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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关于修订《公司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办公会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保障公司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对《公司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八)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九)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5日(周五)上午10:30在杭州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内容详见2026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6-3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一、三、五、十、十四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6-25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2,716,219.5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拟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220,908,111.4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22,090,811.14元,2025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0,690,233.70元。 4.公司拟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最新总股本709,663,1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92,256,213.27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42%,占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为7.2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原则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本总额计算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2.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78,790,741.7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五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一2029年)》等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4年和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2.30%和1.68%,均低于50%。 四、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及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含半年报、三季报等)。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6-26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瑛瑛,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浙商中拓、安科瑞、先锋电子、同星科技、海亮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沛钰,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浙商中拓、先锋电子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弋守川,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浙商中拓、威马农机、科伦药业、万里扬、珀莱雅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基于公司2025年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人工投入将相应增加,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费用为28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0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85万元),较前一年增加7.46%。 2026年年报审计费用将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其中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财务审计业务量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和监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合规有效,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6-2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拟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对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法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五项相关内容。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适用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9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6-28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积极响应深交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3)。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报告的议案》,现将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主业系为各类基建和制造业客户提供端到端的产销衔接、库存管理、物流配送、生产加工、产业金融、价格管理、生产管理和咨询、数字化等全链条集成化和一站式服务,帮助客户降本增效,优化产业链整体资源配置。报告期内,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积极克服行业下行影响,全力拓市场、促改革、抓管理、化风险、强能力,推动企业稳健发展。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55亿元,利润总额9.5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3亿元。 1、经营实物量实现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面对严峻的外部形势,公司实物量仍保持较快增长,2025年经营实物量1.5亿吨,同比增长41.47%。报告期内黑色板块经营实物量约9,700万吨,同比增长32.28%,其中,钢材实物量约3,402万吨;铁矿石实物量约4,722万吨。能化板块实物量约4,576万吨,增长66.74%。其中,动力煤实物量2,917万吨,同比增长43.85%。 2、业务结构更趋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结构不断优化。一是黑色基本盘稳固。报告期内,黑色板块营业收入达1,220亿元,同比增长3.12%,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1.81%。二是能源化工与新能源板块快速增长。报告期内,两大板块营业收入合计占比达36.93%,较2024年提升8.30个百分点。其中,能源化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740亿元,同比增长55.77%。新能源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30亿元,同比增长26.03%。 3、全球化拓展取得较大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国际业务营收达823亿元,同比增长32.50%。海外经营网络持续扩大,业务覆盖全球89个国家和地区,新设中东、韩国办事处,开通覆盖东南亚、中东、非洲等关键市场的国际物流航线,并在葡萄牙落地首个海外光伏项目,在印尼获得5家矿山企业镍矿包销权。 4、贸工结合推进持续深化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贸工一体发展。中拓新材料工厂全年实现产值16.64亿元,二期项目建成投产,并获得1,603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丰南综合体全年吞吐量达210.2万吨,加工量37.75万吨;德清综合体吞吐量93.2万吨,加工量24.2万吨。 5、科技创新工作持续发力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业创新、交易创新、数字创新上持续发力。一是推进产业创新,加强与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交流合作,探索产业与技术的创新发展方式;二是加强交易创新,借助人工智能等方式辅助交易决策,探索智研交易;三是加强数字创新体系,成立中拓智能科技公司,组建AI训练师队伍,探索智能场景,提升业务效率和风控水平。 6、风险管控能力持续强化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抓早抓小、抓大抓难”的风控理念,建立覆盖全流程的风险管控机制;精细化客商管理,推出“常规+临时+合同”授信模式,实行白名单随报随批,并强化事业部风控主体责任;加强合规建设,构建多法域条款库,发布多项国别合规指引,提升海外合规经营水平;强化数智风控能力,完成风控、担保、CRM等系统上线或重构,推动风控指标归口统计与数据赋能。 二、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708,561,6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达141,712,335.8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42%。 报告期内,公司重新制定《未来五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9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可分配利润的33%,积极践行稳定、可持续、可预期的分红政策,与投资者分享发展红利。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709,663,1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92,256,213.27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4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控股股东增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交通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高于总股本的2%,拟增持价格不超过10.08元/股。 截至2025年10月8日,本次增持实施期限届满,浙江交通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03.5299万股,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8%,增持金额8,717.44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浙江交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2,565.871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5.89%。 四、公司治理与ESG实践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合规开展内部控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公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治理管控水平日益提高。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并披露2024年度ESG报告,传递公司在ESG领域的绩效和成果,公司华证ESG评级由BBB跃升至AA,Wind ESG评级由BBB上调至A,均为公司历年ESG评级最高等级,并入选华证“2025年A股上市公司ESG评级最佳进步TOP100”榜单、大湾区ESG优秀披露榜单,荣获2025年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优秀案例、2025浙江省上市公司ESG战略慈善影响力成长企业和2025年度上市公司ESG价值传递奖。 五、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期行权条件已达成。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2人,行权价格为4.91元/股,行权数量共110.15万份,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0.16%。本次行权股票已于2025年7月1日上市流通。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如既往真诚、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持续健全投资者日常交流互动机制。报告期内共披露调研纪要4篇,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36条,回复率达100%,有效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正面、专业、准确解答投资者疑问;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参加“2025 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暨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深入交流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问题;公司在杭州总部举办2025年度分析师现场交流会议,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出席,与申万宏源、兴业证券、中信建投、长江证券、中银证券等主流券商20余名分析师展开深入交流,深度解读行业前景与公司战略布局。 未来,公司将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要求,持续深化公司发展战略,努力提升经营业绩,持续推动规范治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并通过提升股东回报和ESG治理体系,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6-29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6年度拟为37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为3,90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77.57%;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20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3,112,9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59.89%。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增长的资金需求,增强各子公司融资能力,支撑公司全球化战略,促进公司整体良性发展,根据被担保子公司2025年经营发展情况、实际使用担保额度及后期业务开展规划测算,2026年公司拟为37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共计3,909,500万元人民币,为2家参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35,000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共计263,000万元人民币。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浙商中拓光盈(杭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拓光盈”)的80,000万元担保额度,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商中拓(浙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拓光盈提供。 2、担保范围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信用证、保函、保理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等各类银行结算、融资产品,向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申请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信保业务(包括关税保证保险)等。 3、担保有效期 担保额度有效期: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6年5月15日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至2027年5月14日。 4、担保事项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公司2026年拟为37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金额为3,909,5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17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796,515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20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3,112,985万元;对2家参股子公司青岛邦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金开实业有限公司按公司与其他股东方的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35,000万元。 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担保对象间调剂:1、担保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其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处获得调剂;2、担保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从其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处获得调剂;3、新设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参照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使用。 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共计263,000万元人民币。 2026年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 ■ ■ 注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中拓光盈的80,000万元担保额度,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商中拓(浙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拓光盈提供。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 ■ ■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各子公司与各银行、各保险公司及各商品期货交易所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董事会在对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预计了2026年度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因受地域、时间、行业、资金实力等限制而未能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担保的,公司已采取由其向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签署连带责任保证书等担保措施,或由对方股东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确保担保的公平、对等及公司财产的安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37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为3,90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77.57%;公司为2家参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为3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17%。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共计26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8.8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1,465,749.3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6.54%。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6-30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0: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8层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中作《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3、4、5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周一)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5层投资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850618 联系传真:0571-86850639 联系人:冯瑾宇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5层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311203 电子邮箱:zmd000906@zmd.com.cn (五)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6 2、投票简称:中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对于本次股东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6-3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公允反映2025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度公司共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7,716.69万元,其中新增计提减值准备10,184.23万元,转回2,467.5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信用风险评估,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或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837.98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预付款项和固定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40.96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19.6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综合各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后,本期公司共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7,716.69万元,剔除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159.16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159.16万元。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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