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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80,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77%;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共有186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合计7,580,9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3.63元/股。(调整前) (四)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合计不超过1,912.6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1,024.5949万股的4.66%。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1,612.6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3.93%,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84.31%;预留3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73%,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5.69%。(调整前) (五)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调整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表决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的截止日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等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作相应会计处理。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原则回购注销。 4、解除限售的考核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同时,针对在上市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在子公司华东电子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不同的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①针对在上市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 ■ 注:1、上述合并报表及母公司“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2、在计算2022-2024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平均值时,需剔除原公司子公司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的影响。在本次激励计划所覆盖的考核年度内,若发生因收购资产而新增子公司或处置子公司的情形,则在计算业绩考核时,需剔除该子公司对业绩的影响。 3、上述“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计算结果向下取整。 4、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②针对在子公司华东电子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 ■ 注:1、上述合并报表及子公司华东电子“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2、在计算2022-2024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平均值时,需剔除原公司子公司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的影响。在本次激励计划所覆盖的考核年度内,若发生因收购资产而新增子公司或处置子公司的情形,则在计算业绩考核时,需剔除该子公司对业绩的影响。 3、上述“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计算结果向下取整。 4、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露日)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 ■ 注:1、上述合并报表及母公司“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2、在计算2022-2024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平均值时,需剔除原公司子公司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的影响。在本次激励计划所覆盖的考核年度内,若发生因收购资产而新增子公司或处置子公司的情形,则在计算业绩考核时,需剔除该子公司对业绩的影响。 3、上述“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计算结果向下取整。 4、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原则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认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 在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根据本公式计算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不足1股的,向下取整。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在考核期内,除满足上述解除限售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2月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五)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六)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3月11日,上市日为2025年4月3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6年4月2日已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如有激励对象离职或发生其他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则其已授予尚未办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四、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2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91名,首次授予数量1,612.60万股。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2.02万股。根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上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91人调整为189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1,912.60万股调整为1,830.5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12.60万股调整为1,530.58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300万股不变,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2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89人调整至187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530.58万股调整为1,518.58万股。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63元/股调整为3.60元/股。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未全部解除限售。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000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80,900股,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77%。具体如下: ■ 注:1、上述表格中,不包含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1名激励对象的股份。 2、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000股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3、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86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7,580,9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上述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5,885,707.2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50,157,187.8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42,137,897.2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9,314,543.37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12,762,952.47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每股收益为负数,且2025年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中通盛华(山东)检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盛华”)于近期收到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537005932,发证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中通盛华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连续三年内(2025年、2026年和2027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此前发布的经营业绩的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5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hIyADzpl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陈翔炜先生、独立董事张桂森先生、董事会秘书张骞予先生、财务负责人许晓伟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hIyADzpl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杨敬梅 电话:0551-62969206 传真:0551-62969207 邮箱:yangjingmei@wantong-tech.net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第四季度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和公司的审批程序 公司在2025年上半年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1,357,838.22元、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6,913,020.22元的基础上,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57,666,079.36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于2025年全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9,366,083.49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85,303,021.29元,本次计提减值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上半年,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累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1,357,838.22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8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5年上半年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补充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考虑合并范围内所有公司的资产计提和转回的影响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6,913,020.22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5年第三季度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对商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补充计提减值准备,考虑合并范围内所有公司的资产计提和转回的影响后,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8,406,056.74元、信用减值准备57,666,079.36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2025年年度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85,303,021.29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5年年度损益,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相应减少了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685,895.8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2025年度公司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98,414,923.14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超过3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商誉减值的情况说明如下: 1、商誉形成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30日和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华通力盛(北京)智能检测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现金18,830万元收购华通力盛(北京)智能检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力盛”)70%股权。公司于2023年3月办理完毕华通力盛过户手续,并对本次收购支付的对价款大于购买日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106,045,178.23元确认为商誉。 公司已于2024年度计提华通力盛商誉减值准备7,630,255.09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4年下半年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2、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报告期内,子公司华通力盛因受下游客户回款影响,现金流紧张,市场开拓受限,导致经营业绩下滑未达预期,其未来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的要求,公司聘请了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合并华通力盛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3、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及测试计算过程 (1)公司本次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98,414,923.14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 单位(元) ■ 本次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经公司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2)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计算过程: 单位(元) ■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8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3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上述提案4、提案5均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上述提案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6、提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提案中,提案4表决通过是提案5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26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6年5月2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敬梅 联系电话:0551-62969206 传真号码:0551-62969207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88 邮 箱:wtkj@wantong-tech.net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1”,投票简称为“皖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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