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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6]25014150107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厦门钨业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厦门钨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5年度,厦门钨业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对厦门钨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注2:公司2026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6年3月10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10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部分实施地点、建设期等进行变更,原项目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58,000万元用于实施“扩产硬面材料产线建设项目”、“年产2亿片数控刀片基体厂房并新增年产5500万片数控刀片基体产能建设项目”和“金属切削方案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等新项目。详见《厦门钨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厦门钨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6-051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黄长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黄长庚先生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特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相关规定,黄长庚先生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离任后,黄长庚先生将不在公司及权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钟可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黄长庚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黄长庚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本公司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黄长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钟可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 钟可祥先生简历 钟可祥,男,汉族,1973年12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厦门钨品厂钨车间值班长、团委书记、钨车间副主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一部经理兼第二党总支书记,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兼常务副总裁。现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8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或“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等相关要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2025年度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9)。2025年,公司以2025年度行动方案为指引,积极开展并落实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公司经营质量,积极提高投资者回报。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在2025年度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聚焦做优主业,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专注于钨钼、稀土和能源新材料三大核心业务,多年来凭借深厚的技术沉淀以及不断改善的管理机制,有效激发三大业务板块的内生增长动力;通过补短板、锻长板,持续推进三大板块的产业布局,积极扩张钨钼深加工、稀土深加工和能源新材料产业,加快产业链转型升级。 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经济形势,公司围绕三大主业,稳健经营,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62.65亿元,同比增长30.79%;实现利润总额40.61亿元,同比增长27.8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9亿元,同比增长34.89%。其中:钨钼业务方面,2025年公司钨钼业务整体向好,在原材料价格快速大幅上涨的背景下,主要深加工产品保持增长态势,钨钼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1.52亿元,同比增长18.14%;实现利润总额32.05亿元,同比增长27.36%。稀土业务方面,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83亿元,同比增长31.16 %;实现利润总额1.46亿元,同比增长4.78%。上年同期权属公司金龙稀土完成冶炼分离业务处置,确认投资收益0.44亿元,本期无该事项,剔除该事项影响,利润总额同比增长52.91%。能源新材料业务方面,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98.80亿元,同比增长46.70%;实现利润总额8.58亿元,同比增长55.81%。公司主要优势产品如钨粉末、细钨丝、硬质合金棒材、钼酸铵、钴酸锂等的市场份额保持前列,硬质合金、正极材料等重点产品盈利能力提升。 2025年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硬质合金切削工具扩产项目”“1,0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博白县油麻坡钨钼矿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本年度共投入募集资金77,631.45万元,各项目均按计划稳步推进建设,资金使用合规高效,项目整体进展顺利。此外,2026年3月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募投项目“10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的调整,在维持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将总投资由12.36亿元优化为6.12亿元,并将调减的5.8亿元募集资金精准投向硬面材料扩产、数控刀片基体扩产及金属切削方案工程中心三个新项目,实现资金优化配置与高效再使用。 2026年计划争取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同比实现增长。钨产业将重点强化资源保障,推动硬质合金、切削工具、凿岩工程工具向高端化、服务化转型,巩固光伏用钨丝等产品优势并孵化新品。钼产业重点提升冶炼产能与粉末品质,巩固线切割钼丝毛利率,扩大钼端帽组件、钼圆片市场份额。稀土产业重点拓展海外原料渠道,做大精细化工、发光材料、合金及磁性材料产业,加快新基地建设与海外布局;加大电机产品研发投入,拓展装备制造等高端市场领域。能源新材料产业强化供应链合作,扩产核心材料并推进前沿技术产业化,提速海外项目建设。同时重点推进国内外并购项目,推进九江大地、江西巨通资产收购,加快新矿山开发;推进下属公司完成收购德国mimatic公司100%股权、收购圆兴(厦门)精密工具有限公司70%股权。 二、重视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拥有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聚焦钨钼、稀土和能源新材料三大产业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依托国家钨材料工程技术中心、高端储能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福建省稀土材料及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持续的自主创新和较强的研发能力,解决了多项国家层面产业链供给安全的“卡脖子”问题,推动了行业技术的进步。 2025年,公司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各级科研项目71项,组织开展企业级重大重点研发项目25项,参与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34个,取得多项具有突破性的科研成果。其中:“高强高硬低磨耗新型纳米瓷球磨矿成套技术及其工业应用”获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高端溅射靶材用高纯金属钼粉关键制备技术及应用”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光伏晶硅切割用高强钨合金微丝的开发与应用”获福建省科技进步二等奖,“钕铁硼永磁材料晶界调控与重稀土高效利用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和“离子型稀土原地浸矿基础理论与数字化精准开采技术”获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获得各级技术荣誉共209项,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199个,共计拥有授权专利2502项(其中发明专利1245项)。公司通过IPD产品经营体系的深化建设,开展产品线组织建设,强化跨部门协作,践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经营单元划小与创新资源精准配置奖励创新成果与科技人才,激发创新活力,持续打造市场导向的创新生态。 2026年,公司将继续强化技术创新驱动,实现技术引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强化前瞻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定不移地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全力攻坚。秉持“正向研发、引领需求、创造价值、持续创新”的创新理念,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掌握产业发展主导权。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不断迭代更新产品,提升各战略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实现各战略产品经营提质增效。做好各战略产品的技术规划,加快新产品研发。通过技术创新提高新产品销售收入和利润贡献比例把厦钨做优。 三、坚持规范运作,建立高效公司治理体系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体系,规范公司行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等三个委员会)及经理层,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内各项制度规定的权限、职责和义务,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按规定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和科学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最新规定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等有关工作部署,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会议同意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1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9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次、监事会会议3次。在内控制度体系优化建设方面重点针对战略风险、公司治理风险、财务风险、运营风险、人资风险、公共事务风险、数据风险、信披风险、法务与合规风险、廉洁风险等重点风险防控工作全面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内控制度体系优化建设工作,总部各中心/部室合计新增及修订制度文件93份。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期间公司入选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与“2025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案例”。 2025年,公司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试点运行合规管理机制,切实推进“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责任落实。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加强内控合规风险防控,推进境外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将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所需的一切条件,为独立董事了解公司情况提供所需的一切资料,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所需的场所和资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增强董监高履职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大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与风险防控意识,强调建立健全公司、股东、董监高人员之间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机制。 2025年,公司组织董监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厦门证监局、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举办的不同培训及讲座共计45场,同时内部组织培训2场,确保“关键少数”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监管动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促进公司合规运营。 2026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重视合规管理和内部监督,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积极组织“关键少数”进行合规培训,及时普及宣讲最新资本市场动态、法律法规信息和监管案例,通过增加专题培训的深度与力度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红线意识;同时,为切实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激发管理层成员的创造力与活力,公司将通过研究完善并设定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等方式,强化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五、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长期以来致力于成为负责任的公众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依托平稳的经营情况、稳定的现金分红以及对长期投资者的持续回报,公司坚持稳健融资与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2025年6月27日,公司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66,786,046.92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59%。近5年(归属2020-2024年),公司共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31,205.44万元。 2025年9月26日,公司完成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2,115,790.31元,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59%。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635,034,330.4元(含税)。加上2025年中期分红,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927,150,120.71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归母净利润的40.15%。同时公司拟在2026年半年报披露后进行一次中期现金分红,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全年按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发放现金红利(如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弥补后的金额为基数)。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公司的战略规划在相关领域继续加大项目投资,为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市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开展投资者管理工作,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投资者交流渠道的有效畅通,维护投资者权益。 2025年,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24至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再次获评最高等级A级,至此已连续七年保持A级评价。2025年公司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力度,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传真、电子邮箱、业绩说明会、各大券商策略会以及投资者现场调研等方式回复投资者疑问。2025年5月13日,公司携权属企业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大楼以“现场召开+网络直播+线上互动”的方式举办了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联合业绩说明会,三家公司主要领导与独立董事悉数参会,积极回复投资者现场、网络、电话多渠道提出的问题。除现场举行的年度业绩说明会之外,公司2025年召开了包括厦门辖区上市公司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交流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在内的业绩交流活动共计7场。公司一如既往地重视中小股东意见,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均有中小股东到场参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现场深入交流。公司认真接听并记录投资者来电,通过E互动平台回应投资者关切。期间公司入选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案例(2024年度)”及“2024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案例”。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构建投资者沟通渠道,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有效传递企业价值。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将继续严谨、合规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和有效性;继续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投资者获取信息的平等性;同时公司将继续披露涵盖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的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中英文版,彰显公司在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方面的承诺与努力。投资者交流方面,公司计划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全景网”、“进门财经”等平台举办不少于4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投资者交流会等活动,公司董事、高管将参加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等进行沟通;同时,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通过上证e互动问答、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投资者热线、券商策略会、现场调研、反路演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体现尊重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原则。 七、发展低碳经济,持续践行ESG理念 公司积极探索绿色制造和低碳领域的创新,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构建ESG管理架构、推进ESG体系建设,已连续四年披露中英文版本的年度ESG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全面展示公司年度ESG工作成果。 2025年,公司持续优化环保低碳管理,推进ISO14064碳盘查与核查工作,首次完成范围三全类别温室气体的盘查及核查,集团内所有已运营生产型权属企业均取得ISO14064碳核查声明书。同时,新增15款产品通过ISO14067碳足迹认证,不断扩大产品碳足迹核查的深度与广度,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透明度。截至2025年,集团累计73款次产品取得碳足迹认证,已基本覆盖集团主要业务板块与核心产业链。此外,公司建立环保审核标准体系,制定并贯彻执行废水、废气、固废专项技术指南,建立分级责任体系,实现总部对权属企业的常态化监督与权属企业的规范化自管。2025年,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工作获得国内外权威机构广泛认可。国际评级方面,公司首次入选标普全球(S&P Global)《可持续发展年鉴 (中国版) 2025》,并作为行业中得分提升幅度最大的企业,荣获金属与矿业行业“最佳进步企业”表彰;明晟(MSCI)ESG评级提升至 BBB级,评分由4.1分提升至5.2分;碳披露项目(CDP)方面,气候变化评级为 B、水资源评级为B-,整体表现与行业及区域平均水平保持一致。国内评级方面,公司在中证指数、华证指数等多家评级机构中连续保持同行业前1%;万得(Wind)ESG评级上升至AA级。2025 年,公司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 年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并入选证券时报社价值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上市公司 ESG 百强”。 2026年,公司将继续以ESG为抓手力促公司可持续发展,推动可持续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公司战略和日常运营,自上而下推进ESG相关制度的落地执行,并持续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聚焦公司“双碳”目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关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健全公司治理体系,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体系的执行落实;切实加强员工关怀,扎实推进矿地和谐,助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负责任供应链执行落地,践行社会责任。 八、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提升公司的业绩表现,规范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回报投资者,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当前宏观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判断及评估,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或法律法规调整、国内外宏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评估报告及行动方案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1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势拓御能”)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电机”)拟为势拓御能向金融机构的融资继续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247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势拓御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7月,厦钨电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厦花支额保字2023011号),为势拓御能提供人民币最高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融资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0日。合同同时约定,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务的发生日必须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每笔债务到期日可以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即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到期日是否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保证人对被保证的债权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势拓御能存量融资借款的发生日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对应的融资余额为9,247万元。厦钨电机应按合同约定为势拓御能的存量融资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247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借款到期日为2028年7月16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厦钨电机继续履行担保合同,为势拓御能向金融机构的融资继续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247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可以保障势拓御能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支持势拓御能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 势拓御能为厦钨电机控股子公司,厦钨电机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厦钨电机为满足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2026年度被担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为厦钨电机控股子公司,厦钨电机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被担保人的整体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247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54%,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9,247万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前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6-05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2日收到独立董事叶小杰先生、独立董事朱浩淼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 公司独立董事叶小杰先生自2020年5月以来,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叶小杰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朱浩淼先生由于工作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叶小杰先生和朱浩淼先生辞职后,将导致独立董事占比未达到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叶小杰先生和朱浩淼先生的辞职申请将于公司股东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叶小杰先生和朱浩淼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小杰先生和朱浩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叶小杰先生和朱浩淼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作出了贡献。公司董事会谨向叶小杰先生和朱浩淼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同意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核威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股东会提名李颖琦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会提名刘旭恒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前述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拟任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名朱美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公司股东会选举,拟任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程序及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 本次公司董事会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程序及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颖琦,女,汉族,1976年7月生,复旦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兼任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旭恒,男,汉族,1981年3月生,中南大学有色金属冶金专业博士。现任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钨钼、镍钴锂等关键金属冶金的基础理论和工艺研发方面的工作。入选第五届中国有色金属创新争先计划和湖南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矿产保护与利用》期刊编委,《Tungsten》期刊青年编委,发表论文60余篇,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0余项,相关研究成果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四川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美容,女,汉族,1971年7月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现任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主任,福建省冶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虹波”)为满足其控股子公司虹波实业(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虹波”)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成都虹波拟按直接及间接持有泰国虹波100%的股权比例为泰国虹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信用证、保函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担保金额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国虹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成都虹波拟为泰国虹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按直接及间接持有泰国虹波100%的股权比例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信用证、保函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成都虹波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成都虹波将根据泰国虹波的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等文件的签署,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成都虹波为满足泰国虹波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为泰国虹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信用证、保函等),符合2026年度被担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成都虹波直接及间接持有泰国虹波100%股权,成都虹波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被担保公司的整体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成都虹波为满足其控股子公司泰国虹波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2026年度被担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成都虹波直接及间接持有泰国虹波100%股权,成都虹波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被担保人的整体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247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54%,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9,247万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前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时间安排 公司拟于2026年半年报披露后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三)中期分红金额 以实施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如有)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中期分红的相关授权事项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且本次中期分红方案需结合公司2026年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9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为其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鹭”)为满足其控股子公司金鹭硬质合金(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金鹭”)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厦门金鹭为泰国金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拟按直接及间接持有泰国金鹭91.99996%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9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信用证、保函等),泰国金鹭的股东TechMet Carbides INC拟按8.00004%的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国金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厦门金鹭为泰国金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拟按直接及间接持有泰国金鹭91.99996%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9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信用证、保函等),泰国金鹭的股东TechMet Carbides INC拟按8.00004%的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厦门金鹭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厦门金鹭将根据泰国金鹭的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等文件的签署,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厦门金鹭为满足泰国金鹭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为泰国金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9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信用证、保函等),符合泰国金鹭2026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泰国金鹭为厦门金鹭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泰国金鹭的整体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厦门金鹭为满足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2026年度被担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为厦门金鹭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被担保人的整体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247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54%,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9,247万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前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4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稀厦钨”)、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稀福建”)、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以下简称“稀土研究所”)、嘉泰绿能(长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泰绿能”)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 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规范公司与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稀土”)、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稀土”)、中稀福建、稀土研究所、嘉泰绿能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拟与中稀厦钨(龙岩稀土、三明稀土均为其控股子公司)、中稀福建、稀土研究所、嘉泰绿能分别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公司(含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与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与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和《关于与嘉泰绿能(长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1. 关于与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钟可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与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关于与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朱浩淼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关于与嘉泰绿能(长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钟可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情况 前述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五次会议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1. 关于与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与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关于与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朱浩淼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关于与嘉泰绿能(长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计委员会表决情况 前述议案均已通过公司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签定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会的审议批准。在股东会表决时,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一)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预计2026年与中稀厦钨及其控股子公司(龙岩稀土、三明稀土)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其中,中稀厦钨各持有龙岩稀土、三明稀土51%的股权。 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钟可祥先生、副总裁曾新平先生均担任中稀厦钨董事,公司副总裁曾新平先生担任龙岩稀土、三明稀土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中稀厦钨、龙岩稀土、三明稀土为公司的关联企业。 1.中稀厦钨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D6FK6M0Y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竹兴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8日 住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金辉西路8-6号一层之二 主要股东: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磁性材料生产;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认证咨询;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7,326.99万元、负债总额2,579.77万元,净资产24,747.22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444.87万元、净利润157.92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8,625.75万元、负债总额1,982.63 万元,净资产26,643.12万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8,747.76万元、净利润 1,895.90 万元(未经审计)。 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2.龙岩稀土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006943635262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以和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9月9日 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腾南路15号珠江大厦2301室 主要股东:中稀厦钨持股51% 经营范围:稀土单一及混合氧化物、稀土矿物盐、稀土金属、稀土矿山、稀土加工生产的原辅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矿山机械设备的销售;矿产品的分析与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358.06万元、负债总额2,552.67万元,净资产16,805.39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444.87万元、净利润528.98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0,803.50万元、负债总额1,965.24万元,净资产18,838.26万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8,747.76万元、净利润2,032.87万元(未经审计)。 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3.三明稀土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5934988006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以和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4月28日 主要股东:中稀厦钨持股51% 住所: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新兴产业园管委会办公楼102室 经营范围:稀土项目投资;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35.64万元、负债总额4,225.26万元,净资产-4,089.62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39.97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1.30万元、负债总额4,358.16万元,净资产-4,256.86万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67.24万元(未经审计)。 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二)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副总裁曾新平先生担任中稀福建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中稀福建为公司的关联企业。中稀福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D9CUA93W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竹兴 注册资本:4,83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8日 主要股东: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0021%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双狮西路86号1104-110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磁性材料生产;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认证咨询;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087.33万元、负债总额13,572.69万元,净资产5,514.63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507.65万元、净利润684.63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276.74万元、负债总额13,677.23万元,净资产5,599.51万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512.51万元、净利润5.05万元(未经审计)。 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三)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 公司独立董事朱浩淼先生担任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的主要负责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认定稀土研究所为公司的关联企业。稀土研究所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50200058381950W 类型: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张云 开办资金: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3月30日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兑山西珩路258号 举办单位: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稀土功能材料的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及技术服务、咨询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9,605.39万元、负债总额3,027.80万元,净资产36,577.59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244.50万元、净利润1,697.42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9,495.90万元、负债总额3,092.61万元,净资产36,403.30万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362.22万元、净利润806.67万元(未经审计)。 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四)嘉泰绿能(长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钟可祥先生担任嘉泰绿能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认定嘉泰绿能为公司的关联企业。嘉泰绿能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嘉泰绿能(长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1MABT0MJ20D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厦钨嘉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43,5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7月25日 住所:长汀县策武镇汀州大道南路3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1,368.31万元、负债总额0.01万元,净资产21,368.30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21.28万元、净利润-206.9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3,734.05万元、负债总额0.28万元,净资产23,733.77万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98.71万元、净利润-134.53万元(未经审计)。 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财务和资信状况普遍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以往的交易合同均正常履行。 四、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与定价政策 (一)与中稀厦钨之《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1. 协议适用于公司(含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企业)与中稀厦钨(含其直接和间接控股企业)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 2. 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包括公司与中稀厦钨相互发生的以下交易: (1)采购和销售,主要包括稀土相关原材料、产成品等; (2)提供和接受服务,主要包括培训服务、信息服务、加工等综合服务事项; (3)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3. 协议总量的确定:每年由公司对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根据交易金额大小而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按上市地的有关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予以披露(包括按照相关规则分项或汇总披露、临时或定期披露)。如果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经批准的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将超出部分按金额重新按照公司上市地的有关法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并披露。 4. 定价原则: (1)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的,执行国家规定; (2)国家没有统一规定收费标准的,适用同类业务、同等区域的国际/或国内市场价格; (3)没有上述二项标准时,可根据交易的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 (4)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以参考上一会计年度该等交易的实际收费标准为基准确定。 5. 协议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至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3年届满之日有效。 (二)与中稀福建之《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1. 协议适用于公司(含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企业)与中稀福建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 2. 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包括公司与中稀福建相互发生的以下交易: (1)采购和销售,主要包括稀土相关原材料、产成品等; (2)提供和接受服务,主要包括培训服务、信息服务、加工等综合服务事项; (3)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3. 协议总量的确定:每年由公司对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根据交易金额大小而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按上市地的有关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予以披露(包括按照相关规则分项或汇总披露、临时或定期披露)。如果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经批准的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将超出部分按金额重新按照公司上市地的有关法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并披露。 4. 定价原则: (1)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的,执行国家规定; (2)国家没有统一规定收费标准的,适用同类业务、同等区域的国际/或国内市场价格; (3)没有上述二项标准时,可根据交易的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 (4)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以参考上一会计年度该等交易的实际收费标准为基准确定。 5. 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至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3年届满之日有效。 (三)与稀土研究所之《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1. 协议适用于公司(含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企业)与稀土研究所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 2. 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包括公司与稀土研究所(含其直接和间接控股企业)相互发生的以下交易: (1)采购和销售,主要包括钨钼、稀土相关原材料、产成品等; (2)提供和接受服务,主要包括技术服务、咨询、培训服务、信息服务等综合服务事项; (3)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3. 协议总量的确定:每年由公司对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根据交易金额大小而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按上市地的有关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予以披露(包括按照相关规则分项或汇总披露、临时或定期披露)。如果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经批准的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将超出部分按金额重新按照公司上市地的有关法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并披露。 4. 定价原则: (1)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的,执行国家规定; (2)国家没有统一规定收费标准的,适用同类业务、同等区域的国际/或国内市场价格; (3)没有上述二项标准时,可根据交易发生时的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 (4)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以参考上一会计年度该等交易的实际收费标准为基准确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5.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至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3年届满之日有效。 (四)与嘉泰绿能之《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1. 协议适用于公司(含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企业)与嘉泰绿能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 2. 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包括公司与嘉泰绿能相互发生的以下交易: (1)提供和接受服务,主要包括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运营等综合服务事项; (2)其他与基金日常运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3. 协议总量的确定:每年由公司对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根据交易金额大小而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按上市地的有关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予以披露(包括按照相关规则分项或汇总披露、临时或定期披露)。如果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经批准的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将超出部分按金额重新按照公司上市地的有关法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并披露。 4. 定价原则: (1)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的,执行国家规定; (2)国家没有统一规定收费标准的,适用同类业务、同等区域的国际/或国内市场价格; (3)没有上述二项标准时,可根据交易的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 (4)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以参考上一会计年度该等交易的实际收费标准为基准确定。 5. 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至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3年届满之日有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权属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各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及提高生产效率,符合本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专项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定价政策与定价原则予以约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等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会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中稀厦钨、中稀福建、稀土研究所和嘉泰绿能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相关事项。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中稀厦钨、中稀福建、稀土研究所和嘉泰绿能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协议内容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翔业国际大厦21层本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2026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班子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钨业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厦门钨业2025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通过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计提(含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50,698.44万元,主要包括:信用减值损失15,145.34万元,存货跌价损失34,969.5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83.60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告:临-2026-034《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6-03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6年度融资方案》。会议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150亿元(折合人民币,实际用款最高余额,不含债券融资),并授权总裁在此金额内决定和签署融资合约,授权期间自2026年4月22日至2027年4月30日。 该议案已通过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咨询等服务,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总裁班子根据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协商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详见公告:临-2026-03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为其权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为其权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对全资子公司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中文名称: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厦钨新能”)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全额担保(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信用证、保函等);对间接控股子公司NEOMAT CAM, 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中文名称:法国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国厦钨新能”)拟按51%的间接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信用证、保函等),合作方Orano SA拟按49%的间接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厦钨新能董事长)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担保金额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厦钨新能满足其权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2026年度被担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厦钨新能权属公司,厦钨新能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被担保人的整体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6-037《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为其权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为其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为其下属参股公司NEOMAT PCAM, 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中文名称:法国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厦钨新能拟按49%的间接持股比例为法国厦钨新能科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信用证、保函等);合作方Orano SA拟按51%的间接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厦钨新能董事长)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担保金额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董事会认为:厦钨新能本次对其下属参股公司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的持续发展;同时,合作方Orano SA按51%的间接持股比例提供同等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人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6-038《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为其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鹭”)为其控股子公司金鹭硬质合金(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金鹭”)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厦门金鹭为泰国金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拟按直接及间接持有泰国金鹭91.99996%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9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信用证、保函等),泰国金鹭的股东TechMet Carbides INC拟按8.00004%的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担保;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担保金额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厦门金鹭满足泰国金鹭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泰国金鹭2026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泰国金鹭为厦门金鹭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泰国金鹭的整体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6-039《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虹波”)拟按直接及间接持有泰国虹波100%的股权比例为其控股子公司虹波实业(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虹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信用证、保函等);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担保金额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成都虹波满足泰国虹波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2026年度泰国虹波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泰国虹波为成都虹波控股子公司,成都虹波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泰国虹波的整体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6-040《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电机”)为其控股子公司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势拓御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247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融资继续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厦钨电机满足势拓御能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2026年度势拓御能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势拓御能为厦钨电机控股子公司,厦钨电机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6-041《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稀土”)的经营发展需求,三明稀土的控股股东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稀厦钨”)向三明稀土提供了全额借款。会议同意公司按持有三明稀土的股权比例24.99%为三明稀土对前述借款本金及其利息余额合计4,349.04万元提供相应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86.83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三明稀土为该担保事项向厦门钨业同步提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中稀厦钨秉持长期合作精神,共同支持三明稀土的经营与发展。三明稀土因经营需要,向其控股股东中稀厦钨申请借款;公司作为三明稀土参股股东,按持股比例为三明稀土提供相应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6-042《关于为参股公司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上市控股子公司,下同)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下属公司可在该额度内于公司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前办理具体保理业务。公司不为本次保理业务提供担保。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或其授权人士(下属公司董事长或其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机构、确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详见公告:临-2026-043《关于2026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继续注册发行4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4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融发行额度,并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在上述额度内分期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归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裁班子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办理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聘承销商,确定实际发行的超短融的金额、利率、期限,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继续注册发行3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根据公司资金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30亿元人民币的中票发行额度,并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在上述额度内分期发行,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归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等。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裁班子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条款和办理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聘承销商,确定实际发行的中票的金额、利率、期限,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1.会议在关联董事钟可祥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3.会议在关联董事朱浩淼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4. 会议在关联董事钟可祥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嘉泰绿能(长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已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6-044《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十九、会议在关联董事黄长庚先生、侯孝亮先生、吴高潮先生、钟可祥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钼精矿购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与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钼精矿购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将开展长期合作,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其生产的钼精矿产品全部销售给公司及公司权属企业。每年双方另行签署钼精矿产品年度购销合同,明确具体交易事项。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6-045《关于与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钼精矿购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腾远钴业股份计划的议案》。2025年9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划减持腾远钴业股份的议案》,公司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所持有的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远钴业”)股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腾远钴业总股本1.00%,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结合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资金安排,会议同意公司提前终止减持腾远钴业股份的计划。 二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已通过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年薪制实施方案〉的议案》。修订后的《年薪制实施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已通过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向其控股子公司雅安厦钨新能非等比例增资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以现金方式出资 69,700万元向其控股子公司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厦钨新能”)非等比例增资。雅安厦钨新能股东厦门沧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沧雅投资”)增资300万元,股东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锂业”)放弃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雅安厦钨新能的注册资本将由50,000万元增加至120,000万元,厦钨新能持有雅安厦钨新能的股权比例从83%增至92.67%;雅化锂业所持股权比例从10%稀释至4.17%;沧雅投资所持股权比例从7%稀释至3.17%。本次厦钨新能对其控股子公司雅安厦钨新能的增资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雅安厦钨新能投资建设年产40,000吨磷酸铁(锰)锂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公司雅安厦钨新能投资73,4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8,891万元)建设年产40,000吨磷酸铁(锰)锂项目。本项目预计于2028年6月投产(具体建设周期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本项目通过布局高端磷酸铁(锰)锂市场,实现扩能增效、降低成本,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正极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向。 二十八、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黄长庚先生的薪酬,关联董事黄长庚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吴高潮先生的薪酬,关联董事吴高潮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钟可祥先生的薪酬,关联董事钟可祥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王玉龙先生的薪酬,关联董事王玉龙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洪超额先生的薪酬,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钟炳贤先生的薪酬,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周羽君女士的薪酬,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报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其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报酬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中董事薪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已进行专项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了检查结果。 该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已出具对该议案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告:临-2026-046《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6-04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三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详见公告:临-2026-048《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三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实质性议题的评估程序体现双重重要性原则且遵循报告框架要求,同意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英文版)》。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通过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该议案已通过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九、会议在关联董事叶小杰先生、程文文先生、朱浩淼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叶小杰先生、程文文先生、朱浩淼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经过认真审查,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叶小杰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程文文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朱浩淼2025年度述职报告》和《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此外,会议听取了《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开展情况的报告》。 以上第二十七项议案涉及的投资建设项目系按照现行情况进行测算,未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进步等因素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或不达预期,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不可控事项,以上不确定因素将直接影响项目的建设进度、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2026-05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翔业国际大厦21层本公司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向股东会作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独立董事叶小杰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程文文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朱浩淼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2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至议案17、议案20至议案23。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议案15.01、议案15.02、议案15.03、议案15.04、议案15.05、议案16.01、议案16.02、议案16.03、议案16.04及议案1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前述公司如持有公司股份)对议案12、议案15.01、议案15.02、议案16.01回避表决;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如持有公司股份)对议案15.03、议案16.02回避表决;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如持有公司股份)对议案15.04、议案16.03回避表决;嘉泰绿能(长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如持有公司股份)对议案15.05、议案16.04回避表决;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17回避表决。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七)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便于会议安排,请有意参加的股东提前办理会议登记。 (一)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9日-5月1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翔业国际大厦22层董秘办公室 邮编:361009 联系人:苏丽玉 联系电话:0592-5363856 传真:0592-5363857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8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为其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下属参股公司NEOMAT PCAM, 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中文名称:法国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厦钨新能拟按49%的间接持股比例为法国厦钨新能科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信用证、保函等);合作方Orano SA拟按51%的间接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厦钨新能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担保金额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厦钨新能拟按49%的间接持股比例为法国厦钨新能科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信用证、保函等);合作方Orano SA拟按51%的间接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厦钨新能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厦钨新能将根据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的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等文件的签署,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厦钨新能为满足法国厦钨新能科技工程保函开立等生产经营业务需要,支持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的经营发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及产业布局。 被担保对象为厦钨新能参股公司,厦钨新能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厦钨新能本次对其下属参股公司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的持续发展;同时,合作方Orano SA按51%的间接持股比例同步提供等比例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人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247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54%,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9,247万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前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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