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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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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公司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
  ■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二五年度》(信会师报字[2026]第ZG21616号)、《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G21615号)。2025年末财务公司总资产11,990,740.70万元,总负债10,510,650.71万元,净资产1,480,089.99万元。2025年实现净利润63,534.71万元,全年实现综合收益总额66,856.16万元。
  3.构成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
  本公司和财务公司皆为兵器集团控制的下属公司。兵器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财务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
  4.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部和子公司中南钻石拟分别利用自有资金2亿元和5亿元,通过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包括北方红阳在内的其他7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资金支持,用于补充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额度内子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滚动使用,全资子公司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内部委托贷款指导利率,控股子公司北方红阳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四、风险评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G21615号),认为财务公司2025年度严格按原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委托贷款是为支持包括控股子公司北方红阳在内的其他7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兼顾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和北方红阳利息支出在合并报表层面抵消,对公司收益无重大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兵器集团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对公司的情况有较为深入的了解,能与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更有效率的沟通,可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更为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本次关联交易可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能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综合授信累计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中,综合授信累计发生金额2.65亿元,未超过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包括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在内的子公司提供2026年度内部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与会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本部和子公司中南钻石拟分别利用自有资金2亿元和5亿元,通过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包括北方红阳在内的其他7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资金支持,是为了补充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额度内子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滚动使用,全资子公司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内部委托贷款指导利率,控股子公司北方红阳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6-20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保证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及所属子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于2025年5月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乙方)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现根据经营实际需要,需重新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财务公司未来三年每年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提供的贷款、票据及其他形式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5亿元,财务公司将根据每笔业务具体情况进行审批。
  2.财务公司为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魏军、王新星、杨守杰、刘中会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5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由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批准,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该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的情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世新
  注册资本:634,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6734U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2024年2月6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
  财务公司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
  ■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二五年度》(信会师报字[2026]第ZG21616号)、《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G21615号)。2025年末财务公司总资产11,990,740.70万元,总负债10,510,650.71万元,净资产1,480,089.99万元。2025年实现净利润63,534.71万元,全年实现综合收益总额66,856.16万元。
  3.构成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
  本公司和财务公司皆为兵器集团控制的下属公司。兵器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财务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
  4.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双方:
  甲方: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费用
  1.存款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所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要求下,提供不低于同期中国六大国有商业银行就同类存款所提供的挂牌平均利率。
  乙方将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关政策,对甲方及所属公司存贷款业务实行专户管理,以保证甲方及所属公司资金安全。
  2.贷款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方及所属公司申请,乙方根据自身运营要求有权自行决定并按另行订立的贷款及票据贴现协议(其中列明贷款的条件及条款)向甲方及所属公司提供贷款及票据贴现服务。乙方收取的贷款及票据贴现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委托贷款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委托人提供资金,乙方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申请向甲方提供委托贷款服务,但甲方不得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4.结算业务
  乙方为甲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结算业务服务,包括甲方及其所属公司与兵器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结算,协助甲方及其所属公司与兵器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外的其他方的交易款项的收付服务,以及乙方营业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结算业务,乙方有权向甲方及其所属公司收取相关结算业务费用,费用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金融服务手续费收取规定。
  5.票据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甲方及所属公司的申请,乙方可以为甲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票据类金融服务。费用水平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不高于甲方在一般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价格标准。
  6.其他服务
  经甲方申请,为满足甲方业务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外汇结售汇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服务收费不高于甲方在一般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业务价格标准。
  第二条甲方及所属公司在乙方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柒拾亿 元,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肆拾伍亿 元。
  甲方预计未来三年内每年向乙方申请提供的贷款、票据及其他形式的授信总额为人民币 肆拾伍亿元。乙方将根据甲方的申请按照每笔业务具体情况进行审批。
  第三条甲方及所属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它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甲方了解并认可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有关内部决策和内部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要求,出现违反下列情形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1.上市公司具备独立性;
  2.不以任何方式通过关联交易套取资金,不隐匿违规关联交易或通过关联交易隐匿资金真实去向、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3.董事认真履行勤勉、忠实义务,审慎进行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有关决策;
  4.高级管理人员确保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符合经依法依规审议的关联交易协议,关注财务公司业务和风险状况;
  5.首次将资金存放于乙方前,已取得并审阅乙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与乙方发生业务往来期间,应每半年取得并审阅乙方的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一并对外披露;
  6.制定以保障存放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乙方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督,当出现风险处置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及时予以披露,并按照预案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乙方利益。
  第五条 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应保障甲方存款资金的安全。因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要求,以及发生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乙方无须对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在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应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由兵器集团增加相应资本金。乙方对于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及时将自身风险状况书面告知甲方,配合甲方积极处置风险,保障甲方资金安全。
  1.乙方同业拆借、票据承兑等集团外(或有)负债类业务因乙方原因出现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情况;
  2.乙方或甲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重大信用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市场债券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大额担保代偿等);
  3.乙方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监管指标持续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且主要股东无法落实资本补充和风险救助义务;
  4.乙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关于财务公司业务范围的要求和相关禁止性规定等的情形;
  5.乙方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关于资产负债比例规定的要求;
  6.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7.乙方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8.甲方在乙方的存款余额占乙方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30%;
  9.乙方的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10.乙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11.乙方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12.乙方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3.乙方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进行整顿;
  14.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后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风险评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G21615号),认为财务公司2025年度严格按原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票据、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累计已发生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账户累计存入人民币65.61亿元,根据资金使用计划累计支出人民币61.88亿元;在财务公司本年度累计借入长/短期贷款人民币0亿元,偿还长/短期贷款0亿元。
  七、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证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及时报告董事会。对于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和头寸状况、存款情况发生异动及已采取、拟采取的措施,采用临时报告的方式及时报告董事会。
  如财务公司出现重大风险,公司将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并立即与财务公司沟通,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寻求解决办法。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与会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财务公司为一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为了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
  5.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6.《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二五年度》(信会师报字[2026]第ZG21616号);
  7.《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G21615号)。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6-23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5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由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有关说明
  (1)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张建新先生、吴传利先生、张大光先生、王红军先生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议案3、4、5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4.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和表决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14日上午12: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邮件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新华,刘广论
  邮箱:zqswb@zhongnan.net
  联系电话:0377-83880277,0377-83880276
  传真:0377-83882888
  通讯地址: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邮编:473000
  8.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9
  2.投票简称:中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类别和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面的方框中选择一项,以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含当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6-17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8号),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804,0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3元,共计募集资金204,759.2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28.1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9,131.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16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交易对方支付的本次并购交易中的15%现金对价共计36,186.92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2,944.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差异金额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6,890.6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17年1月2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6月2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宇专汽)、中信证券与存放红宇专汽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向东)、中信证券与存放北方向东募集资金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红阳)、中信证券分别与存放北方红阳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人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滨海)、中信证券分别与存放北方滨海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红宇)、中信证券与存放北方红宇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机特种)、中信证券分别与存放江机特种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江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驻吉化公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建行淄博博山支行37050163644100000242,已经于2023年12月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1月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永久补流,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账户永久补流资金未全部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XX研发条件建设项目为科研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建设,重点解决了在产品研制过程中存在的条件不足等问题,补充了产品研发设计、工艺试制和检测及实验等方面的条件,满足了部分产品研制需要,保障了科研产品的研制进度。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881.72万元。项目批复的设备购置验收完成,工程全部完工,竣工财务决算现场审计、档案验收、现场竣工验收均已通过
  [注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454.85万元,主要对产品仿真条件、零部件筛选条件等方面进行建设投入,其余建设内容按计划推进中
  附件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454.85万元,主要对产品仿真条件、零部件筛选条件等方面进行建设投入,其余建设内容按计划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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