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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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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8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1日、4月22日、4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公司股东新工集团计划自2026年4月29日起,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4,966,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需调整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新集团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 风险提示: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1日、4月22日、4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可能引起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发现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股东新工集团计划自2026年4月29日起,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4,966,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需调整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新集团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目前,公司市净率为1.11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属的中上协行业分类“K房地产业”的市净率为0.83倍。公司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1日、4月22日、4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CPG CORPORATION PTE LTD(以下简称“新工集团”)目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5,522,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锁定期于2020年12月20日期满,并于2020年12月2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新工集团计划自2026年4月29日起,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4,966,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需调整减持股份数量上限。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中新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股东新工集团承诺:“看好发行人的长期发展,如因各种原因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并在确定减持时间、方式和价格时充分考虑发行人股价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原则,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需要减持的,则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本公司在锁定期满两年后需要减持的,可以任意价格自由减持。如减持发行人A股股票的,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至减持期间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减持价格下限、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的,应将[(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上述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减持的,应将[实际减持价格×(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承诺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新工集团基于盘活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服务于集团整体战略而作出。在减持期间内,新工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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