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如在年中有新增并表子公司(含孙公司,下同),对新增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 公司授权董事长柯云峰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柯国强先生及财务总监彭广智先生均可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具体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在该期间内签订的授信和担保文件均视同有效,并且担保和授信合同的有效期遵循实际签订的公司担保和授信合同的条款规定。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各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 在本年度预计担保的决议生效之前已经签订且未终止的授信担保合同继续保持有效,且属于上述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1)佛山市大参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2)河南大参林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3)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 (4)广西南宁市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 ■ (5)广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 ■ (6)南通市大参林医药有限公司 ■ (7)广东大参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8)黑龙江大参林医药有限公司 ■ (9)大参林(河北)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10)大参林(辽宁)药业有限公司 ■ (11)梧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 (12)四川大参林医药有限公司 ■ (13)南通市江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4)漯河市大参林医药有限公司 ■ (15)佛山市顺德区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 ■ (16)大参林(浙江)医药有限公司 ■ (17)陕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 ■ (18)福建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 ■ (19)江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 ■ (20)河南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 (21)大参林(湖北)药业有限公司 ■ (22)新疆康之源药业有限公司 ■ (23)伊犁康之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24)重庆大参林万家燕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5)辽宁博大维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6)广东紫云轩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 (27)西安欣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8)鸡西市大参林灵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9)营口福聚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30)成都一丰立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31)许昌大参林保元堂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 (32)大参林灵峰(哈尔滨)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33)大参林百姓康诚(大庆)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34)德阳大成家人健康连锁药房有限公司 ■ (35)海南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 (36)信阳大参林百姓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37)葫芦岛百年东和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38)山东东滕阿胶有限公司 ■ (39)淮南市佳佳恒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40)大参林(湖北)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41)上海大参林好邻居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42)牡丹江大参林天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三、担保主要内容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在该期间内签订的授信和担保文件均视同有效,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公司授权董事长柯云峰先生或董事(兼总经理)柯国强先生或财务总监彭广智先生签署上述授信和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授信及担保协议的额度及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后已签担保总额为438,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6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