,构建并优化长期可持续的生猪全产业链业务布局,有助于生猪养殖板块后续降本增效经营举措的推进,符合公司“肉业一体化”的战略发展目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资产优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需要,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子公司资产优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就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应进行回避。 (二)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林国先生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资产优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林国先生、汪丽丽女士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资产优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联交易需要履行的其他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与益民食品、农工商投资、五丰商务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旨在进一步聚焦并强化核心主业经营,有效阻断债务风险,持续优化资产结构与资源配置效率,构建并优化长期可持续的生猪全产业链业务布局,提升生猪养殖板块的经营质量。子公司光明农牧处于生猪养殖行业,主营业务盈利水平受生猪市场供需关系及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若未来生猪价格回升幅度、持续性不及预期,或公司在养殖效率提升、全链成本管控等方面的降本增效举措未能达到既定效果,则公司经营业绩仍可能面临不确定性。 (二)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交易各方需根据相关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完成款项交割、办理产权交割、以及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光明肉业 公告编号:2026-022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外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新西兰银蕨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蕨农场”)费尼根工厂冷链自动化改造项目 ● 投资金额:1.32亿新西兰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肉 业”、“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项目在执行与交付阶段面临多重外部与内部的不确定性: (一)项目施工风险:施工延误可能会对项目整体成本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对整个公司的业务运转造成负面冲击; (二)地缘政治风险:地缘政治冲突的持续升级给全球海运物流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直接威胁到海外核心自动化设备能否如期运抵新西兰; (三)大宗商品价格风险:受油价上涨及地缘因素影响,钢铁等海运大宗商品的价格正面临极为不利的波动,项目建设所需的大宗商品采购价格可能会受其影响无法长期维持现有水平不变,从而造成项目成本超支。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光明肉业海外子公司银蕨农场下属加工厂费尼根工厂地处新西兰南岛南部核心出口枢纽。费尼根工厂物流便捷、适配产能转移与全球发货,但目前存在速冻能力瓶颈,依赖第三方冷链物流进行冷冻、分拣和储存,存在冷冻产能成本高、效率低、服务不稳定等问题。为优化冷冻产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安全性和效率、强化供应链自主可控,银蕨农场拟投资建设费尼根工厂冷链自动化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是一个现代化、高度自动化的速冻、冷库和装卸设施项目,项目总投资1.32亿新西兰元(上述金额为规划预算数,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对费尼根工厂冷链改造项目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对费尼根工厂冷链改造项目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银蕨农场总部位于新西兰达尼丁,是新西兰最大的牛羊鹿肉屠宰企业之一,拥有14家屠宰加工厂,超过16,000户牲畜供应商,产量占新西兰牛、羊、鹿肉总产量的30%,产品向全球60多个国家出口。银蕨农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光明肉业持股50%,新西兰银蕨农场合作社持股5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银蕨农场总资产582,942.65万元,负债285,205.94万元,净资产297,736.71万元,资产负债率48.93%;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1,270,722.65万元,净利润11,892.28万元。(单位:人民币万元,数据经审计)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海外子公司银蕨农场拟对费尼根工厂项目投资总金额约为1.32亿新西兰元,包括以下四个不同的子项目: 1、费尼根工厂纸箱冷冻项目,投资金额约3650万新西兰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二氧化碳纸箱速冻隧道,产能达24小时/15000箱。 2、费尼根工厂冷库自动化项目,投资金额约为8,130万新西兰元,主要建设内容是自动化立体仓库,即:纸箱自动存储和检索系统 (ASRS)和用于自动堆垛的机器人码垛系统。 3、纸箱成型及封箱机项目,投资金额120万新西兰元。 4、仓库执行系统项目,投资金额630万新西兰元。主要建设内容是基于Microsoft D365的企业级系统,优化仓储、追踪货物及管理仓储任务。(数字化IT项目,支持自动冷库项目) 上述4个子项目投资总额1.253亿新西兰元,意外开支670万新西兰元,项目投资总金额约为1.32亿新西兰元。 (二)项目出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32亿新西兰元,由银蕨农场现金自筹7,540万新西兰元,通过设备融资租赁(本项目冷冻冷库设备)5,660万新西兰元。 (三)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计划在完成所有审批程序后的18个月完成。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该项目能够提升银蕨农场南岛工厂整体竞争力,是出于银蕨农场产能整体优化的需要。 该项目的建成将极大发挥南岛冷链物流的“集约化”效应,建成后不仅能满足费尼根工厂自身的产能需求,其吞吐能力还能向周边工厂辐射,未来南岛南部的产品将统一在费尼根工厂进行高效集成与合并出口,实质性地提升全链条履约效率并大幅降低物流运输成本。 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大幅减少冷链环节的人力需求,从而直接削减高昂的工资成本,从根本上规避企业雇佣大量海外劳工所承担的额外成本和风险;同时破除随着未来产品加工量的进一步增加而对第三方冷链物流依赖加剧的风险,消除这部分外部费用,实现财务节约。 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整体优化南岛工厂的网络布局、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以及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符合地区相关政策及公司发展需求。 (五)需要履行的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对费尼根工厂冷链改造项目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项目建成后,将落实银蕨农场产能整合战略、实现南岛工厂网络布局的整体优化、摆脱第三方依赖、强化供应链自主可控,是公司保障市场份额的必要战略举措。 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行为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不会形成新的对外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项目施工风险:施工延误可能会对项目整体成本产生不利影响;若延误影响到工厂产能目标的达成,可能会错失业务旺季的关键商品交付窗口期,还可能对整个公司的业务运转造成负面冲击。导致项目延误的潜在诱因包括天气恶劣、施工受阻、海关清关及复杂的软硬件集成等。 (二)地缘政治风险:近期部分地区冲突的持续升级,给全球海运物流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此类由地缘政治引发的运输延误通常难以通过常规商业手段缓解,直接威胁到项目所需的海外核心自动化设备能否如期运抵新西兰。 (三)大宗商品价格风险:受油价上涨及地缘因素影响,钢铁等海运大宗商品的价格正面临极为不利的波动。项目建设所需的大宗商品采购价格可能会受其影响无法长期维持现有水平不变,从而造成项目成本超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光明肉业 公告编号: 2026-021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肉业”或“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持续优化经营效率、完善公司治理、强化投资者回报,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经营管控 公司主要从事猪肉、牛羊肉类食品及品牌休闲类食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围绕食品制造与食品分销,以优良的产品品质为基础、以推进品牌建设为抓手,始终致力于为老百姓提供“安全、优质、健康、美味、便捷”的食品。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罐头食品、肉制品,以及糖果、蜂蜜和饮用水等,主要品牌包括:梅林B2、银蕨、苏食、爱森、联豪;冠生园、大白兔、正广和等。 公司坚定光明肉业战略使命,围绕补强和延伸高蛋白全产业链、打通供应链、实现价值链,全力加速推进肉业产业一体化全产业链路发展。深化产业布局,聚焦发展精深加工业务,构建市场化运作、扁平化的组织架构体系,推动形成“业务集聚化、管理扁平化、资源市场化”的发展格局。 2026年,公司将深化产业协同,持续产业链强链补链,加强肉类企业间内部协同,构建整体统筹、多方联动、各条线融合的新发展格局;聚焦细分赛道,巩固原有B端市场品牌优势,创新C端市场营销和宣传推广方式;提升行业市场高敏觉,深化营销工作破圈,善于造势引领消费,扩大高蛋白场景消费能力;深化渠道和分销体系建设,打造面向未来的消费场景和生态的分销体系;绿色低碳环保发展,大力推进绿色转型,通过采用先进生产技术、优化供应链管理、实施环保政策,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能耗和排放;围绕提升效率和质量、确保食品安全与渠道流通等推动数字化建设。 二、聚焦科技研发、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致力于打造企业技术中心,为肉类主业和品牌食品产业提供技术改良和新产品研发的坚实能力支撑。目前公司拥有三家市级技术中心: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主要承担肉与肉制品的研究开发、中试、转化以及信息收集分析和标准化管理等研究工作;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主要提供糖果等综合食品的技术研发支持;上海冠生园蜂制品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主要基于蜂制品食品安全控制和智能化加工技术提供研究支持。公司依托技术中心的研发能力提升精细化加工水平,不断延伸产品线,使公司产品能够长期保持相当的市场竞争力。 2026年,公司将聚焦工艺创新提升效能,全面剖析现有工艺流程,力促同步提升生产效率与成本效益;聚焦科技研发提升效能,打造专注于肉类产业研究的中心,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研发;聚焦规划引领提升效能,以生产连续化、自动化、规模化、节能化和智能化为未来导向,在产品研发、技术领域、终端模式方面持续推动创新。 三、优化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 公司结合新《公司法》和最新监管政策,切实落实好相关治理要求,持续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构建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管理层为核心主体的治理结构,强化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持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体系。2025年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完成监事会撤销工作,监事会相应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通过完善治理架构建设进一步清晰权责;按时完成董事会换届改选工作,优化董事会人员结构,使公司决策更科学高效,更能快速响应市场变化,有效提升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和管理运作水平。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以及合规体系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运营合规透明,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公司重视可持续发展,将新增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ESG职能,进一步提高 ESG工作的系统性、全面性,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全面融入企业经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继续践行ESG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升 ESG 管理能力;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披露内容,以有利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为出发点,对外披露信息客观、及时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全面展示公司发展情况,不断增强公司信息的透明度,帮助投资者更好地进行价值判断。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交流沟通,积极与投资者交流互动,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可视化报告、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等多元化的沟通渠道为投资者了解公司创造便利条件,及时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回应投资者诉求,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合法保障投资者权益。未来公司将深化多层次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开展多层次投资者沟通,结合公司品牌活动、业务亮点等公司价值方面的宣传,主动向投资者提供有质量的公司价值信息,不断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五、维护股东利益,实现价值共赢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在扎实做好主业经营,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坚持稳定的利润分配策略。《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利润分配政策,通过合理比例的现金分红来回馈全体股东,积极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在满足分红条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坚持现金分红,上市至今已累计分配现金股利11.29亿元。 公司将继续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战略发展规划以及业务资金需求,坚持“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同时将认真贯彻新国九条规定,在全力推动提升经营质量的基础上,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探索中长期分红机制,不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使投资者能够及时分享公司发展红利。 六、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将强化其合规意识与规范履职能力作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公司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动态,及时传达最新法规,推送监管导向、会议精神及处罚案例,确保“关键少数”严守合规红线与履职底线。同时,组织“关键少数”参与监管部门专项培训及政策专题解读,不断提升其自律意识、责任担当与履职效能,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董高薪酬体系,并通过定期排查风险、强化培训赋能,推动“关键少数”以规范履职引领公司合规经营,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行动方案基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行业环境及发展战略制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意见建议,结合实际优化行动方案并推进实施,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政策调整、行业发展、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光明肉业 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市场竞争力、经营业绩以及薪酬策略等因素,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方案生效与执行期限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期限为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期限为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按规定领取固定履职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之外的行政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取得薪酬,按其所担任的行政职务相应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政策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的薪酬构成及比例、支付方式等,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其中个人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且未经考核评价绩效薪酬不得提前支付。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方案所涉及薪酬、津贴均为税前薪酬,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应由本人承担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应个人缴纳部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入申报。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均为利益相关方,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未超过全体董事半数,本议案未能形成决议,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光明肉业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杨浦区济宁路18号光明肉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光明肉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光明肉业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光明肉业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光明肉业关于与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光明肉业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光明肉业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2026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光明肉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光明肉业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光明肉业关于海外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光明肉业关于子公司资产优化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9、15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00点一16:00点。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现场登记场所”地址问询联系电话:021-5238 3315。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证券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四)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股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济宁路18号 邮编:200082 联系人:袁勤 联系电话:0086-021-22866016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本次会议不发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光明肉业 公告编号: 2026-019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肉业”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光明肉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光明肉业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未超过全体董事半数,未能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阅,因全体委员均属利益相关方,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光明肉业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光明肉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对费尼根工厂冷链自动化改造项目投资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意银蕨农场在费尼根工厂投资建设一个现代化、高度自动化的速冻、冷库和装卸设施项目,项目总投资1.32亿新西兰元。(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光明肉业关于海外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资产优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运营效率,聚焦全产业链布局的发展战略,对子公司开展资产优化的工作。(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光明肉业关于子公司资产优化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陈林国、汪丽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如下: (一)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26年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及所属支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2026年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支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2026年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所属支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2026年控股子公司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对费尼根工厂冷链自动化改造项目投资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子公司资产优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六)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详见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光明肉业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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