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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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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是报告期内公司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而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万元
  ■
  附注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28.5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910.24万元,同比下降7.6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①公司营业收入虽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但高毛利电力高压产品及风电业务收入有所下降,且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尚未传导至当期产品价格中,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②公司持续加大业务拓展,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不断开发新产品、优化产品性能,以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致使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的投入较去年同期均所有增长。③由于美元、港币等外币汇率持续下降,公司汇兑损失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综上原因,导致本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附注2: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研发费用11,482.8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070.01万元,同比增长21.99%,主要是职工薪酬、研发试验用料等投入增加所致。
  附注3: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财务费用3,152.4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509.41万元,同比增长390.27%,主要是美元、港币等汇率持续下降,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附注4: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其他收益1,639.4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58万元,同比增长27.94%,主要是本期到账的政府补助增加,以及高速通信线扩产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开始从递延收益摊销其他收益所致。
  附注5: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营业外支出337.6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80.33万元,同比增长488.72%,主要是本报告期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万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 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2、2026年2月13日,公司发行的139,988,800股H股股票正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1,259,898,562股增加至1,399,887,362股,公司第一大股东周和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89,563,801股,合计持股比例由15.05%稀释至13.5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2026年2月13日,公司本次发行的139,988,800股H股股票已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因本次发行H股增加139,988,8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据此,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5,989.8562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39,988.7362万元。
  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针对公司前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对应的条款进行修改。2026年4月10日,公司已完成上述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周和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晨航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飞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周和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晨航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飞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8日(星期三)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6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2026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质量,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结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特”)的业务发展现状,其已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为进一步聚焦上海科特主营业务,依托资本市场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金实力,以支持其研发创新和经营投入,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夯实其市场地位,同意上海科特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详见2026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州市沃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乐庭特种线缆有限公司、惠州市沃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惠州市乐庭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的项目贷款额度提供担保;同意控股子公司惠州乐庭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乐庭国际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防范交易风险,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详见2026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2026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为A股股东编制,H股股东如参加本次股东会,请详阅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函等文件。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6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1-6已经公司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8已经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日及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3、上述议案4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22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一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22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邱微、李文雅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传真:0755-28299020,电子邮箱:fz@woer.com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邮编:518118。
  5、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30”;投票简称为“沃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现场股东会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如下担保:
  1、为充分利用项目贷款的期限优势及利率优惠,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沃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智能”)、惠州市乐庭特种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线缆”)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3.2亿元的项目贷款额度,控股子公司惠州市沃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材料”)、惠州市乐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科技”)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3.2亿元的项目贷款额度,前述两项项目贷款额度期限均不超过10年。该项目贷款主要用于惠州市惠城区水口产业园扩建项目,该投资项目建设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相应担保。
  2、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惠州乐庭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智联”)拟为其全资子公司乐庭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前述担保合同签署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84,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2.9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惠州市沃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惠州市沃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住 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岃洛二路11号惠城高新园综合服务中心二楼216室
  3、法定代表人:王玉明
  4、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5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密封胶制造;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沃尔智能100%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9、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沃尔智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惠州市乐庭特种线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惠州市乐庭特种线缆有限公司
  2、住 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岃洛二路11号惠城高新园综合服务中心二楼216室
  3、法定代表人:夏春亮
  4、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5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颜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注:公司持有乐庭智联94.32%的股权,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9、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乐庭线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惠州市沃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惠州市沃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住 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岃洛二路11号惠城高新园综合服务中心二楼216室
  3、法定代表人:王玉明
  4、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5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密封胶制造;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沃尔电子100%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9、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沃尔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惠州市乐庭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惠州市乐庭科技有限公司
  2、住 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岃洛二路11号惠城高新园综合服务中心二楼216室
  3、法定代表人:夏春亮
  4、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5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颜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注:公司持有乐庭智联94.32%的股权,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9、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乐庭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乐庭国际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乐庭国际有限公司
  2、商业登记证号:37211583
  3、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4、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咀加连威老道100号港晶中心5楼506C
  5、经营范围:投资和贸易
  6、乐庭智联持有乐庭国际100%股权,公司通过乐庭智联间接持有乐庭国际94.32%股权,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拟担保情况
  (一)为沃尔智能、乐庭线缆、沃尔材料、乐庭科技提供担保事项
  1、担保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及期限:公司将为沃尔智能、乐庭线缆、沃尔材料、乐庭科技申请签署项目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6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正式签署的担保相关合同或协议为准。
  4、沃尔智能、乐庭线缆、沃尔材料、乐庭科技拟将公司位于惠州市洛塘片区四块工业用地及土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
  以上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为乐庭国际提供担保事项
  1、担保方:惠州乐庭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及期限: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正式签署的担保相关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10,440万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金额8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39%,占总资产的17.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61,303.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4%,占总资产的4.98%。
  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沃尔智能、乐庭线缆、沃尔材料、乐庭科技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人民币64,000万元的担保,同意乐庭智联为乐庭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
  沃尔智能、沃尔科技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乐庭线缆、乐庭科技及乐庭国际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鉴于前述子公司经营业务正常,财务指标稳健,信用情况较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能够对其经营实施有效的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可控,因此乐庭线缆、乐庭科技、乐庭国际的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特”)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准备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2、上海科特本次申请上市事项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
  3、上海科特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体战略布局,为进一步聚焦上海科特主营业务,结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业务发展现状,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拟计划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目前上海科特经营情况良好,已具备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条件。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子公司上海科特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发行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海科特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8月28日
  3、法定代表人:宋永琦
  4、注册资本: 9,452万人民币
  5、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成业路180号1幢A区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科特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
  注:公司持有上海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8、上海科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其他情况
  上海科特于2014年12月9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2021年6月7日,上海科特调入创新层。上海科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的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条件。
  二、本次公开发行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1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海科特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1,500,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或者不超过36,000,000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能发行的股份)。上海科特与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确定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股票发行数量的15%,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4、定价方式:上海科特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上海科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每股发行价格: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将由上海科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6、发行对象范围: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投资总额不包括拟搬迁的存量机器设备,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科特设备(包含电子设备和运输设备)账面价值为14,342.15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上海科特将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上海科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先期已投入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则不足部分将由上海科特以自有资金或自筹等方式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超出部分则由上海科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上海科特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8、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9、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本次发行股票前上海科特未分配的滚存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根据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10、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上海科特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当日上海科特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1、决议有效期:经上海科特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本次发行上市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12、其他说明:根据融资规模的需要,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选择是否实施战略配售,具体配售比例、配售对象等由上海科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市场状况确定。
  三、上海科特本次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科特本次公开发行有利于进一步聚焦上海科特主营业务,依托资本市场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金实力,以支持其研发创新和经营投入,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夯实其市场地位。
  公司与上海科特在资产、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形,分别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且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对上海科特的持股比例将由78.76%降至57.04%(按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测算,不行使超额配售权则为59.07%),不影响公司对上海科特的实际控制权,公司仍为上海科特的控股股东。
  四、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科特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准备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2、上海科特本次公开发行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
  3、上海科特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的相关要求,积极响应“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行业趋势,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旨在系统性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治理水平及投资者回报能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公司深耕新材料行业近三十年,凭借技术优势和扎实的底层积累,以技术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顺势发展电子材料、电力产品业务,开发运营风力发电,积极布局通信线缆、新能源汽车等相关业务,推进各产业协同发展,不断拓展公司业务增长曲线。
  公司布局的电子通信与新能源电力两大领域,高度契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市场空间持续扩容。未来,公司将持续围绕电子材料、通信线缆、电力、新能源汽车及风力发电等重点业务方向,战略聚焦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及机器人等应用领域的核心产品,围绕核心产业链不断优化业务结构与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在主业领域的深厚积淀与卓越市场拓展能力,推动传统主业与AI新业务协同发力,持续强化产品矩阵的多元互补与协同效应。通过不断完善产品体系与应用布局,进一步提升多元化产品结构带来的抗风险能力与市场适应能力,推动各业务板块在技术、市场及客户资源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构建协同与高效、稳健与成长并重的发展格局,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二、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坚持科技创新理念,一直致力于先进高分子材料、高端线缆、高性能电力传输等产品的研发创新和迭代升级,以及生产工艺的持续改进和优化升级。公司拥有专业且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自主开发,形成了以“多维度产品布局+深度定制化合作”的综合产品服务体系,构建了“多规格、定制化、全链条”的产品生态。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技术创新驱动发展策略,前瞻性规划研发方向,持续推进各业务板块新产品、新技术及新工艺的研发,主动迭代推出行业前沿新产品,保持行业领先水平。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围绕重点业务方向,加快推动研发成果向产业化转化,持续推进产品迭代升级与新产品的开发,不断拓展相关应用场景与市场空间,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技术水平与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将持续完善研发体系建设,优化研发管理机制,强化研发人才梯队培养与创新机制,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相关细分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
  三、推进智能制造与精益管理,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作为技术型生产制造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主业,已经形成了生产工艺成熟、制造装备先进、原料资源适配、操作程序成熟、质量控制规范等生产制造优势。公司在深圳、惠州、东莞、上海、武汉、常州、天津及越南等地设有多个生产基地,能够形成快速且大规模的交付能力。近年来,公司以数字化和智能化赋能生产制造环节,逐步形成自动化与精益化的生产制造体系,实现对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制造数据的精准控制,助力各生产环节的成本改善和效益提升;公司还通过自主设计并制造关键生产设备,实现了重要工艺的自主可控,从源头上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增强制造环节的独特性和稳定性。
  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和提质增效工作,通过强化资源统筹配置与内部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各子公司及生产基地在市场、产能与技术等方面的协同优势,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继续以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为导向,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生产制造智能化升级,不断优化业务流程与管理体系,推动生产运营与管理效率持续提升。
  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以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为监督机构、管理层及各子公司为执行机构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履行经营决策职责;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依照相关规定独立、审慎履行监督职责;管理层及各子公司负责具体经营管理及决策执行。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清晰、运作规范,形成了相互协调、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效能。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提升治理水平为目标,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全流程风险管理,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公司管理层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与合规意识,强化核心竞争力与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五、重视股东回报,增强投资价值体现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章程》与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盈利水平和长远发展规划,审慎制定并动态优化利润分配方案,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兼顾公司发展需求的同时,合理提升现金分红水平,增强股东回报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最近两年(2023年、2024年,下同)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83亿元,占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年平均净利润的49.43%。
  未来,公司将坚持聚焦主业、稳健经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内在价值,持续增强盈利能力和现金创造能力,为持续回报股东奠定坚实基础。在保障日常运营和长远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积极实施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根据经营情况合理确定分红水平,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2025年度,公司已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来将继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有效绑定,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夯实长期发展基础,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性,保障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能够充分获取决策所需信息。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质量持续保持良好水平。在定期报告披露过程中,公司围绕经营业绩及其变动情况,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及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充分说明业绩变化原因及应对举措,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坚持以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和资产质量为导向,建立了多渠道、常态化的沟通机制,持续开展与监管机构、媒体及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及现场或线上调研等多种方式,及时回应市场关切,主动传递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资本市场的沟通力度,重点围绕技术创新进展及新业务布局等内容,提升沟通的深度与透明度,增进投资者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及长期发展潜力的理解与认同。
  七、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发展
  公司始终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发展战略,持续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为社会承担更多责任,在多维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合理利用能源,节能降耗,荣获“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在生产经营环节,公司高度重视能源消耗的精细化管理,通过系统性节能技改与工艺流程优化等,持续提升能源循环利用效率;同时公司大力推动新能源应用,依托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太阳能路灯等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助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技术创新层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以驱动核心技术革新,通过技术突破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率,为节约型社会建设贡献积极力量。此外,公司将环保理念贯彻到企业文化,积极推动绿色办公落地,借助信息化系统实现高效信息流转,降低能源消耗;成立能源管理组,通过常态化的督导方式,强化各部门能耗管理的执行力。
  未来,公司将持续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健全环境与能源管理体系,稳步推进节能降碳相关举措的实施,推动公司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八、其他说明
  本行动方案基于当前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行业环境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制定,后续若遇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消费需求、监管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相应调整方案内容。方案中涉及的经营规划、发展目标、回报计划等为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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