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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文件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在前十名股东填列。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为2,561,914股,占公司总股本112,493,716股的比例为2.28%。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51.98万元,同比增加53.74%;实现利润总额-10,655.69万元,同比减亏35.3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741.27万元,同比减亏31.6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974.10万元,同比减亏22.6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26证券简称:康为世纪公告编号:2026-020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全体董事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A股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9日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楼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第 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 1、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23-86200880 联系人:王涛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2026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26证券简称:康为世纪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并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上期已全额计提减值的应收账款中有部分款项已经在2025年收回,公司2025年度信用减值转回金额为876,292.05元,对公司净利润变动有正向影响。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及评估后,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并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4,068,390.62元,较去年资产减值损失金额缩窄。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合计对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3,192,098.57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拟对2025年度公司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192,098.5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经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拟对2025年度公司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192,098.5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426证券简称:康为世纪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 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情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4人,注册会计师815人。注册会计师中,有4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12家,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12,475.47万元。包含本公司在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贤智,200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5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佳,2022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2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8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收费将以2025年度的审计收费为基础,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审计计划为公司提供专业化的审计服务,坚持公正、客观的执业态度,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业务的需求,并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426证券简称:康为世纪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3日,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经营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于2026年4月22日到期。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026年4月22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经营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七)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现金管理。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现金管理涉及的资金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财务部应当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四、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等,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9.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9.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426证券简称:康为世纪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上午10点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6年4月11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春香博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积极贯彻实施股东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提升了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科学决策的水平,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3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会上述职。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总经理带领管理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积极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有力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25年度的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51.98万元,同比增加53.74%;实现利润总额-10,655.69万元,同比减亏35.3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741.27万元,同比减亏31.6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974.10万元,同比减亏22.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4)。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公司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就公司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以及审计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母公司净利润均为负数,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各外部环境影响、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实相关资质及资料后,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开展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企业内控控制情况,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拟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年度审计工作相关职责与义务,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高效顺利进行,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拟对2025年度公司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192,098.57元,较去年减值计提金额明显缩窄。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任独立董事肖潇、李映红、胡宗亥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市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2025年制定的《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对原《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对原《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12万元/年(税前);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6万元/年(税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不另外发放董事津贴。其中,绩效薪酬主要是根据公司岗位职责制定的考核标准的达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绩效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及考核周期的达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绩效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在保证经营需求和风险管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已于2026年4月22日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在保证经营需求和风险管控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等,上述额度在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21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426证券简称:康为世纪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2022年9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3号)。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29.0278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98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75.78万元,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8,645.4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30.36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10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74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募集资金净额中已扣除公司发行时应缴未缴的与发行有关的印花税263,641.80元,2023年公司用超募资金账户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3年第一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第一届第二十四次、2023年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2025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22年10月14日,本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2024年9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并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生命科学园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疗器械及生物检测试剂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 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存放在“医疗器械及生物检测试剂产业化项目”专项账户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转出且账户不再使用,2025年9月29日,公司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销户(账号:16280188000190271)。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1月1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1月1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37,718,694.93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2024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300,186.00元,本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62,065.26元。 除上述情况外,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疗器械及生物检测试剂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06,087,399.09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康为世纪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康为世纪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1:公司“医疗器械及生物检测试剂产业化项目”已投资完成,2025 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含补充流动资金的本金、利息和理财收益。 证券代码:688426证券简称:康为世纪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主要原因为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母公司净利润均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51.98万元,同比增加53.74%;实现利润总额-10,655.69万元,同比减亏35.3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741.27万元,同比减亏31.6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974.10万元,同比减亏22.61%。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期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充分考虑到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2026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历来重视以利润分配方式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回报,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投资发展规划后得出的审慎结果,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产品研发及业务拓展等相关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长远业务发展需求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426证券简称:康为世纪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至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中午12: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M@cwbio.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有代表性的问题逐条进行回答。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并将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述网站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信息,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9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等信息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有代表性的问题逐条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王春香博士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戚玉柏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认真、及时地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至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中午12: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M@cwbio.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集体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有代表性的问题逐条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523一86200880 邮箱:IRM@cwbio.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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