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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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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95.43 万元,同比下降32.56%,产品结构为:军品收入 10,318.00 万元、同比减少 3,626.99 万元,民品收入923.04万元、同比减少 1,956.06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 354.39 万元,同比减少15.53万元。军品产品中,批产产品收入 758.28 万元、同比减少868.76 万元,研发产品收入 9,559.71 万元、同比减少 2,758.23 万元。公司收入减少主要原因:军品产品,部分研发产品已交付至客户,但目前正进行系统的联调、测试,未达到验收条件;某型号批产产品未能在报告期内完成交付;民品产品,报告期内合同订单同比减少。由于期间费用同比下降、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收到的退税款及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同比增长等综合因素,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66.3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029.51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3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5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2,334.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损失以“-”号列示。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经测试,2025年公司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706.55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5年公司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8.87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5年需转回应收票据坏账损失80.90万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668.46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81万元,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589.37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334.7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334.7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2,334.79万元,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合理、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5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2,167,737.92元,公司股本总额为100,000,00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2025年,公司重点围绕“抓业务”、“抓管理”、“抓团队建设”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各业务模块协同发展,市场拓展计划深入推进,核心技术稳步夯实,整体经营质量逐步改善。报告期内,由于军品产品部分研发产品未达到验收条件、某型号批产产品未能在报告期内完成交付、民品产品报告期内合同订单同比减少,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595.43万元,同比下降32.56%。报告期内,由于期间费用同比下降、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收到的退税款及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同比增长等综合因素,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66.3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029.51万元。
  三、应对措施
  面对各项困难和挑战,公司会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改善经营状况,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2026 年,公司将继续秉承既定战略,以“夯实主营业务、抓精细化管理、持续加强团队建设”为三大核心抓手,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公司迈入规模经营轨道,实现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1、夯实主营业务:攻坚突破,激活增长新引擎
  业务工作是公司发展的根本。全年围绕市场开拓、业务转型、创新驱动、加速民品发展四大维度,提速升级。首先推动事业部与市场、分公司办事处深度融合,加快北京分公司市场中心建设,统筹信息与资源整合。第二加速推进从 “定制” 向 “定制 + 批生产 + 服务” 转型,灵活运用并购、激励等资本手段,对优质项目全力投入,保障业绩稳步提升。第三将创新作为核心支撑,各事业部结合业务方向明确创新举措,以技术、产品创新驱动业务升级,保持行业竞争优势。第四重点发展民品业务,构建军民协同、规模发展的新格局;同时全力打造民品爆品,布局长远发展。
  2、抓精细化管理:提质增效,筑牢稳健经营基石
  在 2025 年管理工作成效基础上,2026 年重点提升运营效能。以市场为导向,敏锐洞察行业趋势,主动挖掘客户需求,动态调整产品与服务策略。提高项目管理能力,严控成本效益,在供应链、人力、能耗等全环节推行精细化管理,提升效率。严守风险合规,全面识别经营风险,完善应对机制,将合规作为核心竞争力。激发全员活力,倡导团队协同,坚持创新应变,在复杂市场环境中,勇于突破常规,保持组织敏捷性。
  3、持续加强团队建设:强基固本,锻造核心人才梯队
  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核心动力,2026 年重点加强干部队伍,选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强化高效执行文化。锻造核心人才,主要围绕技术带头人、项目负责人、售前经营人才、关键技术人员构建培养体系,通过跨部门历练、专项攻坚等方式提升能力,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储备后备力量,加大对年轻骨干的引进与培养,通过轮岗、导师辅导等机制加速成长,为公司持续发展注入新鲜血液,保障人才队伍梯队建设与长远竞争力。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2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公司”,包含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由关联方代缴的公司日常经营所使用的水、电费。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代缴纳水、电费,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康立新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康为民、王玉伟、康立新、曲波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人民币75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二)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康为民持有上述关联方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88%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康立新持有上述关联方飞天12%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飞天系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构成公司关联方。
  (三) 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飞天依法存续经营,主要从事自有房屋租赁、产业园运营配套服务,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飞天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代缴纳水、电费,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代缴价格以届时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规定价格为准,关联方不收取其他任何服务费用,关联方在每月查水表、电表时通知公司,双方共同查看用水用电情况,公司每月月底前,向关联方支付水、电费。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应的合同或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飞天的日常关联交易系由飞天代缴的公司日常经营所使用的水、电费,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直接向飞天收取产业园整体的水、电费,因此由其为公司代缴相关费用。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二)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6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8楼8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会,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TA楼15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5月14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 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451一58627230
  Email:zqb@xggdkj.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
  邮编:150080
  (二)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法律见证
  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0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2号)核准,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合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8.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2,250,000.00元,累计发生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合计87,041,585.11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208,414.8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9BJGX0462号《验资报告》。后因发行费用发票的尾差,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增加0.02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865,208,414.87元。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0,552,827.21元。其中: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累计使用10,146,651.33元;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累计使用114,398,659.55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使用42,904,444.79元;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253,103,071.54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做注销处理。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75,012,207.20元,其中:本年取得投资收益10,490,768.98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2,735,899.43元,其中:本年收到利息收入458,667.26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7,778.96元,其中:本年支付手续费2,264.05元。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420,552,827.21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42,395,915.33元,其中,截至2025年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5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22,395,915.33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下表中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专户1、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3050186685109688011,存储募集资金25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2021年改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该账户已于2024年8月15日注销,剩余资金97.74元,已转入该募投项目下的专户7。
  专户2、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3101013100109455,存储募集资金135,616,6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专户3、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9550888888868801156,存储募集资金23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专户4、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51903399110103,存储募集资金120,000,000.00元(其中包含未支付的发行费12,748,377.58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已于2020年12月9日注销。
  专户5、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5010078801200002089,存储募集资金142,340,192.45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已于2021年11月5日注销。
  专户6、根据“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资金需求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睿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睿光”)于2019年8月28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9550880215810700180,该专户仅用于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惠州睿光于2019年9月6日与本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19年9月7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专户7、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支行新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为65120078801200000414,截止2021年10月20日,上述账户的余额为0.00万元。用于存放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专户8、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0年2月17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图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为3500010119200018560,截止2021年10月20日,上述账户的余额为0.00万元。用于存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图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该账户已于2024年8月14日注销,剩余资金4,102.19元,已转入该募投项目下的专户2。
  专户9、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西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65170078801800001105,用于存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西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专户10、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3年4月12日在中信银行哈尔滨群力支行新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3101013000199374,用于存放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与中信银行哈尔滨群力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专户11、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3年4月13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9550880239765200122,用于存放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该账户已于2024年8月7日注销。
  专户12、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4年8月12日在兴业银行哈尔滨松北支行新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562180100100317940,用于存放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与兴业银行哈尔滨松北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专户13、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5年2月21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分行新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08061201040029134,用于存放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8月10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宣化街证券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承诺该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对于该账户的开立与使用,公司已于2020年8月12日在《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中进行了详细说明。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40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余额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华泰证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资金余额如下:
  单位:元
  ■
  综上,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合计520,000,00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投项目未发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4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00,000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 本次拟变更回购用途并注销的股份数量为5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0%,待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100,000,000股变更为99,500,000股,注册资本预计将由人民币100,000,000元变更至人民币99,500,000元。
  ●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00,000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和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0)。
  2022年7月1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7月1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023年3月31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37,477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的比例为0.837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27.60元/股,最低价21.53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33,838.4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等因素综合考虑,同时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00,000股股票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变更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0,000,000股变更为99,500,00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变更注册资本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变更回购用途并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5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的0.50%,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100,000,000股变更为99,500,000股,注册资本预计将由人民币100,000,000元变更至人民币99,500,000元。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变更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鉴于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七、相关履行程序及意见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以及变更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11证券简称:新光光电公告编号:2026-011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37,663,252.4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4,542,705.60 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议如下:结合公司2025年的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由于2025 年12 月 31 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 年4 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11证券简称:新光光电公告编号:2026-017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克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模拟仿真业务、并全面负责公司项目光学方案的技术合理性等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克君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对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经审阅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副总经理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杨克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杨克君先生简历
  杨克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生,哈尔滨工程大学在读博士、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光学工程高级工程师,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哈尔滨市中青年专家,2007年今就职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光学装调工程师、光学设计工程师、光学室主任、光学副总工程师、模拟仿真事业部部长、光机室主任、光学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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