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现对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过程中,董事李寿军对《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融资额度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七次修订稿)〉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六次修订稿)〉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六次修订稿)〉的议案》共计5项议案投弃权票。 二、弃权原因说明 李寿军为股东委派董事,其委派单位就本次议案涉及事项已明确无异议,但截至本次董事会表决节点,该委派单位针对本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尚未履行完毕,为严格落实国资监管合规要求、秉持审慎决策原则,李寿军对以上5项议案投弃权票。 除补充披露上述5项议案的弃权原因外,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