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炎鑫,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琳,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高高平,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子公司审计费用为18万元(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为98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上述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其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13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21元,共计募集资金107,388.1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1,888.1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483.0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405.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2024年4月8日已注销)、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科技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新材料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分别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对研发用房进行装修改造,并购置相应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其他配套设备,开展课题研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相关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以及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及定存宝尚未到期金额为66,922.59万元,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和单位定存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截至本报表日,大额存单和单位定存宝的投资金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差异系利息收入金额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442.38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和2025年6月26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2025年7月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15,451.35万元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年度,本公司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福莱蒽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福莱蒽特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莱蒽特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福莱蒽特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情况下,同意公司将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注2]系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28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增值税)
  ■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增值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增值税)
  ■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17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本金保障类或固定收益类、中低风险浮动收益类等风险等级为R2级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为7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本金保障类或固定收益类、中低风险浮动收益类等风险等级为R2级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相关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受托方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本金保障类或固定收益类、中低风险浮动收益类等风险等级为R2级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本金保障类或固定收益类、中低风险浮动收益类等风险等级为R2级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根据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银行存款”及“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及“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27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百春、李春卫、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南京百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 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三)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6:30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 1919 号
  联系人:吕盛雪
  电子邮箱:lvshengxue@flariant.com
  联系电话:0571-22819003
  传真:0571-22819003
  (三) 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16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为7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3号),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3,881,4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830,686.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050,713.2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
  (四)投资方式
  1、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2、本次投资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相关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安全性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4、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及期限均在授权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最近12个月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根据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银行存款”及“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及“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21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银行违约等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跨境贸易等国际业务,并发生外币收支业务,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业务经营为基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内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和权利金及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预计投资金额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相关预计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银行违约等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银行控制风险:对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公司也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具体业务经营为依托,是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二)相关会计处理
  ■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19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名称: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4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名单如下: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杭州)有限公司。
  ● 2026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议案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0%。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议案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0%。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规则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具体如下: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4家子公司,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杭州)有限公司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
  ■
  (二)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三)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四)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杭州)有限公司
  ■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作为被资助对象4家公司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为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继续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6,885.08万元,占2025年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3.4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子公司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该财务资助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1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4,859,232.9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1,749,883.28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为133,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32,100股后,以132,607,9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3,260,79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5,477,727.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8,738,517.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6.36%。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