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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6年4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6元(含税),该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 (一)汽车零部件行业概况 汽车零部件行业与汽车工业息息相关,汽车零部件行业即位于汽车制造业的上游,为整车提供配套(整车配套市场),同时又位于汽车制造业的下游,是汽车售后维修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售后市场)。其中,整车配套需求与新车销量、宏观经济趋势相关,相比整车配套市场,后市场规模增速受经济波动的影响更小,售后市场与汽车保有量、车龄更加紧密相关。 随着汽车市场规模扩大和全球化采购迅速增长,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已深度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成为重要的生产和供应基地之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为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 (二)行业竞争格局 近30年来中国、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汽车工业崛起,凭借巨大的市场和较低的成本优势,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大规模往亚太地区转移。中国本土零部件厂商已经具备整车零部件系统、零部件及子系统的产业化能力,已经形成长三角、珠三角、东北、京津冀、中部、西南六大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从区域竞争梯队看,长三角与珠三角凭借完整的产业链和领先的创新能力稳居第一梯队;西三角、京津冀及中部地区为第二梯队,产业规模可观、传统优势稳固,新能源与智能化加速追赶;东北地区为第三梯队,面临新能源转型压力,产业整体竞争力亟待提升。 中国厂商已经在全球市场范围具备强大的竞争实力。2025年中国汽车零配件出口总额达590.51亿美元,同比增长4.07%,与汽车整车、家电出口共同构成中国制造出口的"三驾马车"。近几年,由于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市场整合态势明显,行业集中度逐步上升。公司在品牌、产品技术、品质和销售规模、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在全球汽车后市场已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市场地位。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汽车后市场零部件领域四十年,主要产品包括等速万向节、传动轴总成、轮毂轴承单元、橡胶减震系列、转向和悬挂件、减震器系列等,产品远销欧洲、北美洲、南美洲、亚洲、大洋洲和非洲六大洲,营销网络覆盖海外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各产品线型号可适配全球大多数车型,是国内少数能够满足客户多产品、多型号、小批量,“一站式”采购需求的全价值链综合服务商。通过多年努力,公司产品在品牌、产品技术、品质和销售规模等方面在全球汽车后市场已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市场地位。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等速万向节 万向节即万向接头,是实现变角度动力传递的机件。等速万向节是将轴间有夹角或相互位置有变化的两转轴连接起来的零部件,并使两轴以平均角速度比等于1的相同角速度传递动力,它可以克服普通十字轴式万向节存在的不等速性问题,安装于变速箱输出端和轮毂输入端。广泛运用于前置前驱和前置后驱的乘用轿车之中。 2.传动轴总成 传动轴总成是两个万向节直接连接的用来传递扭矩和旋转运动的总成。它是一个高转速、少支承的旋转体。对前置引擎后轮驱动的车来说是把变速器的转动传到主减速器的轴,可以由多节组成,节与节之间可以由万向节连接。 3.轮毂轴承单元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是连接汽车悬挂机构和车轮及制动器的传动部分;主要作用是在整车中起到支承、传递动力和准确导向等功能。它既能承受轴向载荷又能承受径向载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零部件。 4.橡胶减震系列(原称橡胶件) 橡胶减震系列是一类重要的减震元件,在汽车上被广泛应用于多个系统,包括发动机系统,车身及悬架系统,转向系统等,用于隔离震动和吸收冲击,为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提供良好的减震、隔音和缓冲效果,确保在轴向,横向及回转方向均具有隔离振动的性能。 5.转角模块 转角模块是支持汽车轮端运行的底盘模块,具有主动安全,降低噪音,提升驾驶舒适性,让驾乘体验得到全面提升。转角模块包含了悬架转向、减振器等部件。转角模块包含了转向、悬挂、减振等部件。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毛坯件、钢材、各类配件等,主要供应商是提供毛坯的锻造企业。公司采购部会根据往年销售业绩制定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在内的原材料年度采购预算,并根据所需原材料的质量、价格、供应商供应能力、运输情况和实际订单情况等因素筛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对于常年合作的供应商,公司通常会与其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对于其他供应商,公司则按照实际需求情况订立采购合同。 对于采购货款的结算,公司主要采用“先货后款”的支付方式,结算账期按相关合同来执行。采购货物的运费一般由供应商承担。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框架销售协议、实际订单等组织生产。客户小批量、多批次的采购特点以及订单普遍具有的产品型号繁杂、不同客户之间的订单以及同一客户的不同批次订单之间差异性较大的“个性化”特征,对公司的生产组织和流程优化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公司对生产线进行了柔性化改造,可根据不同订单或同一订单不同产品型号的交货要求组织生产。 近年来公司为了渠道下沉,实现海外本土化快速配送,缩短与终端用户的距离,降低中间费用,缩短交付周期。公司在德国、美国、墨西哥、蒙古、迪拜均建立了子公司。因此,公司针对部分主流车型的零部件进行提前生产备货并运往海外。 3.销售模式 汽车零部件市场按使用对象分类,可将汽车零部件市场分为OEM整车配套市场和AM市场(汽车后市场)。针对OEM市场,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针对AM市场,主要采用的销售模式为经销模式。经销模式可进一步细分为ODM(贴牌)和OBM(自有品牌)。随着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渠道覆盖面越来越广,全球消费者对“GSP”品牌认可度越来越高。 ■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4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67%;实现归母净利润2.95亿元,同比下降0.93%,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0.45%。 为实现公司业绩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在2025年度继续充实资产实力,年末资产总额达到71.1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8.14%;年末归母净资产达到28.8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0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应收账款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保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理费率主要与合作银行、到期时间以及市场利率走势有关。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以下简称“保理业务”),保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理费率主要与合作银行、到期时间以及市场利率走势有关。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概述 公司名称:美国富国银行、德意志银行股份公司、美林银行、摩根大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上银行均为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本次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给任何第三方的情况。 四、保理业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方式采用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公司拟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保理业务合同,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五、开展保理业务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基于盘活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的考虑,有利于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5 号)的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公开发行了6,016,5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1号文同意,公司60,165万元可转债于2023年2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盛转债”,债券代码“111011”。根据有关规定和《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冠盛转债”自2023年7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截至2025年7月28日,累计共有601,389,000元“冠盛转债”转换为本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35,562,993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披露的《关于“冠盛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至2024年4月10日共有1,903,010张“冠盛转债”转为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10,805,627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股本)人民币壹仟零捌拾万伍仟陆佰贰拾柒元整(¥10,805,627.00),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前述转股数量增加的注册资本已办理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 综上,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5年7月28日共有4,110,880张“冠盛转债”转为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24,757,366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股本)人民币贰仟肆佰柒拾伍万柒仟叁佰陆拾陆元整(¥24,757,366.00)。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 ■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将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 目 ● 新项目名称,投资金额:马来西亚子公司建设年产600万只汽车零部件项目(以下简称“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或“新项目”),项目中方总投资42,495.2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1,75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拟将原募投项目“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部分工艺设备、建设周期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自身情况进行规划调整,项目总投资金额由32,631.00万元调整为15,200.00万元,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由29,064.00万元调整为15,162.19万元,原募投项目计划调减的募集资金15,306.48万元(包括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404.67万元)用于实施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同时将“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6年4月延期至2028年4月。拟将原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终止,剩余募集资金16,443.52万元(包括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82.18万元)用于实施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将在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审批通过后开始建设。 ● 风险提示: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2、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风险提示:因前装配套市场开发进度缓慢,目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未来有可能存在项目建设停滞或终止的风险,以及募集资金投入减缓导致该项目无法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业务目标的风险。 3、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风险提示: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为境外投资项目,尚需向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商务厅申请备案,以及向相关银行申请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并按照新加坡及马来西亚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政府机关的审批备案手续,项目存在审批备案不通过、备案总投资额被予以核减或审批备案时间不及预期等风险,变更后的新项目是否顺利实施及实施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此外,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存在项目资金筹措风险、市场风险、项目效益低于预期的风险、政策和法律风险、建设及运营管理风险、汇率与金融风险、用工及人力风险等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5号)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0,16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8,188,679.25元(不含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93,461,320.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9日到账,另减除律师费用、注册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印刷费)3,102,908.01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358,412.7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7-1号《验证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上表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包括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拟将原募投项目“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部分工艺设备、建设周期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自身情况进行规划调整,项目总投资金额由32,631.00万元调整为15,200.00万元,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由29,064.00万元调整为15,162.19万元,原募投项目计划调减的募集资金15,306.4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404.67万元)用于实施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拟将原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终止,剩余募集资金16,443.5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82.18万元)用于实施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 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31,750.00万元,占总筹资额的比例为52.77%,拟用于投入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2,495.2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1,75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建设期等进行变更并延期,重新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该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15,306.48万元(包括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404.67万元)用于实施“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同意终止原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6,443.52万元(包括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82.18万元)用于实施“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新项目募集资金银行开户、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存储监管协议、签署其他相关文件以及办理有关手续。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及延期是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已投入金额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原项目“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于2022年5月取得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项目备案证,项目实施主体为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冠盛”),总投资额32,631.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9,06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用约26,833.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2,231.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满足配套OEM汽车传动轴生产性用房、其他配套建筑及生产设备,达产后总产量约为300万支汽车传动轴。项目建设期24个月,进行工程建设、设备购置。项目达产后,项目运营期新增年平均销售收入51,552.7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6,902.68万元。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对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30日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2026年3月31日,原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298.21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工程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用约4,001.35万元(未经审计),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296.86万元(未经审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占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18.23%,项目实际实施主体为南京冠盛,原项目正在进行工程建设,目前未产生经济效益。 该项目募集资金按规定进行专户存放、使用与管理。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25,170.4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404.67万元)。 2、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 原项目“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 于2022年5月取得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实施主体为公司,总投资额16,262.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6,101.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用约15,393.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708.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拟建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主要承担底盘系统相关联的多产品线的检测工作,包括橡胶件检测实验室、悬挂转向检测实验室、减震器检测实验室、多产品检测实验室各一个,满足公司该系列产品检测需求。项目建设期24个月,本项目为集团业务支持性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对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并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30日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该项目募集资金按规定进行专户存放、使用与管理。截至2026年3月31日,原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39.66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工程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用约439.66万元(未经审计), 已使用募集资金占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2.73%,实际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冠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443.5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82.18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具体原因 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立项初期,根据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未来将以全球售后业务模式升级为核心发展方向,同时进一步加强OEM整车配套业务的投入,作为新的增长点,促进售后、OEM整车配套协同发展,形成业务互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积极进行与主机厂洽谈OEM配套等相关准备工作,大型的主机厂审核流程较多,周期一般都较长,审核周期内还需要根据客户反馈持续对产品线进行工艺改进,导致客户评审进度不及预期,OEM配套订单实际落地未达预期,如不能向智能驾驶、先进动力部件等高附加值部件转型,项目全部投产后难以达到预期经济效益,根据OEM整车配套业务开展的进展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调减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同时,将“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6年4月延期至2028年4月。 2、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6.3.9条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即将达到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已在《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 3、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终止的具体原因 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公司与非自制品类供应商进行了更深度的合作,通过调整供应链管控模式将“出厂终检”责任落实到供应商层面,公司提供例如检测标准培训、设备采购建议、初期的人员指导等支持,降低公司费用,因此该项目基于供应商合作模式的深化对比立项初所需的资金体量已大幅下降。经公司审慎研究后,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终止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的后续实施,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 4、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6.3.9条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即将达到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已在《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重新进行论证,重新论证后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 三、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境外实施主体 1、境外投资路径公司新加坡子公司 公司名称:GSPSG Technology PTE.LTD.(中文名:GSP新加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GSP新加坡”)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的销售 成立日期:2026年1月15日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2、项目实施主体马来西亚孙公司 公司名称:GSP Automotive Malaysia SDN BHD(中文名:GSP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GSP马来西亚”)。 注册资本:250万林吉特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9日 股权结构:GSP北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GSP北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100%。 (二)GSP马来西亚拟在变更股权结构后实施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1、签署增资协议 公司与GSP马来西亚、GSP新加坡及GSP马来西亚的原股东GSP北美四方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公司通过GSP新加坡对GSP马来西亚增资5,982.3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2,495.24万元),分两期实缴,具体如下: 第一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增资100万美元。第一期增资款实缴当日,GSP马来西亚成为GSP新加坡的控股子公司,具体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 注:采用暂定汇率1美元=4林吉特=7.1034人民币,最终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将根据实际执行时的汇率进行调整并确定,且以在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SSM)登记注册的最终数据为准。 (2)第二期:5,882.38万美元由募集资金投入(如募集资金实际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在第一期增资完成后进行。 2、以上第一期100万美元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增资实缴到位后,GSP马来西亚将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的变更登记手续。在完成上述变更手续后,公司将使用以上第二期募集资金通过GSP新加坡对GSP马来西亚进行后续增资,专项用于实施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马来西亚柔佛新山 2、建设内容及规模:预计形成驱动轴总成360万只/年和轮毂轴承单元240万只/年的产能,拟购置工业用地、新建生产厂房、原材料及成品仓库、办公及辅助用房等,产能设计基于该公司现有海外订单基础、东南亚市场需求预测及集团全球产能布局统筹,与营销网络能力相匹配。项目建成后可有效缓解现有产能瓶颈,提升对海外客户的供货保障能力。 3、建设进度:建设期24个月。 4、审批情况:该项目为境外投资项目,尚需向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商务厅申请备案,以及向相关银行申请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并按照新加坡及马来西亚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政府机关的审批备案手续,项目存在备案不通过、备案总投资额被予以核减或审批备案时间不及预期等风险。 5、项目实施方式: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GSP新加坡对GSP马来西亚增资5,982.3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2,495.24万元),用于土地购置及厂房建设等投入。项目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GSP新加坡向GSP马来西亚增资扩股100万美元;第二阶段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通过GSP新加坡向GSP马来西亚投资5,882.38万美元(如募集资金实际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四)项目投资计划 本项目中方投资总额为42,495.2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1,75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次境外投资项目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总投资额为6,045.3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42,942.75万元),由GSP马来西亚现有注册资本63万美元与本次中方投资总额5,982.38万美元合计构成。 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在本次变更公告中拟投资总额42,495.24万元仅计算未来拟增资的总金额,不包括GSP马来西亚现有注册资本63万美元。 (五)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分析 项目契合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链区域化、本地化、多元化重构趋势,顺应供应安全和成本控制的综合要求。东南亚市场增长迅速,马来西亚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辐射能力,在当地建厂可实现就近生产、就近交付,提升客户交付时效和供应链稳定性。同时,自建厂房有助于降低长期租赁成本,增强运营稳定性和灵活性,是公司完善国际化战略、提升全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2、可行性分析 项目拟采用公司现有成熟稳定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方案,涵盖简单机加工、装配、检测等环节。相关工艺已在南京冠盛生产基地成熟应用,具备良好的可复制性和适应性。设备配置聚焦传动轴总成和轮毂单元产线,符合马来西亚当地生产条件和法规要求。 项目位于马来西亚柔佛新山,地处东南亚核心区域,基础设施完善,公路、港口、电力、通信等条件优越,具备支撑规模化制造的综合能力。马来西亚外商投资政策体系成熟,企业可依法申请新兴工业地位、投资税务补贴等激励政策。当地劳动力市场相对稳定,用工结构清晰,具备支撑标准化制造的基础条件。 公司深耕汽车零部件售后行业多年,具备强大的制造能力、全球营销网络和海外运营经验。GSP马来西亚自2020年启动建设以来,已形成较为稳固的生产运营基础,具备独立运营能力。本次增资扩建是在现有基础上的延续性投资,具备良好的承接条件和现实可行性。 公司新增投入为5,982.3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2,495.24万元),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财务测算显示,该项目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基础,项目实施将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专业形象和影响力。 (六)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经测算,项目达产后,项目运营期新增年利润总额为12,035.60万元,所得税后利润为9,147.00万元,所得税按利润总额的24%计取。 上述测算仅为公司预测数据,并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测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汽车传动系统及底盘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全球销售,拥有柔性化的生产制造能力、完善的全球营销网络和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 国际化战略为核心驱动力:公司长期深耕海外市场,产品覆盖六大洲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在欧洲、美洲等地区建立本土化运营团队,形成了“中国总部+海外分支”的协同管理模式,未来将继续深化全球化布局,从单一的产品输出向“产品+服务”的综合供应链解决方案转型,通过区域化制造、本地化交付、全流程支持,提升对国际客户的服务能力与响应速度。 产能布局优化与风险分散:当前全球汽车产业链正经历深度重构,地缘政治风险、贸易政策变化及物流不确定性促使公司重新审视海外资源配置。公司已在南京建立核心制造基地,但单一区域生产难以满足客户对供应链安全和快速交付的双重要求。因此公司明确提出“多区域协同制造”战略,计划在东南亚等关键市场建设生产基地,形成覆盖全球主要市场的产能网络,以分散风险、增强韧性。 形成新的战略支点:马来西亚作为东盟核心国家,地理位置优越、产业基础扎实、政策环境稳定,是东南亚地区布局的首选之地。GSP马来西亚公司自2020年成立以来,已完成从试运行到正式运营的过渡,初步具备本地化生产能力。本次增资扩建项目是公司东南亚区域战略的延续与升级,旨在通过土地购置、厂房自建及设备扩能,将GSP马来西亚打造为辐射东盟及周边市场的区域制造总部,以支撑公司未来海外业务增长。 (二)新项目的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风险 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为境外投资项目,尚需向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商务厅申请备案,以及向相关银行申请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并按照新加坡及马来西亚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政府机关的审批备案手续,项目存在审批备案不通过、备案总投资额被予以核减或审批备案时间不及预期等风险,变更后的新项目是否顺利实施及实施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项目资金筹措风险 新项目投资总额中超出募集资金投入的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虽然公司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且银行信用良好,但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存在资金筹措到位不及时的风险。 3、市场风险 项目经营情况受宏观经济、全球汽车后市场需求变化、国际贸易环境、行业竞争格局以及客户订单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市场不确定性。 4、项目效益低于预期的风险 新项目的实施计划与进度系基于公司及行业的过往经验拟定,项目的经济效益数据系依据可研报告编制时点的市场即时价格、历史价格及相关成本等信息测算得出。项目在实施及后续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包括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技术路线迭代以及建设过程中的不可控事项在内的多项不确定性风险。上述不确定因素将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项目投资金额、建设期、经济效益、产能等数据均为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任何预测或承诺,具体数额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5、政策和法律风险 马来西亚整体投资环境较为稳定,但在税收、劳动用工、外资管理等方面仍可能存在政策调整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当地相关政策和法律变化,依托当地专业机构做好合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要求,降低政策变化对项目的影响。 6、建设及运营管理风险 项目涉及土地购置、厂房建设、设备安装及生产组织等多个环节,特别是在土地购置及不动产交易过程中,需关注当地法律制度、产权合规性及交易流程差异,如管理不当,可能对项目进度和投资安全产生一定影响。 7、汇率与金融风险 公司投资及运营过程中需涉及美元、林吉特多币种的换汇结算。受国际汇率波动、国际贸易环境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汇兑损益波动,从而影响企业盈利水平。本项目国内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以人民币登记出资币种,而相关银行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额度以美元授信,存在汇率波动导致额度错配风险,可能导致境外投资外汇登记额度用完剩余人民币资金无法汇出的风险。 8、用工及人力风险 项目运营过程中,用工需求将随着产能释放和生产规模扩大逐步增加。受马来西亚当地劳动力结构、用工成本变化以及外籍劳工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在人员招聘、岗位稳定性及人员结构配置方面等可能面临一定不确定性。 五、如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说明有关情况 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为境外投资项目,尚需向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商务厅申请备案,以及向相关银行申请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并按照新加坡及马来西亚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政府机关的审批备案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项目备案审批工作。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及延期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落地,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分期进行资金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0,16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8,188,679.25元(不含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93,461,320.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9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7-1号《验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实施方式和授权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工作中独立、谨慎、认真、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陈海生先生:出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在Auto Business Magazine中担任总编辑,执行出版人。2014年1月至今在AC汽车担任主编,联合创始人。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全面的内容评议和严格的程序审查,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已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本人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就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募投项目结项、关联交易等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所列特别职权的情形。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十六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会谈、电话、参与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公司基层了解经营管理情况,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经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于利润分配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利润分配事项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规定,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了解。经了解,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情况,公司也未提供任何形式的关联担保。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情况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等进行了持续跟进,并按照上市监督要求对公司拟披露定期报告的格式及内容进行了仔细审阅,确保公司定期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杜绝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违规或泄漏信息的行为。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相关考核,有利于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对各重要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控制度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配置资金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九)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冠盛东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销售活动所需,向关联方购买、销售产品及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技术研发服务。2.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谈判协商确定,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3.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丁蓓蓓女士回避了表决,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结及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深入了解和掌握公司业务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本人对汽车行业特别是国内售后市场的生态、产业链非常熟悉,是资深的汽车后市场媒体人。本人对于公司在汽车零部件售后市场上下游的投资及战略规划方向上,给予了很多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在日常管理的沟通上,也能提供很多最新的市场动向及资讯供公司管理层参考。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特别是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规学习和理解;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层的沟通合作,凭借业务专长,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海生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根据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盛股份”、“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需要,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融资的计划及为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计划如下: 一、2026年度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含等值外币)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为所属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该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申请贷款、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信业务等授信业务。上述授信及担保计划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 公司代码:605088 公司简称:冠盛股份 (下转B37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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