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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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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6-027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和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宇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董事长程宇、董事刘力武、董事苑占永、独立董事何建军、独立董事王冠群、独立董事任喜荣以视频方式列席会议。
  2、董事、财务总监白刚,董事会秘书高世勇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赵志华、陈爱莉。
  2、本次股东会议案2、议案4 的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华、陈凤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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