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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2025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43,472,058.79元。明细如下: ■ 注:比例合计差异系尾差。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4,347.21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11.29万元,相应减少202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711.29万元。上述减值准备金额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账龄组合 合同资产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应收款项账龄按照初始确认开始计算,并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2,425.39万元。 (二)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9.77万元。 (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1,232.04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议程序规范合法。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通过计提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6-007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久、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期末合并报表口径可供分配利润为1,147,216,879.10元,其中,母公司口径2025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494,494,710.72元,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26,043,243.65元,扣除提取盈余公积11,543,223.10元,并扣除2025年分配的2025年度及以前的利润94,434,858.09元,截至2025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14,559,873.18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9,321,3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为人民币62,796,397.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已分配股利31,398,198.75元;若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4,194,596.25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4.04%。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为便于以上利润分配工作实施,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会表决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利润分配事项。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219,887,496.51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69.85%,高于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比例合计差异系尾差。 公司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前述比例均低于50%。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1,820,868.38元,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94,194,596.25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04%。2025年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流动资金需求将大幅增加,同时考虑到未来业务扩展和技术创新的资金需求,以及行业周期性波动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需要保留充足的流动资金以增强抗风险能力,因此,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 2、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产能升级和重大投资的需要,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分红预案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确保分红政策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平衡。公司始终秉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合理制定现金分红方案,在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推动中期分红、预分红,让股东更多地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其次,公司将通过持续优化经营管理、加大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力度,提升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水平,为股东回报提供坚实基础。此外,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6-011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发放。 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按季发放。 (2)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确定。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但经股东会批准,可对其另行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2、以上薪酬方案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并考虑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制定。年度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业绩分享,公司充分考虑相应经营实体的战略定位、经营规模、运营复杂程度、市场薪酬水平、经营净利润、经营净资产收益率等公司经营业绩指标、经营团队成员岗位任职分工等,将视当年经营业绩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绩效奖励金额,其具体金额有不确定性。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公司绩效管理规定和考勤管理规定等需扣减的薪酬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6-013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春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吴春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吴春生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离任情况 ■ 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吴春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日,吴春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60.18万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吴春生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吴春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吴春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6-014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公司经营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现行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机构请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简图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简图 ■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6-009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为公司担任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要求,在以前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因此,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6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宣陈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博俊科技(300926)、键邦股份(60328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岳松,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瑞鹄模具(002997)、润泽科技(30044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蒋玲玲,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瑞鹄模具(002997)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欧昌献,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瑞鹄模具(002997)、楚江新材(002171)、德赛西威(002920)、英集芯(68820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以上年审报告签字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为拟定,具体签字和复核人员名单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安排和本人具体情况确定。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宣陈峰、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岳松、蒋玲玲、项目质量复核人欧昌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不含税)。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推荐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6-010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 为了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中期现金分红,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 公司拟对2026年半年度或前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按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的范围内派发现金红利(含税)。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决策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并在中期利润分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中期利润分配事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6-015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经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以上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通过,且提案4.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需回避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6年5月13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22号,邮编:241000(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0553-5623209。 2、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3日(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邮局邮戳记载的收信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22号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吴娟 联系邮箱:bodo@rayhoo.net 联系电话:0553-5623207 传 真:0553-5623209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97”,投票简称为“瑞鹄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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