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6-03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坚定执行“一芯双核 智向未来”发展战略,以数字化、智能化、无人化为核心引擎,构建“智慧运营+智能制造+数字平台+先进机器人”四位一体完整产业生态,主营业务覆盖环卫投资运营、环卫装备智能制造、智慧环卫系统研发与运营、无人化装备与解决方案四大板块,各板块深度协同、相互赋能,为城乡环境治理提供全周期、全场景、智慧化一站式解决方案。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1、智慧运营 (1)城乡环卫运营。公司以特许经营权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为核心,深耕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服务,打造“1+N城乡大管家综合服务体系,报告期内业务规模与质量同步提升。 2025年公司环卫项目中标年化额位列全国第5位,在管项目年化额位列全国第9位,区域覆盖范围与项目规模持续保持行业前列。项目服务内容延伸至绿化管养、市政设施维护、市容巡查、公厕管护、垃圾分类、应急保障等。农村大管家形成标杆示范,公司先后在安徽、江西、河南等地中标各类农村环卫特许经营(PPP)项目超过20余个。 (2)无人化环卫模式持续落地。公司无人环卫车主要应用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园广场及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场景的环卫作业。依托机器人自动化、智能化、标准化的产品特性,从提升作业效率、优化作业质量、强化数字化水平、降低人员安全风险四个核心维度,为公司环卫作业赋能,实现降本增效、提质避险的实际价值。无人化环卫模式的落地,为公司后续深化智慧环卫布局、拓展无人化作业场景、打造行业标杆项目积累了宝贵经验。 ■ 2、智能制造 公司是行业内品类齐全、智能化水平高的环卫装备与垃圾压缩设备供应商之一,报告期内产销规模、产品结构、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 (1)装备综合实力跃升,产品品类齐全。公司拥有智能化、柔性化、绿色化制造基地,完成焊装、涂装全线智能化升级,实现精确下料、精准焊接、精美涂装、精细装调的四精制造标准。产品全面覆盖新能源与传统动力、道路与非道路、清扫与清运全场景,共计19个品类近90款环卫车辆及垃圾压缩设备,可全面满足城乡各类场景作业需求。其中垃圾压缩设备两次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 (2)新能源产品布局持续扩容。2025年,公司从多场景适配、多吨位覆盖、多功能集成等维度,对纯电动零碳产品开发进行系统性规划,将节能、减排、零碳目标逐步转化为可交付、可量化的产品型谱。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产品公告数量已达40款。 (3)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核心技术自主化与核心部件自主设计能力的掌握,不仅是公司研发实力显著提升的重要标志,更能有效突破行业技术壁垒,显著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这一能力可实现对产品制造成本的精准管控,助力企业摆脱对单一供应商的依赖,降低价格波动、交付周期、定制化需求等因素对产品交付的不利影响。此外,通过自主设计核心部件,企业能够掌握完整的技术图纸与维修方案,为市场提供全面完善的售后服务,从而有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2025年,公司申请专利11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新增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累计获得发明专利22项。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分体式”移动站、“智能化”上装控制系统、“无人化”智能转运站等项目的研发工作。 ■ 3、数字平台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劲威科技为载体,自主研发劲威智慧环卫3.0云平台,构建“一网统管、一屏统览”的数智化底座,该平台已成为行业内落地场景丰富、商业化成熟的智慧环卫平台。2025年,劲威科技构建了6大核心产品矩阵,成功落地30余个项目,覆盖11个省份31个城市,业务范围涵盖城市管家智慧平台、智慧环卫运营监管、无人驾驶、采购租赁商城、智能感知网联、环境AI大模型等领域。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完善的安全体系及丰富的落地经验,公司已成为众多环卫客户数智化转型的优选合作伙伴。 2025年,劲威科技成功入选“安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彰显其在数字化转型领域的产品与服务硬实力,技术实力与服务品质持续获得行业权威认可。凭借贴合行业需求、落地效果显著的产品方案,公司荣获《2025年度最佳AI应用解决方案奖》,成为行业内AI技术与环卫场景深度融合的标杆典范。依托在智慧环卫领域的深度创新与实践落地,公司成功斩获《安徽省科学技术三等奖》,该荣誉是对公司技术研发能力的高度肯定。 智慧环卫行业正加速向全域智能化、绿色低碳化、协同一体化方向演进,针对这一行业趋势,劲威科技明确核心规划如下:深化AI大模型与环卫场景的融合应用,提升系统智能化水平;拓展无人作业智能车辆在乡镇、园区、景区等半封闭区域的覆盖范围;加强上下游协同联动,构建“智能硬件+智云平台+AI服务”的全生态解决方案。 ■ 4、先进机器人 公司以无人驾驶环卫装备为核心载体,研发制造各类型智能清扫机器人产品。依托全栈自研技术体系,在智能驾驶算法、A视觉识别、环卫大模型等核心技术领域持续深耕,致力于为环卫场景打造全流程智能化解决方案,助力城市环境治理迈向智能化、高效化、无人化。 低速无人驾驶装备实现商业化落地。公司通过构建车规级全栈硬件架构,创新采用以视觉为主导、雷达为辅助的多传感器融合感知体系,优化路径规划与决策算法,提高对动态障碍物和突发情况的反应能力。通过自研的整车控制器,配合车规级的线控转向、线控制动等元件,实现车体性能的自主可控。公司已形成算法迭代、硬件适配、成本控制等全链路技术闭环。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并交付无人驾驶清扫设备,应用于合肥、乌鲁木齐、深圳等地。通过效率提升、质量优化、数字化转型,提升了服务品质、降低了安全风险,推动环卫作业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发展。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陈高才,出生于1975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2007年在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8年5月至2010年9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流动站博士后;2011年1月至2021年7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会计系主任等职务;2021年7月至今任安徽大学商学院教授;2021年7月至今,任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2024年7月,任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亦未从公司及其关联方获取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的任何利益。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出席公司各类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 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在会议决策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会议材料,主动了解相关情况,深入核查所需决策事项的背景、市场情况及法律法规等,结合专业发表意见。2025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在充分知情和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对年度、季度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关注内审工作的进展。 本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听取了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计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开展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独立行使表决权,并依据客观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审慎的独立意见。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披露,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责任,有效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对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和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披露的监督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规范运行,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有效防范了公司运营管理风险。 3、对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监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4、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监督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江西省华赣劲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5、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规模及行业和周边地区薪酬水平所确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6、对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监督。本次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履职相关要求 1、履职保障 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从办公场地到设备资源,都一应俱全,还给予有力的人员支持,按需调配专业助手、行政辅助人员等。以此确保本人能全面、准确地掌握公司经营信息。 2、现场工作时间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十五日,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地考察等形式,听取管理层有关经营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本人的工作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持续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发挥业务专长,保持独立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高才 2026年4月22日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在公司经营管理上,董事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认真执行战略计划,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健运行。现将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公司年度经营工作回顾 2025年,董事会坚定推进“一芯双核 智向未来”发展战略,要求经营管理层聚焦智慧环卫运营、智能环卫装备两大核心业务,深化“运营+装备”双轮驱动,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拓展全国市场巩固区域龙头地位,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经营质量与规模双提升,同时布局新兴业务培育新增长极。 (一)经营基本面保持稳健 公司各业务板块深度协同、相互赋能,经营活动现金流保持健康,资产负债率维持合理水平,应收账款账期处于行业合理区间,核心经营指标稳健增长,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坚实财务基础。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0亿元,同比增长8.5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9亿元,同比增长20.33%。 (二)环卫运营业务规模与质量双升 根据环境司南数据,公司2025年环卫项目中标年化额位列全国第5位,在管项目年化额位列全国第9位,区域覆盖范围与项目规模持续保持行业前列。深耕“1+N城乡大管家”模式,服务内容延伸至绿化管养、市政设施维护、垃圾分类、应急保障等全场景,在安徽、江西、河南等地中标农村环卫特许经营(PPP)项目20余个,农村大管家模式形成行业标杆示范。 (三)智能装备制造业务转型升级 公司完成制造基地焊装、涂装全线智能化升级,实现“精确下料、精准焊接、精美涂装、精细装调”四精制造标准;产品覆盖新能源与传统动力、道路与非道路、清扫与清运全场景,形成19个品类近90款环卫车辆及垃圾压缩设备的完整产品体系;新能源产品研发取得重大进展,全年新能源产品公告数量达40款,环卫装备产销规模同步提升。 (四)无人化业务实现规模化商业化落地 公司研发并交付无人驾驶清扫车及清扫机器人已批量应用于合肥、乌鲁木齐、上海、深圳等城市的城市广场、公园景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景,形成以视觉为主导、雷达为辅助的多传感器融合感知体系,实现算法迭代、硬件适配、成本控制全链路技术闭环,无人驾驶装备在2025深圳国际人工智能环卫机器人大赛中荣获专项竞赛二等奖、优胜奖等多项荣誉。 (五)智慧环卫平台全国布局提速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劲威科技为载体,自主研发劲威智慧环卫3.0云平台,构建“一网统管、一屏统览”的数智化底座,该平台已成为行业内落地场景丰富、商业化成熟的智慧环卫平台。2025年,劲威科技构建了“城乡大管家-政府监管平台-智慧环卫-采购租赁商城-智能网联设备-无人驾驶”六大核心产品矩阵,成功落地30余个项目,覆盖11个省份31个城市,业务范围涵盖城市管家智慧平台、智慧环卫运营监管、无人驾驶、采购租赁商城、智能感知网联、环境AI大模型等领域。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完善的安全体系及丰富的落地经验,公司已成为众多环卫客户数智化转型的优选合作伙伴。 二、2025年度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在2025年度恪尽职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全年运作规范、高效、有序,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股东会的召集与决议执行 董事会严格履行股东会召集义务,确保股东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等合法权利。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并召开了5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定期报告、利润分配、修订制度、股权激励等在内的34项议案。董事会高度重视股东会各项决议,确保决议有效执行,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与决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集、通知、提案和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范要求规范运作。审议通过了包括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制度修订、股权激励等在内的76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的重大事项认真谨慎决策,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董事会。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政策要求与制度规范,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与执行情况;战略与ESG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对公司经营现状、发展前景、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机遇进行了深入地了解,在公司的战略规划制订等重大事项上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三、2026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一)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经营层为执行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定健康发展。 (二)布局新兴业务,培育新质生产力 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区域产业优势,围绕数字化、新能源、国际化三大方向布局新兴业务:在数字化领域,深化智慧环卫平台与城市治理的融合,打造城市环境治理数智化解决方案;在新能源领域,拓展新能源环卫装备的租赁、运维等增值服务;在国际化领域,依托公司技术与产品优势,探索海外环卫装备市场与技术合作,培育企业新的增长极。 (三)践行ESG理念,提升企业品牌价值与社会责任感 董事会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深度融入公司长期规划,持续加大新能源与低碳技术投入,推动公司运营与生产的绿色化转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参与乡村振兴、城乡环境治理等工作,提升企业社会价值;完善ESG信息披露体系,提升ESG管理水平与信息披露质量,打造环卫行业ESG发展标杆。 (四)优化投资者回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价值 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且保障公司正常经营与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机制,提升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与可预期性;进一步完善多维度、常态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丰富沟通渠道、优化沟通方式,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线上互动等形式,清晰传递公司的核心价值与发展逻辑;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的可读性与有效性,推动公司价值获得市场更广泛的认可,切实回报全体股东。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旅环境”)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30Z1022号),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劲旅环境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劲旅环境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元 ■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337,344.94万元,较期初增加6.53%。其中流动资产为226,686.8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7.20%,较期初增加15.73%;非流动资产为110,658.0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2.80%,较期初减少8.39%。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482.17%,主要系报告期应收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100%,主要系报告期应收款项融资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合同资产较期初减少38.97%,主要系报告期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较期初减少30.87%,主要系报告期到期收回应收款项所致。 5、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30.76%,主要系报告期参股公司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97.86%,主要系报告期在建工程完工转固定资产所致。 7、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较期初减少46.84%,主要系报告期使用权资产折旧所致。 8、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40.12%,主要系报告期设备维修及工程改造费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67.10%,主要系报告期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增加所致。 (二)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元 ■ 报告期末负债总额132,173.47万元,较期初增加8.08%。其中流动负债76,256.7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57.69%,较期初增加32.13%,非流动负债55,916.6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42.31%,较期初下降13.41%。 1、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396.17%,主要系报告期应付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90.55%,主要系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项较期初增加348.20%,主要系报告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所致。 4、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87.48%,主要系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376.14%,主要系报告期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租赁负债较期初下降55.06%,主要系报告期租赁负债到期偿还所致。 7、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较期初下降100%,主要系报告期分期付款购买资产到期偿还所致。 8、报告期末递延收益较期初增加159.27%,主要系报告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加100%,主要系报告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三)经营成果情况 单位:元 (下转A23版)