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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进行的,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5年下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报告文号: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7530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94,907,937.1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2,424,331.9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41.6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及《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讨论,委员会对董事薪酬部分无异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部分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政策、考核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其中,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胡瑞芳女士任公司总经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予以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2026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借出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借出资金预算方案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亿元的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4.85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工作总结及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1.2026年度股权投资计划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26年度金融证券投资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对外投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投资计划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选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拟选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无偿划转方式受让江苏苏豪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股权内部整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和防范进出口业务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提高子公司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根据相关管控制度,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十二至二十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4月修订)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避免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子公司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根据相关管控制度,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子公司拟针对与自身业务相关的品种,以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明毅、董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交易的公平性原则,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4,970.98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明毅、董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14日下午2:0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9)。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董事会听取报告事项: (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延龙)》 (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宏)》 (三)《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巫强)》 (四)《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五)《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苏豪汇鸿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报告文号: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7530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94,907,937.16元。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42,433,1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424,331.9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41.6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1.公司2024年收购了同一控制下的江苏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上表中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公司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2.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平均净利润为-11,210,362.90元,无法有效计算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年均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外部市场环境、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苏豪汇鸿 公告编号:2026-032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19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号文》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苏豪汇鸿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充分发挥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融资优势,统筹协调资金分配,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预测,公司拟向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亿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利率结合相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能力等综合考虑,同时根据银行相应期间贷款利率进行合理调整。本次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12个月,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其他股东中包含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子公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9条规定,因苏豪鼎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鼎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苏豪鼎创的其他股东中包含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集团”)的下属子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公司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本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为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融资优势,统筹协调资金分配,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预测,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苏豪鼎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4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财务资助额度利率结合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能力等综合考虑,同时参考人民银行相应期间贷款利率进行合理调整。本次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12个月,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经查询,苏豪鼎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被资助对象苏豪鼎创为公司持股比例80.43%的控股子公司,苏豪鼎创的其他股东中,江苏省对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苏豪新智集团有限公司和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苏豪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及使用期限向苏豪鼎创收取利息,苏豪鼎创已提供必要的抵押担保措施。被资助对象不存在前期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苏豪鼎创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积极防范风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统借统还贷款形式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时间不超过12个月,额度不超过5.4亿元的财务资助,在此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结合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能力等综合考虑,同时参考人民银行相应期间贷款利率进行合理调整。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子公司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具体金额、期限、利率等事项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及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安排资助。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亿元的财务资助。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 注:为上市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财务资助总余额。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苏豪汇鸿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租入租出资产、接受或提供劳务等形成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经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4,970.98万元。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对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的合理预测,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对公司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各方都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以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委员刘明毅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定价以市场行情为依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明毅先生、董亮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额度调整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2,118.86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518.86万元。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771223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软件大道48号 经营范围:金融、实业投资,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国贸贸易;房屋租赁;茧丝绸、纺织服装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04041011J 注册资本:人民币902,686.3786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会清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江苏宁阪特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宁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MA20P7209A 注册资本:人民币16,505.733万元 法定代表人:MIYAWAKI SHIGEJI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溧阳市竹箦镇竹韵路16号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包含球化剂、孕育剂,放射性矿产除外),铸造用添加剂的研发、销售、检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铸造用设备的销售及技术服务;运用软件的研发与销售。(涉及国家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人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781849851 注册资本:人民币457,938.4709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俊淑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35号雨润国际广场B1楼8-16层,江东中路237号7层7F-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豪控股集团2025年度审计数据尚未出具。 2.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注:华泰证券2025年度财务数据摘自其2025年年度报告。 3.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4.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豪控股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尚未出具;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泰证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尚未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摘自其季报。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相关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与非关联方之间的定价原则基本一致,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一般商业原则,并通过协商一致进行定价。任何一方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该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苏豪汇鸿 公告编号:2026-031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一)上海赛领汇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9亿元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上海赛领汇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赛领汇鸿基金”)。公司首期实缴出资14,700万元。2017年2月,赛领汇鸿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2017年4月,经由基金合伙人会议同意,赛领汇鸿基金有限合伙人发生变更,北京赛领国泽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北京赛领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赛领汇鸿基金部分权益份额,即29.97%股份转让给上海秉原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秉原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成为赛领汇鸿基金新增有限合伙人。2020年12月,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公司累计完成实缴出资共计49,000万元,占公司认缴出资额的100%。2024年8月,赛领汇鸿基金原工商注册存续期届满,因基金投资的部分项目未退出,根据《上海赛领汇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基金存续期延长1年。2025年8月,赛领汇鸿基金工商注册存续期届满,为保证基金合法正常运营,便于已投项目后续顺利退出,根据《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基金存续期延长3年。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1日、2017年2月17日、2017年4月5日、2020年12月11日、2024年8月29日、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关于产业并购基金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2025-038)。 赛领汇鸿基金投资进展对公司的影响,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8日、2021年8月9日、2022年1月29日、2023年1月31日、2024年8月29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8月28日、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2021-062、2022-007、2023-00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5-026、2025-054、2025-070)。 (二)伊犁苏新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伊犁苏新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亿元参与认购由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发起设立的伊犁苏新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伊犁苏新基金”)的基金份额。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30日、2015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投资伊犁苏新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关于投资伊犁苏新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5-084)。 伊犁苏新基金投资进展对公司的影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上海珍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财务性股权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进行财务性股权投资,参与认购上海珍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珍鹿基金”)有限合伙份额。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31日、2016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确定子公司财务性股权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5)、《关于子公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18)。 (四)上海汉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子公司财务性股权投资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资管公司在董事会审批额度范围内,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了上海汉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汉发基金”)4,000万元有限合伙份额。2025年8月,汉发基金原工商注册存续期届满,因基金投资的部分项目未退出,根据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基金存续期延长1年。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2025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确定子公司财务性股权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9、2016-112)、《关于创业投资基金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五)太海联股权投资江阴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江苏苏豪中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中锦”)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于2010年、2013年累计投资5,000万元参与认购太海联股权投资江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海联基金”)。 (六)天津正和尚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子公司财务性股权投资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资管公司在董事会审批额度范围内,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了天津正和尚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和尚康基金”)2,500万元有限合伙份额。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确定子公司财务性股权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9、2016-112)。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和影响 根据公司获取的赛领汇鸿基金、伊犁苏新基金、正和尚康基金、汉发基金、上海珍鹿基金、太海联基金(以下简称“六支基金”)财务报表、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结合公司对其会计计量方式,预计将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赛领汇鸿基金 2025年第四季度,赛领汇鸿基金所投项目行业发展趋势向好、优质资产表现突出,对基金估值产生积极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将赛领汇鸿基金计入长期股权投资,以权益法进行核算。2025年第四季度,赛领汇鸿基金账面价值变动增加公司利润总额239.05万元。 (二)伊犁苏新基金、上海珍鹿基金、汉发基金 2025年度,伊犁苏新基金、上海珍鹿基金和汉发基金所投项目行业发展趋势向好、优质资产表现突出,对基金估值产生积极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将伊犁苏新基金、上海珍鹿基金和汉发基金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5年度,伊犁苏新基金、上海珍鹿基金和汉发基金账面价值变动分别增加公司利润总额5,667.27万元、3,463.79万元和2,167.51万元。 (三)太海联基金 2025年度,太海联基金所投资项目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对基金估值造成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太海联基金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5年度,太海联基金账面价值变动减少公司利润总额564.05万元。 (四)正和尚康基金 2025年度,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正和尚康基金未上市项目因采用市场法估值公允价值相应降低,对基金估值造成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将正和尚康基金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5年度,正和尚康基金账面价值变动减少公司利润总额221.73万元。 上述六支基金投资的标的估值波动存在不确定性,未来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预计将影响公司损益。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进展情况,如有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苏豪汇鸿 公告编号:2026-029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白下路91号苏豪汇鸿大厦A座2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1.本次股东会还将分别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将在股东会上予以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详情请见2026年4月24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登记地点:苏豪汇鸿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1号苏豪汇鸿大厦A座26楼 邮政编码:210001 传真:025-84691339 (三)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异地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于2026年5月13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入场时间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2026年5月14日14:00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将所携带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予会议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770617 传真:025-84691339 联系人:李家兴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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