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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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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相互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自2026年4月2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不同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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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泰康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Y类份额类别(基金代码:022942)不适用。上述适用基金范围如有变化,请以本基金管理人最新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自2026年4月27日起,在上述适用基金之间开通转换业务。
  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投资人申请转换的两只基金须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的、经基金管理人公告可以互相转换的基金。
  2、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转出、转入均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出金额与转入份额。
  3、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4、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5、基金转换只允许在前端收费基金之间或者后端收费基金之间进行,不能将前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或将后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类型基金间转换可不受收费方式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原则,并公告。
  6、T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T日规定的正常交易时间内撤销。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投资人的T日转换申请进行确认。投资人于T+2日可查询转换申请确认结果。
  7、投资人提交申请的基金转换份额不超过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用余额。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最低转换转出份额为1000份,转换转入份额不限。如投资人转换后该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单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将投资人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8、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来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9、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10、以上不同基金相互转换业务与本公司部分基金已开通的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相互转换业务不产生冲突。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他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告。
  三、费率计算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份额类别与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申购费补差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份额类别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
  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率)
  如: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
  申购费补差=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
  如: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
  申购费补差=0
  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份额类别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本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费率优惠情况,请以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为准。
  四、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遵循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关于开放日及开放时间的相关规定,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本业务时除外。
  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各销售机构开展上述适用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重要提示
  1、本公司若暂停办理部分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将另行发布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适用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上述适用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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