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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412版: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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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风险通过结售汇双向、多笔多频次的操作,可有效对冲汇率波动风险。 2、财务风险:公司的境外融资的汇率、利率变动可能造成财务费用的变动。使用掉期工具是将项目的浮动利率、汇率贷款转换成固定汇率、利率贷款,依照项目规划锁定融资成本,确保项目现金流的稳定性,从而达成项目的预计收益。 3、操作风险:金融衍生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存在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章制度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4、信用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该制度对业务准入审批、加强年度计划管理、严格备案报告制度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要求。明确要求金融衍生业务的开展必须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风险、锁定成本、套期保值为目标,不得进行任何套利与投机交易;明确了子企业金融衍生业务资质申请的机制,并就加强业务开展的后续管理和日常监控提出了严格要求。 2、公司对金融衍生业务不相容的职务实施必要分离,并严格遵守金融衍生品交易制度规定,保证每笔交易合法合规。公司积极开展相关员工的选拔培训,使其具备与衍生品交易风险相匹配的操守、价值观和能力。此外,公司与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密切合作,随时关注全球金融市场运行发展态势,积极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 3、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实行独立、平行、实时的监控机制,防止越权违规带来的损失;对下属子公司的金融衍生业务风险建立长效风险排查机制,通过表格化逐一落实针对金融衍生业务的管理体系、准入程序、风控机制、操作流程、监督检查、报告制度等重点内容,对所开展的各类金融衍生业务品种、工具、规模、期限、方向、盈亏状况等进行检查,确保业务严守套期保值原则,禁止投机交易、审慎评估业务风险,防止发生重大损失。 4、重大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损失风险、重大法律纠纷、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发生后,将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理机制,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详细的处置方案,妥善做好仓位止损、法律纠纷案件处置、舆情应对等工作。 四、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严格遵循风险中性和套期保值原则,计划开展的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规模与目前的国际业务规模相匹配,未涉及复杂的金融衍生工具,未开展投机业务。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助于降低风险敞口,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及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6-01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在中电建科技创新产业园A座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等材料已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长丁焰章、副董事长王小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姚焕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张国厚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孙子宇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姚焕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0,007,143,581.45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人民币9,088,654,414.78元,母公司202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6,892,141,138.0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7,226,159,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55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817,704,332.92元,占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00%。 2、剩余未分配的人民币5,074,436,805.12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3、若公司总股本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则拟维持现金红利分配总金额不变,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66.94亿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新签合同预算、投资预算、融资预算、金融衍生业务预算等,其中,就2026年度金融衍生业务预算,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预计额度内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2026年度金融衍生业务预算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度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6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决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额度范围内,审议并决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项,相关董事需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人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相关董事王小军、姚焕、王成海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人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中国电建集团华中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法人层级调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部分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另行发布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669 证券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6-02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 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价值在线(网址: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直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7: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价值在线(https://eseb.cn/1xoMpCLqViw)、公司投资者邮箱zgdj601669@powerchina.cn、投资者热线010-88985570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发布公司2025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举行2025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直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独立董事、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届时将参加说明会。因工作安排,上述参加人员如有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7:00前通过公司投资者邮箱zgdj601669@powerchina.cn、投资者热线010-88985570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者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88985570 邮箱:zgdj601669@powerchina.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6-01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每股普通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55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92,141,138.04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552元(含税),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7,226,159,33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17,704,332.92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817,704,332.92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5年,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6.16%,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依然稳固。近年来,建筑业现代化程度稳步提升,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建筑行业企业正面临深刻的行业变革与战略转型机遇,市场竞争加剧,加之承接项目呈现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等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当前,公司聚焦“水、能、城、数”核心业务,加快构建“投建营+资产经营+资本运作”一体化发展模式,以高质量订单、高质量履约和高质量管理驱动转型升级,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在2025年度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全球工程设计公司150强”“国际工程设计公司225强”榜单中,分别位列第1位和第15位,连续6年蝉联“全球工程设计公司”榜首,连续11年位列中资企业第1位。在2025年度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全球承包商250强”和“国际承包商250强”榜单中,分别位列第6位和第8位,连续11年保持承包电力工程领域“全球第一”。公司将继续坚定践行服务国家战略,聚焦主业升级,坚持创新驱动,在战略转型中锻造核心优势,努力在行业变革中抢占先机。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近年来,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始终保持较好水平,为股东创造了较为稳定的投资回报。当前,面对全球地缘政治复杂多变与行业竞争加剧的挑战,客观上需要保存留存收益以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全球化战略纵深推进,战略转型发展成果卓越,连续两年位列“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100强”第7位、建筑央企首位,产业引领力与市场竞争力持续增强,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有利于保障和支持公司抢抓发展新机遇,以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创效。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抢抓发展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转型、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等方面。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优化财务结构,提升投资能力,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水平,从而实现对股东长期持续稳定的回报。 (五)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中小股东对现金分红事项的参与与表达,在现金分红方案决策过程中,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充分披露分红方案;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同步提供现场与网络投票渠道,便利中小股东参会表决,保障其表决权和知情权;同时通过投资者热线、邮箱、上证e互动及业绩说明会等多渠道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建议,提升现金分红决策的透明度与可参与性。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持续推动价值创造能力,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持续优化利润分配方案,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现金流、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6-02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信永中和、天健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由立信担任主审所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信永中和及天健担任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拟续聘立信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立信、信永中和、天健的基本信息具体如下: (一)立信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4)审计收费 公司拟向立信支付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230万元,支付2026年度内控审计费用210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黄益龙,权益合伙人,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业务超过14年,曾为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自2024年度审计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益龙于2025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2:刘旭,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业务超过9年,曾为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旭于2025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安行,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业务超过16年,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年报,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益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安行、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旭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信永中和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共有合伙人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承办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数量为383家,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3、审计收费 公司拟向信永中和支付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50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 (三)天健 1、基本信息 天健始建于2011年7月,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天健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65亿元。2024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7.35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2、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处分0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5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3次,行政处罚15次,自律监管措施42次,纪律处分23次,涉及人员112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公司拟向天健支付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347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地了解,经审议,认为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同意本次续聘事宜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6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6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6-01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3号)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电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124,21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95,999,918.84元。2022年12月30日,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57,267,899.65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38,732,019.19元,扣除剩余应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0,205,985.02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28,526,034.1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3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7942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356,198,302.1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7,981,829,827.94元;尚未归还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299,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6,629,450.58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时修订更新,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用账户存储与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已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3年1月17日发布的临2023-005号、2023年2月15日发布的临2023-010号、2023年7月8日发布的临2023-049号及2024年1月12日发布的临2024-004号公告披露。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811070101350247811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账号:020004931920019105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账号:340273217767)3个专户已办理销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356,198,302.1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7,981,829,827.94元。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明细见附表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033,032,836.95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333,872.62元。 经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自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33,032,836.95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333,872.62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3年3月22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23-020号)披露。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5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3年7月25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3-054号)披露。公司以保障募集资金使用为前提,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7.33亿元。2024年7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7.33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4年7月23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4-047号)披露。 经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4.3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4年7月26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4-051号)披露。公司实际使用64.3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7月21日,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4.31亿元已全部归还。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5年1月22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5-002号)、2025年6月21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5-035号)及2025年7月23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5-043号)披露。 经2025年7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5年7月23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5-043号)披露。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账号为110906862910909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55.29亿元(最高额)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2.99亿元。具体归还情况已经公司2025年11月26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5-071号)披露。2026年1月23日,公司再次提前归还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16亿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归还后,尚未归还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9.83亿元。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6年1月27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6-007号)披露。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无。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新增间接全资子公司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程1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实施主体,与原实施主体中国电建、中国电建下属子公司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3年3月22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临2023-019号)披露。 经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4年7月26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临2024-050号)披露。 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南院将购置的一座75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转让至其全资子公司中电建中南(海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并将中电建中南(海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75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该募投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试验平台已交付投入使用,且不涉及募集资金后续投入及专户开立事项。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5年4月30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临2025-024号)披露。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变更为“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EPC项目”,原“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3.08亿元将投入“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EPC项目”,新项目由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临2023-085号)披露。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见附表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表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 注1:经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变更为“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EPC项目”,原“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3.08亿元将投入“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EPC项目”。 注2:经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 注3:系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部分。 注4:本项目系购买公司海上科研、勘察配套装备,不直接产生收益。通过购置75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将有效提升公司在海洋工程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强化海上勘察业务经营开拓能力,提高项目履约核心能力,构筑公司全系列深远海勘察规模作业能力壁垒。 附表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 证券代码:601669 证券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6-02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回报投资者能力,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于2024年7月制定并实施了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积极落实有关工作,2025年度有关执行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高质量发展根基有效夯实 公司以“建世界一流企业,创全球卓越品牌”为愿景,以“建设清洁能源,营造绿色环境,服务智慧城市”为使命,以“立足大基建,聚焦‘水、能、城、数’,集成‘投建营’,推进全球化”为战略方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全力推动战略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致力建设成为引领全球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世界一流企业。2025年,公司经营指标稳步提升、重点项目高效履约、持续强化合规经营、高质量发展平稳有序。全年实现新签合同13,332.83亿元,同比增长4.93%;实现营业收入6,456.04亿元,同比增长1.85%;实现利润总额172.48亿元。“全球最大设计企业”地位持续巩固,在2025年度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全球工程设计公司150强”“国际工程设计公司225强”榜单中,分别位列第1位和第15位,连续6年蝉联“全球工程设计公司”榜首,连续11年位列中资企业第1位。“全球最大电力工程承包商”地位更加凸显,在2025年度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全球承包商250强”和“国际承包商250强”榜单中,分别位列第6位和第8位,连续11年保持承包电力工程领域“全球第一”。 二、强化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加速培育形成 公司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增强要素配置能力,着力技术攻关、平台建设、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推动全产业链价值提升,持续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一是传统业务转型趋优。公司以“数字化赋能”带动“水、能、城”业务融合创新,以绿色低碳为基调,强化水利、水务、新能源、城市基础设施向新发展。在“水”领域,公司牢牢把握国家水网、重大引调水工程、流域治理建设机遇,积极推动水利、水务、水环境项目落地实施;公司作为主要参建方的国家重大水电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在“能”领域,控股并网电力装机容量超4,000万千瓦,新能源投运规模位居行业前十,被国资委认定为新能源投资主业企业。在“城”领域,摒弃投资拉动,深耕核心城市,主攻“新基建”,实现减量提质。在“数”领域,智能大坝、抽蓄数字化应用领先,2025年新签合同近500亿元。二是战新业务加速培育。截至2025年底,公司战新产业新增投资占比提升至70%以上,新签合同额占比超过50%、营业收入贡献突破40%,业务增速显著领跑公司整体,在基建市场承压下行阶段,成功成为支撑公司稳健发展的“第二增长曲线”与重要增长极。“电建一号”能源卫星、BIM底层技术、能碳智算中枢等原创成果加速落地,标志着公司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绿色低碳为特色的新质生产力正在加快形成。公司连续两年位列“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100强”第7位、建筑央企首位,以科技自立自强与产业深度融合,为公司长远发展开辟全新增长路径,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电建方案与硬核力量。 三、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稳步提升 2025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规范运作,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扎实推进监事会改革,平稳完成职责承接,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监督有力的治理体系。系统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等11项制度,优化董事会结构,规范调整补选,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作用。围绕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高效履职,从严把控合规审查与风险防控,健全决策执行督导闭环。公司治理规范透明,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2025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董事会杂志社第二十届“金圆桌奖”最佳董事会等公司治理奖项,治理效能与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同时,公司持续加大对公司董监高监管政策培训宣贯力度,积极组织董监高参加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各类培训,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四、坚持稳定分红,投资者回报体验持续改善 《方案》实施以来,公司进一步完善股东回报机制,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一是实施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2024年度,公司以总股本17,226,159,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69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1.87亿元,占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二是提高分红稳定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制定并披露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进一步提高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有效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五、深化市值管理,资本市场信心有效提振 2025年,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国九条”和监管机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值管理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并披露了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印发实施《市值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市值管理组织领导,压实全链条管理责任,以实际行动提升公司经营质量,促进公司估值理性回归,充分体现公司真实内在价值。同时,公司合理运用市值管理措施,维护股价稳定。积极响应股东诉求,全力推动控股股东电建集团在公司解决“破净”问题前长期锁定限售股份,有效稳定市场预期;稳步推进新能源业务分拆上市工作并取得重大进展,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释放核心业务价值,为估值提升注入动力。 六、加强价值传递,市场认可度显著提高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逐步建立起日常投资者沟通、定期业绩说明、重大事项路演推介的多层次投资者沟通体系,致力于让投资者“走得近、听得懂、看得清、有信心”。 (一)持续优化信息披露管理 2025年,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内容与形式,提升披露的可读性、准确性与决策相关性,筑牢资本市场信任基石。一是聚焦核心内容披露。在定期报告中重点突出战略业务规划、核心项目进展及经营成效等投资者关注事项,强化核心业务披露的深度与维度细分,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效支撑。二是创新披露呈现形式。升级定期经营情况公告模板,优化信息分类体系与逻辑框架,提升信息披露水平;积极推动“一图读懂”等可视化工具,简化信息获取方式,增强披露内容的可读性与传播力。三是持续提升ESG管理水平。公司荣登央视ESG上市公司先锋100(2025)榜单,多个案例入选央企绿色发展十佳案例、中国企业 ESG 海外优秀案例、央企ESG蓝皮书及社会责任蓝皮书。同时,公司深度参与电力行业 ESG两项标准编制并发布,为行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凭借规范、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连续第12年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A类评价。 (二)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5年,公司充分把握关键时点,继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拓展沟通渠道,提升透明度,有效传递公司价值,着力提升市场认同。一是以高质量业绩说明会为纽带加强投资者沟通。公司举办定期业绩说明会3场次,并将灵活运用可视化、数字化等技术手段增强展示效果,丰富投资者参与体验,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2024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案例”。二是持续完善多层次投资者良性互动机制。重视与多层次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主动征求投资者意见建议并积极做出回应,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投资者关系。2025年,联合上交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成功举办2次“走进上市公司”活动,举办2025年度反向路演活动,持续强化市场认同。三是加强资本市场媒体宣传,讲好公司高质量发展故事。围绕中国电建高质量发展成效,充分用好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抖音、快手等媒体平台,推出“高质量发展看电建”“向‘新’聚力”“电建风·光”“十四五电建答卷”“一带一路上的电建美景”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展现“水能城数”核心主业、打造新质生产力的硬核实力和重大突破,持续向资本市场展示“国家公司”“国际化公司”两个形象。 综上,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各项内容均在按计划实施中。下一步,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和中国证监会系列配套政策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和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有关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着力提升公司经营质量与投资价值,更好地回报全体投资者。 以上内容是基于方案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作出的评估。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6-01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对各级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非关联第三方2026年度使用银行授信额度贷款,开出保函、履约、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提供担保或增信,担保总额度约880亿元人民币,其中,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包含资产证券化产品增信)的担保合计约823.18亿元人民币,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合计约56.82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一)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各级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增信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注: 1、上述担保计划核定只针对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其中部分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保。 2、此次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对外担保安排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3、本次担保计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对于本次担保计划: 1)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 2)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 3)上述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各级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提供担保总额(包含资产证券化产品增信)约为823.18亿元人民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约285.51亿元人民币。 (二)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表格第1-26项系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企业提供的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对外担保安排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含资产证券化产品增信)为416.3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86%;其中,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担保余额为57.8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5%。公司存在的逾期担保情形请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认为: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因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而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或因系基于以往生产经营需要发生且担保余额较小而不会实质损害公司利益、或因系基于履行参股股东义务并支持参股项目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发生且不会实质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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