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1、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40.67%,主要系报告期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其他收益同比减少38.31%,主要系报告期进项税加计扣除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215.91%,主要系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3427.71%,主要系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下降所致。
  5、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36.87%,主要系报告期保险理赔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199.44%,主要系报告期递延所得税减少所致。
  (四)现金流量构成情况
  单位:元
  ■
  1、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2.63%,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75.27%,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50.97%,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82.09%,主要系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生产业务、仓储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委外加工、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与印章管理、关联交易、投融资管理、期间费用、项目全周期管理、研究与开发、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工程项目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承担专门监督职责、经营层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治理体系。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并明确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成员组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层授权明晰、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公司按照规范、精简、高效和透明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与管理要求,科学设置职能管理部门、业务事业部、区域单元及子公司等多层级组织,形成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
  公司遵循相互制衡、协同高效的原则,合理划分各层级、各部门及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各主体核心职能,健全各项业务与管理流程的操作规范,构建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各职能部门间形成有效监督与制衡,全体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依规履职,确保权责落地、流程合规,全面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活动有序开展。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了《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对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等进行了明确。公司依据发展战略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有效指导重要业务的开展,确保战略规划落实和有效执行,保证了战略规划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人力资源相关的管理制度以及员工手册,内容包括了岗位职责制定、员工招聘培训管理、员工异动、绩效考核、薪酬管理、考勤与休假、人力资源系统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公司岗位的任职要求,保障选聘人员能够满足岗位的工作要求。
  本公司还建立了全员考核制度,对员工的能力、态度、业绩进行考评,考核结果与个人薪资相挂钩。
  (4)社会责任
  为进一步保护公司相关方利益,提升企业整体形象,提高企业社会认可度,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开展了符合规定的相关工作。
  (5)企业文化
  公司以“共创共享,绿色未来”为使命、以“成为世界一流的环境治理企业”为愿景,始终站在环保行业前沿。公司员工有着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公司稳健经营,专注发展核心业务;公司财务透明、财务管理控制完善;公司关注环境注重和谐经营,追求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共赢,公司不断完善企业文化建设,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公司一贯重视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一系列的内部规范,并通过相应的考核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多渠道、全方位地得到有效地落实。
  2、风险评估
  公司由总经办牵头,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负责根据公司设定的控制目标,结合各自的业务操作流程,通过定期召开的生产经营分析会、总经理办公例会等方式,收集实际运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等相关信息,并进行风险评估工作。
  公司所识别和收集的风险分为以下几类:
  政策风险:包括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外部监管政策等。
  战略风险:包括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外部环境应对等。
  财务风险:包括流动性、资本结构、预算管控及财税风险等。
  运营风险:包括营运风险、人力资源、内控制度执行、信息技术及子公司管理风险、生产安全风险等。
  合规风险:包括合同诉讼、行为守则风险等。
  公司在实际经营活动中结合以上对风险的分类区分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以此确定风险评估所关注的重点。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负责收集整理与部门工作相关的风险信息并进行分析,识别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风险,根据风险影响程度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
  3、控制活动
  (1)采取恰当的控制措施
  公司为了保证控制目的实现而建立的政策和程序,在经营管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在交易授权审批、职责划分、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使用及管理方面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程序。
  ①交易授权审批
  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以及交易性质划分了两种层次的授权: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对于一般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业务等采取各职能部门、财务总监、主要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分级审批制度。对非经常性交易如对外投资、发行股票等重大交易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②职责划分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为了防止错误或舞弊的发生,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在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均制定了较为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对各个环节的不相容职务如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均由不同的人员担任。通过上述职责划分,在采购、销售、保管等过程中,授权与执行、考核与基础资料的提供、保管实物与实物流转都由不同部门执行,有效地防范了舞弊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③凭证与记录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使用了金蝶云星空等信息化工具,因此在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管理等各环节产生的记录和凭证金额准确,并且各环节的信息相互联系,这些都使得凭证和记录的真实、准确性得到了提高。同时,各部门在执行职能时相互制约、相互联系,使得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大大加强。公司在外部凭证的取得及审核方面,根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划分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相互审核制度,有效杜绝了不合格凭证流入企业内部。从财务方面来看,会计电算化的应用以及各种制度和规章的执行保证了会计凭证和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④资产使用及管理
  公司在资产安全和记录方面采用了安全防护措施,对于资产的管理建立了完善的机制和方法,从而使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得到合理保证。由于公司在供、产、销过程采用了动态体系,确定了以销定产的基本思路,使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的数量得到有效降低。因此,公司存货的管理达到了较理想的水平,实现了各类存货按月盘点,彻底地保证了账实、账账相符。这不仅实现了资产的安全完整,更为经营决策提供了准确的数据。在资料信息的使用上,相关权限和保密原则以及财务人员、技术人员等其他关键岗位职业道德管理,保证了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2)日常经营活动
  ①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一一资金活动》的要求建立了出纳的岗位责任制,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制定《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公司预算审批与报销管理办法》《内部控制手册一一资金活动流程》,明确了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了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公司同时注重对票据、印章等和货币资金有关的事项的管理,并建立了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的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②销售与收款管理
  公司通过对销售流程各个环节的有效管理,实现了整个销售过程的高效运转和风险控制。公司制定了《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内部控制手册一一销售业务流程》,对销售业务的授权审批方式、客户开发、客户信用管理、销售价格确定、销售合同、销售发货、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回收与坏账准备的计提、销售与收款业务核算职责和权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规范,并能有效执行。财务部对应收账款进行监管。
  ③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招采管理流程》及相应的《内部控制手册一一采购业务流程》。公司为降低采购成本,采购工作由招采中心统一实施,具体流程包括:根据生产任务分解采购需求,制订采购计划,依据厂商供货能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确定供应商,订单跟踪,检验合格后入库。公司采购均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金额大小设置审批权限。关键采购活动按照内部控制程序规定有效执行。
  ④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手册一一资产管理流程》,对固定资产归口管理、折旧计提、盘点、减值、报废及职责分工实施相关控制,要求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按照内部控制程序规定有效执行。公司的固定资产调度与管理,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日常保管与维护,财务部负责对设备的统一登记和价值管理。资产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实时监控,及时进行盘查及安全隐患的评估,以达到账、卡、物相符。
  公司制定了《仓库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手册一一仓储业务流程》等实物资产管理的程序和制度,对这些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有效保护了资产的安全。
  ⑤项目运营管理
  公司制定了《运营进场管理制度》《运营质量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手册一一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明确项目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标准和要求。公司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日常经营活动由项目经理负责,超过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审批。同时公司运营中心对项目日常运营的质量和安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以保证项目运营质量和安全。
  ⑥合同管理
  为了规范合同管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评审控制程序》等相关制度,从合同评审、谈判、审批、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纠纷等方面对合同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⑦成本费用管理
  公司财务部制定《成本核算管理制度》,明确成本核算对象,财务经理审核成本核算对象的合理性、准确性;不同类型或规格的产成品等分别确认为成本核算对象,并能单独核算其生产成本,以及当期产品成本的增减变动情况。公司明确了直接材料成本、制造费用、直接人工等成本核算与分摊方式,确保成本核算科学、合理。每月,财务部成本会计对公司产品成本变动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发现成本出现大幅变动时,需联系相关部门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⑧产品研发活动评估
  公司制定了《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手册一一研究与开发流程》等研发管理制度与程序,从研发计划、研究项目立项、研发进度、研发样品评审、产品量产评审、研发成果保护、研发活动评估、会计控制等方面对产品研究与开发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有效执行。
  ⑨信息系统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利用金蝶云星空、泛微OA及智慧环卫等计算机代替手工操作,在管理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从而使本公司的高效节约的运作方式得以实现。在供产销管理过程,原材料的采购、产品的生产、产成品的发运等方面逐步实现信息化控制,在降低库存量,减少资金沉积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在财务部门,财务软件的使用为提高核算的及时性、准确性提供了保证;在项目运营中,智慧环卫系统的使用有助于保证项目运营安全及质量。
  (3)重点控制活动
  ①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公司实施目标计划管理,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汇报与检查工作;同时,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统一管理制度、管控措施,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以实现对控股子公司的有效管理。
  ②对重大投资的控制
  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采用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的机制。公司已建立相应内控制度,明确了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处置等环节的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③对外担保的控制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采取事先评估及审批方可担保的原则。公司已制定《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股东会和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规定担保业务评审、批准、执行、监督、披露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规范对外担保业务管理,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④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相应的内部控制手册,对关联方识别、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交易合同签订、关联交易监督与信息披露等实施相关控制。公司在建立与实施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过程中,强化对关键业务或者关键环节的控制,规范关联交易和审批权限,保证关联交易会计记录和价格执行机制的准确性和适当性,规范关联交易披露内容、披露方式及披露流程,确保公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规定了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关联人回避表决制度,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利用金蝶ERP、泛微OA、金蝶HR、SRM供应商管理以及智慧环卫等系统,增强了公司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使公司在组织协同、成本控制、资源调度和决策支持等能力显著提升。在生产制造方面,构建起覆盖“研-产-供-销-财”全链条的数字化管理体系,不仅降低了产品制造成本,更提升产品综合竞争能力。在项目运营方面,通过融合物联网、大数据、无人驾驶与AI等新技术,对环卫车辆、人员和设备进行实时监控与智能调度,大幅提升环卫作业效率及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在经营管理方面,通过实现集团化业财一体化管理,提高核算的及时性、准确性,同时构建统一协同平台,实现无纸化办公与流程可视化,有效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和部门协作效率。
  5、内部监督
  公司设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监督体系。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了审计部,配备专职人员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以风险为导向,对公司各业务领域风险模块实施审计工作,发现内控缺陷及提出合理化建议,规范和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同时,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健全举报监督机制,运用多样化的审查方式,加强监督力度;通过开展廉洁培训宣传廉洁文化,持续推进防范公司系统性风险建设,营造反腐倡廉、廉洁自律的氛围。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如下: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如下: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于晓霞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6-034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4号文核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00股,每股发行价为34.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046,109.87元,扣除发行费用140,783,409.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20,262,700.00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575.0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2,158.52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金额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9,842.49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704.50万元。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417.50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8,000万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2,338.7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81.8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0,681.81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4770800002606)。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277673)。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子公司安徽劲威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3024136861000006)。
  2024年11月2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130100100065528)。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2、2025年8月12日,公司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作,涉及的银行包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842.4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华东,出生于1983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2006年6月至2010年4月任南京平达工贸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10年10月至2013年6月任江苏杨传圣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任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6月至2021年3月任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任江苏荣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023年9月至今,任职于上海汉盛(南京)律师事务所;2019年11月至2026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亦未从公司及其关联方获取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的任何利益。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出席公司各类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
  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在会议决策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会议材料,主动了解相关情况,深入核查所需决策事项的背景、市场情况及法律法规等,结合专业发表意见。2025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在充分知情和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对年度、季度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关注内审工作的进展。
  本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听取了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计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开展的工作
  2025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独立行使表决权,并依据客观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审慎的独立意见。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披露,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责任,有效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对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和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披露的监督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规范运行,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有效防范了公司运营管理风险。
  3、对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监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4、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监督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江西省华赣劲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5、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规模及行业和周边地区薪酬水平所确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6、对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监督。本次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履职相关要求
  1、履职保障
  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从办公场地到设备资源,都一应俱全,还给予有力的人员支持,按需调配专业助手、行政辅助人员等。以此确保本人能全面、准确地掌握公司经营信息。
  2、现场工作时间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十五日,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地考察等形式,听取管理层有关经营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本人的工作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年2月,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华东
  2026年4月22日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程永文,出生于1971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96年7月至2004年4月,任安徽化工研究院分析员;2004年5月至2009年8月,任合肥学院(现合肥大学)讲师;2009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合肥大学副教授;2013年9月至2016年6月,从事国元证券博士后工作站量化投资策略研究;2015年12月至今,任合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亦未从公司及其关联方获取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的任何利益。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出席公司各类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
  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在会议决策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会议材料,主动了解相关情况,深入核查所需决策事项的背景、市场情况及法律法规等,结合专业发表意见。2025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在充分知情和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三)与公司内部人员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开展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独立行使表决权,并依据客观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审慎的独立意见。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披露,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责任,有效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对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和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披露的监督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规范运行,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有效防范了公司运营管理风险。
  3、对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监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4、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监督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江西省华赣劲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5、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规模及行业和周边地区薪酬水平所确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6、对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监督。本次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履职相关要求
  1、履职保障
  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从办公场地到设备资源,都一应俱全,还给予有力的人员支持,按需调配专业助手、行政辅助人员等。以此确保本人能全面、准确地掌握公司经营信息。
  2、现场工作时间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十五日,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地考察等形式,听取管理层有关经营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本人的工作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持续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发挥业务专长,保持独立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永文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6-029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包含之前已审议尚未到期或未使用的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000万元。
  2.前述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后续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03%,本次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包含之前已审议尚未到期或未使用的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含融资租赁)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下属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1、2。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签署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上述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7,311.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7,1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9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注: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表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
  注:以上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6-027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