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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尚需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进一步推动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粉粒体物料智能化处理主业,进一步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一家掌握气力输送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为客户提供粉粒体物料智能化处理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关键设备设计制造的科技企业。公司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依托长期积累的研发创新能力、技术设计能力与项目实施经验,为客户提供整套系统解决方案。凭借产品与系统解决方案的持续创新,以及多年积累的工程化系统集成经验优势,公司在国内合成树脂领域合计市场占有率达到30%以上,其中在煤制聚烯烃细分市场占有率近80%,保持国内行业领先的市场地位。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4亿元,同比增加17.0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0亿元,同比增加38.09%。 2026年,公司将继续发挥优势,在巩固优势市场领先地位的基础上,加快新行业和海外市场拓展,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项目型业务特点,深入推进精益化、透明化和数字化管理,日益提升经营质量和运营效率,增强综合竞争优势;承接战略发展与业务升级需求,优化人才结构和组织能力建设,完善人才优选、培训赋能、绩效考核、文化建设及晋升机制,打造与公司长期发展相匹配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和高效能组织体系,为战略落地和业务增长提供坚实支撑;稳步推进可持续发展建设,将绿色发展、规范治理和社会责任深度融入日常经营管理,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坚持技术创新,持续保持产品技术领先优势 公司通过持续自主技术创新及研发成果的高效转化,实现产学研用协同发展。2025年上半年,公司成立研究院,聚焦前瞻性技术及核心竞争力相关要素的研究与开发,通过与高校合作,充分发挥院校在基础研究领域的专长,结合自身在应用研究、工程化系统集成方面的优势,逐步实现粉粒体物料智能化处理技术升级。截至2025年末,公司拥有109项获权专利。 2026年,公司将持续推进粉粒体物料智能化处理技术攻关,提升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加快关键设备标准化建设,提升关键设备技术领先性与供应链韧性;逐步完善物性数据库、仿真模型、标准化模块库等研发平台建设,推动研发体系由项目支撑型向平台驱动型升级。 聚焦未来发展方向,公司将加强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领域的工艺研究、技术储备和系统适配,加快培育未来增长点;同时积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产品和服务中的应用,不断提升系统智能化和运维服务能力。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经营成果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统筹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已出具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自公司上市以来,累计分红2.25亿元,多次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始终重视股东回报,并致力于实现持续的价值分配。根据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及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28,006,400.00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21%。 为回馈广大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公司拟于2026年前三季度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高于相应期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且不低于10%。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增进价值认同 公司严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信息披露原则,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并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护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市以来,公司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咨询电话及邮件等多样化的交流方式和沟通渠道,了解投资者诉求及问题并作出针对性回应,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有关活动,传递公司投资价值,促进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 2026年,公司将继续加强投资者沟通,回答投资者关切,建立常态化的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和互信的关系,增强投资者信心。 五、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依法合规科学决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公司结合监管政策的最新要求,持续修订相关内控制度,优化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运作规范、有效。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持规范运作,持续关注监管最新动态,不断完善制度规范,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继续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稳健的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意识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将继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组织相关主体参加内外部培训,加强“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专业业务知识的理解,持续提升政策理解力、战略洞察力、风险识别力和科学决策力,不断提升自律意识和“关键少数”责任意识,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关键少数”与公司、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意识,激发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七、其他事项 公司将积极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聚焦主业,以高质量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树立优质的上市公司形象。公司将持续评估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效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所涉及的公司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住所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住所由“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协路1356号”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199号”。 二、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通用加料、分配装置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装卸搬运;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金属制品研发;阀门和旋塞研发;软件开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量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电气安装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变更住所、经营范围等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除附表列示的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四、相关授权事项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玲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拟于2026年前三季度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高于相应期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且不低于1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 2.津贴/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每人12.0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者津贴。 (3)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领取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根据其所任职务的岗位价值、职责范围、工作重要性及复杂程度、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其他 (1)董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2)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其应得的薪酬或者津贴。 (3)薪酬或者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董事同时担任多个经营管理职务的,原则上以所任职务中最高的岗位价值为基准确定薪酬区间;在此基础上,结合各兼职岗位的职责权重、履职难度及实际业绩贡献进行综合核定,确保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担当及经营成果相匹配。 (5)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本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讨论。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讨论,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根据其所任职务的岗位价值、职责范围、工作重要性及复杂程度、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其他 (1)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2)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其应得的薪酬。 (3)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多个经营管理职务的,原则上以所任职务中最高的岗位价值为基准确定薪酬区间;在此基础上,结合各兼职岗位的职责权重、履职难度及实际业绩贡献进行综合核定,确保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担当及经营成果相匹配。 (5)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本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玲珑、彭云华、刘昶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关联董事赵英敏、袁鸿昌、顾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住所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199号”,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股东会的召开日期等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独立董事赵英敏、袁鸿昌、顾琳分别提交了《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发行价格为72.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0,790.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362.5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0,428.2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5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004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19,975.80万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3,069.1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49,146.22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等),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8,646.22万元,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40,50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改变用途、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已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于2024年1月5日在上海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新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的分支机构,本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的名义签署;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华新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的分支机构,本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的名义签署; 注2: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133.6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36.1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已于2024年1月使用募集资金9,369.7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4,500.00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前次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2月7日至2026年2月6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40,500.00万元。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对“智能化粉粒体物料处理系统扩能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8年1月。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10,428.26万元; 注2:“聚烯烃气力输送成套装备项目”已于2026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有部分款项待支付; 注3:“研发及总部大楼建设项目”已于2026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有部分款项待支付;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的原因系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所致。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1号)同意注册,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66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2.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790.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428.26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信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5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国信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取消前的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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