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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440,684.92元,2025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49,903,705.75元。 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746,063.71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914,480,805.38元,减去2024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33,187,000.00元,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851,547,741.67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9,903,705.75元。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31,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33,187,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5月15日14:0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30Z0667号)》; 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6]230Z0309号)》。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6-009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与确认,并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根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华化工”)、池州市兴泰物业有限公司(简称“兴泰物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销售产品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9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614.99万元。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炜、陈有仁均回避了表决。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中华村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0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朱贵法 经营范围:年产:邻氨基苯甲醚1万吨、氮气(空分、自用)288万M3、氧气(空分、自用)180万M3、氢气(甲醇制,自用)720万M3邻硝基苯酚600吨、甲醇(回收)1万吨、乙醇(回收)8000吨、甲苯(回收)3.5万吨(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黄樟油、愈疮木酚、氯化铵、食品添加剂:香兰素、乙基香兰素、5-醛基香兰素的生产(凭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经营);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的销售;乙醛酸、硫酸钠、氯化钠、香精的销售;市场投资与管理;道路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华化工总资产217,492万元,净资产156,273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6,762万元,净利润6,559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法人股东,持有公司8.25%的股权,公司董事陈有仁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华化工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池州新赛德颜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池州新赛德颜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包建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赛德颜料总资产11,683万元,净资产4,736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637万元,净利润316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最近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监事的黄文明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新赛德颜料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池州市兴泰物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池州市兴泰物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东至县东流大道东瑞大厦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4日 法定代表人:柯根鹏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中介;国内贸易;货运代理;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兴泰物业总资产5,072.86万元,净资产973.01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79.4万元,净利润14.6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兴泰物业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须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差异,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非公司主观故意所致,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6-010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申请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确保融资需求,提请股东会同意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的融资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额度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6-012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决策部署,响应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切实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强化投资者回报意识,结合化工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自身经营发展实际,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方案将作为公司未来一段时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引,推动公司实现经营质效与投资者回报的双向提升,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立足化工主业,深化绿色高效发展,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深耕基础化工与精细化工领域多年,形成了硝基、氨基树脂、硫酸、双氧水、吗啉、环己胺、苯二胺七大系列产品体系。未来将坚持“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方向,聚焦主业做精做优,持续提升经营效率与盈利能力。 1.优化生产运营效能:以“稳产高产高效”为核心,优化生产工艺技术,对照行业先进标准,不断提升装置开工率与设备出力率;强化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日点检、周排查”与预防性维护相结合的保障体系,降低生产单耗与成本;构建精细化生产调度体系,实现生产资源动态调配,优先保障高附加值产品满负荷生产。 2.完善产业链布局:开工建设二氧化碳综合利用年产12万吨氨基树脂项目,延伸产业链条,践行“双碳”目标,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聚焦电子级双氧水、苯二胺、吗啉等精细化工产品,提升产品纯度与附加值,打造差异化核心竞争力。 3.提升市场经营能力:坚持“内销升级、外贸突破”双轮驱动,持续拓展终端客户群体,优化客户结构与销售渠道;建立“产销同频”协作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调整产品结构与生产计划,提高订单式生产比例;精准研判原材料价格波动趋势,强化供应链安全与稳定韧性,通过集中采购、供方分级管控等举措,持续优化采购成本,稳步提升产品盈利水平。 4.强化资金统筹管理:科学统筹资金配置,高效推进项目建设,确保资金精准投向公司核心主业与战略布局;强化资金使用效能考核,引导资金优先配置于高回报、高成长业务,持续优化资产结构与资源配置效率。 二、坚持创新驱动,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引擎,聚焦化工行业技术前沿,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创新体系、强化人才支撑,推动公司从“制造”向“智造”转型,以技术突破引领产业升级。 1.加大研发投入与技术攻关:聚焦生产提质与产品升级需求,大力推进合成氨节能技改、苯二胺分离纯化、电子级化学品提质等关键技术研发,针对工业碳酸氢铵质量提升、硝酸装置节能降耗等重点课题开展专项技术攻关。未来三年保持研发投入,确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以技术创新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2.完善创新平台与产学研合作:加强公司研发中心建设,完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创新平台硬件设施;深化与国内知名研究院和高校等科研院所的合作,联合成立化工产业特色研究院,聚焦化工新材料、电子级化学品等领域开展联合攻关,打通“科技一产业一市场”转化通道。 3.强化人才引育与激励:实施“战略引才、系统育才、科学用才”计划,重点引进化工研发、高端制造、数智化管理等核心人才;完善“师带徒”培训体系与技能等级认定机制,开展专业脱产培训与技能提升培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构建“管理+技术+技能”三维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与创新成果挂钩的激励机制,保持科研团队与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激发全员创新活力。 4.推动数智化与绿色化融合:持续完善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数智化平台,集成智能巡检、隐患排查、能碳监测等核心模块,实现生产全流程“一屏观全域、一键管全程”;加快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实现能耗与碳排放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推进余热余压回收、固废循环利用等技术应用,打造低碳发展标杆企业。 三、夯实公司治理,强化合规运营,筑牢发展根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完善治理机制与权责体系:持续优化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运作机制,明确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促进归位尽责;结合监管规定,细化内部治理要求,加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2.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控:建立常态化合规学习与考核机制,组织各部门开展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专项培训,提升全员合规意识;梳理优化业务流程体系,补充完善合规条款,形成动态适配、全面覆盖的制度保障体系;针对采购、销售、财务、证券投资等关键环节,建立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严格合同评审、应收账款动态管控、信息披露审核,有效防范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与资本市场风险。 3.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引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通过适时增持公司股份等方式,传递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强化“关键少数”履职考核,将公司经营质量、投资者回报水平与履职评价挂钩,推动其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 4.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构建“全员参与、全过程管控、全要素覆盖”的质量管控格局;严格执行原料“逢进必检”、生产过程实时监测、成品留样复检制度,规范包装、充装、仓储、运输全流程标准化管理;将产品合格率、客户满意度、质量事故发生率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督促质量责任落实,树立公司优质产品品牌形象。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优化信息披露,提升市场信任度 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与方式,主动回应投资者诉求,构建良性互动的投资者关系。 1.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突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主动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研发创新、战略布局等对投资者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信息,强化行业竞争、风险因素、经营业绩等关键信息披露,减少冗余信息;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审核流程,杜绝选择性披露、虚假披露,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2.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常态化开展年度、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充分利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公司官网、投资者专线、邮箱等渠道,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通过图文简报、短视频等可视化形式解读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组织现场调研、投资者交流会等活动,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前景的了解。 3.建立投资者诉求反馈机制:主动收集、梳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治理水平、投资者回报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建立健全“收集一分析一反馈一落实”的闭环机制;针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及时通过合规渠道予以回应,并将合理建议纳入公司经营管理与战略规划的参考范畴,推动公司持续改进提升。 五、坚守投资者为本,提升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核心意识,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阶段与资金状况,建立持续、稳定、可预期的投资者回报机制,丰富回报手段,切实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与认同感。 1.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使用安排与长远发展规划,合理提高现金分红比例与股息率,确保现金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与可预期性;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切实将公司经营成果与全体股东共享。 2.积极开展股份回购与市值管理:根据公司股价表现、经营状况与资本市场环境,适时运用自有资金开展股份回购;加强市值管理与价值传播,精准传递公司经营战略、发展成果与投资价值,引导市场对公司价值形成理性认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3.保障投资者分红权益:公司将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平衡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及时披露利润分配方案与实施进展,保障投资者分红权益的顺利实现,彰显公司对投资者的长期回报承诺。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以本行动方案为契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主体责任,坚持以质量求发展、以回报聚人心,推动公司经营质量与投资者回报水平持续提升,努力成为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标杆企业,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方案涉及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未来公司经营发展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政策调整、项目建设进度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6-013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税前薪酬进行了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与公司业绩表现相匹配,符合业绩联动相关要求,不存在薪酬与业绩脱节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 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7万元/年(含税)。 2、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发放津贴。 3、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发放薪酬,不另行发放津贴。 二、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6-014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尔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尔泰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文亮,2014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华尔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英力股份、峆一药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龙兵,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华尔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然,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华尔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栾艳鹏,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星源卓镁、艾可蓝、博菱电器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单位,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董事会以全票表决通过,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6-015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440,684.92元,2025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49,903,705.75元。 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746,063.71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914,480,805.38元,减去2024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33,187,000.00元,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851,547,741.67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9,903,705.75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31,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33,187,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如获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3,187,000.00元;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33,187,000.00元。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预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9,561,0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等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在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6-016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各项提案已经分别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及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上述议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需在2026年5月11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huatai0008@163.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66-7021108 联系传真:0566-5299005 联系邮箱:huatai000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登记) 邮编:247260 5、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7、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17”,投票简称为“HET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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