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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48,665,575.69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累计为846.922.99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并综合考虑2026年经营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此项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我国经济在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新旧动能转换的双重挑战下,整体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国内产业空间深刻调整,区域和市场需求分化日益明显,进入以“特色化、集约化、数智化、绿色化、规范化”为内涵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我国科技服务业发展迅速,新型服务主体不断涌现,服务业态不断丰富,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已进入量的快速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并举的关键阶段,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要求高质量的科技服务,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加速突破应用也给科技服务业带来转型升级的新机遇。 公司深入推进科技服务业务发展,以产业空间为依托,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为主线,进一步聚焦科技服务业务方向,发展科技产业服务、空间数智化服务、科技城市更新核心业务板块,服务企业技术创新、产业生态打造和数字化转型。其中: (一)科技产业服务:服务于企业发展和产业创新需求,聚合链接创新要素资源,提供资产运营服务、科技研发服务、孵化加速服务等一站式全周期全链条服务,构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生态。 (二)空间数智化服务:围绕空间数智化场景应用,服务于园区、企业、员工和产业数字化需求,提供智慧园区/厂区综合解决方案、AI+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算力产业协同服务等,加速数字技术融合应用,助力园区、区域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三)科技城市更新:围绕产业空间,以科技产业聚集为核心,提供资产经营管理、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服务、物业及综合设施管理服务等全周期价值管理,对资产进行数智化、绿色化、低碳化升级,为区域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提供专业高品质物理空间、数智空间。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电子城高科实现营业收入11.6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1.65元/股;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69亿元,总资产154.31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董事会_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对外披露,一年一次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_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包括: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合规管理、循环经济、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反不正当竞争。其中,科技伦理议题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其他议题虽未识别为2025年度重要性议题,但公司基于长期可持续发展考量,已在报告中对应维度进行了相关披露。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6-014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 被担保人:购买公司及子公司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 担保事项及本次担保金额:授权担保人为上述购房客户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年度股东会召开时止,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地产业务的需要,保障市场销售的顺利进行,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年度股东会召开时止,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客户所购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止。 授权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购买公司及子公司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阶段性担保; (二)担保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客户所购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止; (三)担保金额: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10亿元; (四)其他具体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9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44%,均是为购房客户提供的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8,5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7.0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6-015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对可能出现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度共计计提减值准备总额130,753万元,其中资产减值准备125,214万元,信用减值准备5,539万元。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使用权资产、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 对涉及房地产项目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公司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5年度,公司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0,041万元。 2、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采用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计量,当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合计计提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44,883万元,其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98万元,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43,529万元,计提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956万元。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2025年度,公司合计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90万元。 (二)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规定,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单独评估确定信用损失,对其余应收款项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度合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5,539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522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983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0,75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130,056万元,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543万元。 四、其他说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6-017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控股股东借款并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申请提供不超过5亿元(含)的借款额度,公司对实际发生的借款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因北京电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抵押担保金额以北京电控实际提供借款的金额为限,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 本次抵押担保是基于公司借款发生的担保,无反担保。 ● 关联人回避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齐战勇、张玉伟、宋立功、陈兆震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投了赞成票。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抵押担保情况概述 (一)当前,房地产市场融资环境复杂,房地产企业融资难度加大,融资发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储备授信额度以备周转,公司经与控股股东北京电控协商,拟向北京电控申请不超过5亿元(含)的借款额度,公司对实际发生的借款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 (二)本次抵押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控股股东借款并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电控申请不超过5亿元(含)的借款额度,公司对实际发生的借款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 上述事项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电控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成立时间:1997年4月8日 4、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A区 5、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6、注册资本:700,739.1319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47998H 8、主营业务: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9、股权结构: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二)北京电控与公司的关系 北京电控信用等级为AAA。北京电控持有公司45.49%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签订的《借款协议》与《抵押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借款事项 为支持公司资金周转,北京电控将结合公司实际需要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含)的借款,公司与北京电控拟就该借款事项签订《关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之借款协议》(以下称“《借款协议》”),《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5亿元(含)(根据经营需求提取) 2、借款用途:用于偿还债券本金及利息,未经北京电控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公司承诺不得将借款资金用于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禁止准入的项目或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 3、借款期限:1年,自公司实际提款之日起算,公司可提前还款。 4、借款利息: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且在本合同签订日适用的1年期LPR ),自提款日起开始计息。按日计息(1年按365天计算),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最后一个结息日为借款到期日。 (二)抵押担保事项 根据北京电控向公司实际提供的借款金额,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拟与北京电控签订《关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之借款协议的抵押担保协议》(以下称“《抵押担保协议》”)。《抵押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同意将《抵押担保协议》附件《抵押物清单》中所记载的房地产(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抵押担保物向北京电控设定抵押。 2、在《抵押担保协议》约定的抵押权到期之前,抵押物不再另行设置任何担保。 3、抵押担保范围包含北京电控基于《借款协议》向公司实际提供的借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为实现追偿权所支出的所有费用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就上述借款及抵押担保的具体内容,以《借款协议》及《抵押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四、本次抵押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当前房地产市场融资面临较大压力,公司此次向控股股东北京电控申请借款额度,并对实际发生的借款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是为了有效防范风险,储备授信额度以备周转。提供抵押担保是取得借款的必要条件,符合当前市场惯例,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有利于保障公司平稳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控股股东借款并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控股股东借款并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齐战勇先生、张玉伟先生、宋立功先生、陈兆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向控股股东北京电控申请借款额度,并对实际发生的借款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是为了有效防范风险,储备授信额度以备周转。提供抵押担保是取得借款的必要条件,符合当前市场惯例,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有利于保障公司平稳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上述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9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4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8,5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7.00%。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6-016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对公司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因北京电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反担保金额以北京电控提供担保的金额为限,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此前,公司对北京电控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以北京电控提供担保的金额为限,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 ● 本次担保为对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 关联人回避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齐战勇、张玉伟、宋立功、陈兆震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投了赞成票。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结合实际发展需要,拟通过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接续存量债券。本次拟统一注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额度不超过23亿元(含23亿元),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筹集资金拟用于置换现有债务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用途,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资金用途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债券发行利率将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单利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为实现信用增级,确保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顺利发行,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控拟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保证担保”)。就北京电控向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事项,公司拟向北京电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二)本次反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北京电控为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3亿元(含23亿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上述担保及反担保事项需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电控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成立时间:1997年4月8日 4、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A区 5、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6、注册资本:700,739.1319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47998H 8、主营业务: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9、股权结构: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二)北京电控与公司的关系 北京电控信用等级为AAA。北京电控持有公司45.49%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与《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北京电控向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 为实现本次债券的信用增级,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北京电控签署《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注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担保协议》(以下称“《担保协议》”),申请北京电控出具《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注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担保函》(以下称“担保函”)。《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责任:北京电控将根据《担保协议》及出具的《担保函》的相关约定,对本次债券的注册发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电控保证担保的范围:本次债券的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如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则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各期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券到期时,如公司不能全额兑付债券本息,北京电控应主动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北京电控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2、担保费用:本次债券担保费率为本次债券拟发行面额的1%/年。分期发行的,担保费率为该期债券发行面额的1%/年。 3、保证期间:北京电控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发行之日起至债券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若分期发行,北京电控就各期债券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期间分别计算,分别为各期债券的发行首日至各期债券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止。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存续期管理机构在此期间内未要求北京电控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或者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存续期管理机构在保证期间向公司主张债权后未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北京电控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北京电控免除保证担保责任。 (二)公司向北京电控提供的反担保 就北京电控向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公司拟与北京电控签署《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注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担保协议之反担保协议》(以下称“《反担保协议》”),公司根据《反担保协议》向北京电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同意将《反担保协议》附件《抵押物清单》中所记载的房地产作为反担保物向北京电控设定抵押。 2、《抵押物清单》中所记载的房地产已经作为反担保的资产,在北京电控的保证担保责任未解除之前,在未征得北京电控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不得自行进行处置。 就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的具体内容,以《担保协议》及《反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当前房地产市场融资环境复杂,融资难度加大,公司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存在不确定性,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是当前市场环境下公司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有力增信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控因公司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因此向北京电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有利于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顺利发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齐战勇先生、张玉伟先生、宋立功先生、陈兆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控因公司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因此向北京电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有利于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顺利发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9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4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8,5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7.00%。 截至 2025年12月31日,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控对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23北电 01”、“23 北电 02”提供担保增信措施,公司就此分别向控股股东北京电控提供反担保金额不超过 80,000.00万元和 170,00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8、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宋建波、尹志强、刘志东、张一弛),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2026年4月24日公司披露的“临2026-012、临2026-013、临2026-014、临2026-016、临2026-017号”公告。上述公告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电控久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6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6号院5号楼1508室 联系电话:010-58833515 联系传真:010-58833599 联 系 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6-018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制定了《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紧紧围绕“场景即服务”的核心战略,扎实推进三大核心业务落地见效。持续强化产业空间运营与全链条服务能力,加大销售去化与资金回款,稳步拓展专业服务与数智化场景,全面提升空间生态竞争力。 科技产业服务方面,围绕国电总部项目成功打造全国首个聚焦工业AI技术应用的特色园区--中关村(朝阳)工业AI产业园,获评中关村特色产业园和北京市高品质科技园区;优化招商运营体系,创新推出运营专班协同机制与“首席服务管家”模式;开拓科技研发服务领域,助力落地全国首台1000量子比特相干光量子计算机,丰富园区产业内容,推动量子计算企业聚集;推动首单国企数据资产入表咨询业务落地并实现收入突破;通过举办“创客北京2025”区域赛等一系列活动,推动产业资源进一步聚合。 空间数智化服务方面,以空间数智化服务为核心抓手,扎实推进智慧园区、算力服务等业务。智慧园区平台实现规模化应用,在能耗、安防、运维方面实现降本增效。打造“技术核心-调度中枢-基础支撑”架构,启动中关村(朝阳)工业AI产业园配套边缘智算中心项目论证;完成电子城数智空间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实现业务数据与运营指令的集中管控;升级信创硬件基础,构建了安全可靠、可扩展的数据存储与运算载体;停车一张网平台成功在电子城多园区落地。多项自研产品通过国产化认证,知识产权与资质成果持续突破。通过数智技术与产业空间深度融合,有效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与服务价值,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与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实支撑。 科技城市更新方面,资管平台各业务单元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京外存量资产盘活。围绕园区客户需要,通过智慧化、数字化改造与资源整合夯实服务能力,落地配套餐饮、人才公寓等新项目,推动服务体系标准化与市场化输出。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工作落地,结合光伏发电项目及设备设施改造,优化园区能源结构,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与稳定供应。丰富科技服务内容,探索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园区客户数据存储与计算的需求。 二、坚持规范运作,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变化,持续优化治理机制,健全内部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27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为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供保障。 公司持续加强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培训与管理,积极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专题培训。通过专题学习、案例警示等方式,增强其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公司持续在多方面推进公司治理工作,通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线上会议、现场交流沟通等方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日常做好履职风险事项提醒,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等重大事项窗口期,及时提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防范自身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发生短线交易、窗口期交易。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完善,运作规范,并不断提高治理水平。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不断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与沟通坦诚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筹备组织了15次董事会会议、15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年度股东会、6次临时股东会,并发布定期报告4期,发布临时公告百余份。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公告义务。 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ESG发展规划,确定“与城·共新”(The“NEW”City)ESG品牌理念,确立“新质服务,共建永续”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树立ESG品牌价值体系,通过价值传导促进企业发展,通过价值外延,与利益相关方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彰显国企担当。 公司不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促进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报告期内,公司组织了3场线上业绩说明会、3场机构投资者现场交流活动,发布4次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接待投资者线下调研7场次,参加券商策略会路演活动3场,积极向机构投资人传递公司价值。日常通过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及回复E互动平台提问,解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所处行业、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等信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信赖的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关注长远发展,努力增加投资者回报 公司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理念,持续健全完善股东回报机制,制定分红政策并通过《公司章程》进行明确。在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情形下,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积极回报股东。公司始终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严格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情形下,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积极回报股东。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6-013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48,665,575.69 元,截止 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累计为846,922.9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并综合考虑2026年经营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见下表: ■ 根据上表指标,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规定的分红要求,故未触及可能导致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6-012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10天以书面、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及总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战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48,665,575.69 元,截止 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累计为846,922.9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并综合考虑2026年经营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临2026-01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年度股东会召开时止,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客户所购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临2026-014)。 六、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在公司领取报酬情况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确认。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后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6-015)。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向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汇报。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宋建波、尹志强、刘志东、张一弛)。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齐战勇先生、张玉伟先生、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宋立功先生、陈兆震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对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薪酬进行了确认,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相关内容。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齐战勇先生、张玉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宋立功先生、陈兆震先生及独立董事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对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职业经理人的业绩评价,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匹配的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激励契约书。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结合实际发展需要,拟通过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接续存量债券。 本次拟统一注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额度不超过23亿元(含23亿元),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筹集资金拟用于置换现有债务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用途,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资金用途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债券发行利率将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单利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为保证公司本次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顺利注册发行,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注册与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确定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及发行时机等 具体发行事宜; 2、负责签署申报与发行有关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等工作; 3、聘请本次发行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公司关联董事齐战勇先生、张玉伟先生、宋立功先生、陈兆震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因公司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因此向北京电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有利于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顺利发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www.sse.com.cn )公告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6-016)。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控股股东借款并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公司关联董事齐战勇先生、张玉伟先生、宋立功先生、陈兆震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此次向控股股东北京电控申请借款额度,并对实际发生的借款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是为了有效防范风险,储备授信额度以备周转。提供抵押担保是取得借款的必要条件,符合当前市场惯例,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有利于保障公司平稳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上述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www.sse.com.cn )公告的《关于申请控股股东借款并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6-017)。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的公告》(临2026-018)。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提交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拟注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6、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申请控股股东借款并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8、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宋建波、尹志强、刘志东、张一弛)。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019)。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公司代码:600658 公司简称:电子城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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