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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为基数,本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元(含税),即派发现金红利0.063元/股(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滚存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2025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6,392,002,964?股为基数,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02,696,186.732?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000,092元视为现金分红,故现金分红合计407,696,278.73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31%。 2023年一2025年,公司累计实施现金红利分配金额合计9,430,735,875.712元(含期间回购股份并注销金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净利润的298.93%;公司实施现金分配金额及比例均超额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现金分红相关承诺。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能源是现代社会的血液、国民经济的命脉,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当前,我国能源发展面临全球能源供需格局深刻调整、国内供应保障与绿色转型统筹推进的复杂局面,保障能源安全任务仍然艰巨。国家能源局《202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026年)提出,夯实煤炭兜底保障,提升绿色低碳转型;增强油气生产供应能力,优化油气骨干管网布局,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行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合作。未来,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占据主导地位。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我国持续强化化石能源安全兜底保障,充分发挥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的压舱石作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61.7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3.5%,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坚实支撑。 (行业所涉信息摘自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Wind资讯等公开资讯,仅作参考。) 1.天然气业务 天然气作为优质、高效、清洁的低碳能源,是我国能源供应清洁化转型的核心抓手。随着“双碳”目标深化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速及能源安全战略升级,2025年我国天然气产业在政策驱动、基础设施完善与技术创新赋能下实现高质量发展,成为支撑新型能源体系构建的关键力量。 2025年,全球天然气贸易格局持续深度调整,欧洲加速摆脱对俄罗斯天然气依赖,美国、卡塔尔成为欧洲主要供气来源,推动LNG贸易量实现结构性增长。受全球经济温和复苏、可再生能源替代加速及海外出口产能提升的影响,供需基本面紧平衡,地缘政治边际效应减弱,呈现“供需脆弱平衡、价格宽幅震荡”的运行特征,据卓创资讯及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数据,JKM年均价为12.3美元/百万英热,同比上涨2.7%。 2025年,在国内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双碳”目标推进及民生用气需求保障等因素影响下,我国天然气供需呈现“产增进减、供需平衡”的态势,国内天然气市场总体平稳,价格同比略有下降。全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4265.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1%;进口量1764.61亿立方米,同比下降2.8%;据卓创资讯统计,2025年国内LNG出厂均价为4216.97元/吨,同比下跌6.55%。 ■■ 图1:HenryHub及JKM天然气价格 图2:国内天然气供需情况 2.煤炭业务 “十四五”以来,我国煤炭安全稳定供应保障能力大幅提高,产业结构显著优化,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市场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兜底保障作用,为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25年,我国煤炭市场在政策精准调控、能源结构转型深化与产业升级提速的多重驱动下,呈现“供需双向调节、结构持续优化、价格筑底企稳”的运行特征。供给端呈现“国内稳增、进口趋降”格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年煤炭产量48.32亿吨,同比增长1.2%;煤炭进口量4.9亿吨,同比下降9.6%;全年煤炭供需整体保持宽松态势,但受季节性需求波动影响,价格呈现“先抑后扬”的走势。根据CCTD数据,秦皇岛港5000大卡、5500大卡年均平仓价分别为617.43元/吨、702.62元/吨,同比分别下跌18.63%、18.37%,虽较2024年有所回落,但整体价格走势呈现筑底企稳态势。 新疆能源资源富集、开发潜力巨大,是国家确定的“三基地一通道”(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基地、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在中东部煤炭资源逐步枯竭、落后产能加速退出的背景下,新疆锚定全力打造全国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战略定位,全力推进油气增储上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方面提供坚实可靠能源保障支撑。2025年新疆原煤产量达5.53亿吨,同比增长1.9%;疆煤外运量突破1.4亿吨,同比增长2.3%,其中全年铁路外运量达9533万吨,同比增长5.2%;“十四五”期间疆煤外运年均增长33.7%。作为我国煤炭资源与未来增量的核心承载区,新疆煤炭资源优势依然突出。 ■■ 图3:秦皇岛港山西产动力煤平仓价 图4:中国2020-2025年原煤产量及增速 3.煤化工业务 现代煤化工是以煤炭为原料,采用先进煤气化、煤液化等核心技术,将煤炭转化为替代石化产品与清洁燃料的能源化工产业,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重要路径,也是石油化工的重要补充。基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基本国情,煤化工产业既是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路径,伴随国内能源需求持续上行,发展煤化工提高能源自给率重要性进一步凸显。 甲醇:甲醇是生产烯烃、甲醛、醋酸、甲胺、氯甲烷等多种有机化工产品的核心原料,广泛应用于塑料、涂料、合成纤维等行业。近年来,随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不断加快,甲醇下游应用范围不断拓宽,在制氢、替代传统化石燃料、医药与新材料等方面的需求均有增长。在生产工艺中,我国的资源结构决定了煤制甲醇一直占据绝对主力。 2025年甲醇市场呈现“先强后弱”格局,地缘冲突与高库存主导价格波动,年末港口库存升至高位。2025年我国甲醇产量9233.55万吨,同比增长9.47%;全年甲醇进口量1440.54万吨,同比增长6.75%。虽然传统下游开工低迷,需求不及预期,但煤制烯烃企业利润好转,对甲醇需求显著提升,全年甲醇消费量10567.04万吨,同比增长8.12%。全年华东甲醇市场均价2396.66元/吨,同比下跌6.53%。 煤焦油:煤焦油是煤干馏过程中得到的一种高芳香度的碳氢化合物的复杂混合物,广泛用于化工、冶金、建筑、医药等领域。 2025年国际原油弱势,成品油同步走弱,受此影响,下游加氢行业利润缩减,导致开工下滑,煤焦油需求同步减少,全年价格下跌明显。2025年陕西市场均价2975.06元/吨,新疆市场均价2799.75元/吨,同比分别下跌11.20%、11.86%。 乙二醇:乙二醇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和战略物资,广泛应用于聚酯纤维、防冻剂、冷却剂、溶剂等领域。我国约95%的乙二醇用于生产聚酯,作为聚酯的主要原料,其需求与纺织、包装等产业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发展,乙二醇在电动汽车冷却液和氢燃料电池中的应用也逐渐扩大。 2025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及行业竞争加剧影响,乙二醇供需宽松局面加剧,价格呈现震荡下行走势。全年乙二醇产量2028.95万吨,同比增长7.23%;进口量772.05万吨,同比增长17.80%;根据CCF数据,2025年均价为4346.31元/吨,同比下跌5.4%。 ■■ 图5:国内甲醇价格走势图 图6:华东乙二醇价格走势图 4.绿色能源业务 ①二氧化碳捕集(CCUS)及驱油 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是将二氧化碳从工业排放源、能源利用过程或大气中分离提纯,开展资源化利用或注入地层实现永久封存的系统性技术路径,是当前化石能源低碳化利用的唯一技术选择,是支撑大规模温室气体减排的关键技术手段,更是钢铁、水泥、有色、化工、煤化工等难减排行业实现深度脱碳、迈向近零排放的核心可行方案,已成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技术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5年是我国CCUS产业从示范试点迈向规模化落地的关键一年,截至2025年底,我国已投运CCUS项目总捕集能力突破600万吨/年,在建及规划项目规模超2000万吨/年,油气行业运营CCUS项目超100个,年二氧化碳注入量达400万吨。 整体来看,我国CCUS行业在政策驱动与市场需求的双重作用下发展势头强劲,技术成熟度与项目规模均迈上新台阶,随着政策支持持续加码、技术不断进步以及碳市场机制逐步完善,CCUS作为实现深度脱碳的重要支撑技术,正逐步向规模化、商业化方向迈进,在我国能源转型与低碳发展进程中的战略地位愈发突出。 ②氢能 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加快发展氢能产业,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战略路径。 “十四五”期间,我国氢能产业实现了从“跟跑”到“并跑”的跨越,在政策体系、技术创新、产业规模等方面实现了全方位突破,为“十五五”时期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根基。 截至2025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制氢年产能突破25万吨,建成加氢站超590座;电解槽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年产能全球占比分别约为60%、70%,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稳居全球前列。 “十五五”期间,将是我国氢能产业从试点探索走向规模化、产业化、商业化的关键窗口期,将实现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的转变,从国际“并跑”向全面“领跑”跨越。 (一)公司介绍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汇能源”,股票代码“600256”)创始于1994年,2000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2年转型为专业化的能源开发企业,是目前在国内外同时拥有“煤、油、气”三种资源的民营企业。 公司依托“三种资源”,已在国内外打造哈密淖毛湖煤炭煤化工基地、启东海上综合能源基地、中亚油气综合开发基地“三大能源基地”,形成了公司独有的资源优势、品质优势、通道优势、区位优势“四大核心优势”。建成了以煤炭开发转化产业链为核心,以能源物流为支撑,以煤炭、液化天然气(LNG)、甲醇、煤焦油、乙二醇为主要产品的综合性能源产业体系。 在国家推动疆煤外运及新疆全力打造我国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的背景下,公司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托自身丰富的资源优势,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并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积极构建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互相融合的生态体系,推动形成煤炭、煤化工、天然气、清洁能源(氢能)、碳捕集与利用产业协同并进的发展格局。公司重点打造传统煤化工向现代煤化工、现代煤化工向新能源和氢能“两个耦合”发展的新局面,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绿色能源需求做出积极贡献。 (二)经营模式 1.内控管理模式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结合产业布局和经营特点,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汇编;设立了财务部、运营管理部、生产技术研发部、人力资源部、证券部、审计部、安全环保部、招投标采购中心、法律事务部、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驻淖毛湖管委会、驻哈密办事处、驻淖企业协调保障中心、驻淖企业物资采购部及驻淖企业财务管理中心十六个职能部室,明确了职责权限及运作流程。各层级间管理、监督体系横纵有序,职责清晰,关键风险点防范到位,日常业务操作管理规范。 2.采购模式 LNG业务:公司主要通过自有煤化工装置生产、外购两种方式获取天然气资源,组合保障气源供应。自产气主要依托哈密新能源工厂年产120万吨甲醇联产7亿方LNG项目;外购气主要依托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LNG接收站开展LNG贸易。 煤化工业务:公司煤化工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自产煤炭,公司充沛的煤炭储量为公司煤化工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煤炭业务:在新疆区域拥有充足的、高质量的煤炭资源,可作为优质的原料煤和动力煤,通过规模化开采,实现自给自足和对外销售,保证内需外供。 3.生产模式 LNG业务:公司LNG生产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哈密煤化工项目所采用的,以煤炭为原料,经碎煤气化加压使煤转化为天然气,再通过液化处理形成煤制LNG产品;二是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LNG接收站项目,通过海外贸易,引进海外LNG资源,进行LNG销售,通过贸易价差,实现利润。 煤化工业务: ◆120万吨甲醇联产7亿方LNG项目:项目以煤炭为原料,主装置采用了鲁奇碎煤加压气化技术和鲁奇低温甲醇洗技术,其它装置引进了五项国际专利,经气化、净化、合成、液化等流程处理产出甲醇、LNG和副产品。在工艺技术的选择上优于国内同行业水平,是国内最大的以甲醇和LNG为主产品的现代化工企业。公司以“倡导环保理念,奉献清洁能源”为经营宗旨,在煤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积极引进国内外环保节能工艺技术,采用丹麦托普索公司湿法硫酸硫回收工艺,使硫的回收率超过99.2%;采用了中水回用、污水处理回用技术,实现了污水循环利用,减少了对原水的需求;在锅炉烟脱硫方面,采用氨法烟气脱硫技术,脱硫率大于99.8%。公司煤化工项目先进的环保节能工艺技术,不但持续保护了生态环境,也有效控制了公司煤化工产品的生产成本。 ◆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以公司自有白石湖露天煤矿煤炭产品为原料,主要生产工艺是对块煤进行分级提质、综合利用,建立“煤-化-油”的生产模式,即块煤经过干馏生产提质煤和煤焦油。其副产荒煤气一是用作信汇峡公司投建的煤焦油加氢项目的制氢气源;二是用作哈密环保“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生产乙二醇,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项目主要以广汇清洁炼化公司副产的荒煤气为原料,通过气体净化分离装置提纯获得合格的一氧化碳、氢气,再经草酸酯法生产乙二醇产品。该项目实现了对低价值荒煤气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把荒煤气转变为有效的合成气资源,实现了公司经济效益、环保效益双赢。 ◆4万吨/年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1万吨/年二甲基亚砜(DMSO)项目(一期规模1万吨二甲基二硫醚):项目采用国内首创的甲硫醇硫化法生产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二甲基亚砜(DMSO),主要以公司哈密煤化工工厂供应的甲醇、尾气硫化氢等为原料,产出二甲基二硫(DMDS)和二甲基亚砜(DMSO)等产品。 煤炭业务:公司白石湖煤矿采用露天方式开采,“单斗一卡车一半固定破碎站一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开采工艺,机械化程度较高,露天开采回采率达到98%以上。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并成立了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公司煤矿生产安全。 CCUS业务:公司首期1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示范项目,以广汇能源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煤制甲醇低温甲醇洗装置高浓度二氧化碳尾气为原料,生产液态二氧化碳产品。 氢能业务:绿电制氢与氢能一体化首期科技示范项目,依托淖毛湖地区丰富的风能、太阳能和煤化工基地丰富的工业富余气体资源优势。通过自建风电、光伏发电,发电后绿电进入电解水制氢装置生产绿氢,并通过加氢站进行加注至氢能重卡。 4.运输、销售模式 LNG业务:在自有气方面,依托自有加气站及民用管网,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一部分LNG通过槽车自工厂运输至各站点,根据不同需求,实现LNG加注、CNG加注以及民用;一部分气源实现市场化销售。在外购气方面,主要包括液进液出与液进气出两种模式。其中:液进液出方式主要是通过LNG槽车运输,运至包括LNG气化站、分布式LNG瓶组站以及加注站等终端供应站,满足汽车用气、工业用气和民用气的需求;液进气出方式主要通过将LNG气化还原后进入管道。通过启通天然气管线,实现气化天然气通过管网向各燃气公司、电厂等供气。公司LNG销售的定价模式主要为:工业用气、商业服务用气结合市场供需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车用LNG主要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成品油的销售价格波动趋势最终定价。 煤化工业务:公司生产的煤制油品、甲醇、乙二醇等煤化工产品主要采取客户自提和第三方物流运输的方式进行销售,目前以公路及铁路两种方式运输。公司煤化工产品作为大宗化工原料,客户群体定位于工业企业,主要采取向客户直接销售的模式。公司产品的销售定价策略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产品成本、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定价,追求长期合作与利润最大化。 煤炭业务:公司的煤炭销售业务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以铁路和公路相结合的运输方式,通过淖柳公路、红淖铁路及柳沟物流中转基地,降低了运输和仓储成本,具备较强的成本竞争优势。依托区位及运输通道双重优势,公司近年来除在新疆、甘肃等传统煤炭市场之外,积极开拓宁、川、渝、云、贵、鲁等地煤炭市场,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煤炭销售半径;加强无烟喷吹煤及高热值动力煤销售,实现煤炭销售业务多元化,同步建立了动态的煤炭销售价格体系,实施产品差异化的定价策略,取得了稳定的经济效益。 CCUS业务:公司生产的液体二氧化碳产品,主要通过槽车运输的模式销售至吐哈油田三塘湖采区进行驱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受能源产品供需偏宽松影响,公司主营产品价格同比出现不同程度下滑,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其中:实现营业收入30,440,011,232.34元,同比下降16.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5,266,558.42元,同比下降54.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15,591,684.48元,同比下降55.3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78,397,837.84元,同比下降14.0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范围及情况说明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计提2025年度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8,110,253.94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4,463,450.17元,资产减值损失113,646,803.77元。具体详见下表: 1、信用减值损失 ■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5年期末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4,463,450.17元。 2、资产减值损失 ■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系2025年度材料库存耗用率降低,部分原料及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对相关产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经测试,2025年期末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50,541,843.76元。 (2)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以单项资产按其期末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计提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损失63,104,960.01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18,110,253.94元,将导致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减少118,110,253.94元,并相应减少期末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3月担保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6年担保预计情况 为确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汇能源”)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在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2025年担保实施情况,经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6年预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75亿元,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46亿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42.50亿元,对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3.5亿元。 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所属公司预计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2.9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所属公司预计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43.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001、003及012号公告) (二)2026年3月担保实施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担保制度规定,公司具体实施的担保额度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可在年初预计范围内,按照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进行分类,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额度调剂,调剂后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遵照相关制度要求,鉴于在年初预计范围内对担保发生情况逐笔披露频次较高,为便于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担保业务,公司对担保实施进展按月进行汇总披露。2026年3月,公司增加担保金额113,261.96万元,减少担保金额138,698.68万元(含汇率波动)。月内增加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28,501.01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5,536.01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以自身信用向广汇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关债务提供的担保提供了对应反担保,所涉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8,150.00万元(具体金额以经审计财务数据为准)。公司之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应担保余额64,011.4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6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担保预计范围内的公司均不存在失信情况,各公司均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运作规范、风险可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开展的相关担保及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业务,相关协议均已签署完毕。本次签署的协议内容完整、要素齐全,明确约定了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保证范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核心条款,相关权利义务清晰。本次担保实施业务均已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具体条款以各担保主体与银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担保的具体实施均在年初担保预计范围内,主要是为了保障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被担保公司均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3月31日担保余额1,214,037.02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为未审数,具体以经审计数据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50.13%。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公司代码:600256 公司简称:广汇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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