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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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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提供丰富的贵金属催化剂产品及部分高端非贵金属催化剂产品的同时,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人才和市场优势,强化催化剂产品与应用技术的协同创新,以先进的应用技术引领、催生和稳定催化剂产品市场。作为我国精细化工领域贵金属催化剂行业的技术领先者和产业推动者,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优化,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加快推进进口替代和卡脖子问题的解决。在精细化工、基础化工、环保治理、新能源及催化应用技术服务等领域,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力度,并取得一系列突破性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公司在催化领域市场的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企业力量。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催化技术进步已成为推动化学工业、能源领域、环境治理、大健康等重要领域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绿色低碳转型的推动下,国内催化剂及催化技术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1、随着国家大力发展芯片、人工智能、氢能、光伏、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催化材料在人形机器人新材料合成、高纯特气、氢能、可控核聚变氢同位素、锂电电解液添加剂和光伏材料生产制造方面都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需求;电子显示、半导体芯片、PCB电镀材料等领域离不开高纯贵金属化合物原材料,该类材料是生产高端贵金属催化材料的中间体,公司将在该领域进行积极拓展。
  2、催化技术和催化材料的创新和发展,有助于煤化工、天然气化工、氯碱化工等其他大化工行业技术变革,实现节能降耗,提升生产效率,推动产业向高附加值转型,并加速老旧生产工艺的升级改造。
  3、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催化技术在温室气体、CO2资源化利用、工业副产废弃物(特别是有机副产品和废弃物)的资源化与高值化利用方面具有广阔应用前景。同时,通过安全低碳的催化燃烧技术处理化工废气,也将为可持续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4、在我国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政策支持下,加速推进关键催化材料的进口替代和国产化迭代,促进国产催化剂技术及装备的升级,以新型催化材料和技术革新催生高水平新产品、新技术,从而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将为我国催化产业注入强劲动力并开拓广阔市场。
  5、在当下严峻的国际形势下,作为战略金属的贵金属催化剂失效进行资源回收,实现高效利用,是显著降低我国对贵金属资源的进口依赖的重要途径。发展高效、绿色的报废贵金属催化剂的循环利用工艺技术将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在实现“双碳”目标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催化材料和催化技术的应用前景愈加广阔,以催化为核心业务的企业将迎来更多市场机遇和发展空间,同时也面临着加快解决催化行业关键问题、卡脖子问题等新的研发挑战和责任。公司也将通过创新驱动、绿色赋能、开放协同,推动催化技术向更高效、更低碳、更智能的方向发展,为我国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111.08万元,同比增加20.43%;发生营业成本178,808.91万元,同比增加19.4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4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1,379,155.4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70.4万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211,200.00元(含税)。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39,211,200.00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95%。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如下:
  ■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并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于2026年中期进行分红,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的相关事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目前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5
  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主要目的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但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及衍生品的杠杆特征实现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效控制原材料波动的风险敞口,提升公司抵御波动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相关交易以保证原材料供应、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前提,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交易。
  (二)交易金额
  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钯、铂、钌、铑、金等,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四)交易方式
  原材料套期保值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等衍生品合约或上述组合。
  交易场所包括不限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主要目的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但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形势、利率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变化较快,可能会发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或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操作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期货、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有效对冲原材料价格,坚持规范的套保理念,不做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权限内办理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拟投入资金需超过审批额度的,公司将根据制度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进行披露。
  4.交易指令严格审批,交易资金严密监管,指令下达与交易下单分离,持仓情况透明化,动态风险预警报告等,均符合内控管理的要求。
  5.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交易操作期,降低价格波动风险。
  6.公司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持续监控,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交易损失。
  7.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操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外部专业机构达成合作,加强对市场风险的预判及把控。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效控制原材料波动的风险敞口,提升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业务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6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最终发行价格根据询价结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7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立新材”)核心技术人员张之翔先生因已过退休年龄,不再担任管理职务,对公司核心技术相关产品研发的指导和管理减少,因此公司将不再认定张之翔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之翔先生将继续作为专家顾问,对公司的战略、研发、改进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咨询,以上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
  2、公司结合杨维曦先生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及发挥的作用等因素,新增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1.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张之翔先生,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至1998年2月,在西北院第二研究室从事分析检测工作;1998年3月至2001年9月,担任西北院物理化学研究所副所长;2001年10月至2002年3月,担任西北院催化剂公司负责人;2002年3月至2018年9月担任凯立有限及凯立新材董事、总经理;2018年9月至2025年8月担任凯立新材董事长。截至目前,张之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6,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4.21%,离任后,张之翔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2.知识产权情况
  公司享有张之翔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申请权。公司与张之翔先生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3.履行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张之翔先生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约定在与公司保持雇佣关系期间和解除雇佣关系之后,均应保守公司保密信息,严禁使用、使别人获得、泄露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张之翔先生存在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经公司研究决定,新增认定杨维曦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个人简历及持股情况如下:
  杨维曦先生,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理学博士,中级工程师。2016年毕业于日本北海道大学,专攻综合化学。2017年至2022年,在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研发组高级组长。2022年2月至今,在凯立新材工作,历任研究室副组长、研究室组长、副总工程师。长期从事有机化学与高分子材料领域的催化技术的开发与催化剂的研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维曦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与人才梯队建设,经过长期技术积累与持续发展,已建立科学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目前公司研发人员结构合理、团队经验丰富、分工清晰、运转高效,不存在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过度依赖的情况。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创新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技术研发及日常经营活动均保持正常有序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情况如下:
  ■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技术研发工作稳步推进,日常经营秩序良好,研发团队及研发体系结构完整。现有研发团队与核心技术人员具备持续开展核心技术及产品研发工作的能力,可充分保障公司研发工作有序推进。为进一步夯实技术研发实力、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公司通过多元化激励举措,有效提升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的归属感、忠诚度与团队凝聚力。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研发创新,未来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研发团队建设、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加强高端人才培养,持续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8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15 点 30分
  召开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城尚林路4288号凯立新材综合办公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9: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书面回执及有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凯立新材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城尚林路4288号凯立新材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凯立新材证券部
  联系电话:029-86932830
  电子邮件:zhengquanbu@xakaili.com
  邮编:710018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0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143.21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74.6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143.2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774.69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预计合计1,917.90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917.90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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