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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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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经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具体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3.2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157,385,9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363,512.96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5,362,091.62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4,998,578.66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06%。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62,954,39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0,340,36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的主要业务
  圣诺生物致力于为国内外医药企业的多肽类创新药研发提供药学研究和定制生产服务,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多肽类仿制药原料药和制剂产品以及多肽药物生产技术转让服务。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开发,公司在多肽药物研发和生产领域积累了先进的核心技术和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具有自主多肽合成和修饰核心技术,并积累了大量非专利技术,依托技术的不断创新,持续满足多肽医药市场需求。
  2、主要产品与服务
  (1)多肽创新药CDMO服务
  公司的药学研究服务针对客户筛选或指定的多肽分子进行药学研究,并将形成的研究资料和所生产样品交付客户用于进一步研发或注册申报,服务过程中的相关知识产权归客户所有。公司按照技术合同约定收取研发服务费用,相应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服务主要多肽类创新药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
  经过25年的发展,公司在多肽 CDMO 领域已经具备较强竞争力,是国内最具实力的多肽研发生产企业之一,先后为山东鲁抗、山西锦波、派格生物、百奥泰制药、江苏普莱、哈尔滨医大药业、众生睿创、中美华东、拜西欧斯等新药研发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了40余个项目的多肽创新药药学CDMO服务,并在报告期内荣获“2025中国医药CDM0企业20强”。
  (2)公司自主研发、销售的多肽原料药和制剂产品
  1)多肽原料药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拥有25个自主研发的多肽原料药品种。在国内市场,公司取得17个品种多肽原料药生产批件或激活备案,其中恩夫韦肽、卡贝缩宫素为国内首仿品种;在国外市场,公司比伐芦定、依替巴肽、利拉鲁肽、司美格鲁肽等11个品种获得美国DMF备案,其中11个品种处于激活状态,可被制剂生产企业引用申报;艾替班特为首家提交此品种美国DMF备案的仿制原料药,并被我国卫健委纳入《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建议清单》。
  公司主要原料药产品如下:
  ■
  目前,公司原料药产品已销往俄罗斯、欧美、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与费森尤斯(Fresenius)、Masung、DAEHAN、华源沙赛、海南中和、上药第一生化、扬子江等众多国内外知名制药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2)多肽制剂产品
  公司多肽制剂立足于公司多肽原料药规模化生产能力,终端客户为国内医疗机构。公司多肽制剂产品均使用自产原料药生产,具有质量可靠、稳定性好等特点,已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
  公司制剂产品用途、规格、取得批件情况如下:
  ■
  (3)多肽类产品定制生产服务
  多肽类产品定制生产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的定制肽生产服务,以及多肽原料药、制剂定制生产服务。定制肽生产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新药研发筛选阶段所需多肽化合物、对照品的定制生产,以及按照客户提供的产品结构定制生产的多肽化合物产品。
  多肽原料药、制剂定制生产服务主要是公司根据药学研究服务客户需求,或按照其他客户提供的质量标准和生产工艺要求等,为客户定制生产用于临床试验、商业化销售阶段所需的创新药原料药及制剂产品。
  公司多肽创新药药学研究服务和多肽类产品定制生产服务使公司持续参与国内多肽创新药前沿项目的研发和生产,随着相关客户创新药获批上市,公司将持续获取客户定制生产订单,将成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壮大的动力之一。
  (4)多肽药物生产技术转让服务
  公司多肽药物生产技术转让服务是指公司出于自身资本实力、药品审批风险、市场推广成本等因素考虑,将自主研发并已经向国家药品审批部门提交药品注册申请的多肽仿制药品种(包括原料药和制剂)的整体权益转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开发、商业化、销售和分销、再许可、对外许可和其他使用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受让方通常会与公司约定继续以公司名义申请生产批件,在获取相应的生产批件后,公司按照受让方指令组织相关产品的生产并收取相应的加工费用,相关产品销售及市场开拓由受让方负责。
  2.2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同时采用部分合作研发的方式,以积极布局创新药,加快实现创新药研发的突破。公司所属的多肽药物行业,是典型的“研发周期长、投入大、技术难度高”行业,从研制开发到投入生产需要通过小试、中试、验证、注册申报、临床等环节,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并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后方可投入生产及销售。
  公司以药品的临床需求与市场竞争力为导向,充分利用公司的多肽药物规模化技术和产能优势,布局消化系统、免疫系统疾病、抗肿瘤、糖尿病及产科等多个重点领域,保持公司的核心技术优势。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与供应商管理体系,涵盖了采购申请、采购审批、采购询价、合同签订、药品交付与验收等各个环节。为提高生产效率,高质量、高标准交付客户订单,公司在经营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为保证原材料供应稳定,公司对供应商相应资质、供货能力、资信和售后服务水平进行严格审查筛选。公司日常物资采购主要包括原材料(保护氨基酸、化学试剂)、原料辅料以及包装材料等。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一直以自主生产为主。在自主生产模式下,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制订生产计划,并结合产线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各车间的生产计划并协调和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GMP和最新法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及药品的安全性、稳定性、有效性。
  4、销售模式
  为适应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等政策及行业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持续加强以流程管理为主线的销售体系建设,精细化运作销售模式,以更好的实现公司产品与价值的传递。
  目前公司主要有以下销售模式:
  直销模式,公司多肽创新药药学研究服务、多肽类产品定制生产服务面向国内外医药企业,以及公司多肽原料药产品面向国内客户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公司部分多肽原料药产品在国外销售采用直销模式。
  代理销售模式,公司多肽原料药产品在国外销售主要以与凯华(Chemwerth)、Tecoland等专业原料药代理商合作,通过国外代理商的渠道、影响力及人脉资源去争取更多的客户、开发国外市场。同时,公司可通过与代理商签订买断式销售合同的方式,按照合同订单完成生产并直接报关发货到终端客户所在地。
  推广商模式,目前主要针对在国内销售的制剂产品,通过与推广商签订市场推广协议,由推广商负责在一定区域内推广一种或多种产品。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
  从市场规模来看,全球多肽药物市场飞速发展。根据Frost & Sullivan数据,全球多肽药物市场规模已从2019年的617亿美元增长至2024年的1,096.00亿美元,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12.2%。GLP-1受体激动剂(GLP-1RA)成为驱动整体多肽市场扩容的重要动力,全球GLP-1药物市场规模自2019年的114.00亿美元激增至2024年的555.0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37.3%。根据Frost & Sullivan预计到2030年全球多肽药物市场规模将达到2,338.00亿美元。
  从国内市场来看,多肽药物市场呈现加速增长趋势。根据Frost&Sullivan的数据,中国的多肽药物市场规模则是从2019年的539.00亿元人民币上升至2024年的602.00亿元人民币,年复合增速2.30%。近年来纳入医保的多肽药物数量增加,2025年版中国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12个多肽药物,使纳入医保的多肽药物总数达到58个,提高了多肽药物的可及性和市场渗透率。Frost & Sullivan预计到2030年中国多肽药物市场规模将达到1,652.00亿元人民币,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8.3%,其中GLP-1药物年复合增长率将达40.6%。
  多肽药物市场持续扩容推动相关API及CDMO需求提升。Cognitive Market Research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多肽API市场规模约为96.00亿美元,预计2025至2033年将以23.50%的年均复合增速扩张。随着多肽创新药物研发热度上升,相关外包需求有望持续扩容。根据Frost&Sullivan预测,2030年全球多肽CDMO市场规模将达118.00亿美元,国内多肽CDMO市场规模将达185.00亿元,CAGR增速高于全球。
  从市场分布来看,我国多肽药物市场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产品结构也有一定的差异。我国已上市多肽药物主要分布在免疫、消化道、抗肿瘤、骨科、产科、糖尿病和心血管等七大领域。其中,免疫药物一家独大,消化道和抗肿瘤领域次之;骨科、产科、糖尿病、心血管市场较小,市场以初级产品为主,还未进入成熟期。而从全球多肽市场来看,肿瘤、糖尿病、罕见病是拉动多肽药物市场的“三架马车”,慢病治疗才是多肽行业真正的富矿。相比之下我国多肽市场中免疫、消化道、产科、心血管(心绞痛、心梗急救等)都是短期用药或急救药物,肿瘤、骨科(骨质疏松治疗)、糖尿病等慢病治疗所占市场份额相对较小,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近几年,国家积极支持化学合成多肽药物行业的发展,国家产业政策为多肽药物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另外,随着多肽类药物行业的不断发展,临床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医生和患者对多肽类药物的接受度日益提高,进一步带动了多肽类药物的发展。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具有显著临床效果的多肽创新药和多肽仿制药获批上市,使得我国多肽药物市场进一步扩容。
  整体上,我国多肽药物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多肽药物产业仍将以仿制药为主,创新药主要是国外已上市同靶点药物的跟随,目前已有少量全新靶点多肽创新药已进入临床阶段。
  (2)行业基本特点与主要技术门槛
  近年来,多肽药物凭借其高特异性、低毒性等优势,在全球医药领域掀起研发新浪潮,成为创新药赛道的核心焦点之一。从靶点突破到产业落地,多肽药物的研发与应用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在国内,随着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科研投入持续增加以及产业布局不断完善,多肽药物领域迎来了从跟随创新到源头创新的关键转型期;在国际上,新靶点发现、技术革新与产业化进程的加速,也为多肽药物的全球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而多肽药物作为介于小分子化药与大分子生物药之间的一类重要治疗手段,虽然具有高活性、高选择性和低毒性等优势,但其固有缺陷也显著限制了其更广泛的应用。这些缺陷主要体现在稳定性、膜渗透性、口服生物利用度、杂质控制以及长期使用的潜在风险等方面。
  同时,多肽全流程面临着一系列复杂且相互关联的技术壁垒,这些壁垒贯穿于药物发现、结构修饰、规模化生产及高效递送等关键环节,构成了该领域发展的核心挑战。如高端制剂技术(如缓释微球、脂质体)和复杂长肽的规模化生产工艺,仍是限制许多企业发展的关键瓶颈。
  规模化合成与生产成本壁垒,实现高质量、低成本的大规模生产是多肽药物商业化的基础。目前主流合成方法各有局限:
  ?化学合成法?:以固相合成法为主,适用于10-50个氨基酸的多肽。?其核心在于对氨基酸的氨基、羧基及侧链基团在合成过程中进行精确的活化与保护(如使用Fmoc、Boc等保护基)。?随着肽链增长,每步反应的收率递减,累积导致最终总收率下降,纯化难度剧增,成本显著上升。
  ?生物合成法?:包括发酵法、基因重组法等,适合长链多肽或复杂结构多肽的生产,具有定向表达强、潜在成本低的优势;但其工艺开发周期长,对表达系统、纯化工艺要求极高;技术迭代旨在提高规模化程度并降低成本,但如何选择最适合目标分子的合成路径并优化工艺,仍是巨大挑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专注于多肽类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多肽原料药和多肽CDMO领域已经具备较强竞争力,是国内最具实力的多肽研发生产企业之一。
  公司凭借多肽合成和修饰核心技术优势,在多肽药物研发生产领域获得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先后为山东鲁抗、山西锦波、派格生物、百奥泰制药、江苏普莱、哈尔滨医大药业、众生睿创、中美华东、拜西欧斯等新药研发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了40余个项目的多肽创新药药学CDMO服务,其中3个项目获批上市进入商业化阶段,1个项目进入申报生产阶段,20多个项目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公司挑选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市场容量及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多肽仿制药品种进行研发,公司目前已拥有25个自主研发的多肽类原料药品种。在国内市场,公司取得17个品种多肽原料药生产批件或激活备案,其中恩夫韦肽、卡贝缩宫素、依替巴肽为国内首仿品种;在国外市场,公司比伐芦定、依替巴肽、利拉鲁肽、司美格鲁肽等11个品种获得美国DMF备案,其中11个品种处于激活状态;延伸开发的12个多肽制剂品种在国内取得了17个生产批件,产品涵盖糖尿病、免疫系统疾病、肿瘤、心血管、慢性乙肝及产科疾病等多肽药物发挥重要作用的领域。
  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发明专利35项、实用新型专利41项(其中2项同时取得国际专利)和大量非专利技术,先后获评国家级、省级科研和技术改造项目十余项。公司多肽制剂产品注射用恩夫韦肽和卡贝缩宫素注射液为国内首仿多肽药物,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利拉鲁肽、比伐芦定、恩夫韦肽等合成难度较大的仿制原料药已出口至俄罗斯、欧美、韩国等国际市场,终端客户包括费森尤斯(Fresenius)、Masung、DAEHAN、华源沙赛、海南中和、上药第一生化、扬子江等国内外知名医药企业。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新药研发上市速度明显加快,创新药成为医药制造业的主旋律医药企业在新药的研发支出不断增加,在研新药数量稳步上升。据Frost & Sullivan预测数据,根据 Frost&Sullivan 预测,2030年全球多肽CDMO市场规模将达118亿美元,国内多肽CDMO市场规模将达185亿元,CAGR增速高于全球。
  长期来看,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AI技术可大幅缩短新药的研发时间并节省研发费用。AI技术可深入参与新药研发从靶点发现到新药上市的各个环节,AI+药物研发具有缩短研发周期、节约资金成本、提高成功率,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等优势。据统计,传统模式下的药物研发光是临床前阶段可能就需要4-5年,而基于AI和生物计算的新药研发管线平均1-2年就可以完成临床前药物研发,药物研发明显提速。
  同时,随着多肽专利药大量到期,仿制药竞争将日益激烈,倒逼企业向高技术壁垒的创新药和高端仿制药转型。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壁垒,从先导化合物结构、特定修饰方法到核心递送技术,多肽药物研发全链条投入巨大,高昂的研发与生产成本直接影响产品的最终定价与市场竞争力。对于上游原料药企业而言,如果不能通过技术壁垒构建核心竞争力,将很容易在价格战和原研药主导企业的供应链调整中被边缘化。?
  在国内,带量采购常态化使得仿制药品的生命周期缩短、单产品利润空间降低,要求企业具备产品线丰富、生产的成本管控和商业化学术推广等综合的组合的优势。从产品端角度,各仿制药品种的价值将出现分化:针对仿制门槛较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批件较多的药品品种,其在带量采购招标竞价过程中将面临较大竞争压力,拥有成本优势的企业将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针对仿制门槛较高、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批件较少的药品品种,则将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议价权。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145.54万元,同比增长62.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92.44万元,同比增加215.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480.23万元,同比增加261.3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8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8,634,312.12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二、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3,761,230.02 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对存货计提跌价损失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13,536,734.28元。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336,347.8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8,634,312.12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5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
  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2026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四)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六)发行前的滚动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次发行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2026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其他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议案所述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6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舆情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制定或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经营范围予以变更,具体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现拟变更经营范围为: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收入(厂房、办公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同时修订《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合同管理制度》。其中,《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制订及修订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9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沈佳盈,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强,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肖莹,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为17万元。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进行审查,认为天健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8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7,924,373.4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1,630,583.60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3.2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157,385,9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363,512.96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5,362,091.62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4,998,578.66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06%。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62,954,39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0,340,36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代码:688117 公司简称:圣诺生物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37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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