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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从而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是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做出的谨慎决定,本次调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总金额,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7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股份及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后的股本(即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事宜,包括是否实施分红、制定和实施具体分红方案等。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70,821,232.30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股份及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后的股本(即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74元(含税)。 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921,662,260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2,245,685股,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38,500股以及待回购注销的员工持股计划109,141股后的股本数918,968,934股为基数,以此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为1,599,005,945.16元(含税),占202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9.94%。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为20,000,977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因此,上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的现金分红金额和2025年度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合计为1,619,006,922.16 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1.0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在满足以下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和上限范围内,全权处理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一切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中期分红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上限 中期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远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战略、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后制定的,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结合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曲荣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黄曲荣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黄曲荣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持股计划的情形。 会议认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积极性和创造力,保证公司股东、员工和公司利益的一致,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法亮,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惠泰医疗(688617)、亚虹医药(688176)、三友医疗(688085)、泰格医药(300347)、征和工业(003033)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冉冉,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普莱柯(603566)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昕,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交运股份(600676)、微电生理(688351)、盟科药业(688373)、心脉医疗(688016)、联明机械(60300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并担任过惠泰医疗(688617)、江化微(603078)、国瑞科技(300600)等多家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与2025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表意见如下:我们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相关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建议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1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济川药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6、议案17、议案18、议案1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济川药业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23-89719161 传 真:0523-89719009 邮 编:225441 电子邮箱:jcyy@jumpcan.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于近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 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推选曹龙祥先生、曹飞先生、曹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相关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推选杨玉海先生、侯艳莲女士、毛益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期为自相关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且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相关证明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学习证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的董事之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务。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曹龙祥先生,195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总经理、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济源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蒲地蓝日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济川药业集团江苏口腔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院执行董事、泰州市为你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济川药业集团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蒲地蓝日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济川药业集团江苏口腔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济川药业集团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宝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泰兴市人医新特药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宝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飞先生与曹龙祥先生共同控制公司563,612,118股股份,曹龙祥先生与曹飞先生为父子关系。 2、曹飞先生,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济源医药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天济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济川康煦源保健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闻丞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诺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西藏朗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藏闻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勤昌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济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济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济中投资有限公司董事、Jumpcan International Co., Ltd.董事、闻丞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飞先生与曹龙祥先生共同控制公司563,612,118股股份,曹龙祥先生与曹飞先生为父子关系。 3、曹伟先生,男,1986年9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逐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海济嘉投资有限公司经理、宁波济嘉投资有限公司经理、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贞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伟先生持有公司24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9.6万股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通过股票期权行权持有公司股份9.6万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4、杨玉海先生,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曾任上海东苑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国健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上海百安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沃羽企业管理事务所投资人、上海山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笛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玉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5、侯艳莲女士,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民盟盟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审计部主任,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上海东展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上海东展教育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金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艳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6、毛益斌先生,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高级研发员,德隆集团中企东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医药行业研究员、项目经理,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部长,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规划部经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部总经理助理,美国华平投资集团副总裁,松柏投资董事兼总经理、余仁生(中国)董事,德屹资本高级顾问。现任元健生物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汇诺元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上海鸿丽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益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3.85万份,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3.8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338,50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338,500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交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江苏省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济川药业证券部 (2)申报时间:自2026年4月24日起45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曹伟 (4)联系电话:0523一89719161 (5)传真:0523-89719009 (6)邮编:225441 (7)电子邮箱:jcyy@jumpcan.com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4月23日,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有限”)、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医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含本数)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7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442号文核准,济川药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329,85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4,999,983.48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227,952.1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3,772,031.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1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14.14万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 注2: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的募投项目。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1,18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将“原料六车间建设 项目”变更为“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其中,“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764.58万元,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尚需投入募集资金16,359.7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6,404.87万元用于“产品研发项目”。 注4:调整数系调减发行费用2,122.80万元所致。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济川有限、济川医学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实际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济川有限、济川医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投资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投资金额、期间、选择委托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7.33%,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和严格控制风险、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济川有限、济川医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认为: 公司全资下属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拟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济川药业”)就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0年7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2号文核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329,85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04,999,983.48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227,952.1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3,772,031.38元。资金于2020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1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10月,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51,772,031.38元对济川有限进行增资,165,000,000.00元对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医学”)增资,67,000,000.00元对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科制药”)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及东科制药100%的股份。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储蓄余额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余额,期末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实际投入、结转和利息收入计算的余额的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 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金额中包含,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终止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1,187.00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进一步修订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2020年9月,本公司与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签署《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医学、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东科制药、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签署《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专户,注销其在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江苏泰兴农商银行专户内的剩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的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8月,公司会同工商银行泰兴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济川医学、东科制药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186.80万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77.20万元;本公司在江苏泰兴农商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2年8月已注销,截至注销日该账户包含由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以及减免的发行费用合计41.51万元。项目节余及利息已经转入济川有限在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1115926029300428638)。 注2:2022年8月公司注销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江苏泰兴农商银行开立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将剩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的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115926029300519670、1115926029300520536)。 注3:上述账户余额不含现金管理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此次募集资金人民币9,374.7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 (1)项目一中的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用于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生产,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2)项目二中的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主要用于中药提取及其相应的存储仓库,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3)项目三中的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主要用于蛋白琥珀酸铁原料药的生产,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4)项目四中的产品研发项目主要用于购买研发设备、购买中药生产技术以及后续研发、仿制药研发和一致性评价等,项目实施的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和东科制药。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5)项目五中的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整体升级改造,打造“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主要的建设内容:在原有信息系统应用的基础上,升级改造形成新一代ERP系统,深化协同办公、移动应用的应用广度与深度;新建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财务共享服务平台;新建研发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平台,实现对产品研发全生命周期和生产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改造原有数字中心、新建异地容灾中心。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6)项目六中的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主要用于布瓦西坦、罗沙司他、马来酸二甲茚定等原料药的生产,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7)项目七中的新产品研发项目主要进行创新化学药、创新中成药、改良型创新药的研发,投资内容包括新产品临床前及临床、中试生产、申请上市等阶段的研发相关投入等。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逐笔公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济川有限尚有51,920.00万元闲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济川医学尚有1,000.00万元闲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本年度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具体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在拟支付“产品研发项目”“新产品研发项目”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的当天,公司财务部、子公司财务部按照核算的募投项目使用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人员费用金额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募集资金账户按照实际核算金额打款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再由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进行统一支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的完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的完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完工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完工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具体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年度涉及延期的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因整体工作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外部环境影响,主要的信息化项目不能按原计划启动,导致信息化项目投入进度受到影响;此外,随着企业数智化技术发展,为更好地利用新的数智化技术赋能企业管理,2024年公司进行IT架构的整体规划调整,项目需要根据新的规划适配调整,进行分步实施,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进度滞后,项目投资进度放缓,经评估预计需要延期才能完成建设。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 由于“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募投项目投入较大,建设周期较长。自该项目立项以来,受新冠疫情等外部环境因素影响,主要终端产品的销售额呈现了较大的波动,行业不确定性增加,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在此期间,公司不断通过增加设备、工艺改造、优化与其他产品共用产能等方式,在低强度投入的基础上,提高了原有中药提取车间的产能,目前能较好地满足该产品的浸膏需求。考虑到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产能发展规划等,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置和巨额固定资产投入的浪费,公司将“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终止。后续,公司将根据小儿豉翘清热颗粒及三拗片的市场销售情况择机推进相关产品干浸膏、流浸膏产能扩大项目的建设,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项目投入的资金需求。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的募投项目。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1,18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 由于“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募投项目投入较大、建设周期较长,自该项目立项以来,受外部环境影响,主要终端产品的销售额呈现了较大的波动。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此期间,公司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严格落实生产规范及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加紧作业,优化排产、执行员工轮岗、错峰休假的生产计划,确保最大限度释放产能,并通过不断增加设备、工艺改造、优化与其他产品共用产能等方式,在低强度投入的基础上,提高了原有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产能,目前小儿豉翘清热颗粒能较好地满足市场的需求。截至目前公司“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的建筑主体建设内容已完成,并于2024年3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该项目所属固体六车间已竣工投产,并于2025年2月通过GMP符合性检查。该项目预计新增产能3.6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能较好应对未来3年的市场增长需求。后续,公司将根据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市场销售情况择机推进小儿豉翘清热颗粒新建产能项目的建设,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项目投入的资金需求。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多年临床使用情况表明其疗效显著,安全性高,但此药口感欠佳,为提高儿童用药依从性,济川有限决定对该药剂型进行改良,并于2023年11月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小儿豉翘清热糖浆《药品注册证书》。公司已根据经营策略制定了小儿豉翘清热糖浆投入生产及上市销售的相关规划,预计小儿豉翘清热糖浆的上市将会对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销售产生一定的替代。综上,考虑到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为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并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置和巨额固定资产投入的浪费,公司经过审慎论证与评估,将“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14.14万元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具体研发产品包括JC002B、JX004P、JX013P、JC003B、JX009P和JCZ058,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产品规划等因素,对具体研发产品做适当调整。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新产品研发项目 结合项目研发实际进展、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环境变化,经公司审慎评估论证,本次终止新产品研发项目的3项子项目。其中 JX004P 项目所属细分领域市场空间有限,项目研发推进进度不及立项初期预期,综合商业化价值逐步弱化;JX013P 项目在阶段性研发评测中,核心药效指标未达到预设研发目标,继续推进后续开发将面临较高的失败风险;JX009P 项目技术研发进度持续滞后于原定计划,同时同类产品竞争格局持续加剧,市场空间和商业价值收窄。为统筹优化募集资金使用规划,提升资金整体使用效率,聚焦优质研发项目布局,公司综合研判后决定终止上述3项子项目的实施。该3项子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4,137.60万元(以上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金额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调整子项目的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继续投入新的研发项目。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公告》。 (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其中,“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764.58万元,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尚需投入募集资金16,359.7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6,404.87万元用于“产品研发项目”。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1日、2021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的募投项目。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1,18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14.14万元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变更后募投项目仍然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详见本报告“三、(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五)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募集)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募集)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7.2 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14.14万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 注2: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的募投项目。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1,18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将“原料六车间建设 项目”变更为“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其中,“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764.58万元,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尚需投入募集资金16,359.7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6,404.87万元用于“产品研发项目”。 注4:调整数系调减发行费用2,122.80万元所致。 注5:本年度投入金额单项与合计系四舍五入尾差。 注6:本项目已于2023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2025年2月取得GMP认证。 注7:本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建设完工,2024年11月通过竣工验收,待取得 GMP 认证。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33.85万份;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3.85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6.0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第一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6.5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第二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5.62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3.85万份,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3.85万股。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8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姚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为自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4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名单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8月16日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 4、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并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于2022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 6、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登记工作。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7月19日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3年7月24日办结。 7、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二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登记工作。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 年 11 月 20日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3 年 11 月 28 日办结。 8、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 年8 月14日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 年 8月 19 日办结。 9、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8月6日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8月11日办结。 10、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8月6日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8月11 日办结。 11、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9月17日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 11月26 日办结。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鉴于8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3.85万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85万股。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条款约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由于本次回购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其相应的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为收取,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6.0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第一批)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6.50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第二批)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5.62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相应减少33.85万股,变更为921,323,760股。 单位:股 ■ 注1:本次变动前的股本为公司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 注2:本次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股东的权益。本次事项所涉及的最终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审慎审核后认为:本次取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鉴于8名激励对象离职,我们同意按照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4月23日,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有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已经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根据实际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济川有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济川有限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基金、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投资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投资金额、期间、选择委托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7.33%,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和严格控制风险、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交由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济川有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于2025年发布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自方案发布以来,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落实各项工作,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现将“2025年度行动方案执行评估情况”和“2026年度行动方案主要举措”报告如下: 一、坚持战略引领、聚焦主业发展 公司坚守 “共创幸福精彩的生命体验”的企业愿景,秉承“用科技捍卫健康”企业使命,加快培植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公司坚定践行“内生+外延”双轮驱动战略,聚焦儿科、呼吸与消化系统等核心领域,适时开拓新的产品领域,前瞻性布局创新靶点,在优势领域和疾病中打造防治组合解决方案。公司深化中药与化药双支柱布局,通过战略合作、技术引进及投资孵化等多元路径,加快新产品上市步伐,优化产品结构,稳步构建创新增长动能,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勤勉、忠实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会各项决议,实施了一系列变革创新举措,公司业务运行稳定有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1,864.2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7,785.2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6,125.70 万元。近三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 132,570.19 万元,持续优化项目管理体系,实现研发质量和速度持续提升。 2026年,公司将继续着力打造具备未来属性的核心竞争力,发力产品合作引进,积极实施创新研发及技术平台搭建工作,快速推进“安全、规范、质量、成本”领先的精益化制造模式,大力培植人才获取与协同管理能力,提前布局中长期增长点,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目标。 二、持续现金分红、重视股东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致力于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与股东分享经营发展成果。公司最近三年的分红情况如下: ■ 注1: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基本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助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公司于 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截至 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4,700股,使用资金总额25,000,953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6年,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将根据自身所处发展阶段,立足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力争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以实际行动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提高信披质量、优化投关管理 公司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积极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已连续5年获评上交所信息披露工作A类评级。截至目前,公司已连续9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信息披露内容,高质量开展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2025年,公司在定期报告发布后,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采用“视频+文字互动”“可视化财报”等形式,拉近与投资者之间的距离,将公司经营成果和发展成效更加形象、生动地传达给市场,并积极参与特定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致力于打造开放、透明、互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 2026年,公司计划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举行不少于3场业绩说明会,适时安排公司高管参与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同时,公司将继续通过公司网站专栏、上证e互动平台、股东会、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公司邮箱、投资者热线及接待投资者来访等多种途径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及时、准确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发展信息。通过现场和线上交流,与投资者建立更加透明、紧密的沟通关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向投资者传递公司核心价值与未来发展定位,增强投资者信心。 四、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深化治理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法建立,并不断完善独立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战略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2025年,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具体要求,已完成取消监事会工作,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在董事会中增设职工代表董事,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2026年,公司将持续严格遵循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巩固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成果,持续强化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不断完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持续优化《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体系,健全内控管理与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提升公司治理质效,保障公司持续规范、稳健、高质量发展。 五、着眼“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责任 2025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保持密切沟通,督促上述相关方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加强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题培训及案例分享,不断提升相关人员自律意识,切实强化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2025年,公司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由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2025年上市公司董监高合规履职培训》《2025 年中西部地区上市公司债券业务培训》《湖北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主题培训》《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多场培训。此外,公司陆续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激励对象具有一定约束效果,同时充分激发 “关键少数”以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026年公司将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关键少数”人员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等官方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强化“关键少数”合规意识,确保规范履职。二是进一步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董事、高管的绩效薪酬的一定比例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并建立止付追索等机制,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际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环境、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中不得解锁的109,141股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2024年5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78,652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3、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2025年5月23日,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2、2025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76,263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5月29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3、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二、本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股份的原因及内容 鉴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有12名持有人离职,4名持有人第一期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6名持有人第二期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董事会拟回购注销该部分持有人对应的股票76,639股;鉴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6名持有人离职,8名持有人第一期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董事会拟回购注销该部分持有人对应的股票32,502股。公司本次合计拟回购注销持有人已被收回权益份额对应的股票109,14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离职以及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有权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份额无偿收回,故本次回购价格为0元/股。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相应减少109,141股,变更为921,214,619股。 单位:股 ■ 注1: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3.85万股,公司尚未办理完成上述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变动前的股份数指公司回购注销该限制性股票33.85万股后的股份数。 注2:本次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股份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股东的权益。本次事项所涉及的最终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等的有关规定,注销员工持股计划中无法归属股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就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符合《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等具体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注销登记手续及相应的减少注册资本程序。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于近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黄曲荣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黄曲荣先生将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其他六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黄曲荣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工代表董事的职责。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 黄曲荣先生简历 黄曲荣先生,196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曲荣先生持有公司38.4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15.36万股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6年4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姚宏先生、卢超军先生、杨玉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龙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作出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关联董事曹龙祥先生、曹飞先生、曹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曹龙祥先生、曹飞先生、曹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相关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杨玉海先生、侯艳莲女士、毛益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期为自相关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且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8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平均发放。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础年薪、绩效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础年薪根据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设定的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并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作出的《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关联董事姚宏先生、卢超军先生、杨玉海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同意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含本数)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新产品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同意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建议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细化公司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并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的利益共同体,促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关联董事曹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曹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成立、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交所提出申请、向中国结算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2、授权董事会决定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和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计划草案约定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增加持有人、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认购份额标准数量、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 3、授权董事会决定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锁定期的延长、缩短; 4、授权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通过并提交的决议;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委托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解锁卖出的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办理回购注销的事项; 10、授权董事会提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11、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曹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 曹伟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做如下调整: 1、将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在原有战略委员会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相关职责内容; 2、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3、修订后的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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