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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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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861,029,14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0,147,895股后的820,881,2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情况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获国家/欧盟(德国)GMP、ISO14001、美国FDA现场认证及自营进出口权,主要从事化学制剂、传统中药、生物制剂、化学原料药、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稳定增长。主要产品种类如下:
  ■
  (二)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以“精心守护健康”为使命,坚持“务实、创新、包容、共赢”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成为中国精神神经、心脑血管领域的领先者,公司是第一批“中国医药企业制剂国际化先导企业”,连续多年荣登“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制剂出口型优秀企业品牌”、“中国医药工业百强”和“中国化学制药企业百强榜”。
  公司在CNS领域的产品力持续加强,治疗失眠的1类创新药京诺宁?(地达西尼胶囊)2024年11月顺利通过医保谈判,进入医保支付目录。该品种采用了部分激动的全球首创机制,更好地平衡了失眠治疗的疗效和安全性,具有“昼舒夜宁”的显著治疗效果优势,为失眠领域的医生和患者带来新的治疗手段。抗癫痫药物吉易克?(左乙拉西坦片)、治疗帕金森药物索普乐?(普拉克索片及缓释片)和抗抑郁药物唯他停?(盐酸舍曲林片及分散片)等药品在院内市场排名前列。全资子公司绍兴京新是全球喹诺酮类抗感染原料药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其主要产品左氧氟沙星和环丙沙星的产量和市场份额位居全球前列;全资子公司深圳巨烽在国内医疗影像显示终端的市场占有率较高,是全球主流大设备厂商的战略合作伙伴。
  (三)报告期主要经营成果
  2025年,公司经营主动求变、坚定创新转型、战略升级。面对宏观与产业政策变化,公司贯彻战略部署,推进创新研发、拓展销售渠道、挖潜市场、精细控本、育人才强团队等举措,实现利润稳健增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0.69亿元,同比下降2.14%;其中成品药收入24.69亿元,同比下降2.11%;原料药收入8.14亿元,同比下降7.09%;医疗器械收入6.96亿元,同比增长1.31%。实现归母净利润7.58亿元,同比增长6.46%;实现扣非净利润7.12亿元,同比增长10.06%。
  2025年,公司主要开展工作及经营成绩如下:
  1、深耕战略核心领域,坚定创新转型,强化创新药商业化能力
  公司以研发创新为战略基石,推进高质量创新药企转型,坚持“双轮驱动”:深耕精神神经、心脑血管核心领域管线布局,夯实创新根基;加速构建创新药商业化能力,促进成果转化,形成技术到产业的闭环。
  (1)深耕战略核心领域,持续推进创新药管线布局
  公司聚焦精神神经、心脑血管两大核心赛道,深度布局失眠、精神分裂症、癫痫、抑郁症等重大疾病领域,系统推进靶点布局及管线开发。
  目前,公司已构筑起以两大创新品种为引领的差异化产品梯队:
  地达西尼(新型苯二氮?类镇静催眠药)国内获批上市,2024年11月正式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完成从研发到商业化的跨越;靶向Lp(a)的新型降脂药完成I期临床,正推进中国II期临床试验,有望为高脂血症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与此同时,公司多领域管线齐头并进,研发动能持续释放:
  精神神经领域:盐酸卡利哌嗪胶囊(治精神分裂症)提交NDA,进入上市冲刺;改良型新药JX2404(治精神分裂症激越症状)2026年3月获临床批件,丰富产品矩阵。
  心血管领域:盐酸考来维仑片(治高胆固醇血症)提交NDA,增添心血管代谢管线储备。
  消化疾病领域:改良型中药康复新肠溶胶囊(治溃疡性结肠炎)进入III期临床,探索中药现代化的创新路径。
  此外,公司在精神分裂症、癫痫等领域加速前沿靶点布局,临床前管线储备丰富,支撑后续创新输出。依托“上市、申报、临床、储备”梯度研发格局,加快构建多疾病领域创新药集群,赋能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立项启动15项,注册申报6项,注册获批11项。
  (2)商业化能力持续强化,多维协同构建竞争优势
  公司以核心创新药地达西尼胶囊为商业化破局之作,集中资源推动市场化落地,取得阶段性突破。报告期内,地达西尼胶囊实现销售额1.95亿元。
  公司依托前瞻性布局,构建覆盖全国主要省份及重点终端的学术推广与销售网络,奠定创新产品放量基础。依托准入突破,公司协同自营团队与核心伙伴,加速医院覆盖与医生教育,建成“核心城市一区域中心一基层医院”三级终端网络。截至2025年底,地达西尼覆盖全国超3000家医院(含三级医院900余家),深度渗透高价值终端。2024-2025年累计举办超2000场学术活动,传递临床价值、强化医生处方观念,支撑销量提升。公司已初步构建了专业高效商业化团队、成熟敏捷渠道体系及可复制准入推广模式。既为地达西尼持续放量注入动能,也为后续创新药商业化提供实战范式与体系保障。
  2、全产业链协同降本,双轮驱动营销升级,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深化中间体配套能力,推进“中间体一原料药一制剂”全产业链协同。强化全链成本管控与工艺优化,单位成本下降,核心竞争力夯实。制剂外贸凭价格与质量优势,成为成品药重要增长极。
  面对医药行业变革与需求迭代,公司立足核心产品,推进销售战略升级,构建“院内院外并重、自营与招商协调发展”的多元营销体系,打造韧性成长型销售条线,夯实业绩稳健增长基础。
  自营端,深耕重点医疗机构、推进连锁药店覆盖,巩固基本盘;招商端,整合资源协同,加速拓展基层医疗市场,显现良好势头。伴随院内院外价格趋同与“三进”政策推进,虽市场承压,但营销体系已适应集采常态化,“以价换量”初显成效。
  依托山东原料药基地规模化产能优势,公司巩固核心品种市场地位,深化中间体-原料药一体化配套能力建设。报告期内,原料药板块紧扣产业链协同,以工艺优化、成本管控提升产品竞争力与供应稳定性。同时应对全球竞争格局变化,拓展优质客户,优化产品结构及排产效率,推动产能利用率与运营效率提升。面对行业下行周期,深化组织变革,提升市场、客户、渠道资源利用率。
  3、通过“创新”与“国际化”双主线,奠定医疗器械稳健增长基石。
  深圳巨烽深耕医疗影像显示领域,强化研发创新,深化国际布局,筑牢稳健增长根基。报告期内,再次通过美国FDA现场检查,质量体系达国际先进水平,夯实全球市场拓展基础。公司坚持技术驱动,在图像处理、色彩管理等领域积累核心算法与专利,推出OLED手术、OLED超声显示器、带操作系统高级HMI等创新产品,多项达国际先进水平。
  市场拓展上,深化与GE、飞利浦、西门子、佳能等全球主流医疗设备厂商合作,争取成功项目数和金额双创历史新高。凭借产业链关键环节技术突破及国产化替代贡献,报告期内入选国家级“重点小巨人”,获国家高度认可。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的方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80元/股(含),若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51万股-2,703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7%-3.14%。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3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除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调整为14.4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47元/股(含)的条件下,若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419万股-4,838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81%-5.6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截至2026年1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27.129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49%,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4.41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1.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872.2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以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5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5 年10 月20 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1月,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成立,计划参与人员 293人,首次授予部分认购总金额为8904.25万元,通过受让已回购股份方式持有公司股票 7,123,400股。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吕钢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其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5月12日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对议案9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上述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议案进行投票。
  4、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和2026年5月14日(8:00-11:00,14: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京新药业董秘办。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1-86575888
  3、传 真:0571-85221587
  4、电子邮箱:stock@jingxinpharm.com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
  邮 编:312500
  联系人:洪贇飞、史笑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020”,投票简称为“京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6年5月12日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020京新药业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2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过去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150万元人民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许萍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胜家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进东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出具《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026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同意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2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待支付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以及节余的募集资金合计8,559.50万元(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后续相关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0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向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6
  (下转B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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