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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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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存在差异,系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及部分利息尚未转回所致。现金管理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9,205.99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上海运营中心建设项目”,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具体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注:上表中分项加总与合计数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19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199,993.1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141,698.5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058,294.56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4日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57)。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咸阳得利斯指公司全资孙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得利斯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得利斯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系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8,842.09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建设进度,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投资收益,实现闲置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效益、增加存款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情况下,将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随时取用。
  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七、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得利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同意得利斯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20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二、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21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基础薪酬标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年度工作目标、行业市场薪酬水平等进行综合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岗位管理目标完成情况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2、除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之外,未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不领取薪酬、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其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在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3、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固定津贴为每年税前人民币8万元,按季度发放,其履行职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如适用)并予以发放。
  3、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22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同意提名郑思敏女士、刘鹏先生、于功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海英女士、刘春玉女士、刘庆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其中刘海英女士、刘春玉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上述董事候选人如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思敏,女,中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国肉类协会副会长、中国肉类协会猪业分会会长、山东省肉类产业联盟理事长。荣获全国食品安全优秀管理者、中国食品安全年会普法先进工作者、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三八红旗手、优秀党务工作者、首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等称号。曾任中央电视台科教节目制作中心导演助理、党办委员,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办公室主任。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思敏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21,400股。郑思敏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和平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思敏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鹏,男,中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出生,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2010年1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部,2012年7月30日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荣获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2024)杰出董秘,2026年1月被聘为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专家库成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鹏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于功勋,男,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12月至2000年6月,任诸城市外贸饲料厂会计;2000年7月至2025年7月,历任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统计员、银行业务科科长、资金管理部经理、资金管理中心总监,2025年7月至今任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功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功勋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海英,女,中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山东大学数学院运筹学与控制论硕士,南开大学商学院管理学博士。曾任山东大学教授。现任登海种业、蓝想股份(未上市)及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海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海英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春玉,女,中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大学管理科学学士,山东大学企业管理博士研究生、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山东大学会计学系党支部书记、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三维化学、一诺威、莱州农村商业银行(未上市)及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春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春玉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庆林,男,中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为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山东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中国加拿大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青年学者联合会常务理事,山东商业经济学会理事,山东价格学会理事;现任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庆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庆林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23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关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情况
  ■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以及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二)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方法
  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057,379.38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150,656.65元,相应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150,656.65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计提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资产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2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年6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关于以公积金弥补亏损问题”“关于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问题”“关于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处理问题”的相关内容。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自2025年6月27日起执行该通知。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该通知,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25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
  3、议案4.00、议案7.00、议案8.01、议案8.02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对议案10.00回避表决;议案11-12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提案中除议案10.00涉及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外,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本次股东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也不接受会议当日现场登记。相关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代理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授权委托书中须载明对股东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向,未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鹏
  电 话:0536-6339032 0536-6339137
  传 真:0536-6339137
  邮 箱:dls525@126.com
  地 址: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0”,投票简称为“得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2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4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为了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利润分配及财务状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思敏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柴瑞芳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鹏先生,独立董事刘海英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202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
  1、2025年度,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过审计,其认为公司的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47,334,762.78元;营业利润15,182,593.29元;利润总额26,241,962.1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47,676.89元;基本每股收益0.007元/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639,283,341.6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89,938,586.31元。
  3、报告期末股东权益情况
  项 目 期 末 数
  股 本 635,315,290元
  资本公积 1,328,232,807.21元
  盈余公积 47,474,703.54元
  未分配利润 313,929,376.56元
  减:库存股 35,013,591.00元
  股东权益(归属母公司股东) 2,289,938,586.31元
  4、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1)公司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639,283,341.66元。其中:流动资产1,848,715,704.30元,固定资产1,279,188,840.75元,在建工程138,405,514.04元,使用权资产5,710,948.72元,无形资产212,820,560.53元,递延所得税资产12,945,759.09元。
  总负债1,354,901,881.14元,其中:短期借款559,304,166.66元,应付账款181,763,855.74元,合同负债162,091,067.57元,应付职工薪酬24,586,496.63元,应交税费11,405,434.86元,其他应付款104,215,567.58元,长期借款65,336,741.83元,租赁负债966,835.45元。
  股东权益合计2,284,381,460.5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2,289,938,586.31元,少数股东权益-5,557,125.79元。
  (2)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销售低温肉制品9,138.36吨,销售收入为260,542,068.97元;冷却肉及冷冻肉82,871.06吨,销售收入为1,135,442,800.70元;预制菜类26,215.88吨,销售收入为671,293,371.36 元;牛肉贸易17,763.88吨,销售收入829,546,111.86元;速冻米面制品15,784.87吨,销售收入37,167,863.20元;即食休闲产品1,546.42吨,销售收入65,947,952.30元;其他制品2,193.03吨,销售收入为74,161,690.63元;蒸汽类销售收入为54,432,457.26元,包装物销售收入为18,800,446.50元。
  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47,334,762.78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98,310,063.12元,其他业务收入49,024,699.66元。
  2025年度实现营业利润15,182,593.29元,利润总额26,241,962.11元。
  2025年度,所得税费用20,220,821.54元,实现净利润6,021,140.57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47,676.89元。
  二、2026年度公司财务预算
  根据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行业市场的发展变化等因素,经过公司充分研究、分析,预计202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40%。
  该财务预算为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指标,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供求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管理,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面对复杂、富有挑战的市场环境,公司凭借果断的战略执行力与自我革新的决心,围绕做强产品端、做大销售端两大核心工作,强化市场开拓力度、加快产品创新速度、加强供应链及内部产销协同、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在团餐赛道和新零售电商渠道等新增长点初见成效,内部管理持续优化,数字化改革不断深入,降本增效成果显现。与此同时,受终端市场整体表现疲弱、行业竞争愈加激烈、生猪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整体业绩承压。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收购股权以及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实现扭亏为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4,733.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4.7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07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361.74万元;期末总资产为363,928.33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8,993.86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075.39万元。
  1、深耕用户需求,构筑品牌增长壁垒
  面对存量竞争加剧、消费者需求多元的市场环境,公司在挖掘老字号品牌特有印记的同时,积极打造具有时代竞争力的品牌长效增长壁垒,逐步构建起“经典有传承、创新有活力”的品牌认知。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用户需求,以产品创新夯实竞争力。一方面,围绕高附加值、健康化、差异化三大核心打造产品矩阵,满足消费者对清洁标签、质价比和精准营养的多元化需求,为经销商提供强有力的产品支持,共同开拓市场。另一方面,通过爆品冲锋计划,重点培育战略大单品,低脂健康新品“醇香水煎鸡排”、无防腐剂高品质产品“好肉肉老火腿”“酱牛肉”等一经上市即成为爆款,凭借优质口感与健康属性获得消费者广泛好评。此外,公司紧扣健康化、便捷化、场景化消费需求,将传统工艺与现代营养科学结合,创新开发“一人食”“家庭宴”“零添加”等精准化、高端化系列产品,让“得利斯”味道更好融入现代餐桌场景。
  2、全渠道纵深突破,新零售业务动能强劲
  公司坚持B端、C端同步发力,不断完善全渠道营销体系。B端方面,大客户合作与细分市场拓展并进。公司聚焦重点客户,提供深度个性化服务,积极推进与餐饮、酒店和零售行业头部客户的战略合作,实现“双向赋能”。目前,公司已与家家悦、山姆、胖东来、信誉楼、盒马、美团小象超市、锅圈食汇、海底捞等保持稳定合作。同时,公司大力开拓团餐、特通等细分市场,报告期内成功中标威海、济宁、青岛等多地学校食堂采购项目,渠道结构更趋多元均衡。
  C端方面,线上线下协同发力,新零售业务加速突破。线下围绕区域消费需求,梳理重点零售及餐饮客户资源,优化产品竞争力与终端消费体验,以精细化运营提升品牌影响力与美誉度。线上构建电商平台营销矩阵,通过“品牌+直播电商”模式加大与第三方直播平台及达人主播的运营合作,积极拓展直播业务。公司已先后与东方甄选、与辉同行、辛选集团等头部机构合作,产品在抖音、快手等平台取得良好反响,部分爆款产品在抖音平台火腿爆款榜、火腿好评榜等榜单霸居榜首。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新零售战略布局,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公司设立杭州新零售运营中心,着力构建“品牌自播+达人分销”双轮驱动体系,整合长三角优质电商资源,打通线上线下数据壁垒,实现产品研发、供应链履约与终端消费需求的精准对接。2025年,公司新零售业务销售额突破一亿元,目标达成率超200%,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动能。
  3、强化全产业链管控,夯实品质保障与运营效率
  公司持续深化从田园到餐桌的产业链布局,强化供应链能力建设,以优质的品质、效率满足客户需求。生产端,山东、北京、陕西、吉林、江西五大生产基地协同联动,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与产能调配,持续提升对全国市场的响应速度。同时,公司稳步推进智能制造与精益生产,持续提升产能利用率与供应链运营效率。报告期内,得利斯-物美生鲜加工中心西北项目的成功落地,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全国性的现代化生鲜供应链网络,为深度拓展西北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品控端,公司进一步强化从原料采购到终端销售的全链条追溯管理,全面落实HACCP等质量管控体系,在报告期内实现食品安全零重大事故。供应端,战略合作深化落地,产业链保障能力再升级。2025年12月,公司与飞熊领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通过数字化整合进口资源,进一步夯实了原材料源头供应保障力。
  4、深化资源整合,持续拓宽业务边界
  报告期内,公司以资源整合为抓手,充分发挥供应链优势,持续拓展业务边界与发展空间。公司通过与海福盛、新三和战略合作,布局冻干食品新赛道;设立合资公司鸿得利,推动红薯及速冻果蔬等多种农产品的产业化进程;收购圣堡罗股权,切入高附加值的鹅肝业务领域;此外,通过与露润美食界的“单羊世家”项目合作,拓展羊肉深加工业务。在资源整合的有力驱动下,公司业务边界由传统肉类加工向综合性、多元化食品企业方向持续延伸,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5、国际化战略稳步推进,打开增长新空间
  公司稳步推进国际化战略,正逐步搭建起覆盖欧洲、东南亚、非洲的合作网络。公司以行业跨国峰会、海外展会、实地考察为窗口,加强同跨国公司和行业专家的沟通交流,增进相互了解,掌握海外市场动态,拓宽海外业务发展新思路。作为国际化与全国化战略的枢纽,得利斯上海运营中心部分职能于2026年1月启用,以上海这一国际门户城市为跳板,公司将更高效地对接国际渠道、参与标准共建,并探索本地化产品策略,把握中国预制菜“出海”窗口期,加速品牌全球化进程。
  6、数字化转型赋能,激活运营管理新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与用友网络展开合作,成立数智化项目领导、实施小组,积极探索数字化、智能系统的应用机会,通过数字化转型助力公司在采购、生产、财务核算、仓储物流到市场销售等环节增强预算控制能力,稳步提升生产效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相关数据的准确度。公司以客户为中心构建消费者大数据平台,精准分析需求,推动C2M定制化生产;加强质量管理,探索应用区块链技术,强化食品安全溯源公信力。报告期内,公司生猪屠宰和肉品加工数字化系统建设与示范项目入选山东省2025年“工赋百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试点项目,彰显数字化转型的深厚潜力。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所有会议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具体审议议案如下:
  ■
  (二)股东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组织并召开了3次股东会,其中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2次,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具体审议议案如下:
  ■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所规定的职权范围履行职责,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检查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开展财务信息审核,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的实施和完善,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按照计划执行,对协调公司内、外部审计的顺畅沟通与积极配合起到了推动作用。
  2、战略委员会
  2025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食品行业环境、风险和机遇、产业发展状况和市场整体形势,基于实际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提出了科学、合理的宝贵意见,为公司后续战略的落地实施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指导。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公司所处同行业、地域以及同规模上市公司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审查,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属实,报告期内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4、提名委员会
  2025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提名具有丰富快消品从业经验优秀人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并依法依规形成了明确的审查意见。未来将持续关注公司对人才的需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则的要求开展工作。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对公司审计机构聘任、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内部控制、日常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认真核查,确保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就公司舆情处理、财务信息、经营情况等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与交流,持续开展日常监督。利用各自履职能力,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相关专业意见亦得到了公司的重视和采纳,促进公司决策水平提升。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五)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完成内部监督机制调整,推动监事会职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转移,提高了监督效率。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依据《公司法》及监管规则的修订情况,于报告期内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进行修订,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5年,公司董事会积极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通过多样化的沟通渠道与投资者积极互动,与各类投资者保持有效沟通,听取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公司为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开展产品赠送活动,向符合条件投资者赠送公司产品,提高投资者对公司产品的认知度。公司积极落实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积极实施股份回购,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举办业绩说明会、参与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了解。公司积极维护股东的表决权,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便于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进行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获取公司信息。
  三、2026年工作计划
  当前肉制品与预制菜行业进入集中度提升、健康化升级、全链化竞争、全球化拓展的新阶段。未来面临五大趋势,一是消费向健康、便捷、安全、美味升级,低温、低脂、清洁标签、预制菜或成主流;二是政策严监管常态化,屠宰GMP、全链条追溯、环保与食品安全标准只升不降;三是渠道重构,新零售、直播、社区团餐、跨境电商重塑格局;四是行业头部企业整合加速,研发、供应链、品牌成为核心壁垒;五是全球化提速,国内国际双循环打开新空间。
  2026年,得利斯将立足全产业链协同、品牌积淀、全国化基地布局、全球化业务起步及预制菜赛道现有优势,围绕“提质、增效、创新、拓市、风控”五大核心,锚定“努力实现营收稳步增长、盈利能力改善、产品结构优化、渠道效能提升、国际化落地见效、管理数字化精益化迈上新台阶”六大核心目标,以扎实业绩回报股东、社会与员工。重点开展以下五大攻坚:
  1、产品创新攻坚
  公司将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健康化、预制菜、低温肉制品、牛肉系列,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战略大单品。同时,加速推进产品清洁标签、配料表“四减”、功能化升级,强化差异化竞争壁垒,提升产品附加值与盈利水平。
  2、市场渠道攻坚
  在巩固传统优势渠道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做强新零售、直播电商、团餐、特通与商超,持续挖掘渠道增长潜力。区域布局方面,以上海为枢纽,加速全国市场拓展。海外市场方面,扎实推进“出海双引擎”战略,探索推动欧洲、东南亚、非洲落地本地化产品与运营,力争实现海外营收突破。
  3、全链提质攻坚
  公司将持续深化全链条质量管控,严格把控原料、生产、检验、冷链、终端各环节,全面落实HACCP与全程追溯机制,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同时,推进智能制造、节能降碳与精益生产,提升产能利用率,实现降本增效。
  4、数字化转型攻坚
  公司将持续建设涵盖营销、供应链、生产与质量的一体化数字平台,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精准营销与灵活高效的供应链管理,通过数智化手段提升组织决策效率与客户服务体验。
  5、组织人才攻坚
  公司将注重引进与培养高端研发、营销、国际化、数字化领域专业人才,打造多层次、专业化的人才梯队。持续完善激励与绩效机制,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责任感,塑造“奋斗者文化”,通过优化组织架构和激励机制,确保有能力者充分发展,贡献者获得应有回报,凝聚全员合力,推动公司向更高发展目标迈进。
  衷心感谢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感谢各位董事、管理团队以及公司全体员工的辛勤工作!董事会将以全体股东利益为重,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决策水平,带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盈利能力、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一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并结合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回报,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订原则
  本规划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下制定。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现金分红,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应充分考虑到公司利用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和自有资金,能够保证未来经营的进一步稳健增长,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如满足本规划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2、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者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现金分红所占比例不应低于实际分配利润的30%,并且连续任何三个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二)具体利润分配中,公司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讨论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作特别说明。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董事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盈利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及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后,制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若公司未发生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形,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股东回报规划执行,不需另行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五、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六、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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