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7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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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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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42,787,127.97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7,780,000股,以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2,609,720股后的股本数435,170,280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9,343,65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39,343,654.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46%。本次分配不派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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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维生素作为生命营养品,是人和动物在生长、代谢、发育过程中必须摄取的一种微量有机物质,广泛应用于饲料、医药、食品等下游领域。维生素行业的需求具有刚性特征,短期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中长期受益于全球人口数量增长和居民健康意识提升,市场用量规模总体呈现稳中有升。维生素行业的整体供给较为分散,但是各个单体维生素品类的供应集中度较高,行业规模化产能的进入或退出都有可能导致维生素价格的波动。维生素行业经过多次重大整合和产业链转移之后,中国已经成为维生素的主要生产国和出口国,中国企业掌握了所有单体维生素的生产能力,并凭借技术、成本和规模优势在多数单体维生素品种上具备了全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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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生素行业具有周期性特征,行业产能变化对产品价格存在重要影响。2020年以来,国内维生素行业产能持续扩张,呈现阶段性供给过剩、同质化竞争加剧的格局,产品价格持续低迷,行业盈利能力下滑,部分厂商出现亏损。2024年,维生素行业景气度有所回升,领先的生产厂商调整经营模式、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活动,部分缺乏竞争力的生产厂商则选择减产、停产或退出,供应过剩的竞争格局有所改善,行业盈利能力有所修复。
  2025年,中国维生素行业一方面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另一方面仍然面临产能持续进入的压力,新厂商在资本驱动下进入维生素市场,原有厂商通过扩大生产能力、延伸产业链或横向拓展新品种等方式巩固市场地位,行业竞争趋于激烈。根据博亚和讯报告,预计2025年中国维生素产量49.1万吨,同比增长5.2%,占全球产量的89.0%;预计2025年中国维生素市场价值约47.3亿美元,同比增长2.9%。同时,受细分产品竞争格局差异的影响,不同维生素产品的价格走势出现分化。以公司产品为例,2025年期间,维生素B1、叶酸等产品的价格同比上升,维生素B6产品的价格呈现前高后低走势,生物素、维生素B5等产品的价格仍在低位波动。长期而言,维生素行业的竞争、整合仍将持续深化,在产品布局、价值链延伸、技术储备、管理能力、安全环保体系等方面构建竞争优势的生产厂商有望在产业整合中脱颖而出,实现进一步的发展。
  公司致力于单体维生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维生素领域拥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已建立形成维生素B6、维生素B1、生物素、叶酸、维生素B5、维生素D3、抗坏血酸棕榈酸酯、维生素E粉、维生素A等多产品矩阵,为全球饲料、医药、食品等行业的客户提供配套服务。同时,公司向维生素产业链上游原料环节延伸,拓展ABL、甲醇钠、胆固醇、L-丙氨酸等中间体产品,在保证自身维生素产品原料供应的基础上,余量部分对外销售。凭借多年深耕维生素领域的技术积累、不断进取的市场开拓、优良的产品品质,公司产品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具有较高的市场美誉度和品牌影响力。
  公司是全球B族维生素市场的重要供应商之一,在多个B族维生素产品领域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根据博亚和讯统计,公司维生素B6和维生素B1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全球领先,生物素和叶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第一梯队。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单体维生素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做强企业、成就员工、服务社会、健康人类”为宗旨,致力于在人类健康、动物营养领域为全球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得益于领先的维生素行业市场地位以及多年积累的维生素专业技术,公司已与数千家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内销方面,公司在国内各省份均有销售;外销方面,以欧洲、美洲、亚洲等国家和地区为主。
  目前公司业务分为B族维生素、其他维生素、精细化工品等三大板块。
  1、B族维生素:B族维生素属于水溶性维生素,绝大部分以辅酶或辅基的形式参与酶系统活动。目前公司在该产品领域已经建立起较强的全球竞争力,产品包括维生素B6、维生素B1、生物素、叶酸、维生素B5等。
  2、其他维生素:公司生产经营的其他维生素产品包括维生素D3、抗坏血酸棕榈酸酯、维生素E粉、维生素A等。公司通过构建多元化的维生素产品组合,为下游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满足下游客户的采购需求。
  3、精细化工品:公司生产经营的精细化工品主要包括ABL、胆固醇、甲醇钠、L-丙氨酸等。公司围绕维生素产业链向部分上游原材料环节延伸,相关中间体产品在配套自身维生素生产的基础上,富余部分对外销售。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和销售订单制定采购计划,保证物料按时、按质、按量购进,在确保日常生产供应的基础上兼顾价格,并建立一定安全库存。在采购策略方面,公司通过供求分析和市场调研,动态掌握市场变动趋势,及时调整原料采购节奏;在供应商筛选方面,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和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上措施均有效保障了公司原材料的供应稳定和价格优势。
  能源采购方面,公司生产过程中所需能源主要为煤、电和蒸汽,市场供应充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新热电为公司供应蒸汽和部分电力。天新热电电力供应不足的部分公司向国家电网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用作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原料药等多种用途,不同产品销量每年均有变化,公司根据各类产品的销售计划和在手订单制定生产计划。销售部按年度、月度制定销售计划,将生产指令传递给生产部,生产部根据生产指令组织生产活动,控制生产进度,确保生产效率,并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环保管理和安全管理。质管部负责对所有涉及质量的活动进行监督与管理,保证公司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3、销售模式
  按照销售区域不同,公司建立了国内贸易部和国际贸易部,分别负责境内外销售的市场策划、产品销售工作。按照客户类型不同,公司建立了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其中直销模式是指直销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后自用,此类直销客户主要为下游生产厂商或其集团采购中心;经销模式是指经销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后进行批发或零售,此类经销商主要为进出口商、批发商、零售商。
  (三)业绩驱动模式
  2025年,公司维生素业务(B族维生素、其他维生素)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91.17%,系公司核心业务板块,其经营表现是影响公司整体业绩的关键因素。
  报告期内,维生素行业延续竞争整合态势,细分产品价格走势呈现分化。公司经营业绩和维生素行业发展状况表现出较强的一致性,维生素B1、叶酸、维生素D3等产品的市场价格较2024年有所提升,为公司整体业绩平稳运行提供重要支撑;维生素产品的产销量总体保持稳定,公司在B族维生素领域的市场地位进一步巩固。同时,受益于ABL、甲醇钠、胆固醇、L-丙氨酸等产品的产销量持续增长,公司精细化工品业务的收入同比增长70.24%,成为公司收入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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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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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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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504.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57.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16%。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18,972.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计491,651.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1%;基本每股收益1.35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9.4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 投资金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下同),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为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0号)核准,2022年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43,78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88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614,606,400.0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97,373,3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7,233,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910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704.67万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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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部分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注2: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调整募投项目“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的投资规模和项目产能,保持拟使用募集资金不变,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该项目已于2026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另外,截至2026年3月,募投项目“年产350吨胆固醇、6吨25-羟基维生素D3项目”、“企业研究院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四)投资方式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的投资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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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最近12个月指2025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3日。
  注2: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注3: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注4: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前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一年、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上述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进展披露
  (一)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2025年4月28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乐平支行营业部的七天通知存款。近日,公司对上述七天通知存款进行赎回,收回本金7,000.00万元,获得收益62.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特定风险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6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募投项目: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的投资规模和项目产能,保持拟使用募集资金不变,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
  ● 本次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项目:“年产350吨胆固醇、6吨25-羟基维生素D3项目”、“企业研究院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3,725.0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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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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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部分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2、合计金额尾差系按万元折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情况
  (一)项目调整规模并结项的具体情况
  “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新”),原计划投资总额为50,000.00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1,000.00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建成后预计将形成年产2.6万吨ABL(α-乙酰基-γ-丁内酯)、3万吨固体甲醇钠和1万吨液体甲醇钠(折干,合计3.3万吨甲醇钠)、770吨氢气的生产能力,有利于公司纵向拓展维生素产业链上游,保障现有维生素产品的原料供应,同时进一步扩大精细化工业务的产销规模,提升在相关产品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已完成“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产能的投资建设,形成了年产1.3万吨ABL、0.9万吨固体甲醇钠和8万吨液体甲醇钠(折干,合计3.3万吨甲醇钠)、770吨氢气的生产能力。项目已投资金额为35,882.4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31,017.56万元(含利息),其余为公司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已经达到100%。剩余二期产能尚未开始投资建设。
  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市场环境、业务规划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该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产能规模调整为一期产能,投资总额为35,882.41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1,000.00万元(不含利息)保持不变,其余为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本次调整后,募投项目名称相应变更为“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
  考虑到该项目已经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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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的具体原因
  ABL、甲醇钠是公司现有维生素产品的重要中间体,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保障核心原料供应、降低原料采购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维生素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同时,ABL、甲醇钠在满足公司自身生产配套的基础上,富余产能将对外销售,带动公司精细化工品板块的销售规模扩张。
  结合市场形势变化,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的产能规模及产品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原因如下:
  1、调减ABL产能规模。公司拟将项目一期ABL产能由2.6万吨/年调整为1.3万吨/年。自2023年以来,ABL的市场供应格局发生较大变化,国内新增产能集中投放导致行业供给压力显著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品价格持续走低,行业整体盈利水平明显下滑。公司基于对市场供需格局的审慎判断,对项目一期ABL建设规模进行调减,以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的整体收益水平与投资回报率。
  2、优化甲醇钠产能结构。公司拟保持甲醇钠产能3.3万吨/年(折干)不变,将产能结构由“3万吨固体甲醇钠、1万吨液体甲醇钠”调整为“0.9万吨固体甲醇钠、8万吨液体甲醇钠”。公司进行本次产能结构调整,主要是为了优化产品结构,匹配客户需求,巩固并扩大公司在甲醇钠核心应用领域的市场份额,增强产品的市场适应性与竞争力。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具体情况
  1、年产350吨胆固醇、6吨25-羟基维生素D3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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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企业研究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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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测算截至2026年3月31日,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秉承谨慎高效原则,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对项目成本费用支出实施精细化管控;同时依托公司成熟的工程化实施经验,持续优化施工方案、提升项目投资效率,形成募集资金节余。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相应投资收益。截至2026年3月31日,“年产350吨胆固醇、6吨25-羟基维生素D3项目”和“企业研究院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前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725.0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后,相关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等款项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业务发展规划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
  五、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市场环境、业务规划和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系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业务发展规划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42,787,127.97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7,780,000股,以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2,609,720股后的股本数435,170,280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9,343,65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39,343,654.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46%。本次分配不派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609,720股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方案符合《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7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20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其基本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000吨维生素A项目”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63,129.15万元调整为43,129.15万元,后续产能建设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企业研究院项目”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23,886.55万元调整为12,886.55万元,并将上述两个项目未经使用募集资金中的合计31,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新”)负责实施。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年12月14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夏天新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该账户为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202253980612)的子账户,子账户不具备对外结算功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750.4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5.9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146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对“年产350吨胆固醇、6吨25-羟基维生素D3项目”和“企业研究院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725.0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业务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维生素B5项目”、“销售网络及智慧工厂项目”的投资规模,保持拟使用募集资金不变,同时将上述项目名称分别变更为“年产3,000吨维生素B5项目”、“智慧工厂项目”;上述变更后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同意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350吨胆固醇、6吨25-羟基维生素D3项目”、“企业研究院项目”的投资期限均从2025年7月延长至2026年7月。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市场环境、业务规划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进行如下调整:(1)拟调整募投项目“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的投资规模和项目产能,保持拟使用募集资金不变,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该项目已于2026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2)截至2026年3月,募投项目“年产350吨胆固醇、6吨25-羟基维生素D3项目”、“企业研究院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新药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6218号),认为天新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天新药业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截至2025年末,项目尚在持续投资建设中,最终产品达产条件尚未完成,暂未实现经济效益。
  [注2]公司未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进行承诺。
  [注3]公司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部分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均系有关产品的销售毛利润。
  [注5]合计金额尾差系按万元折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项目尚在持续投资建设中,最终产品达产条件尚未完成,暂未实现经济效益。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均系有关产品的销售毛利润。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代码:603235 公司简称:天新药业
  (下转B18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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