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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二、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时间定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会议地点定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请参见2026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以上第一、三、四、五、七、十五、十七、十八、十九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合并)2025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5,205,361.13元;本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77,392,601.78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180,436,337.9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11,736,598.67元。 基于公司当前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如下: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2,050,769,509股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328,123,121.44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2.48%。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169,700,484.34元、1,912,661,483.7元,分别占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3.1%、7.7%。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是采取剥离控股股东一一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方式上市。公司上市后,因机场对公共资源需求量大的行业属性和深圳机场运营与发展实际需要,本公司需要利用机场集团公司所拥有的部分深圳机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等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运作与业务经营,同时基于降低公司资源投入和运行成本,提升深圳机场资源的整体使用效率的考虑,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购买部分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劳务,因此,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本公司之联营、合营公司之间一直存在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2026年本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41,169万元,2025年度本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5,083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繁华、林小龙、徐燕、张岩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机场集团公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仁朋。注册资本12,3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经济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日用百货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汽油、煤油(含灯用煤油、航空煤油等)、柴油以及其他石化产品的批发、零售、仓储;技术咨询、专业培训;汽车充电业务;汽车美容服务;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的销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深圳机场航油大厦四楼。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6,419万元,净资产 26,71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41,546万元,净利润1,74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舒毓民。注册资本人民币1,29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商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旅客票务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供冷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民用机场运营;通用航空服务;民用航空器维修;保税物流中心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港口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民用航空油料储运及加注(含抽取)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道1011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804,030万元,净资产3,279,93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695,201万元,净利润82,49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深圳市机场集团南区转运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学民。注册资本为 71,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机场道1011号机场信息大楼411。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2,924万元,净资产89,939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1,996万元,净利润4,01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4.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正理。注册资本为3,2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来自或送至或往返位于深圳机场的航空货站、航空运输工具及配套设施的货物的处理、装载、卸载、收货、提取、交付和处置服务;处理出港、进港、中转及转境的货物;货物的打板、包装、装板和集散,货物的拆板、拆装及拆散;相关货物服务,如配载,确保货物符合货物进出口法律及履行与货物有关的海关手续;货物的库房处理和保管;有关上述服务的信息处理及商业文件准备和处理;和其它与货物有关的附属服务。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国际货站。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0,606万元,净资产25,20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59,033万元,净利润16,156万元(数据已审计)。 5.深圳机场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碧松。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商务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旅客票务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礼仪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健身休闲活动;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船舶港口服务;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港口理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港口经营;国际班轮运输;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从事内地与港澳间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宝安机场T3航站楼C号写字楼802房。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2,395万元,净资产8,55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51,752万元,净利润7,05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6.深圳市瑞鹏航勤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兆双。注册资本633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空港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及不含飞机.汽车项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研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汽车零配件零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机场地面特种设备的制造、维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二类大中型客车维修;二类小型车辆维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后瑞社区深圳机场领航六路162号101。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374万元,净资产4,66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6,794万元,净利润499万元(数据已审计)。 7.深圳市机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学民。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机场道1011号机场信息大楼403。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581万元,净资产10,723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6,145万元,净利润51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8.深圳市鹏盛空港免税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婷婷。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代理;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美发饰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箱包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免税商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后瑞社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写字楼D栋601。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632万元,净资产6,52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3,229万元,净利润173万元(数据已审计)。 9.深圳市万物空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萍。注册资本1,285.0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房产、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绿化;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新型水处理剂、水稳合剂;服装、建筑材料物资零售;咨询服务及劳务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清洁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代理洗衣收发服务;篮球、羽毛球、网球、足球、乒乓球、瑜伽场馆运营管理;体育活动策划;病媒生物防治;消毒服务;航站楼物业管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展览、办公商务信息咨询;市政公共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市容工程、环卫工程、水资源工程设计与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市政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分类工程信息咨询;垃圾分类宣传推广服务;垃圾分类设备销售;再生资源的收购、存储、分拣、打包、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商务服务;白蚁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动车停放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清洗与美容;餐饮、酒店经营管理;垃圾分类设备生产;环保设备生产;游泳池经营管理;保安服务;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五道1005号304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548万元,净资产6,61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2,281万元,净利润34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0.深圳低空产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坚。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商务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卫星通信服务;气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蓄电池租赁;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卫星导航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民用机场运营;通用航空服务;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维修人员培训;检验检测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飞行训练;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飞行签派员培训;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后瑞社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写字楼C栋1003。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9,779万元,净资产29,301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9万元,净利润-1,98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1.深圳承远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云。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从事经营供油业务,包括购买、出售、储存、运输和进出口航空油料、储存设备、工具及与合营合同有关的其它石油产品;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加注航空油料业务;从事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自有物业租赁业务。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草围社区深圳市宝安区机场一道航油大楼7A,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2,683万元,净资产55,53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178,340万元,净利润22,33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2.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斌。注册资本375万美元。经营范围:航空配餐(含凉菜、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生产预包装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凉菜制品、烧卤熟肉);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糕点);饮料配送;集体用餐配送(单班最大生产份数500);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温度要求)、预包装食品销售(含温度要求);经营候机楼餐厅、咖啡厅、快餐厅,并提供酒的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南方航空综合大楼5楼。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7,293万元,净资产4,52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33,409万元,净利润1,23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3.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元良。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经营民宿;健身休闲活动;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停车场服务;船舶港口服务;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港口理货;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金银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礼品花卉销售;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箱包销售;茶具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纸制品销售;玩具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洗浴服务;足浴服务;生活美容服务;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港口经营;国际班轮运输;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从事内地与港澳间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网络文化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电子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三围社区航城智谷未来产业园6栋101及整栋。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12,112 万元,净资产277,503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61,711万元,净利润36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 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机场集团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经营稳定,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能保证本日常关联交易如期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使用相关土地;租赁部分生产运作、办公场所和后勤保障设施;提供和接受的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 (一)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因本公司生产运作的特种车辆和设备以及生产用车的运行需要,本公司需向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购买油料,2025年度公司承担该项费用783万元,预计2026年度承担该项费用849万元。 (二)关联受托管理 2025年度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受托管理的关联交易共计3,825万元,预计2026年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受托管理的关联交易为4,015万元。 (三)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等服务 2025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劳务、租赁等服务关联交易共计32,984万元,依据对2026年深圳机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26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劳务、租赁等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为32,595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和租赁服务主要包括: 1.2025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收取服务费、租赁费等1,256万元,预计2026年度收取服务费、租赁费等1,244万元。 2.2025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深圳机场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收取租赁费及资源使用费等9,469万元,预计2026年度收取该项费用10,192万元。 3.2025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收取租赁费及货物操作费等10,071万元,预计2026年度该项目收取租赁费及货物操作费等11,292万元。 4.2025年度本公司向深圳市鹏盛空港免税品有限公司收取T3航站楼免税店及办公用房租金7,890万元,预计2026年度收取T3航站楼免税店及办公用房租金8,641万元。 (四)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等服务 2025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租赁等服务关联交易共计97,491万元,依据对2026年深圳机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26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租赁等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为103,710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和租赁服务主要包括: 1.接受的劳务主要包括: (1)2025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水电费、委托管理费等38,683万元,预计2026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费用40,655万元。 (2)深圳市万物空港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卫星厅等区域的物业和绿化服务等,2025年度公司承担该项费用11,445万元,预计2026年度承担该项费用11,814万元。 (3)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T3航站楼及卫星厅商业资源经营管理服务,2025年度本公司承担该项费用3,026万元,预计2026年度承担该项费用3,000万元。 (4)深圳市机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航空物流规划、发展策略、客户拓展、重大项目引入、产业转型升级及物流业务经营等服务,2025年度费用2,763万元,预计2026年度承担该项费用2,818万元。 (5)深圳市瑞鹏航勤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生产运作所需的特种车辆和设备提供维修服务,2025年度本公司承担该项费用3,421万元,预计2026年度承担该项费用3,757万元。 2.接受的租赁服务主要包括: (1)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承租T3配套站坪、南停机坪一期、南停机坪二期、A号航站楼北侧远机位停机坪、卫星厅站坪、一跑道东南侧停机坪以及上述停机坪设施对应的场地用于航空器停放。2025年度租赁费为26,808万元,预计2026年度费用为29,071万元。 (2)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承租快件中心7号库场地、东区国际货站场地、T3航站楼场地等用于航空生产及配套保障。2025年度承担的该项租赁费为2,745万元,预计2026年度该项费用为3,437万元。 (3)本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位于T3航站楼附近的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2025年度承担的该项租赁费为1,009万元,预计2026年度该项费用为1,009万元。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机场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租赁机场物流大厦场地、东区国际货运村一期二期的场地用于生产及配套保障。2025年土地使用费260万元,预计2026年度该项费用为384万元。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国内货站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深畅航空货运有限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南区深畅国际货站用地、南区国内货站B1用地及南区国内货站B2、新国际货站改造等用于航空生产及配套保障。2025年度该项租赁费为2,675万元,预计2026年度该项费用为3,641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以剥离机场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方式上市。为保证深圳机场生产的正常运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基于机场行业的特点,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出发,向控股股东-机场集团公司租赁相关深圳机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等基础设施,向机场集团公司购买部分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劳务,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运营效率。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活动,交易事项均按照规范程序进行了审议。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论证,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2026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张莉萍,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古井贡酒、特发服务、盐田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赖晓楠,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冰川网络、掌阅科技、特发服务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谈会钟,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华利集团、三态股份、深圳机场等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莉萍、签字注册会计师赖晓楠、谈会钟、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85万元(含差旅费),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差旅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容诚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价,认为容诚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资质与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年报第三次审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年报第三次审计工作会议决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土地整备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根据深圳市城市发展规划及深圳机场总体规划,机场东区域将规划建设成为“空铁联运、站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T1航站楼为该枢纽核心组件,公司所属A/B航站楼、远机位候机厅及A/B楼站坪等区域属于T1航站楼土地整备范围,现公司拟与福永街道办就相关搬迁补偿事宜签订补偿协议。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签署土地整备补偿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土地整备方为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土地整备实施单位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 T1航站楼土地整备范围涵盖A/B航站楼、远机位候机厅及A/B楼站坪等区域,整备区域总面积48.12万平方米。截至2025年12月,项目区域内涉及公司资产共计2,506项,资产原值1,389,271,867.18元,资产净值474,537,742.89元。评估补偿总金额867,284,561元,福永街道办将补偿款支付完毕后,本公司将相应场地设施予以移交。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签约各方主体 甲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乙方: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二)补偿方式、补偿内容及金额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给予乙方货币补偿,乙方同意并确认不再变更补偿方式。依据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补偿总金额为867,284,561元。 (三)搬迁移交 乙方应在收到全部补偿金后30日内将被补偿物业腾空、搬迁完毕,并交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保证承租人等第三方在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 (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被补偿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补偿协议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补偿协议的定价以福永街道办聘请的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评估值为867,284,561元,补偿金额总计为867,284,561元。本次补偿协议的定价根据国家房地产管理及评估的有关法规,结合本次估价目的及估价对象类型,评估结果公允,合同双方已就补偿达成一致意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土地整备事项是公司配合推进深圳市城市发展规划及深圳机场总体规划,助力推进机场东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土地整备事项预计将对公司利润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土地整备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核销概述 根据深圳市城市发展规划及深圳机场总体规划,机场东区域将规划建设“空铁联运、站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T1航站楼为该枢纽核心组件,公司拟与福永街道办就相关搬迁补偿事宜签订补偿协议,后续对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核销。本次纳入整备范围的资产中,共有438项资产前期已计提减值准备,主要为航站楼内机电、暖通及消防设备设施,该部分资产均由政府部门整备征收,在签订补偿协议后,将相应资产移交。现拟核销该部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旨在准确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变动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拟核销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涉及减值准备核销的资产共计438项,均属于T1航站楼土地整备项目范围内资产,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共计52,964,822.48元,资产净值共计18,056,258.53元,资产类型主要为航站楼内机电、暖通及消防设备设施,前期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5,937,665.51元。 三、资产处置定价依据 本次资产处置补偿金额的定价以福永街道办聘请的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按照项目整备工作安排,公司后续拟签订补偿协议接收补偿款,并在该部分资产移交福永街道办后,对上述资产进行财务核销。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T1航站楼土地整备项目工作程序,公司决定对该部分资产减值准备予以核销,本次处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等其他需要处理的事项。经比对评估报告,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核销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五、相关审核意见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于审慎判断认为:本次拟核销减值准备的全部资产已纳入T1航站楼土地整备范围内,政府整备征收部门将给予相应补偿,公司在签订补偿协议后,将相应资产移交。核销该资产减值准备更能客观反映本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签订二号国际货站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前期,公司与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货站公司”)签署了二号国际货站租赁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国际货站公司租用公司二号国际货站28,185.65平方米开展国际货物处理业务,公司向国际货站公司收取租金。原合同将于2026年5月到期,为保障国际货站公司业务发展,同时实现公司收益,拟与国际货站公司重新签订二号国际货站租赁协议,调整收费标准。 (二)关联关系 本交易事项的交易双方为本公司与本公司参股企业国际货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国际货站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本议案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并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根据关联交易监管政策规定、本公司《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贺云先生、张敦力先生、曾迪先生一致同意该议案,符合本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中外合资 (三)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国际货站 (四)法定代表人:董正理 (五)成立时间:2004年8月2日 (六)注册资本:3200万元人民币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1970263Q (八)主营业务范围:来自或送至或往返位于深圳机场的航空货站、航空运输工具及配套设施的货物的处理、装载、卸载、收货、提取、交付和处置服务;处理出港、进港、中转及转境的货物;货物的打板、包装、装板和集散,货物的拆板、拆装及拆散;相关货物服务,如配载,确保货物符合货物进出口法律及履行与货物有关的海关手续;货物的库房处理和保管;有关上述服务的信息处理及商业文件准备和处理;和其它与货物有关的附属服务。 (九)股权结构:国际货站公司是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和汉莎货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合资企业,双方股东各持国际货站50%的股份。 (十)历史沿革:国际货站公司是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和汉莎货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合资企业,注册资本3200万元人民币,双方股东各持50%的股份。国际货站公司于2004年8月2日成立,合资公司的期限为25年,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440306501140676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6年1月21日办理营业执照升级手续,原注册号升级为91440300761970263Q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十一)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际货站公司资产40,606万元,净资产25,20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59,033万元,净利润16,15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十二)国际货站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是公司向国际货站公司提供二号国际货站开展国际货物处理业务并向其收取租金,二号国际货站建筑面积为28,185.65平方米。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收费标准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价格,定价政策符合公允性原则。经协商一致,延续原合同约定的租金调整机制,即新一期合同首年租金标准较现行租金价格(42,334,410.32元/年)上浮4.5%,即44,239,458.78元/年(含税价,租金单价约130.80元/平方米/月),自第二个合同年度起,租金标准在上年基础上每年增长4.5%。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为本公司,乙方为国际货站公司。乙方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国际货站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租赁标的 二号国际货站,建筑面积为28,185.65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自2026年5月13日起至2029年8月2日止。 (四)租金价格 ■ (五)费用结算:国际货站公司按季度支付租金。 (六)生效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为续签租赁协议,不涉及人员安置等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原合同将于2026年5月到期,二号国际货站为国际货站公司开展经营所必须的配套保障资源,为保障国际货站公司正常开展国际货物处理业务,合规合法实现公司资源价值,有必要与国际货站公司重新签订二号国际货站租赁协议。 (二)此关联交易提升了公司向国际货站公司收取的租金,增加公司经营收入,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三)公司与国际货站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6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国际货站公司之间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762万元。主要是国际货站房屋租赁费。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 二号国际货站为国际货站公司开展经营所必须的配套保障资源,为保障国际货站公司正常开展国际货物处理业务,合法合规实现公司资源价值,有必要与国际货站公司重新签订二号国际货站租赁协议。本次交易收费标准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价格,租金价格每年有一定上浮,定价政策符合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09:15至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二)上述议案1.00至议案9.0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三)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四)议案5.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次股东会对议案5.00进行审议时,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五)上述议案8.00的生效是议案9.00生效的前提条件,议案8.00表决通过后,议案9.00的表决结果方可生效。 (六)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8:30-12:00,14:00-17:30)、2026年5月19日(8:30-12:00,14:00-17:30) (三)登记地点:公司经营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1004室 电子邮箱:szjc@szairport.com 电话:0755-23456331 传真:0755-23456327 邮编:518128 联系人:林俊、吴晨阳 (五)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89”,投票简称为“机场投票”。 (二)议案设置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三)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见下表: ■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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