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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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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决策并组织实施,搭建了“董事会一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一ESG工作小组一各执行单位”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与管理水平。□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中21项议题,水资源利用、废弃物处理、循环经济、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反不正当竞争议题未被判断为重要性议题,但公司在报告中已进行相应披露。此外,科技伦理议题不适用于本公司。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20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26楼太极实业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4月24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2、3、4、6、7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毅勃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现场股东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可为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丹邮政编码:214000 电话:0510-85419120
  电子邮箱:tjsy600667@163.com 传真:0510-85430760
  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北创科技大厦26楼。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8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由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实施,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7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截至2025年度末,中兴华所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中兴华所2025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万元。中兴华所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建筑业等,其中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中兴华所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29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4年。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曾在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现为中兴华所合伙人。近三年为中金环境(300145.SZ)、远程股份(002692.SZ)、威孚高科(000581.SZ)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萍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22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起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为莱绅通灵(603900.SH)、宏盛股份(603090.SH)、中金环境(300145.SZ)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世权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5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1年。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为宝武镁业(002182.SZ)、赛福天(603028.SH)、世荣兆业(002016.SZ)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华先生、张小萍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世权先生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发生审计费用人民币20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7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为人民币48万元(含税)。考虑到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在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无重大变化,具体费用金额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鉴于公司与中兴华所的良好合作关系及该机构较好的业务与服务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等服务,聘期一年,审计及相关费用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中兴华所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及运营管理状况。同意公司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5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8,226,899.05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91,542,1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5,950,241.57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35,950,241.57元;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0,017,90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35,968,141.57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2.6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100,017,90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35,968,141.57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2.66%。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具体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4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注:“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系截至2026年3月31日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为子公司太极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半导体”)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其中外币担保余额已根据2026年3月31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6年度拟为子公司太极半导体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为太极半导体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提供不超过20,85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为太极半导体向银行申请授信续期提供不超过49,15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含授信期限内的担保续期)。
  (二)内部决策程序
  1、原有担保额度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太极半导体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提供不超过1.99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续期提供2.6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太极半导体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提供不超过10,843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续期提供39,157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太极半导体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提供不超过15,1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续期提供不超过44,9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含授信期限内的担保续期),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后,公司为太极半导体提供担保总额度为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临2024-023、临2025-013)。
  2、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了本次担保预计的事宜。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担保事项并签署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后,公司合计为太极半导体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7亿元。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有)
  ■
  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担保条款在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系基于公司子公司太极半导体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决策效率,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被担保方太极半导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了解并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太极半导体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系根据子公司太极半导体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而进行,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公司本次进行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5,00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6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6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2025年度对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6,109.63万元。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宜。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根据市场价格和评估结果,在清查、评估的基础上,2025年度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6,109.63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6,109.63万元。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票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应收的银行承兑汇票,一般不计提减值准备;对应收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照预期损失率5%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年末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减少,相应的转回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4.41万元。
  (二)应收账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了-1,075.40万元的信用减值损失,按业务板块分别说明如下:
  高科技工程技术服务和光伏发电业务板块计提-1,582.17万元,主要是:①子公司十一科技应收腾晖系列项目以及华夏聚光(内蒙古)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转回坏账准备3,094.20万元;②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应收账款原值增加,但账龄结构变化相应的调整信用减值损失。
  半导体及其他业务计提506.77万元,主要是应收账款增加按照会计政策相应的计提坏账准备。
  (三)其他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一般模型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程度,将其坏账准备划分为三个阶段中的一个,不同的阶段对应不同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式。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划分为阶段一;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划分为阶段二;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并且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划分为阶段三。
  2025年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2,067.31万元,主要是其他应收款账龄上升,按照会计政策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四)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2025年公司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损失932.21万元,主要是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太半导体”)对预计无法投入使用难以变现的专用材料计提减值准备。
  (五)合同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025年公司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3,499.49万元,主要是子公司十一科技随着工程项目建设的推进,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及未到期质保金增加,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六)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子公司十一科技下属杭锦旗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受市场结算电价下降影响,电站公司相关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根据评估结果,2025年上述电站公司对相关资产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89.97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5.67万元。
  由于半导体板块技术升级改造,新设备导入,老旧设备逐渐淘汰等原因,2025年子公司海太半导体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204.8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6,109.63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涛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3、《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3)。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方涛、李佳颐、胡嘉玙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5、《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系根据子公司太极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而进行,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公司本次进行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内容: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8,111,998.98元,截至2025年年底,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8,226,899.05元。
  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135,950,241.57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72,276,657.48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25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4%。2025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太极实业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根据市场价格和评估结果,在清查、评估的基础上,2025年度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6,109.63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6,109.63万元。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8、《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10、《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金额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关于太极实业本部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1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薪酬情况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非独立董事
  ①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按照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确定薪酬。公司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报酬。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除外)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并可实施嘉奖、任期激励及中长期激励。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在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中的占比原则不低于60%,在年度报告披露和进行绩效评价后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按照不少于3年的递延支付期支付;任期激励与任期考核结果挂钩,在任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公司可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案,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相关方案(如有)实现结果为准。
  ②对于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向其发放董事薪酬或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20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
  本项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及考核办法的规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明确了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制定合理,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鉴于本项议案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兼任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兼任董事)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薪酬情况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兼任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兼任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按照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确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兼任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并可实施嘉奖、任期激励及中长期激励。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在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中的占比原则不低于60%,在年度报告披露和进行绩效评价后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按照不少于3年的递延支付期支付;任期激励与任期考核结果挂钩,在任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公司可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案,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相关方案(如有)实现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由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实施,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19、《关于修订工程承包重大合同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公司结合自身业务规模及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对公司工程承包重大合同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工程承包重大合同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如下:
  公司(含子公司)单次签署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与他人共同承接建设工程项目,公司(含子公司)作为总承包人的,应当以承接项目的全部合同金额计算;作为非总承包人的,应当以实际承担的合同金额计算)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合并口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或合同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该等合同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若达到上述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的工程承包合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披露可能导致公司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公司可暂缓或者豁免披露涉密信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和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具体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当期实现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公司中期分红的总额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授权: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和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26年5月14日13:30在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2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9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缴纳税款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缴纳税款的公告》,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配合成都市主管税务机关的工作对涉税事项进行了自查,于2025年12月已预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1)。
  经与税务部门初步沟通,十一科技部分业务不满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需补缴2020-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十一科技需补缴2020-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合计252,803,340.39元。十一科技于2025年12月已预补缴企业所得税1亿元,预计尚需补缴企业所得税152,803,340.39元。目前,相关事项尚处于沟通与处理过程中,最终实际补缴金额仍需税务部门进一步认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补缴税款将计入公司2025年度当期损益,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803,340.39元。
  截至目前,该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3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方涛、李佳颐、胡嘉玙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项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议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确认(含税)
  ■
  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及实际执行超出预计的相应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含税)
  ■
  注: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子公司海太半导体向SK海力士2026年度机器设备采购预计金额为327.70万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海太半导体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6-004),现根据生产计划及实际情况,增加972.30万美元,预计金额调整为1,300万美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苏太极实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太极”):
  ■
  (2)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大环保”):
  ■
  (3)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威孚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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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江苏无锡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简称“无锡粮储”):
  ■
  (5)SK海力士系统集成电路(无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K海力士系统”):
  ■
  (6)海辰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简称“海辰半导体”):
  ■
  (7)SK海力士株式会社(简称“SK海力士”):
  总部地址:韩国京畿道利川市夫钵邑京忠大路2091;代表董事:郭鲁正(Kwak Noh-Jung);主营业务:半导体元件制造和销售。
  关联关系:SK海力士为公司子公司海太半导体第二大股东,持股45%,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五)项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8)爱思开海力士半导体(重庆)有限公司(简称“SK海力士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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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本部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本部为江苏太极提供经营管理、技术管理、销售管理等服务,属于正常经营往来。
  (2)公司子公司太极国贸的关联交易系太极国贸采购江苏太极生产的化纤产品,以及向SK海力士系统销售半导体生产相关产品,属于太极国贸的日常经营业务行为。
  (3)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的关联交易系十一科技开展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向南大环保进行施工分包,为无锡粮储提供工程总包,为威孚高科及其控制企业、SK海力士系统提供工程设计),以及十一科技向江苏太极售电等,属于十一科技的日常经营业务行为。
  (4)公司子公司海太半导体的关联交易系海太半导体将闲置宿舍出租给SK海力士系统、海辰半导体使用,有利于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向SK海力士出售机器设备,以及向SK海力士、SK海力士重庆采购机器设备,属于海太半导体的日常经营业务行为。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产业集团控制的企业进行的产品采购销售及工程总包、分包等关联交易、与SK海力士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工程设计、机器设备采购、出售关联交易以及与SK海力士系统、海辰半导体进行的宿舍出租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通过招标方式或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通过招标方式或参照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市场询价或比价价格确定或参考协议约定,交易发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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