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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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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表格的“元”均指人民币元,数据如有尾差,因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经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盘点清查和专业人员鉴定,本次核销处理的资产属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已无使用价值的材料、旧机,无法维修的电子设备等,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处置的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合计47,172.50元,已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7,172.50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0.00元。本次报废处置的存货账面余额合计1,873,200.97元,已计提跌价准备1,873,200.97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0.00元;本次累计报废固定资产原值30,073.33元,累计折旧26,928.17元,净值3,145.16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3,145.16元;本次累计报废无形资产原值38,529,403.58元,累计摊销25,853,414.91元,净值12,675,988.67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2,675,988.67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0.00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计提应收项目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项目,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公司计提应收及其他应收信用减值损失780,943.54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本期未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三)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公司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7,320,969.72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274,244.3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8,817,415.66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47,599.96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819,069,163.61元。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414,149.12元。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57,794,333.30元,减去本年度已实际派发现金股利合计5,328,317.89元(其中包括2024年度现金股利761,186.61元,以及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现金股利总计4,567,131.2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643,051,866.2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战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5年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授权,公司董事会后续分别于2025年5月16日、8月18日和10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第九次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上述三项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567,131.28元。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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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2025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在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本着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维护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与持续性,经审慎研究,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9.02亿元、9.35亿元,其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52.29%、54.07%。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资金储备。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日常运营与业务拓展,巩固市场优势及支持外延并购战略,为公司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同时,通过优化资金配置,公司将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下,适时实施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的便利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多渠道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咨询电话、互动易平台等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建议和诉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参与决策的权利。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5:30至17:00举办202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公司董事长杨文江先生,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谭骅先生,财务总监陈国军先生,董事梁行先生,独立董事朱维彬先生,独立董事郑蕾女士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本次修订后《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全文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部分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和修订,公司修订相关制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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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制度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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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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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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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因个别用词及语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亦未再逐项列示。
  2、修订处用加粗表示。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游泽侯,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星源材质、华特气体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申菱环境、华特气体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宁宇妮,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宇瞳光学、比音勒芬、生益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游泽侯、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宁宇妮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游泽侯、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宁宇妮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关于2026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信息、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适格资质和业务水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工作量、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及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现场投票或者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现场投票。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出席股东会。
  (3)公司聘请的律师。如律师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会。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与名称
  ■
  2、审议与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提案8.00、9.00、10.00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以普通决议审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会提案4.00至10.0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5月15日8:30-11:30,14:00-17:00(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5日17: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9楼证券部,邮政编码:510663,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5、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穗娟
  联系电话:020-29087848
  联系传真:020-29087850
  电子邮箱:zqb@kingteller.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77”,投票简称为“御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投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参加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会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
  ■
  注:1、对于上述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提案,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年度股东会结束时。
  3、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表决意见内作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委托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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