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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装备电缆、新能源电缆、通信装备以及其他电气设备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风电/光伏等)、人工智能(AI数据中心服务器)、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储能(锂电池连接/化成分容等)、低空经济(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通信设备(5G基站等)、家电(空调/漏电保护器等)、电源及电动工具等领域。 公司深耕电线电缆行业多年,致力于橡套类电线电缆产品的技术研究、应用与推广,已拥有了多项核心技术和专利,掌握了一系列与电线电缆相关的成熟工艺。并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安全、环保、优质的电线电缆产品。经过三十多年的深耕和打磨,公司已发展成为橡套类电线电缆细分领域的佼佼者,并与众多世界强企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特种装备电缆、新能源电缆、通信装备组件、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 ■ ■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缆组件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由于节余募集资金小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该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7月2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5-043) 2、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6 月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日丰”)清算注销。2025年7月29日完成清税,并取得国家税务总局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开具的《清税证明》(蚌高税税企清[2025]19071号),并于2025年8月23日收到了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注销事项已经全面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8月23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3、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于2025年9月1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07号),同意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应严格按照要求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2025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及《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2025年11月12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上市。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黄洪燕先生、陈洵先生、李伟阳及离任的独立董事刘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李强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2025年度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816,333,992.19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5,961,559.2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04,848,252.04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8,288,325.08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16,333,992.19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积极回馈广大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为48,803,194.80(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等要求,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为保证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便于公司及子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开展,2026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渤海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保理融资、衍生品业务、外币贷款等。授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以上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公司总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内,并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担保类型等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公司从事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的方案并签署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合同,行使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此议案获得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公司就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编制《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订公司2026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公告》。 12.1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冯就景、李强、冯宇棠、张立超回避表决。 12.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黄洪燕、陈洵、李伟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李强、冯宇棠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便捷公司快速融资,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逐项审议《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7.01 关于修订《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7.02 关于修订《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7.03 关于修订《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7.04 关于制定《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7.05 关于制定《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子议案17.01、17.02、17.03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十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股东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研究部署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保证了公司的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的重点工作及2026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紧扣新型工业化,大规模设备更新、新型能源体系等国家战略的导向,公司业务点多点爆发,呈现出良好的增长势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51,802.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4%。经营规模持续稳步扩大,发展韧性进一步增强。 分业务板块来看,各核心产品线依托国家战略与行业机遇实现结构性增长: (一)新能源电缆紧抓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新能源装备升级及绿色低碳转型机遇,伴随风光储等新能源场景快速扩容,业务实现高速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46,632.20万元,同比增长 36.33%,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引擎。 (二)通信装备组件紧密对接国家算力网络建设、新一代通信基础设施升级等重大部署,积极抢抓5G技术规模化落地与行业应用拓展机遇,市场需求持续释放,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93,171.88 万元,同比增长 26.11%。 (三)特种装备电缆深度受益于高端装备自主可控、产业基础再造及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红利,在重点领域国产化替代的进程下,实现稳健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80,740.45 万元,同比增长6.17%。 2025年度,公司积极把握全球经济复苏及海外市场需求回升的有利契机,持续深化国际化布局,稳步拓展海外销售渠道,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对外出口业务实现稳健增长。全年公司出口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7,686.26 万元,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22%,出口规模持续扩大,经营质量稳步提升,为公司整体业绩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74,478.16万元。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在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共组织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的重大事项主要有: 1、清算注销子公司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安徽省蚌埠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偿收回全资子公司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日丰”)拥有位于蚌埠高新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5 年 6 月 10 日,子公司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收到了全部土地补偿款共计2,541.5499万元,交易涉及的土地已完成产权注销手续,本次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事项已全部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为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深度整合内部资源,旨在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能,以实现稳健高效的发展态势。公司董事会审慎决策,一致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2025年7月29日完成清税,并取得国家税务总局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开具的《清税证明》(蚌高税税企清[2025]19071号),并于2025年8月23日收到了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注销事项已经全面完成。 2、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结项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缆组件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由于节余募集资金小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该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 2025年11月12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计34,690,799股新增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91,579,648股。因此,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上市情况,对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的股份总数由456,888,849股变更为491,579,648股,注册资本456,888,849元变更为491,579,648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调整内部治理结构,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了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在内的13个治理制度。 4、董事会完成换届,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由12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非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3名独立董事。 新一届董事会相较于上一届董事会,规模适度扩大,结构更完整,新增了1名职工董事,能够听取员工诉求,在薪酬体系、发展战略、安全生产等决策中兼顾员工利益,增强团队归属感与执行力,同时增加了独立董事人数,强化了监督与专业建议,实现了合规升级、决策提质、监督强化、利益平衡四大核心目标。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保持独立性,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做出判断,针对利润分配,聘请审计机构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并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切实履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报告期内,董事会规范运作、高效执行、认真研究、审慎决策,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效保证了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运行良好,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经营或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工作与投资关系管理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审议通过并公告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以及其他重大临时性事项等重大信息,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及时、规范,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2025年,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相关管理部门保护投资者的要求,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热线电话、传真、互动易平台等,与公司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发展等情况。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严控内幕信息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过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邮箱等方式与各类投资者保持有效沟通;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互动易平台提出的问题,公司均能及时全面解答,解决投资者的疑问。 三、2026年度工作计划 2026年,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具体如下: (一)严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积极维护投资者关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流转和对外发布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合规交流,密切关注并及时回复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问题,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尊重全体投资者的法定知情权和表决权,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投资者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上市公司形象。 (二)深化新能源赛道,推动全球化布局发展 2026年,公司将继续巩固东盟、中东及“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充分利用公司已经获得的国际认证资源,积极主动拓展液冷超充、风电电缆、储能、数据中心等高端电缆市场,提升在北美、欧洲区域的产品份额,在全球电线电缆市场塑造“可靠、绿色、创新”的日丰品牌形象。 (三)加快推动公司产品战略转型,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以“为全球线缆用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为使命,为达成“为全球线缆用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的企业愿景而不遗余力。日丰股份紧紧围绕国家“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强”的发展要求,全面推动生产流程标准化、制造水平智能化,构建国内外双向开拓的格局,调整并推动新能源、特种装备电缆的产业发展方向。 2026年,董事会将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力度,统筹公司战略布局,大力推进业务开展,努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最大利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816,333,992.19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5,961,559.2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04,848,252.04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8,288,325.08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16,333,992.19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积极回馈广大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为48,803,194.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5年公司未实施中期分红;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为48,803,194.80元。公司2025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因此,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8,803,194.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83%。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份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48,803,194.80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29,282,605.80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洪燕、陈洵、李伟阳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洪燕、陈洵、李伟阳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开展的审计工作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该续聘事项。 二、对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减值”以及“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风险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本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经验与专业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2025年12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年3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线上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4、2025年4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及时。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开展的审计工作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该续聘事项。 二、对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减值”以及“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风险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本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经验与专业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2025年12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年3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线上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4、2025年4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及时。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包含6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及1次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无缺席情况。会议情况如下: ■ 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及行使职权的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核意见及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二)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中,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并组织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就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督促审计进度。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资质、执业质量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将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12月20日组织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就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人员安排、重要性概念、预审进展、关键审计事项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 (三)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1月、4月、10月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下转B28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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