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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99,938,23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0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秉承“为人类健康服务”的宗旨,遵循“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的企业理念,“天地仁和、和合共赢”的经营理念,弘扬“精诚团结,与时俱进”的企业精神,建立和巩固了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销售网络,不断拓展公司产业链,丰富公司产品群。 公司主营业务:生产、销售中西药、原料药及健康相关产品,包括口服固体制剂、口服液体制剂、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外用洗剂、搽剂、栓剂、软膏剂等剂型药品以及健康相关产品。 (一)业务板块情况 1、药品业务: 目前,公司药品业务主要以非处方药OTC类产品为主,约占药品全部收入的80%左右,经过多年发展,在巩固和夯实妇科、儿科等业务基础上,公司重点发展眼科、呼吸科等,形成了闪亮眼科品牌系列、仁和可立克品牌退热、感冒系列,以及清热解毒、止咳化痰、心脑血管、补益类等较多品类品规药品生产和销售。 公司药品的研发主要集中在大品种的仿制药和国家中药经典名方上,公司中药产品收入占全部药品收入比例为47%左右。2024年2月,公司“药都”品牌获批“中华老字号”称号,“药都”品牌归属公司子公司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将继承、发掘、光大祖国传统中医药事业,秉承“樟帮”传统制药理念,重点做好大活络胶囊、强力枇杷胶囊、养血当归颗粒等传承或原名方上改剂型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及适应症(功能主治)如下: ■ 2、大健康产品业务: 大健康产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件之一,是指和个人健康的维持、恢复以及增强相关的服务和产品,包括医疗服务、母婴产品、营养和健康产品以及其他服务(健康管理和养老服务)等。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及居民健康意识的提升,刺激了中国卫生消费需求,进而驱动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十三五”规划将建设“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并明确指出:计划到2020年,中国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大健康产业总规模超过8万亿元,在2030年达16万亿元人民币。在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大健康产业规模将持续增长,并有望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公司大健康产品种类涉及功效性化妆品、护肤护发用品、洗涤用品;母婴用品;保健食品、饮料;医疗器械、保健器材;保健品、中药饮片等,公司大健康产品业务目前主要是结合线下、线上两种渠道进行销售,以天猫、京东、抖音、唯品会等几大线上平台为主。公司具备较大的渠道拓展空间,用户数量不断增长,将通过私域运营,渠道下沉、渠道多元化等方式进一步带来发展空间。公司与天猫、抖音等国内主要电子商务平台均建立了良好的深度合作关系,与线上和线下媒体强强联合搭建了品牌和流量矩阵,对用户诉求和行为进行了体系化挖掘及管理。公司依靠自身经验丰富的电商运营团队和经销管理团队,从产品营销优势出发,将内容运营和直播结合加速触达核心客户并形成销售转化。在优质内容的持续输出下,公司不断积累优质粉丝,并打造了多个平台TOP级王牌产品,实现“品一效一销”一体化营销链路闭环。 (二)公司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情况 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指出,自2019年12月1日起,取消药品GMP、GSP认证,不再受理GMP、GSP认证申请,不再发放药品GMP、GSP证书。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7号)指出,自2020年7月1日起,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的申请人,新申请药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现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 (三)品牌(商标)情况 公司“仁和”“妇炎洁”“优卡丹”“闪亮”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药都”品牌获批“中华老字号”称号。公司经营的“仁和可立克”“优卡丹”“妇炎洁”等产品是国内同类产品中的知名品牌。同时,公司基于大健康业务发展,在电商渠道打造了“仁和匠心”、“药都仁和”等多个知名大健康品牌,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品牌集群。经过不断的经营与投入,公司“妇炎洁”品牌已在女性私护领域拥有大量用户,具有极强的品牌知名度与号召力。“闪亮”品牌聚焦视康领域,已发展成为具有多种品类的眼部健康品牌。“优卡丹”品牌聚焦儿童健康领域、“仁和可立克”品牌聚焦成人感冒领域、“仁和匠心”品牌聚焦化妆品领域,均在各自板块拥有强大的品牌影响力。2026年4月,公司凭借在医药新零售领域的卓越表现,正式荣登“美团医药健康 2025年工业数字化引擎榜”。 (四)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所属医药制造业,行业细分则是一家以药品、大健康类产品为主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目前公司的主营收入来自于药品和大健康类产品,利润贡献比例分别约为65%、35%。 (五)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投项目,公司的资金需求 2026年,公司资金需求将主要在新产品研发、工艺技术攻关、细分营销渠道、工业基础建设、拓展新型业务领域以及并购业务等方面,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年度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六)公司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或可能面对的风险 1、行业政策调整风险:医药产业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它们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整个行业实施监管。药品招投标政策的不断变迁对各个制剂药品生产商的市场销售产生深远影响,目前我国医疗制度的改革正处在探索阶段,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有一个逐步制订和不断完善的过程,由此将对医药行业的生产和销售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面临行业政策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积极关注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关于行业政策的发布或调整,结合自身特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相关措施将行业政策调整的风险降到最低。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目前国内医药零售市场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众多企业加快布局非处方药和医药大健康领域,产业资本深度融合,医药互联网加速发展,行业竞争激烈。随着进入医药行业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应对措施:面对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将加大新产品研发的力度,公司积极开拓新的销售渠道,巩固传统核心产品销售的同时,加大创新品种的销售。 3、产品降价风险:国家对药品价格实行政府管制。药品价格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以及其他政策、法规的调整或出台,同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正式实施,地方增补目录的修订、地方启动基药招标等,随着医药产品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以招投标方式采购药品的方式得到推广,受医保支付压力的影响,招标采购降价成为普遍趋势。 应对措施:公司以销售OTC产品为主,但部分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司产品的招标价格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公司将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标准等方式提高产品性价比,对销量较大核心战略产品加大工艺改造以及研发创新。 4、药品安全风险:公司生产的化学原料药产品和中成药品种较多,生产工艺较复杂,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较多,如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存储和运输等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偶发因素,引发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同时,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对公司的品牌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制订了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了《供应生产销售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质量管控制度》《异常物料处理管理规定》等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制度,通过了GSP、GMP的认证,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3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2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南昌元创国际1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杨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黄武军先生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和公司业绩等情况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分析及公司治理相关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5年度报告》(2026-004)和《公司2025年度报告摘要》(2026-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对2025年度的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了决算,并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6)第00001569号)。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99,938,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6-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6-007)。 公司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投资者获得感,公司拟增加分红频次,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2026-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并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009)。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与本议案利益相关,需全体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6-010),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杨潇、肖正连、黄武军、彭秋林、张自强和姜锋回避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自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26-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6年度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合计在不超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金额上限内,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商票、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以上授信为信用授信,无需担保无需抵押。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在对本意见的表决中,独立董事伍红女士,涂书田先生、章美珍女士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同意此意见。《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就该事项亦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德皓核字[2026]00001018号)。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6-013)。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2026-014)。 关联董事杨潇、肖正连、黄武军、彭秋林、张自强和姜锋回避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6-015)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伍红、涂书田、章美珍,离任独立董事王跃生、郭亚雄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5年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6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99,938,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1,999,493.4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5,199,949.34元,加上以前年度权益分派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443,632,671.9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850,432,216.03元。 三、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公司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99,938,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9,990,735.10元(含税)。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最新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09,990,735.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3.40%。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等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投资回报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五、其它说明 1、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此外,公司将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沟通,接受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给予反馈,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2、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公司持续做好业务经营,提升盈利能力,提升投资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承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的理念,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科学、连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3、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7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经综合考虑,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就拟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6828529982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主要负责人):赵焕琪 联系方式:13506180773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3、业务规模: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0,397.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428.74万元。 审计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莉,1994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5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1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1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琳华,2016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3、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监管业务):胡彬,2009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3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5家。 4、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5、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8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通过现金分红回馈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此外为进一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特此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时间:2026年下半年 (三)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中期分红的授权: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6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6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9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遵循依法合规、权责对等、分类考核、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2026年在任期内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 (一)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税前8万元/人/年,按年度发放。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最终标准依据股东会决议执行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 2.兼任公司内部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3.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四、薪酬构成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 (一)基本薪酬 结合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 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任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根据任期年度考评结果兑现。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激励收入。任期内出现重大经营失误等情况的,扣减或取消激励收入。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五、其他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含税金额,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董事、高管人员出现应当止付、追索或扣回薪酬的情形的,公司有权止付、追索或扣回其已发放的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0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 2026年,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叮当(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含所有控股的子、孙公司)(以下简称“叮当健康”)等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额为29,000.00万元。 根据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以上关联公司已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2、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叮当健康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关联交易投票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会对确认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未参与表决。 4、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等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不存在损害各方利益的行为,特别是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需求,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叮当健康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额为21,028.18万元。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6年公司与关联方叮当健康等公司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额为29,000.00万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杨潇、肖正连、黄武军、彭秋林、姜锋、张自强回避表决。由于交易对手方系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交易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 叮当(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上述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均良好,履约能力较强,有支付能力,不存在进行该等关联交易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求,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获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或者按订单的形式履行交易。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可持续性特征,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交易均在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内,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对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加以充分利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提高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成本水平,通过平等协商确定,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综上,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1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和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自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理财的目的 出于现金管理的需要,为充分发挥自有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理财的品种 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固定及浮动收益率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等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安心快线、日鑫月溢、日积月累、农银时时付、乐享天天、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实施稳健型的滚动理财。 公司投资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信托等及其他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投资理财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额度的自有经营性盈余资金用于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每笔期限不超过1年或1年内可转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且上述额度内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其中,公司购买的“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等起息日开始后每1天为一个投资周期的产品,购买赎回操作较为频繁,该产品持有期限最短为1天,因此会导致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较大。 4、投资理财的授权期限 上述额度内的投资理财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品种,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本次投资理财未构成关联交易,但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投资理财的信息披露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在该授权期限内,若公司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均符合本议案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二、投资理财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产品; 2、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2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8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olpYGEiF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 杨潇,总经理 黄武军,财务总监 彭秋林,独立董事 涂书田,董事会秘书 姜锋(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olpYGEiF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姜锋电话(传真):0791-83896755 邮箱:rh000650@126.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4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5月24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5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4年6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550万股已于2024年6月27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1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于2025年6月26日锁定期届满,2027年6月26日存续期届满。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24个月后依据上一年度公司业绩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两期解锁分配至持有人,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原因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6】00001569号),公司两年考核目标未能达标,无法实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两个归属期的条件。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经慎重考虑,决定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审批程序 2026年4月22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召开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公司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已取得公司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及后续安排 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下择机出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及利息。未来条件允许,公司不排除推出新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能性。 五、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未来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5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决议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50%。 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拟回购数量测算: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本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万股;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本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75.00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宏观经济调控、信贷政策收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的,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同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干部的积极性,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则回购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12个月自动终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内进行回购申报; (2)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决议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七)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测算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本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万股;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本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75.00万股。本次预计可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下限至上限为0.71%-1.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总金额上限人民币15,0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1,875.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4%。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 按照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8,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1,000.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71%。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73,511.85万元,货币资金金额277,396.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31,557.18万元。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15,0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上限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9392%,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751%,占比较低。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账面价值合计80,326.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3846%,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股份将在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后的12个月内分阶段择机实施,回购资金并非一次性支付,且具体回购价格和数量由公司根据本方案设定的条件自行安排,具有一定弹性;公司拥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因此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经公司自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问询,收到的回复情况如下: 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起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如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办理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三)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3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5年度末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2,927.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合计尾差,属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对各类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1)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2)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时,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3)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本期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15.94万元。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齐齐哈尔仁和翔鹤工业大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单项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13号),本期在建工程项目新增计提减值准备186.62万元。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无形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子公司通化中盛药业有限公司无形资产-盐酸槐定碱注射液专利技术已过保护期,基于该公司2025年经营状况,公司认为盐酸槐定碱注射液专利技术本期已出现减值迹象,依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通化中盛药业有限公司无形资产专利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11号),盐酸槐定碱注射液账面价值 693.33万元、可回收价值为70.00万元低于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期对盐酸槐定碱注射液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23.33万元。 4、商誉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一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要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江西仁和药都药业有限公司(简称药都药业)、江西仁和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健康)、江西聚优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聚优美)、江西合和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合和公司)、江西金衡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衡康)、江西聚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聚和)、江西美之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美之妙)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并出具了《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被合并公司含商誉资产组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 第8115号、第8114号、第8116号、第8120号、第8118号、第8119号和第8117号评估报告。 经评估机构测试,药都药业、金衡康、聚和、美之妙出现了商誉减值,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合计11,101.45万元,其中药都药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855.18万元;金衡康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897.80万元;聚和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225.09万元;美之妙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23.3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2,927.34万元,确认减值损失12,927.34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971.95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1,971.95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确认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5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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