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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分红条件,故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7,424,677.45元。鉴于2025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未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及后续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我国燃气行业整体处于稳中有进、结构优化的发展阶段。在“双碳”目标驱动下,天然气作为清洁低碳能源,在能源转型中扮演重要角色。国家持续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干线管道、LNG接收站、地下储气库等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全国一张网”的物理基础更加坚实。管道气现货价格发布机制建立,加之《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与《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修订施行,进一步推动行业市场化进程和管理规范化。但短期面临供需结构调整与外部环境波动的双重影响,行业整体呈现 “长期向好、短期承压”的特征。 (一)行业整体运行情况 1.供需格局。国内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保持增长,但增速较往年放缓,主要因工业、居民等下游需求疲软;2025年国内天然气产量为2,61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2%,连续9年增产超百亿立方米,标志着油气增储上产“七年行动计划”胜利收官。进口气方面,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25年中国进口天然气总量为12,787万吨,同比下滑2.84%。其中,管道气和LNG进口量分别为5,943万吨和6,843万吨,较2024年分别增长7.98%和下降10.72%,进口依存度降至40%以下。 ■ 近五年天然气产量 2.消费结构。2025年,在“双碳”目标约束、经济增速下行压力以及新能源快速发展的多重影响下,我国天然气消费量虽延续增长态势,但增速较前几年明显放缓,呈现温和增长特征。2025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4,265.5亿立方米,同比微增0.1%。消费结构方面,城市燃气领域,气化人口稳步增加,居民用气需求刚性增长;工业领域,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工业燃料用气需求同比疲软,成为城镇燃气业务购销价差收窄的重要原因;交通领域,LNG 重卡销量保持一定规模,但未能完全对冲工业用气需求的下滑;发电领域,天然气发电在调峰保供中仍发挥重要作用,但整体占比未发生显著变化。 ■ 近五年国内天然气消费量 3.价格走势。国内LNG出厂价格受国际市场波动及国内供应宽松影响,2025年整体呈波动下行趋势,尤其是下半年价格低位运行,导致LNG生产企业盈利空间压缩;城镇燃气终端价格受政府指导价调控,上游气源价格下降未能完全传导至下游,叠加需求疲软,企业购销价差收窄,利润空间受限。 ■ 近五年国内LNG出厂价格指数 4.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四川段正式投运,西气东输三线中卫至枣阳段工程正式投产通气,“全国一张网”关键环节实现联通。2025年,我国新建天然气长输管道超过2,000千米,全国天然气长输管道总里程超13万千米;新增LNG接收能力1,680万吨/年,总接收能力达1.74亿吨/年,全国共投运LNG接收站33座;储气库工作气量达320亿立方米,较2024年增长65亿立方米,全国共投运地下储气库51座(群)。基础设施的增加显著增强了国内天然气资源的调配能力和调峰保供水平,为区域能源安全和电力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行业宏观政策 宏观政策方面,国家继续在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完善政策,加快推进油气体制改革,促进“X+1+X”天然气市场体系形成,完善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建设全国统一能源交易市场、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完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为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改革提供法律支撑,长期有利于行业规范发展,但短期对企业合规运营提出更高要求。 2.2025年7月28日,为深化石油天然气市场体系改革、完善价格治理机制,加强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提升天然气管道运输效率,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5〕1014号)。该意见作为省内管输价格机制改革新规,旨在推动“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与全国定价机制衔接,目标在于解决部分省内管道运输定价方式不统一、成本核算不透明、投资效率低下、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系统性地解决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环节的深层次问题,以完善的价格机制引导行业从粗放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最终降低全产业链成本,助力形成“全国一张网”。 3.2025年10月16日,为强化油气基础设施公平开放的法律保障,推动从“有据可循”转向“有法可依、执法有据、违法必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进行了修订,实现了监管权威性和操作性的双重提升。 4.2025年11月13日,为增强规划对油气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油气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健全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压实了政府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行业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网站。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燃气主责主业,围绕“城镇燃气(含长输管线)、LNG业务、装备制造、分布式能源”四大业态持续完善天然气全产业链布局,纵深推进蒙东战略。在稳固传统燃气业务基础上,积极推进资产整合与优化,完成对庆阳兴瑞能源项目的收购,推动LNG项目重启。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甘肃省最大的LNG项目之一。 目前,公司主业以LNG业务和城镇燃气运营为主,燃气设备制造和分布式能源为辅。各业务板块经营模式如下: 1.城镇燃气业务包括城镇燃气运营和长输管线业务。城镇燃气运营主要是提供城镇区域内燃气供应、城镇管网建设及客户综合服务业务,具体可分为城镇燃气销售和城镇燃气安装。其中城镇燃气销售指从上游供应商购入城镇燃气气源,经处理后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城镇燃气安装业务是指为燃气用户提供燃气设施、设备安装入户服务,并向用户收取相应的安装费及燃气设施建设费。由淄博绿周、高密豪佳、曹县启航、雅安水发等六家公司,提供城镇区域内燃气供应、城镇管网建设及客户综合服务,业绩主要来源于当地管道燃气供应与服务。2022年,公司完成收购通辽隆圣峰和铁岭隆圣峰51%股权、参股岷通天然气,开始涉足城镇燃气业务上游天然气长输管线业务,该业务主要盈利模式为修建、运营长输管线,从中石油“哈沈线”、“中俄东线”采购天然气直供下游优质工业用户和城镇燃气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管道燃气供应与服务。公司现有城镇燃气项目10个,运营主干管道超过3,000公里,覆盖区域人口近1,000万人,年供气量4.3亿方。2025年,公司城燃新增合同气量10.2万立方米/日。 2.LNG业务主要经营模式是通过管道接收中石化等天然气供应商供应的天然气,在本公司的液化厂将这些天然气液化,产出液化天然气(LNG)及附属产品重烃、氦气销售给客户。公司目前运营日处理能力110万方的液厂1座;2025年投资并购兴瑞能源65%股权,建设1座日处理能力200万方的液厂,项目建成后将成为甘肃省最大的LNG液厂之一;投运BOG提取氦气项目,氦气纯度99.999%,制取技术国内领先,年产量可达20万立方米;2025年,公司LNG产量19.02万吨,同比下降3.77%。 3.以天然气发电为主的燃气设备制造,主要从事燃气发电相关的燃气输配和燃气应用领域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为天然气输配提供压力调节系统和天然气发电提供预处理系统。产品包括燃气输配系统、燃气应用系统和备品备件三大类。该业务板块主要采用“订单式”经营模式,根据上游客户的具体应用需求进行系统工艺设计(功能性设计)、机械集成成套设计、标准设备选型和非标设备设计,根据上述设计方案采购所需原材料,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加工制造,将各类设备按照生产工艺流程组装在一起,并经过检查、检验及测试,将产品销售给客户。2025年,大连设备新签合同额4.5亿元,同比增长72.98%。 4.分布式能源综合服务业务,主要提供项目开发、投资、设计、安装、调试和运维一站式综合服务。目前正在运营的两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均采用的是BOO模式(建设、拥有、运营),由水发新能源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为用能单位持续提供电力、热能(蒸汽、热水)和冷能综合服务。2024年,公司收购胜动燃气100%股权,补齐了分布式能源板块业务短板,拓展了低浓度瓦斯发电运维服务、发电设备销售、合作建站等业务。公司现有电站54座,遍布全国14个省份;处理低浓度瓦斯或沼气等废气约3.4亿立方,装机容量约300MW,2025年全年发电量9.8亿kW.h,累计创造产值约6亿元;处理低浓度瓦斯气9亿立方,沼气3000万立方,焦化气1,278万立方。2025年,公司分布式能源发电量9.8亿kW.h,同比下降3.8%。 ■ ■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037.97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1.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881.4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6.78%。基本每股收益-0.1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7.2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2%,较上年同期下降11.73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6-023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为真实反映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于2025年末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后,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以下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其他增加主要是原列示于固定资产清理的力诺项目发电机组调整至固定资产,原计提减值准备相应调整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减少公司2025年税前利润8,185.86万元。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的资产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准确。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6-026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股东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反担保金额:35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为银行融资担保的反担保。 ● 本次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控股)及其关联方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资管)和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具体担保期间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确定。本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上述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公司每年按实际担保金额的0.1%~1.5%向前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 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1: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方2: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方3: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方4: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三、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关联关系如下: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上海资管为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具体担保期间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确定。公司拟为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为本公司的以上担保提供保证担保作为反担保,具体如下: 1.担保范围为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为本公司提供的所有担保事项中,本公司需向债权人偿付的债权本金、利息支出、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等全部费用,以及担保方为本公司实现本反担保权利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公司每年将按照业务签署担保协议的时间,向担保方支付担保金额0.1%~1.5%/年的担保费。 2.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在保证期间内,如债权人向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主张承担担保责任,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可直接向本公司索赔。本公司承诺,在收到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关于已为本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一次性支付其为本公司履行担保责任所支付的全部金额。 3.反担保期间为自反担保函出具之日起至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为本公司履行完毕担保责任之日后三年。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担保事宜向其提供反担保,公司每年按实际担保金额的0.1%~1.5%向前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 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朱先磊、穆鹍、闫凤蕾、李启明、黄加峰回避表决。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的目的是控股股东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为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的顺利实施而提供保证担保,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按担保额的0.1%~1.5%/年支付担保费,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支付标准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水发集团、水发控股、燃气集团或上海资管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效解决了公司融资担保的问题,满足了公司的资金需求,支持了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本次担保费率参考市场标准,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08,405.85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07,405.85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48%、77.75%,除因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而向其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其他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 九、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6-029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固定资产长输管线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对管网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以往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 公司代码:603318 公司简称:水发燃气 (下转B19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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