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8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2,377,966.99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194,407,70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3,862,289股公司股份,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190,545,4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392,720.72元(含税)。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一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是汽车制造专业化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产业发展状况与宏观经济波动具有明显的相关性,全球及国内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均会对我国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进而影响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
  涡轮增压器是一种通过提高发动机进气效率来提高燃油经济性并减少排放的技术,可以在不牺牲发动机动力性能的同时较大幅度的减少燃油消耗,是发动机节能减排的重要技术,具有技术成熟度高、性价比强的特点。涡轮增压器的市场规模取决于内燃机的产量及涡轮增压器在内燃机中的配置水平,内燃机下游市场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工程机械、农用机械、船舶、发电机组等。目前,乘用车和商用车因其产销量规模最大,因而是涡轮增压器最大的应用市场。
  1、全球市场
  根据盖瑞特(Garrett)2025年报,(1)2025年全球乘用车产量和商用车较2024年均有小幅度的增加,大约3%;S&P(标准普尔)预测2026年全球汽车产量较2025年将有小幅度的下降;(2)2025年全球涡轮增压器产量接近5000万台,较2024年大约增加50万台。根据目前电动车辆的渗透率,2026年之后全球涡轮增压器产量将有所下降,预计在2030年下降到2022年的产量水平;(3)根据S&P(标准普尔)预测,全球乘用车发动机涡轮增压器的渗透率将从2022年54%提高到2026年57%,之后至2033年将稳定在56%左右。
  ■
  资料来源:盖瑞特2025年报,标普,KGP(2023-2025年为实际数据,2026-2030年为预测数据。)
  2、中国市场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25年1-12月,中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9%。在新能源汽车板块中,从动力类型来看,纯电动汽车销量为1062.2万辆,同比增长37.6%;插电式混合动力及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销量为586.1万辆,同比增长14.0%;燃料电池汽车销量为0.8万辆,同比增长52.9%。其中,插电混动和增程混动车型对于涡轮增压器的需求更加直接,从而为公司涡轮增压器壳体业务带来一定的发展机遇。
  公司是集研发、生产及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汽车动力单元和传动、底盘系统的关键零部件,包括涡轮增压器涡轮壳、中间壳、差速器等。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已成长为该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具备较高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公司涡轮增压器壳体产品除了广泛应用于传统燃油动力车型之外,同时还全面渗透到新能源混合动力车型(插电式混合动力、增程式混合动力)。
  1、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研发、生产、制造高质量的涡轮增压器核心部件,产品设计不断优化,产品质量持续提高。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已成为全球领先的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供应商。公司与盖瑞特、博格华纳、上海菱重、纬湃汽车、博马科技、丰沃、宁波天力、蜂巢等国内外主要涡轮增压器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广泛搭载于宝马、奔驰、奥迪、大众、捷豹、路虎、沃尔沃、雷诺、通用、福特、丰田、日产、马自达、现代、起亚、比亚迪、吉利、长城、赛力斯、奇瑞、长安等众多知名汽车品牌。
  ■
  公司拥有中关村、南厂、余桥三大厂区,生产制造涡轮壳、中间壳、差速器壳体、电机壳体、液压系列产品;子公司联华机械拥有国内领先的呋喃树脂砂铸件生产线和大型五轴复合加工中心;子公司科华底盘依托科华铸造产能优势,已完成气压盘式制动器的生产装配线并开始批量交付,产品应用终端覆盖挂车、卡车和中大型客车等特种车辆,已初步形成品牌效应。
  ■
  (从左至右依次为液压泵阀、涡轮增压器连体排气管、涡轮增压器中间壳、涡轮增压器涡轮壳、差速器壳体)
  2、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围绕既定的战略方针,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积极开拓市场,争取市场份额,为可持续业务增长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在市场开拓获取增量订单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新增定点业务涵盖博格华纳、盖瑞特、博马科技、蜂巢、丰沃、宁波天力、GKN、美国伊顿集团、力邦合信在内的国内外客户的多个项目,产品系列包括涡轮增压器壳体、差速器和底盘制动系统零部件等,上述项目在产品生命周期内将持续形成稳定和显著的销售收入;全资子公司联华机械依托先进的技术装备优势,成功获取卡特彼勒、奥赛能(前身为瑞士ABB涡轮增压器事业部)、意大利康迈尔等优质客户大型涡轮增压器部件业务;控股子公司科华底盘产品应用终端已经覆盖了挂车、卡车、大型客车、等特殊车辆,已初步形成品牌效应。未来公司将持续探索新质生产力发展领域,逐步夯实公司业务的第二增长曲线。
  (2)精心组织实施新项目量产,确保新项目及时圆满交付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启动小组、研发部门、业务部门、生产部门紧密配合,悉心协调,先后顺利规模量产包括比亚迪、吉利、大众、斯特兰蒂斯、奇瑞、赛力斯、现代、奥迪、雷诺、长城等多个新项目和新产品,有效地支持了下游客户和主机厂的量产计划,取得客户的信任和认可。
  (3)强化全面质量管理,以质量取胜,以技术领先,以服务赋能客户
  公司始终秉承“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构建符合IATF16949国际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覆盖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质量检测、售后服务等全业务环节,实现质量管理流程的全链条贯通。为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公司同步建立了灵活高效的客户服务响应机制,实时跟进客户需求动态。公司品保部统筹实施供应商准入评审、生产过程监控、客户质量维护等全流程管控。通过常态化开展全面质量管理(TQM)、“质量月”专项活动及品管圈(QCC)和质量早操等持续改进项目,形成全员参与的质量文化生态。公司在质量管理方面的努力赢得了客户更高的满意度与信任度。
  (4)强化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多举措降本增效,并取得初步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率和人均产出,实时监控并分析单耗成本,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事前管控,事中跟踪,事后分析,建立健全精益生产的长效机制,持续优化公司经营成本结构,从而有效促进公司长期盈利能力。
  (5)加强运营资金管理,提高经营活动现金流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采购模式,精准安排生产计划,在确保及时供应的同时努力降低各项库存;同时,公司高度关注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情况,对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科学评估,以降低坏账损失风险。以上多项并举有效降低流动资金的占用,提高公司资金运营效率。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得以持续下降。
  (6)保持研发活力,重视工艺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人民币7,548.1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37%。为加快技术创新步伐,确保各项技术创新的成果转化,公司始终坚持产学研合作方针,与多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展开合作,积极引进先进技术标准,不断提升科研开发能力。公司高度重视工艺创新,特别是针对铸造和机械加工工艺的完善和持续改进,通过运用UGNX软件,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MAGMA仿真模拟软件及3D打印技术,显著缩短产品开发周期,保障产品质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授权专利149项,其中发明专利50项,实用新型专利97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957.3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50.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2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9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系由财政部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批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并于2013年12月,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1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5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人。
  3.业务规模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69,164.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416.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3,821.20万元。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87家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7,384.93万元,客户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中,与本公司同行业(汽车制造业)上市公司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1,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耿磊,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3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事上市公司年审、IPO申报审计、重组改制等专业服务已逾30余年,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颖,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3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年审、IPO申报审计、重组改制等专业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忠英,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为4家。
  2.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合计95万元。公司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项目团队的专业能力与经验、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构成等因素,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预计和2025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6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相关资料的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1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3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涂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码:2026-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码:2026-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于成永先生、杜惟毅先生、倪广山先生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机械设备作为上述额度内部分银行贷款的抵押担保。各合作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签署的合同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合同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授信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溧阳市联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华机械”)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总金额不高于人民币4亿元。融资租赁主要采用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和自有设备售后回租赁两种方式。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合同期限以与融资租赁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联华机械及控股子公司江苏科华底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底盘”)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5亿元。其中,为联华机械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为科华底盘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7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合同期限以具体签订的对外担保合同为准。以上授权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联华机械2026年度为公司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合同期限以具体签订的对外担保合同为准。以上授权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支付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制定能够更好地激励和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且已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认为本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经营团队的稳定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效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6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提请授权事宜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和限售期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融资政策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在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时间,且须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8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如下: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经评估,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458,309.89元。
  (二)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9,538,359.62元,收回或转回12,917,419.95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269,924.12元,收回或转回12,726,056.65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68,435.50元,收回或转回191,363.3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7,079,131.67元。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公司代码:603161 公司简称:科华控股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联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联华机械子公司)、LYKH GmbH(科华德国子公司)、LYKH LLC(科华美国子公司)、科华控股(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科华上海子公司)、科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科华香港子公司)、江苏科华动力科技有限公司、KER HUA HOLDINGS (THAILAND) CO., LTD.(科华泰国子公司)和江苏科华底盘技术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全面预算、资金管理、融资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生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财务报告。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财务报告。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各类缺陷的分类认定,只需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归入相关类型,且遵循从严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在内部控制缺陷内容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或间接造成影响,数额很难确定的情况下,可通过分析该控制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认定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巨额处罚参考重要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一般性处罚参考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无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良好。公司持续推动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提升,优化业务的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加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2026年公司将继续将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作为强化合规和提升管理效率的基础性工作,持续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优化和完善。2026年公司将继续关注存在风险的业务领域,持续加强对高风险领域的预警和检查,加强内部信息与沟通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大反舞弊力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和内部控制水平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涂瀚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1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3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4月24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及上网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8、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涂瀚、陈洪民、陈小科、宗楼、陈小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39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希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399号
  邮政编码:213399
  电话:0519-87835309
  传真:0519-87836173
  2、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7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一)董事2025年度薪酬
  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董事税前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2、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公司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前10万元/年。
  4、其他规定
  董事(含独立董事)薪金、津贴按月发放;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4、其他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0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公司质量与投资价值,公司切实履行并持续评估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和评估情况以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如下:
  一、持续发展主业,全面增强竞争力,稳步提升经营质量
  科华控股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已成为全球发动机动力单元、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涡轮壳和中间壳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近年来公司不断拓展新市场、新业务,在传统发动机差速器、壳体以及底盘制动系统零部件等业务领域已实现显著的突破。
  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市场环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应对,扎扎实实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0亿元,同比下降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50.42万元,同比下降7.21%。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下降主要由于报告期内产品结构变化以及销售价格调整导致主动承受阶段性压力。报告期内,公司紧抓营运资金管理,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6亿,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财务结构趋于更加稳健。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新增项目定点53项,预计未来生命周期可实现收入25.26亿元,并成功进入美国伊顿公司和德国奥迪公司供应商名录。
  2026年,公司将从以下方面持续提升自身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经营质量:
  1.聚焦精密铸造加工业务,以高品质的产品和具有竞争力的价格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2.全面推进“工序内质量保证计划”和“设计质量保证计划”,提升内外部质量表现;
  3.持续提升组织效能,全面深化降本增效举措,以更具竞争力的成本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二、坚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坚持“以创新研发为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7,548.1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3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授权专利149项,其中发明专利50项,实用新型专利97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完成双流道耐热钢涡轮壳开发、高效切割耐热钢材料开发、高性能奥氏体抗蠕变钢开发、耐热钢产品水平潮模砂造型生产工艺开发、高性能差速壳体开发等多个研发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产品多元化战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签订相关新产品开发协议并分批交付部分样品。
  2026年,公司将持续专注提升研发能力,开展低振发电机壳体、高强韧球铁一体式活塞、车用节能空调压缩机壳体、铬锰氮系耐热钢材料等研发工作;此外,公司将持续加大产品多元化的研发和试制工作,提高公司产品的科技属性和附加价值,力争早日实现商业化量产的突破。
  三、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重点关注股东利益,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
  公司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利润分配策略,兼顾现金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统筹安排经营发展、业务增长和股东回报的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2023-2025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0,279.55万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94.66%。其中,2025年度现金分红3,239.27万元,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32.22%,较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增加2.94%。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回报股东意识,积极开展中期分红工作,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四、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专职部门,自上市以来,公司设置专人接听投资者专线,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在“上证路演中心”等平台举办投资者交流会,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说明,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搭建投资者与公司沟通的相关渠道和平台,通过专门邮箱(zqsw@khmm.com.cn)以及专门投资者电话(0519-87835309),倾听并记录每一位投资者的提问和意见建议,认真收集、回复投资者的问题,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利的行使,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治理与经营的参与度,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2025年,公司分别召开2024年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会议均由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出席,并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征集投资者提问。公司借助投资者热线电话、股东会、现场调研等多元化渠道开展投资者管理工作,并持续完善投资者意见征询及反馈机制,切实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深入了解投资者的实际诉求。公司借助官网页面、可视化年报、图文、视频等形式,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五、完善公司治理、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治理水平的提升,建立了合规有效的治理结构,形成了以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经营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的权责分明、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
  2025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根据相关规定的最新要求,基于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制订、修订部分内部制度。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和治理建设,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积极学习研究新规,坚持定期自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2025年,公司积极参加各类监管机构例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机构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交流活动,踊跃报名各协会组织举办的资本市场交流活动,保持与市场的良好连接,并向优秀的上市公司学习、借鉴经验,提升公司董监高的治理能力。后续公司将持续加强公司内部培训,通过学习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关注理解监管动态等方式,不断强化相关人员的合规意识,提升公司董监高及管理层的履职能力。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激励与约束并举
  1、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上市以来,公司与实控人、控股股东、持股超过5%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了密切沟通,组织其参加证券交易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并定期围绕股份减持新规、违规案例等方面进行集中培训,旨在加强“关键少数”规范化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同时,及时更新“关键少数”人员名单,做好预沟通工作及密切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确保履行承诺。
  2025年,公司积极与“关键少数”进行沟通交流,跟踪相关方的承诺履行情况,同时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通过参加资本市场或监管机构关于“关键少数”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其自律意识,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
  2、激励与约束并举
  2025年,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通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进行深度绑定,切实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有效增强了团队的稳定性和归属感。2026年,公司将依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不断优化并持续执行薪酬方案,引导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注公司长期价值创造和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5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溧阳市联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华机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科华底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底盘”)。
  ●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2026年度公司拟对联华机械提供担保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98万元;2、2026年度联华机械对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0,267万元;3、2026年度公司对科华底盘提供担保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0.75亿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96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联华机械、科华底盘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联华机械、控股子公司科华底盘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其中,2026年度公司对联华机械提供担保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对科华底盘提供担保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0.75亿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华机械在2026年度对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信息与财务情况
  (一)联华机械
  1、联华机械基本信息
  ■
  2、联华机械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联华机械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二)科华底盘
  1、科华底盘基本信息
  ■
  2、科华底盘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科华底盘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或子公司目前尚未与相对方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系为确保相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被担保对象联华机械、科华底盘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公司考虑到其在2026年度生产经营中对于资金的需求,结合联华机械与科华底盘的具体情况,公司认为有必要为其债务提供担保,且该担保风险可控。此外,被担保对象联华机械和科华底盘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
  另须说明,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科华底盘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该担保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将切实解决科华底盘的资金需求,有利于维护公司投资利益,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对其担保行为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显著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合上述内容,公司认为上述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联华机械及控股子公司科华底盘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5亿元。其中,为联华机械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为科华底盘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7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合同期限以具体签订的对外担保合同为准。以上授权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2)同意全资子公司联华机械2026年度为公司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合同期限以具体签订的对外担保合同为准。以上授权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494万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联华机械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998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科华底盘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9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8%和0.9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2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2,377,966.99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194,407,70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3,862,289股公司股份,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190,545,4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392,720.72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22%。。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为了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提振广大投资者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含季度分红)方案,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以当时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数量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三)授权期限
  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公司代码:603161 公司简称:科华控股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