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上会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对上会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上会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的薪酬变化符合业绩联动要求,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需对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变化符合业绩联动要求,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听取。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上会所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7,087.68万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2,980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和完善。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上会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经上会所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审计,为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上会所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1802室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及财务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6-01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1802室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26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资料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2日、5月13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30一16:30。
  (二)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1802室,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要条件。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姚静怡
  联系电话:021-63292356
  联系邮箱:jglymsc@163.com
  邮编:200021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6-017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则要求,现将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二、主要产品销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三、主要产品库存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说明:
  1、人造板产品:2025年第四季度,受市场行情和雨季影响,叠加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银木业”)及其原实际控制人涉及民间借贷诉讼,主要资产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原因,汇银木业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导致公司人造板产品本期销量、产量及库存均同比下降。
  2、林化产品:2025年第四季度林化产品销售市场仍然处于低迷期,公司结合市场情况未开展林化业务。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谷林业”)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经上会所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审计,为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主要内容
  上会所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指出: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述:
  公司2025年度的营业收入194,700,598.4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为-245,581,526.21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051,861.8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0,876,825.42元,累计亏损金额进一步扩大。
  二、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重要性
  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一一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考虑到景谷林业公司的业绩存在较大的波动情况,收入能够更直观的反应公司的经营状况;选取当年收入作为参考指标。按照上述计算基准,以计算基础194,700,598.45元的 0.5%计算得出景谷林业 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为97.00万元(四舍五入取整)。
  2、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和景谷林业对此进行的会计处理情况
  (1)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存在可能导致对景谷林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此,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景谷林业拟采取或已采取了改善措施,并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2025年度财务报表。
  3、解释性说明涉及事项不影响我们发表审计意见的依据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一一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因此,景谷林业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不影响我们发表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审计意见。
  2、针对上述导致上会所形成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化解,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环境,不断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改进措施
  为改善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已采取或将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一是为将不良资产从公司剥离,减轻公司负担与压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025年,公司已转让持有的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51%股权。2025年12月22日,公司已完成了汇银木业控制权转移的所有实质性步骤,汇银木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是为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2025年,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将其持有的上海博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达数科”)51%股权无偿赠与公司。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并不附任何义务。2025年10月,博达数科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博达数科51%股权,博达数科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未来将持续推进数字化领域布局,探索数字化技术与林木主业的协同应用,丰富公司业务结构。
  三是公司将持续深耕林木主业,立足普洱地区林木资源禀赋,进一步盘活林地资源,持续推进公司林地造林和林地采伐,增加收益。
  四是公司将通过积极拓展市场同时持续推进精益管理及成本控制等措施,不断增强人造板业务的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五是在稳住林业基本盘的基础上,围绕林业资源,探索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新业态,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总体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6-01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7,087.68万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2,980万元。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当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审议。公司2025年未弥补亏损金额总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人造板业务一方面受到供给端的产能大幅增加影响,另一方面受到销售端的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传导周期的影响,人造板行业区域竞争加剧,价格竞争愈发激烈,致使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量均出现下降,毛利率大幅下滑,形成亏损。
  2、由于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银木业”)及其原实际控制人涉及民间借贷纠纷,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计提大额或有负债及资产减值。受相关诉讼影响,汇银木业主要生产经营资产及银行账户被法院查封、冻结,生产经营陷入停滞,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收入及利润持续下滑。
  三、应对措施
  为改善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已采取或将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一是为将不良资产从公司剥离,减轻公司负担与压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025年,公司已转让持有的汇银木业51%股权。2025年12月22日,公司已完成了汇银木业控制权转移的所有实质性步骤,汇银木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是为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2025年,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将其持有的上海博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达数科”)51%股权无偿赠与公司。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并不附任何义务。2025年10月,博达数科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博达数科51%股权,博达数科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未来将持续推进数字化领域布局,探索数字化技术与林木主业的协同应用,丰富公司业务结构。
  三是公司将持续深耕林木主业,立足普洱地区林木资源禀赋,进一步盘活林地资源,持续推进公司林地造林和林地采伐,增加收益。
  四是公司将通过积极拓展市场同时持续推进精益管理及成本控制等措施,不断增强人造板业务的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五是在稳住林业基本盘的基础上,围绕林业资源,探索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新业态,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总体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6-01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5,581,526.21元,2025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 -770,876,825.42元;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 -246,108,423.52 元,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45,953,559.89 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即公司股票将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6年4月24日停牌一天,2026年4月27日复牌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景谷”变更为“*ST景谷”,证券代码不变。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6-013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于《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有关条款序号做相应调整。除附件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文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的备案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办理上述事宜,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