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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47 |
|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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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8.5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19.05%,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0.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30.59%,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高邮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泰达环保”)向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虬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高邮农商行”)申请融资3,000万元,期限6年;公司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达环保”)向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道支行(以下简称“扬州农商行”)申请融资4,900万元,期限60个月。以上均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泰达环保2026年度为高邮泰达环保和扬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15,000万元和34,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泰达环保为高邮泰达环保和扬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分别为3,800万元和3,499.9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分别为6,800万元和8,399.90万元,高邮泰达环保和扬州泰达环保可用互保额度分别为8,200万元和25,600.1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高邮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2015年12月9日 (2)注册地点:高邮市龙虬镇兴南村 (3)法定代表人:薛聿员 (4)注册资本:10,650.66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环保类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高邮泰达环保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高邮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2日 (2)注册地点:杨庙镇赵庄村 (3)法定代表人:胡如海 (4)注册资本:38,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扬州泰达环保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 扬州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高邮泰达环保向江苏高邮农商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环保与江苏高邮农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债务人依据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 2. 担保金额:3,0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 (二)扬州泰达环保向扬州农商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环保与扬州农商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支付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告费等)。 2.担保金额:4,9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限: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以债权人向债务人所发放之借款借据载明的日期为准)届满之日后三年。 (三)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6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子公司之间互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高邮泰达环保就其融资担保事项向泰达环保支付担保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已审批2026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为190.6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8.5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19.05%。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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