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达成庭外和解,已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为原告 3.合计涉案金额(暂计):约2,247.84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和解撤诉有利于化解纠纷、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诉讼成本,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后续款项实际到账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撤诉申请尚需法院裁定,是否准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实通信”),就与广东五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宜,向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立案受理,案号为(2026)粤1802民初127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一10)。 二、诉讼进展情况 长实通信经与广东五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已就案涉纠纷达成庭外和解并签署《调解书》。长实通信已于近期向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对广东五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出具的准予撤诉民事裁定书,撤诉申请尚需法院审查裁定。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未披露且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计1起,涉案总金额约为46.5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诉讼双方已就本案达成和解并签署《调解书》,长实通信为打破僵局、加速回款,同意不再追索未结算工程款的利息及滞纳金,以分期支付工程款方式解决争议,不存在额外赔偿或违约金支出。截至本公告日,广东五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已向长实通信支付工程款500万元,剩余款项将根据项目审计、决算进度进行支付。自长实通信提出撤诉申请之日起算,如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五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15个月内仍未办妥其内部清算及清算后确认的剩余款项支付义务的,长实通信有权重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采取措施。 本次和解撤诉有利于化解纠纷、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诉讼成本,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后续款项实际到账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撤诉申请尚需法院裁定,是否准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调解书》; 2.《撤诉申请书》。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